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伙經營養殖合作協議(通用3篇)
江門市伙經營養殖合作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合伙經營養殖的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方以現有土地使用權________畝出資,共同組建養殖場________________處。
2、養殖場設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具體的位置荒地,此地塊為乙方承包村民小組所取得土地艘用權,權屬清楚,承包期二十年。
3、雙方出資到位后由甲方負責養殖場建設及開辦事宜,養殖場使用場名及執照為養豬場。
4、雙方約定由甲方________作為合伙事務執行人,負責養殖場全部事宜,法人。
5、甲乙雙方合伙經營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始,到期后可另行協商,延長經營期限。
6、雙方利潤分配及虧損承擔比例為________。
7、合伙期間需吸收新的合伙人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任何-不同意,另-不得單方決定吸收新合伙人。
8、此協議簽訂后雙方應認真遵守協議內容,如一方違約造成合伙事項損失,應予全額賠償對方損失。
9、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10、此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份,此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江門市伙經營養殖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養殖戶):
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發展鴿、兔養殖事業,在甲乙雙方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為確保雙方權益,特簽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養殖技術人員負責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并隨時有權抽驗乙方的種兔及種鴿、和飼料及防疫藥品的使用情況。
2、在養殖戶養殖的肉兔及乳鴿符合甲方回收要求的,由甲方安排車輛到乙方處提貨回收,出車費用由甲方負擔。
3、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品種優良的種兔及種鴿、動物疫病防疫及相關藥品。
4、甲方切實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需遵守甲方對養殖的管理要求,接受甲方的考核,及時向甲方匯報疫情動向,禁止使用國家違禁藥品,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肉兔產品及乳鴿。
2、甲方提供的種兔、種鴿乙方按市場價格逐次從出欄回收產品中扣除,乙方所生產的肉兔及乳鴿由甲方按市場價格現金收購。
3、在乙方的養殖過程中,采取甲方“統一供種,統一供應育肥飼料,統一供藥”的管理模式,即乙方使用的種鴿、種兔、飼料、獸藥應有甲方提供,由公司統一調配,建立完善的養殖管理制度,并在甲方進行登記備案。
4、乙方負責飼養種鴿、種兔,在飼養期間必須保證種鴿、種兔的安全、健康,如因乙方的原因導致種鴿、種兔死亡,由乙方負賠償;如動物疫病、天災、不可控制的力量導致種鴿、種兔死亡,由鄉鎮畜牧獸醫站進行鑒定,損失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三、效益分成
1、甲方按市場價格估算種鴿、種兔價格。直到種鴿、種兔自身價格由乳鴿、肉兔返還合作社完后,種鴿、種兔歸乙方所有。合同期內乙方產生的乳鴿、肉兔必須賣給甲方。
2、甲方在核驗并計量計重后,實行現款交易,收貨付款。
四、合同期限的約定
本合同有效期從年止。
五、合同終止及違約辦理
1、雙方應根據合履行責任,任何一方違約,對方有權終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3、如發生違約糾紛,由甲乙雙方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合同期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江門市伙經營養殖合作協議 篇3
甲方:農民專業合作社
乙方(養殖戶):
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發展鴿、兔養殖事業,在甲乙雙方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為確保雙方權益,特簽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養殖技術人員負責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并隨時有權抽驗乙方的種兔及種鴿、和飼料及防疫藥品的使用情況。
2、在養殖戶養殖的肉兔及乳鴿符合甲方回收要求的,由甲方安排車輛到乙方處提貨回收,出車費用由甲方負擔。
3、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品種優良的種兔及種鴿、動物疫病防疫及相關藥品。
4、甲方切實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需遵守甲方對養殖的管理要求,接受甲方的考核,及時向甲方匯報疫情動向,禁止使用國家違禁藥品,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肉兔產品及乳鴿。
2、甲方提供的種兔、種鴿乙方按市場價格逐次從出欄回收產品中扣除,乙方所生產的肉兔及乳鴿由甲方按市場價格現金收購。
3、在乙方的養殖過程中,采取甲方“統一供種,統一供應育肥飼料,統一供藥”的管理模式,即乙方使用的種鴿、種兔、飼料、獸藥應有甲方提供,由公司統一調配,建立完善的養殖管理制度,并在甲方進行登記備案。
4、乙方負責飼養種鴿、種兔,在飼養期間必須保證種鴿、種兔的安全、健康,如因乙方的原因導致種鴿、種兔死亡,由乙方負賠償;如動物疫病、天災、不可控制的力量導致種鴿、種兔死亡,由鄉鎮畜牧獸醫站進行鑒定,損失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三、效益分成
1、甲方按市場價格估算種鴿、種兔價格。直到種鴿、種兔自身價格由乳鴿、肉兔返還合作社完后,種鴿、種兔歸乙方所有。合同期內乙方產生的乳鴿、肉兔必須賣給甲方。
2、甲方在核驗并計量計重后,實行現款交易,收貨付款。
四、合同期限的約定
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
五、合同終止及違約辦理
1、雙方應根據合履行責任,任何一方違約,對方有權終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3、如發生違約糾紛,由甲乙雙方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合同期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簽字:
地址: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