店鋪經營合作合同(精選3篇)
店鋪經營合作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茲有甲乙雙方就__店面合作開_店一事,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合作期限自_年_月到_年_月止。
2、經營管理:甲方委派或招聘店長,統一按標準模式進行經營管理,店員及收銀員由店長進行招聘,統一培訓。
3、裝修:由乙方負責設計,費用由雙方各負責一半。
4、經營:店內進貨的費用由雙方負責,盈利按賺取的盈利各分百分之_。
5、費用:店租、工資、水電、工商稅務等一切經營管理費用由甲乙雙方支付。
6、協議簽訂之日:甲乙方即應辦理聯名戶頭。作為以后進貨的費用跟開支。
7、經營終止:如雙方因不可抗拒等因素要終止合作,應提前三個月通知。
8、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9、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反合約規定,承擔一切后果,并賠償違約金_萬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鋪經營合作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內容
甲方具有一家酒店,委托乙方進行經營管理,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進行投資和收益分配。
第二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 年:自20xx 年 8 月 1日起至20xx 年 7 月 30 日
第三條 利潤分配
1〃利潤分配比例:甲方 60% 乙方40%
2〃利潤分配時間:按季度分配。正式開業后,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5號前,將上個季度的利潤分配完畢。
3〃利潤的計算方法:利潤=總收入—總成本 總成本=工資+水電費+燃料費+物料消耗 +修理費+原料成本+稅金 (總收入包含應收賬款)
4.若形成負利潤乙方不參與分配,也不承擔責任。
第四條 酒店的經營管理
合作期限內,乙方全面負責酒店的經營管理,甲方不參與酒店的經營管理。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經營場所,負責協調經營場所使用過程中的對外關系協調。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管理,有權提出相關的經營建議。
3、合作期限內,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經營管理。
4、甲方負責酒店開業前所需的各類物資、設備、流動資金手續辦理,確保酒店能正常經營。免費提供員工食宿。
5〃甲方負責酒店開業前,人員準備(招聘、培訓)所需的員工工資及發生的費用。
6〃開業前酒店裝修期間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7.甲方負責客戶掛賬合同的審批權和應收款的回收。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酒店的經營管理。
2〃乙方負責酒店人員的招聘培訓
3〃乙方有對酒店人員錄用、辭退、崗位和工資調整的決定權
4〃乙方有財務收支的簽字權。
5〃乙方應保證酒店的員工總數不超過30 人
6〃乙方應保證酒店的員工平均工資不超過 20xx元
第七條 財務、采購管理
1〃采購管理:乙方負責采購管理,甲方負責監督和提供采購車輛。
2〃財務管理:甲方委托一人負責財務和保管工作。 3〃甲方人員服從乙方管理,工資由甲方負責發放。
4.工資發放時間:甲方應確保每月10號前發放上個月的工資
第八條試用期
1. 時間:一個月。20xx年8月1到20xx年8月30日
2. 工資:乙方試用期派遣人數10-15人,派遣人員到達甲方現場前甲方預付派遣人員一個月工資人民幣叁萬元整,并報銷交通費。
3. 結果:若雙方滿意可按此合同繼續進行;若有一方不滿意可立即終止合同。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除應賠償乙方所有的投入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二萬元。
2、由于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二萬元。
第九條 酒店的交接
酒店裝修結束后、試營業前,甲乙雙方完成酒店的交接手續,并制作酒店設備設施的清單。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鋪經營合作合同 篇3
檔口經營合作合同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在 批發市場承租的 檔口與乙方合作經營。
一、經營范圍
雙方合作經營范圍為 。
二、協議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合作模式
1.甲方以提供檔口作為投資成本,乙方出資金作為運作資金并負責經營市場。乙方按每月人民幣 元返還甲方凈利潤,甲方不再收取其它方面的費用。
2.交費方式:乙方每半年交納一次合作費用,合計人民幣(大寫) (¥ 元),不足半年部分和最后一個半年度費用一并交納。乙方在簽訂協議時交納第一個半年度的合作費用及風險抵押金,以后的每半年度費用乙方須提前 個月上交甲方。乙方另外申請加配使用的水費、電費、電話費,由乙方承擔,具體收費方式、標準按市場有關規定執行。
四、保底交易額
乙方在負責經營期間,保證每年交易額不低于人民幣 元。
五、營業時間和市場結算
1.營業時間按 市場公示的交易時間執行。
2.市場銷售結算方式:通過 批發市場的結算系統進行結算,市場方按實際交易額向賣方收取 %的交易手續費,在結算每筆交易款時通過 直接收取。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乙方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和提出整改意見。
2.有權調處涉及乙方的各類投訴和糾紛。
3.有權對檔口的經營布局進行調整。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檔口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2.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批發市場、甲方制定的經營戶行為規范及各項管理制度。
3.承擔所雇傭人員的勞動保障及人身財產安全責任,所雇傭人員應該按治安管理規定在當地派出所、甲方登記備案。
4.保證在簽訂協議時所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保證不以任何方式將本協議許可經營的權利全部或部分過渡給任何第三方。
6.不擅自改變交易區位的建筑結構,不轉移和損壞內部設施。交易區位裝修方案須以書面形式報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
八、保證金
1.為保證承租檔口的正常經營秩序,充分履行本協議的義務,乙方自愿于本協議簽訂之日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保證金不計利息)。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用該保證金先行支付:
(1)因經營活動引起糾紛給甲方或他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費用。
(2)拖欠的公共服務費用和由甲方代收的費用。
(3)因乙方原因造成市場或甲方設備、設施損失須維修或賠償的費用。
(4)其他原因導致甲方先行墊付的相關費用。
因上述事由致使保證金使用后低于約定數額的,乙方須在上述事由發生后 日內將保證金差額補齊。
3.協議終止或提前解除滿 日,若乙方沒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將該保證金退還乙方。
(1)因乙方違約或違規需要承擔責任的。
(2)有客戶投訴尚未解決的。
九、協議解除和續約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被執法部門取消經營資格的,或受到兩次行政處罰的。從事非法經營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2)超過一個月仍未上交承租費用或保證金差額的。
(3)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轉讓本協議權利、擅自變更或擴大經營范圍,不通過 批發市場結算系統進行交易結算的。
(4)有重大不正當競爭行為或有場外交易行為的。
(5)連續停止交易超過 個交易日的。
(6)不服從 批發市場或甲方對經營布局進行調整,干擾市場正常經營秩序的。
(7)因自身原因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乙方發生上述情形被提前解除協議時,甲方不退還乙方已繳納的各項費用及保證金,同時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未能按本協議約定提供交易區位的。
(2)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設備不能正常運營,導致乙方連續 個交易日無法交易的。
(3)因市場布局調整,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
3.協議期滿需要續約,乙方應提前 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協議。
4.本協議期滿正常終止或提前解除時,乙方應于協議終止之日起或通知解除協議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移交交易區位。每拖延一日,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的年度市場承租費的 %向甲方支付賠償金。同時,甲方有權采取相應措施。
十、違約責任
1.除本協議約定的情形外,雙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協議,任何一方違約提前解除協議的,須按本協議約定的年保底交易額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完成年度保底交易額,應按第四條約定的保底交易額補足市場交易手續費差額。
3.乙方未按時交納本協議約定的各項費用和保證金,每逾期一日,應按千分之 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十一、免責條件
不可抗力定義:指在本協議簽署后發生的、本協議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后果是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國際或國內運輸中斷、流行病、罷工,以及根據中國法律或一般國際商業慣例認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資金非為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則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而不視為違約。
2.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 天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發生及其持續時間的足夠證據。
3.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并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4.金錢債務的遲延責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遲延履行期間發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
十二、管轄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
1.為履行本協議需要通知對方時,應以本協議載明的地址、通訊方式為準。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