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研究雙方合作協議(通用3篇)
技術研究雙方合作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一、概述
甲方是集銅合金產品研發、生產與銷售為一體的大型企業。
乙方是一家專業從事冶金新技術研究的公司。公司為廣大金屬加工制造企業提供金屬改性、增強一體化解決方案。
雙方根據共贏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二、合作目的
甲乙雙方希望通過本次雙方的緊密合作,建立一種互利雙贏、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
甲乙雙方相信,通過本次合作,提高產品性能、生產效率、產品質量等,為合作雙方創造更大的商業價值。
三、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1甲方負責提供生產所需的原材料、設備、工具/模具、人員等資源保證。
1.2甲方負責樣品的綜合檢測和測試。
2.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2.1乙方負責項目的技術支持,包括技術指導和技術問題處理。
2.2 乙方負責對接必要的政府機構的優惠扶持政策,幫助項目推進。
四、合作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為三年。
2.本協議期滿后,若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本協議。
五、保密協議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技術參數、項目商業計劃書等都在保密范圍之內,雙方要嚴格遵守保密義務,只能在雙方合作的業務范圍內使用。
2.對保密條款的具體規定,依照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有關條款執行。
六、其他
1.本次合作的技術成果,由雙方共享。雙方具體權力和義務等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署詳細《技術開發合作協議》規定。
2.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時發生爭議,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協商無法協調解決,可向有關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地址:
電話:
授權代表:
(蓋章)
乙方:
地址:
電話:
授權代表:
(蓋章)
技術研究雙方合作協議 篇2
第一條 簽訂本合同的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伙經營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伙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適用于規模小的合伙企業。)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
姓 名________,性 別________,年 齡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研究雙方合作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合作項目
第一條: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于__電腦城,并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
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__電腦城商鋪,并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項目期限為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為_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雙方各占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項目的后續發展基金
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后實施執行。
3、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
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
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
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退出合作經營后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三條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合作經營的終止和清算
第十四條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1、合作經營協議書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愿意繼續合作經營的
2、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
第十五條合作經營終止后,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作經營終止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作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六條合作經營終止后,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六章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作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退出合作。
第十八條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協議書由全體合作人共同訂立,自合作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本《協議書》共一式兩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