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合作辦學協議
3、代表幼兒園疏通上級各部門的關系。
4、董事長必須盡職盡責,忠于全體股東,忠于職守,廉潔奉公,不得推脫工作并帶頭領導大家發展事業,做好領頭人。
5、幼兒園內外非固定單項開支XX元以上的,必須先請示董事長批準方可實施,財務部所有付出單每個月底應交董事長簽字方能報帳。
第十一條:董事會成員、園長的報酬和費用補償
1、園長月薪5000元,財務1500元。
2、正常加班每工作日50元,一般加班不給補貼。
3、外出開會學習必須事先上報批準方可有效實報。
第十二條:其他事情按幼兒園規章制度執行
第三章 其他
第十三條:除非出現下列情形,股東在合作期不得退股。
1、股東人死亡,由死亡股東人的繼承人繼承該股份的,可以由該繼承人作為新股東人而加入,否則,按退股處理。
2、股東人喪失償責能力或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在幼兒園的全部財產份額,嚴重影響幼兒園運作的前提下,按退股處理。
第十四條:退股人可分配的財產份額是現有財產減去所有債務,按其股份比例分配,但不包括商譽或其他形資產。
第十五條:股東申請,并經股東會同意,按不低于其實際財產份額的底價可以轉讓或拍賣財產份額,其它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如股東會議以外的人士購買,須經全體股東同意,并接受本協議和民事責任。
第十六條:禁止事項
1、挪用幼兒園資金、借貸給他人或作其他盈利活動,利用職務收支中提取回扣,虛報支出,少報收入,構成貪污的行為。
2、在幼兒園同一鎮范圍,不得自營或者與他人合同辦同檔次的幼兒園。
3、嚴禁用幼兒園資產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利用職務未經董事長同意利用學生或家長代銷產品的。
違反上述條款,由董事長對該名人員處以人民幣1仟至2萬元罰金。
第十七條:幼兒園的解散和清算
1、幼兒園因下列情形解散:
、俦緟f議約定辦園期屆滿。
、诠蓶|人退股或死亡,其余股東人不愿意繼續辦園的。
、垡驀艺咦兓蛔屴k園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芙浫w股東一致同意解散合作。
2、幼兒園解散后,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幼兒園清算。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雙方合作期間,單方提出解除合作關系,必須向對方賠償違約金五萬元。
第十九條:單方違反本協議的任意一條,處違約金1萬元,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條: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果,可以申請主管部門仲裁,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無可非議仲裁應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經雙方協商,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修改內容為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幼兒園章程有規定,按章程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一份,一份備案。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雙方簽名后生效。
第二十四條:以上協議雙方已認真審閱,并經雙方一致認可通過。
甲: 乙:
簽約時間: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