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精選26篇)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1
出租方(甲方): 電話:
承租方(乙方): 電話:
甲方有商鋪一處,位于東富商場負一層22號,建筑面積21.91平方米。 經雙方協商特簽定協議如下:
一、租賃期: (年/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出租金額: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承擔暖氣費和物業費,乙方承擔其他一切經營所需費用。
四、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隨意出租、外兌,如乙方違約,甲方不返還租金,如發現違約,甲方立即收回房屋。
五、在合同期間內,如任何一方出現違約,則由違約方向對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如乙方違約,甲方不返乙方租金和抵押金。
六、甲方收取乙方抵押金20xx元,到期如無欠費等全部返還。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協商同意,以上條款雙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開發的原則,經協商共同經營張掖路步街53號商鋪,建筑面積67.53平方米,在經營期間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合作期間,即自20xx年10月1日—20xx年9月30日止,每年提前一個月交納房租。
2、合作期間,乙方享有經營權,甲方無權干涉。
3、每年租金56萬元,押金壹萬元整,第二年租金不變,二年合同不變,合同期滿后,租金隨行就市。乙方享有鋪面的優先權,租賃期間,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各方面工作,支付租金應在甲方通知十天后付清。
4、合同期滿后,如果乙方把所有的費用交清以后,把所有水、電、暖所有費用等等交清以后,甲方應退還乙方押金。
5、辦理一切經營證件由乙方出面辦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一切證件,辦理證件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在經營期內,必須負擔工商管理費、稅費(國稅、地稅)、電費、水費,暖氣費、中央空調費,房產稅及物業管理費等等一切費用。
7、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遵守張訴訟路步行街管理制度,要遵紀守法、照章納稅,合法經營。
8、乙方在經營期間內,如經營不善或改變經營項目,可與其親戚或者朋友合作,甲方應當給予支持。
9、乙方如裝修、而向物業報交裝修方案,經物業部門同意后,并發放裝修許可證后,方可裝修,乙方不能私自拆毀店內原有的建筑,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10、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3
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鑒于甲方愿意將上述合同項下商鋪與乙方合作經營;乙方愿意在合作經營上述合同項下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對甲方擁有所有權的商鋪進行合
第一條 商鋪基本情況
商鋪地址: ,
商鋪號: ;面積: 。
第二條 合作經營內容
甲方將上述合同項下商鋪與乙方合作經營,乙方按本合同的約定和法律與甲方業主委
第三條 合作經營期限
合作經營期限自 20xx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6 月 30日止。
合作經營期限內,除法律規定和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本合作經營合同期限內,乙方應定期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具體標準如下:
第一年支付商鋪租金金額為: 元(大寫: )。
第二、第三年的承包費在上一年度的基礎上遞增25%。第二年租金為: 元
乙方按照樓層實際平均租金高于上述租金時,則按照樓層實際平均租金支付甲方,乙方
甲方指定的開戶銀行賬戶:開戶名 ,
開戶銀行 ,賬號 。
銀行賬戶按本合同填寫確定。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銀行賬戶變更,應在變更后十五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及時進行更正。甲方在十五天內通知乙方,乙方未按新的銀行賬號支付款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變更銀行賬號未及時通知乙方的,由此引起的租金無法及時支付的責任歸于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在合作期間,乙方必須支付包括市場保安、保潔、行政管理人員、水電費、房屋維修費、物業管理費和寬帶費等一切費用,甲方無需支付任何費用。如由于這些費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關部門(公司)追討滯納金或罰金,則甲方有權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抵扣,并有權要求乙方補足該保證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條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招商活動所必須的條件;合作經營期間一切對外招商活動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業委會代表有權參與乙方的對外招商活動和市場業態定位相關事宜。
乙方在合作期限內應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方式向甲方足額支付租金。
在合作期間,乙方和業委會代表均對市場有相對獨立管理的權利,有權對商鋪統一招商、統一規劃、統一經營,乙方可以根據市場需求,對經營方式、業態和商品類別范圍及建筑內部格局作出調整及改造,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
在合作經營期內,乙方負責該商鋪的招商活動,努力為商戶維持正常經營活動,不得進行銷售、抵押等侵犯甲方權利的行為,也不得進行整體轉租。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必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確需變更和解除的,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加以明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租該商鋪。如乙方確需轉租,須經甲方協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房屋轉租他人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宣布中止該合同,并有權將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即作為違約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且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 兩 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在合作經營期內, 乙方如拖欠租金,則每天按應繳租金的3‰交納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壹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和收回商鋪,并有權拒絕返還保證金。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鋪及配套設施的毀損和故障,乙方應在退房前獨自承擔維修責任,否則甲方將動用乙方的保證金作為修復費用,在修理工程結束后,該保證金多退少補。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后,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第八條 合同約定的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后的處理原則
本合同合作期限屆滿,雙方無意繼續合作,則乙方應當將商鋪交還甲方。合同中止或終止后,原有裝修及布局應歸甲方所有,安裝的設施和設備不得拆除搬離。甲方要求乙方拆除的,乙方應負責拆除的相應費用。乙方如強行拆除搬離,損害商鋪建筑物的結構和安全以及相鄰商鋪的利益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和復原。
在合作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須在10日內來乙方處接收商鋪,逾期交還的,商鋪內物品視為商戶已經丟棄,甲方有權按廢棄物處置方法進行處置,并直接自行收回商鋪。 合作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后,基于經濟、便利原則考慮,經營期內因經營需要對商鋪結構、布局進行的調整、改造、裝飾、裝修等,由乙方自行處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數如戰爭、地震等自然災害而造成的商鋪損壞或滅失,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
第十條 送達方式和地址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它任何聯系,采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投郵后(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第15工作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以另一方簽收時視為已送達。送達地址按本合同的填寫確定。在合同履行期內,任何一方的通信地址、電話發生變更,均有義務在變更后十五工作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此引起的合同內容項下的通知無法及時傳達的責任歸于變更方,由變更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并視為通知方的所有通知事項均已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為準。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乙方主體的工商變更不影響合同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由工商變更后的主體繼承。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4
編號:
合作方(甲方):商貿城
地址:高安市路路交匯處
電話:
傳真:
合作方(乙方):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商貿城商鋪合作經營事宜,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協議標的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于xx市路商貿城路,第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與乙方合作使用,商鋪一層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層合計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雙方合作使用該商鋪的期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經營范圍及鋪位管理
第三條本市場的定位及經營范圍是經大量的市場調查及充分的項目論證的基礎上形成的,它的準確認定及長期保持,對本市場總體經營成敗及每一位經營者的經營成功與投資回報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本市場的定位必須得到甲、乙雙方的遵守。
第四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服從甲方功能分區規劃,不允許經營非區域規劃商品。乙方經營范圍為:;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單方面改變經營范圍。
第五條乙方自行裝修其鋪位,其裝修設計、色彩須與市場整體設計、色彩協調;其設計、裝修方案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乙方負責辦理裝修報建和驗收(包括消防)等手續,并承擔所有費用;裝修過程還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裝修規定。
第六條自接到甲方入場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乙方提出裝修方案并報甲方批準,方可入場裝修。
第七條乙方必須配合商場統一的開業日期,如因自身原因導致未能如期開業,而影響到整個商場形象者,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繳保證金,并有權讓乙方退場。
第八條協議期內,乙方如將約定商鋪轉讓、轉租或轉包給第三者使用或經營,之前必須報甲方備案,并保證第三者簽署協議,認可本協議和各項條款。乙方所享有的優惠,在轉讓給第三者后,第三者可以繼續享有剩余優惠,直至各種優惠使用完畢。否則,乙方不得將約定鋪位轉讓、轉租或轉包。
第九條商鋪面積一經確定,乙方不得任意改變,若乙方隨意增占使用面積,除責令其退回原位外,甲方可處以五千元的罰金。
三、商品管理
第十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規。如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查處,后果由乙方獨自承擔,若因此導致提前結束經營,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概不退還。
四、營業管理
第十一條“商貿城”由甲方組建或委托專業經營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二條甲方統一組織的促銷活動與乙方有關的,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參與。
第十三條經營場地的二次裝修費用由乙方單獨承擔,乙方不可以將場地內的固定裝修部分拆除或移動,所有活動的`貨架及其他裝修部分,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后替換或撤走,否則將扣押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
五、費用繳納
第十四條乙方須每月10日前預交次月的各項費用,包括:
1、自市場開業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規定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0、5元/每月、每平方米,收費標準按國家每年的物價指數調整。
2、各個鋪位的電費(按電表數額),電話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五條合作經營保證金標準及收。
本商鋪的合作經營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六條商鋪合作金標準及收取辦法: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商鋪合作金。
雙方約定商鋪的合作金為元/平方米、月(按一層建筑面積計算),合計金額為________元/月。乙方如全面、實際履行本協議,則,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第一年全部及第二年一半的合作金付款義務,即第一年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合作金,第二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為元/月)向甲方交納優惠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三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為________元/月)向甲方交納標準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十八條本協議因不可抗力解除,乙方應當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向甲方繳納合作金。
第十九條如乙方未按時交納合作金,則應承擔滯納金(每日按月合作金的1%計算),甲方并可自延遲交納的次日起,采取停電、水或封閉營業場所等措施。
第二十條甲方自商鋪實際交付一年內,承擔保修責任;若商鋪損壞非甲方責任所致,甲方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期滿,乙方無違法經營、無違約行為、無拖欠各項應繳納費稅并完好無損交回商鋪后,甲方應退回合作經營保證金。
六、協議解除
第二十二條乙方如違反下列任一款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并沒收全部保證金,乙方尚須交清所有應交納的費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物品,依法變賣,優先受償,對不足部分,仍然享有追償權。
1、未按約定交納合作金;
2、所拖欠各種應繳款項總額等于一個月合作金金額;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協議約定的商鋪用途;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商鋪轉租、轉包、允許他人使用或用作擔保;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停止營業;
6、嚴重違反有關管理規定,經甲方書面告知仍無改正;
7、經營過程中嚴重侵害甲方權益;
8、被國家有關部門查封、禁止營業、停業整頓或被處罰;
9、有其他違法行為。
七、其他約定
第二十三條協議期內,乙方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所引發之糾紛概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乙方不得將商鋪及甲方原有物品對外擔保。
第二十四條乙方的雇員或經乙方同意使用商鋪人員的行為視為乙方的行為,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甲方應于200__年___月____日前將合作商鋪交付乙方使用;甲方的入場通知或公告,視為交付行為。
第二十六條協議期內,甲方有權處置(轉讓、抵押)商鋪,但必須保證商鋪的權利繼受人履行本協議。
第二十七條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回保證金并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元);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ㄒ唬┘追竭t延交付商鋪____個月以上;
。ǘ┤粢蚣追竭`反本協議第二十條或二十六條,致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商鋪,而被迫遷離。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期滿終止后,乙方應于3日內遷離,商鋪由甲方接收。
第二十九條甲方有權對有關市場管理事項進行修正調整,甲方應將變更后的內容及時通知乙方。
第三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本協議雙方簽章后及時成立,為雙方信守之合約。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時間: 年 月 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5
合作方(甲方):商貿城
地址:高安市路路交匯處
電話:0795——
傳真:
合作方(乙方):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商貿城商鋪合作經營事宜,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協議標的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于xx市路商貿城路,第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與乙方合作使用,商鋪一層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層合計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雙方合作使用該商鋪的期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經營范圍及鋪位管理
第三條本市場的定位及經營范圍是經大量的市場調查及充分的項目論證的基礎上形成的,它的準確認定及長期保持,對本市場總體經營成敗及每一位經營者的經營成功與投資回報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本市場的定位必須得到甲、乙雙方的遵守。
第四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服從甲方功能分區規劃,不允許經營非區域規劃商品。乙方經營范圍為:;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單方面改變經營范圍。
第五條乙方自行裝修其鋪位,其裝修設計、色彩須與市場整體設計、色彩協調;其設計、裝修方案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乙方負責辦理裝修報建和驗收(包括消防)等手續,并承擔所有費用;裝修過程還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裝修規定。
第六條自接到甲方入場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乙方提出裝修方案并報甲方批準,方可入場裝修。
第七條乙方必須配合商場統一的開業日期,如因自身原因導致未能如期開業,而影響到整個商場形象者,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繳保證金,并有權讓乙方退場。
第八條協議期內,乙方如將約定商鋪轉讓、轉租或轉包給第三者使用或經營,之前必須報甲方備案,并保證第三者簽署協議,認可本協議和各項條款。乙方所享有的優惠,在轉讓給第三者后,第三者可以繼續享有剩余優惠,直至各種優惠使用完畢。否則,乙方不得將約定鋪位轉讓、轉租或轉包。
第九條商鋪面積一經確定,乙方不得任意改變,若乙方隨意增占使用面積,除責令其退回原位外,甲方可處以五千元的罰金。
三、商品管理
第十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規。如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查處,后果由乙方獨自承擔,若因此導致提前結束經營,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概不退還。
四、營業管理
第十一條“商貿城”由甲方組建或委托專業經營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二條甲方統一組織的促銷活動與乙方有關的,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參與。
第十三條經營場地的二次裝修費用由乙方單獨承擔,乙方不可以將場地內的固定裝修部分拆除或移動,所有活動的貨架及其他裝修部分,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后替換或撤走,否則將扣押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
五、費用繳納
第十四條乙方須每月10日前預交次月的各項費用,包括:
1、自市場開業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規定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0.5元/每月.每平方米,收費標準按國家每年的物價指數調整。
2、各個鋪位的電費(按電表數額),電話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五條合作經營保證金標準及收。
本商鋪的合作經營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六條商鋪合作金標準及收取辦法: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商鋪合作金。
雙方約定商鋪的合作金為元/平方米.月(按一層建筑面積計算),合計金額為________元/月。乙方如全面、實際履行本協議,則,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第一年全部及第二年一半的合作金付款義務,即第一年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合作金,第二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為元/月)向甲方交納優惠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三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為________元/月)向甲方交納標準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十八條本協議因不可抗力解除,乙方應當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向甲方繳納合作金。
第十九條如乙方未按時交納合作金,則應承擔滯納金(每日按月合作金的1%計算),甲方并可自延遲交納的次日起,采取停電、水或封閉營業場所等措施。
第二十條甲方自商鋪實際交付一年內,承擔保修責任;若商鋪損壞非甲方責任所致,甲方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期滿,乙方無違法經營、無違約行為、無拖欠各項應繳納費稅并完好無損交回商鋪后,甲方應退回合作經營保證金。
六、協議解除
第二十二條乙方如違反下列任一款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并沒收全部保證金,乙方尚須交清所有應交納的費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物品,依法變賣,優先受償,對不足部分,仍然享有追償權。
1.未按約定交納合作金;
2.所拖欠各種應繳款項總額等于一個月合作金金額;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協議約定的商鋪用途;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商鋪轉租、轉包、允許他人使用或用作擔保;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停止營業;
6.嚴重違反有關管理規定,經甲方書面告知仍無改正;
7.經營過程中嚴重侵害甲方權益;
8.被國家有關部門查封、禁止營業、停業整頓或被處罰;
9.有其他違法行為。
七、其他約定
第二十三條協議期內,乙方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所引發之糾紛概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乙方不得將商鋪及甲方原有物品對外擔保。
第二十四條乙方的雇員或經乙方同意使用商鋪人員的行為視為乙方的行為,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甲方應于200__年___月____日前將合作商鋪交付乙方使用;甲方的入場通知或公告,視為交付行為。
第二十六條協議期內,甲方有權處置(轉讓、抵押)商鋪,但必須保證商鋪的權利繼受人履行本協議。
第二十七條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回保證金并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元);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商鋪____個月以上;
(二)若因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二十條或二十六條,致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商鋪,而被迫遷離。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期滿終止后,乙方應于3日內遷離,商鋪由甲方接收。
第二十九條甲方有權對有關市場管理事項進行修正調整,甲方應將變更后的內容及時通知乙方。
第三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本協議雙方簽章后及時成立,為雙方信守之合約。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商貿城 乙方:
代表: 代表:
時間: 年 月 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雙方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一、出資
1、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總投資為人民幣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萬元,占投資總額的____%,乙出資_____萬元,占投資總額____%。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2、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_______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擔任法人代表。
3、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二、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企業盈余分配,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五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三、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入伙: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甲乙雙方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退伙: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3、退伙需提前兩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四、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1、合伙期滿;
2、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3、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無法完成;
4、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五、甲乙雙方合伙人的權利
1、參與合伙事業的管理;
2、檢查合伙賬冊及經營情況;
3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六、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
七、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終止事由:
1、合伙期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終止后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全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八、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合伙企業所在地的法院。
九、其他
1、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7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有幾個人合伙就寫幾個)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伙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8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書
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方姓名: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鋪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鋪合作經營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商鋪
甲方將座落于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層______區______號,使用面積______㎡商鋪交給乙方,用于乙方在商鋪內從事商業經營。
第二條 經營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超范圍經營。
第三條 經營期限
經營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計______年。
第四條 費用標準
費用標準______元/年/㎡
第五條 費用及付款方式
(一)______層______區______號商鋪每年費用為人民幣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甲方按______年期共收取費用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付款(結算)方式:按______度分______次付清。
(二)先交付______年費用,再向銀行貸款交付______年費用。首先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結清______年的費用款共計______元;其余費用的交付(結算)時間及數額見本合同備注。
(三)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
(四)本合同期滿后如雙方不再續簽合同,在乙方沒有違約并沒有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情況下,甲方在一個月后向乙方如數返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六條 維修養護
(一)經營期間,甲方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定期予以檢查、修繕,乙方應予以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二)商鋪及公共設施正常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管理、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損壞,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 裝修改造
(一)如乙方需改變商鋪的內部結構,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進行改造或增設它物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如乙方決定裝修,必須在非經營時間進行,并須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以供甲方審核,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因違反甲方規定造成損失,需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至少應包括設計圖紙、施工周期、用料說明、施工設備明細、用電、用水申請、施工人數、現場負責人等內容。
(四)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裝修方案后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并給予答復。
(五)乙方進場裝修前必須到甲方辦理有關登記手續,進場裝修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和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管理,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因乙方裝修而增加的設備、設施的購置、運行、維護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七)合同期滿或因其它原因終止合同,乙方不得拆除裝修及其它改造設施,其所有權歸甲方。
第八條 有關費用
(一)經營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逾期付款將承擔每日______‰的滯納金。
1. 甲方承擔公用區照明和商鋪內原配置照明的電費,乙方照明區增加的用電設施所需電費由乙方承擔,依照供電單位規定的電價計收,由甲方代收代繳。
2.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納商鋪物業管理費(______元/月/㎡)。
3.電話費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額承擔,由甲方代收代繳。
(二)乙方經甲方同意制做發布的廣告,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遷移或安裝電話,使用的是甲方已完成的入戶電話工程,其每部電話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工程費及電話押金 元。
(四)在經營期間,如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費用且與乙方使用該商鋪有關的,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五)因法定節假日及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等突發事件停業的,該停業時間正常計費。
(六)若乙方合同書或票據丟失,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保證金金額5%的罰金,方可補辦手續。
第九條 銷售管理
(一)乙方應該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時間開業和營業,并保證開業時店堂貨品充足。
(二)乙方所售商品必須保證證件合法、齊全、有效,商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
(三)乙方商品銷售批發、零售價格不得高于乙方在其它商場所銷售同類商品的銷售價格。
(四)乙方與顧客發生糾紛,應當接受甲方管理部門的處理意見。
(五)為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貨品應當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六)乙方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欺騙顧客。如有此等不良行為,致使甲方聲譽受到損害,乙方應當負責消除影響,恢復甲方聲譽,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乙方銷售商品應當使用甲方統一印制的售貨憑證和信譽卡。上述憑證向甲方購買。
第十條 人員管理
(一)乙方經營所需的從業人員,應當接受甲方統一培訓,并須向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甲方收取的培訓費用不得超過150元/人。
(二)乙方從業人員應按甲方要求統一著裝(經甲方同意,也可由乙方自費提供服裝),佩帶甲方統一制作的胸卡及其他標志,保持儀容儀表整潔。服裝、胸卡及其他標志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對于第一批進入九隆廣場及在經營過程中更換的從業人員,乙方應當提前 天將其個人資料送交甲方審核備案,并到有關部門辦理進場手續。
(四)乙方上述人員應當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服務規范。對于違反勞動紀律和服務規范人員,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相應的懲處。
(五)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其聘用的從業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保證其服從甲方管理,愛護甲方營業設備和設施。
第十一條 商鋪的返還
(一)如果乙方未在經營期限界滿三十日以前提出續簽合同的要求,乙方應在該期限界滿之前三日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商鋪,書面通知甲方到場驗收。乙方應在經營期限界滿之前清理完畢商鋪,將其移交甲方管理。
(二)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各有關方面在驗收記錄上簽字以后,辦理商鋪交接和退還保證金手續。
第十二條 續營方式
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繼續經營,需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續營手續,甲方未改變經營格局,乙方按甲方要求未改變經營范圍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
第十三條 安全防火責任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我國有關安全防火的法律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公安消防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并接受監督檢查。
(二)甲方負責公用設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甲方負責安全防火工作的宣傳,行使日常管理監督的職能,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四)乙方必須全面負責商鋪和劃定的安全防火責任分擔區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甲方享有和承擔以下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及九隆廣場正常營業的需要制定統一經營管理規定,并要求乙方遵守。
2.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等,指導、監督乙方經營活動。
3.尊重乙方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
4.維護正常經營秩序,保證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向有關部門舉報。
6.甲方統一制作租賃商鋪標志(編號),并監督乙方在商鋪的統一位置或者場地明顯處懸掛或張貼。
(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享有和承擔以下權利和義務:
1. 要求甲方提供本合同中約定的正常經營所需的物業保障。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自主經營。
3.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
4.愛護經營場地及相關設備、設施,對因自身原因發生的損害承擔責任。
5.對所經營商品向消費者負責,并承擔質量責任。
6.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權、債務。
7.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及商場的各項管理規定。
(三)其它權利和義務
1.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司重大公益性活動或其它原因致使甲方關閉經營場所時,乙方應同意并積極配合閉店,費用照繳。
2.在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依據經營狀況,調整行業布局,進行劃行歸類。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繼續經營或自行退還商鋪。屆時,甲方應視情況退還乙方剩余的費用及保證金。
第十五條 合同變更、終止與續簽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并不退還保證金及剩余的費用,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1.擅自拆改商鋪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2.拖欠費用、拖欠銀行還貸費用累計達5天、無正當理由閑置商鋪達3天的。
3.利用商鋪進行違法活動及故意損壞商鋪的。
4.嚴重損壞甲方名譽、利益及嚴重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 經營中不聽勸阻,辱罵管理人員的。
② 業者與業者之間,業者與顧客之間爭吵、打仗造成影響的。
、 業者本人及其親友在商場無理取鬧、挑釁滋事的。
5.未按工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經營的;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的、從事損害消費者權益活動的。
6.不經過正常渠道解決糾紛而罷市或煽動他人罷市和鬧市的。
7.依甲方規定正式開業之日起,乙方所經營的商鋪,三日內仍不掛貨布展的,視為乙方自動終止合同,甲方收回商鋪,保證金不退。
(二)合同如遇下列情況應當終止:
1.合同期滿的。
2.雙方協商同意的。
3.遇不可抗力(指地震、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國家政策的重大變更等)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合同終止與解除時應辦以下手續:
1.乙方結清應交納的各項費用;
2.甲乙雙方結清相關費用和保證金;
3.甲乙雙方依程序履行商鋪返還交接手續。
(四)轉營轉兌
1.無特殊情況,乙方不準轉營、轉兌商鋪。
2.乙方如因特殊原因無力繼續經營,應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批準同意后方可辦理轉營轉兌手續。
3.乙方連續轉營二次以上,視為無力經營,甲方有權收回商鋪。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在經營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由乙方自行解決,并承擔后果,甲方對此不承擔連帶責任。
(二)經營期間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乙方逾期交付費用的,每逾期一日,將按未交付費用部分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經營期間,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不退還剩余費用及保證金。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剩余費用及保證金。
第十七條 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
(一)為保護乙方人身和財產安全,乙方自簽定合同之日起,須自行辦理人身和財產保險,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二)乙方需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事宜如下:
1.乙方主業人員須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財產保險。
2.乙方聘用的從業人員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第十八條 合同期滿,乙方應自已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機關辦理停業廢業手續。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營銷售檢查和考核。
第二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盡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過協商,在三十日內未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其它約定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檔。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9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合作經營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作方式
甲方現將以自己名義承租的一間商鋪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積約_______㎡)與乙方進行合作經營。
第二條、合作時間
合作期限暫定_____年,如需繼續合作雙方另作協商。雙方合作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合作分工
1、甲方負責提供商鋪(基本裝修到位),乙方負責經營管理,乙方每月以現金定額形式向甲方按期進行經營分紅。商鋪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交納。經營中損益情況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自己負責在經營期間發生的房租、水費、電費、電話費、小區管理費以及各類稅費。以及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協議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3、乙方需在室內外進行裝修時須經甲方及有關部門同意并按要求進行報建,但不得隨意更改房屋的結構,否則,所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4、合作經營期內,乙方不得變更經營者,否則合作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
5、在合作期間,乙方以現金方式向甲方支付經營分紅,甲方需向乙方出具收條作為憑證備查。
第四條、收益分配
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合作經營保證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后每月底______日前支付下一個月經營分紅一次,每月金額起算: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
第五條、不可抗力
在合作經營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如政府拆遷、自然災害等)的原因造成店鋪經營的終止,甲方須退還乙方合作經營保證金。乙方不得享受作為房屋承租人的相關待遇。
第六條、合作期內因乙方責任終止合作協議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沒收合作經營保證金并收回商鋪經營權,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賠償。
1、惡意欠款累計達一個月。
2、中途單方面無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進行違法行為。
4、故意損壞房屋結構和設施設備。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協議第八條任何一種情形,在接到甲方終止協議通知書____日內,自行清理房屋內物品,將房屋退還甲方。逾期占用,未搬出的物品則視為乙方放棄,甲方有權進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費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 商鋪共同達成市場合作經營事宜,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坐落于商鋪,第層建筑面積為二層合計建筑面積平方米按現狀交于乙方租賃及管理。
第二條,雙方合作租賃該商鋪的期限為日至月自行來承擔,如到期負責人變更為甲方指定的人時,工商局登記的費用按票面金額由甲方承擔。
二、經營范圍及鋪位管理
本市場的定位及經營范圍是經大量的市場調查及充分的項目論證的基礎上形成的,它的準確認定及長期保持,對本市場總體經營成敗及每一位經營者的經營成功與投資回報,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本市場的定位必須得到甲乙的認可(目前定位為: )。 在經營管理期間由甲方提供一間商鋪為市場招商及管理辦公室,乙方承諾在一年之內將該商鋪打造成為專業市場,在二個月、三個月、四個月、五個月內各租出四分之一,即在五個月內所有商鋪全部租出。
協議期內甲方有權有關市場管理事項進行修正調整,甲方應將變更后的內容及時通知乙方。
協議期內市場招商的沭陽圖文臺廣告費(方案提前報甲方同意后每年萬內)由甲方承擔,其他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將每年整體實際收到租金的 %作為對乙方招商及管理的回報獎勵給乙方。如乙方沒有按約定時間招滿客戶數量及客戶沒有正常營業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
市場的公共設施配套在萬元內由乙方提供方案報甲方認可后實施,費用在收取的房租中由甲方承擔優先支付。
市場的租金暫定為一層萬每年,二層為開招商,招商優惠政策(5間6個月、5間12個月、5間18個月共15間商鋪的免租期)由乙方向甲方申報,經甲方同意后生效。商鋪租賃合同交甲方簽字備案后生效,沒有經過甲方認可的視為乙方單方行為責任由乙方自己承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11
合作經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現就公司(以下稱“該企業”)合作經營有關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發揮各自的資源優勢,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作經營內容。
第二條:根據出租方和甲方租賃合同第八條本商場可分租或整體轉租和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及辦公使用。
第三條:甲乙雙方合作期限,自月日至年月日止。合作期間的精裝修由乙方統一安排,及自行出資裝修,動用房屋的結構和外部墻面須報甲方征得出租方的同意方可施工。
第四條:合作期間的利益分配:該商鋪的所得經營額,包括一樓的精品店,按總額度的交納給甲方,作為場地經營費用,乙方保證每年不得低于萬元人民幣,其中第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只交納萬元人民幣,從第二年開始按總經營額度的計算,合同簽訂后三日內將剩下部分萬元交給甲方。
第五條:其中一層和三層部分由甲方租給銀行的商鋪為銀行的營業部和辦公場地,總面積平方米,甲方每年收取的租金與乙方無關,此面積產生的水電費用和物業管理費用以及其它費用由銀行承擔,剩余一、二、三層總面積為平方米所產生的物業費,水電費及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按物業公司的要求及時交納,因交納費用不及時所帶來的其它糾紛有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甲乙雙方合作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所經營的項目,但必須做到合法經營,保留甲方的名稱及總的商場招牌,營業收入不管涉及多少收入網點甲乙雙方共同派人監管,做到相互信任和公正公開透明;在經營期間,乙方與其他商家和股東發生的有關違法行為及產生的經濟糾紛一概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處理和承擔責任。
第七條:因甲方原因導致商鋪不能繼續經營或提前收回商鋪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按照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予以適當賠償。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出合作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經營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年不低于萬元的場地費用,同時甲方有權取消合作合同。
第八條:此合同沒有涉及的內容以后可以甲乙雙方進一步協商,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條: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簽字蓋章生效,如有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合同地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12
甲方:
乙方:
為共同提高市場的份額,互惠雙贏,甲方乙方就合作經營事項,經充分協商,簽訂如下合同條款,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經營期限:一年,以簽訂合同日期為準,需要延期在期滿一個月前辦理有關手續。
二、經營項目與范圍:甲方以自身資質為資源,由乙方僅限于在乙方所在地接洽通信工程。
三、經營方式:甲方在乙方所在地協力項目部,由乙方實施完成施工與管理。
四、經營管理:
1、甲方在乙方的處所設立項目部,全稱為:南京維兆數碼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部。
項目部的開辦費用、日常運行費用以及甲方派駐人員費用(如果有)由乙方承擔。
項目部的行政印章由乙方根據甲方書面授權鑒用,未經同意,乙方不得使用項目印章對外簽訂合同,乙方不得使用項目部印章與其內部員工簽訂商務合同。乙方不得用項目部名義辦理銀行貸款,更不得以項目部名義擔保。
2、甲方聘用乙方為項目部負責人,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甲乙雙方對各自的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搜集本地通信工程招標信息,以便甲方及時參與項目的投標活動;開展與業主等相關方的溝通,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以項目部的名義從事的通信工程,乙方應按章納稅,并承擔稅賦和地方性收費。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不可抗力,由乙方承擔風險,風險與甲方無關。
3、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使用甲方資質證書參與項目部所在地投標。工程中標后,由乙方具體實施完成。乙方向甲方交納5%的管理費。
五、其他:乙方遵守甲方工程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保護甲方的利益不受侵害。乙方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的經濟合同,以及施工中的勞動安全,甲方均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六、合同終止:經營期滿或雙方滿意。經營事項無法完成或法律規定。
七、本合同糾紛通過協商解決。雙方協商未果,提請南京市經濟合用仲裁機構仲裁或提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審理。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13
第一章 總 則
________與內蒙古煤炭工業局勞動服務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發揮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保合少鎮腦包村,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內蒙古煤炭工業局勞動服務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華大街55號
第三章 入股合作經營企業
合作企業名稱
合伙公司地址
第二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三條 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的愿望,采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增強市場競爭力,提高業務量,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四條 合營公司生產經營范圍是:
第五條 生產經營的規模如下: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六條 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為120萬元。甲方為人民幣出資120萬元。乙方為經營資質出資,價值100萬元。
第六章 股份占有比例及利潤分配
第七條 雙方商定不計算雙方的投入比例,按照雙方商定的比例占有合營公司股份和進行利潤分配。
經雙方協商確定:甲方占有49%股份,乙方占有51 %股份。此比例是以乙方一年完成業務十萬元產值為基準,乙方隨著業務量的上漲,有權提出股份的增加。
第八條 利潤分配:按國家有關規定,按月提取職工福利基金、獎勵基金和企業發展基金,并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稅后利潤后,盈余部份由甲、乙雙方按照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第七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九條 甲、乙方應各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1.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伙債務; 乙方責任:;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⑤積極發展業務,以發展業務為中心,配合公司日常經營。乙方一年須提供業務至少10萬元產值。
第八章 稅務、財務、審計
第十條 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從 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一切記賬憑證、單據、報表、帳薄,用中文書寫。次年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合營企業會計應做好每月甲乙雙方各自的業務記錄,以備查詢,核對。
合營企業會計應在每個月月初將上個月的公司盈利狀況提供給甲乙雙方過目。
第九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十一條 對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才能生效。
第十二條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標,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合同,他方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企業的經濟損失。
合同解除后,除甲方現有的固定資產,在加合營后甲方在乙方的同意下自己出資購買的工具或設備外,如是在合營后用公款購買的固定資產應把固定資產合出價格按比例分給乙方。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任何一方違約,應按國際慣例賠償守約方總投資1%的違約金。守約一方有權終止合司,并要求違約方承擔因違約而造成的法律責任和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章 適用法律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理。
第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十五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六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工程協議、銷售協議、利潤分配協議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份。與本協議一并執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在中國簽字。 此合同的年限為 年,在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都有權提出延續此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14
甲方(入股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方式: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系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股份合作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股份合作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位于XX省XX市XX鎮XX村 畝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與乙方股份合作,股份合作土地用途,主營項目是農副業,畜牧業,園林及農副產品深加工,觀光旅游業等 生產經營及租賃。
二、股份合作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股份合作期限為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股份合作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承包期限結束止。
三、股權分紅與支付方式
(一)采取下列形式分配股權紅利:
1.保底分紅。保底分紅期為三年。
2. 根據每年的生產經營狀況,將純收益的30%作為合作股的紅利分配。
(二)支付股權紅利方式: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分得股權紅利、到期收回股份合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將股份合作土地交付乙方。
3.乙方于股份合作到期之日將土地交付甲方。
4.乙方依法享有股份合作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6.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股份合作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五、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股權紅利,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5‰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股權紅利的5‰承擔違約金。
3. 甲方不準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若因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在股份合作的土地上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其他
1.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2. 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五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
6.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后又反悔的,可以向招遠市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招遠市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15
第一章 總則
中國公司和國(地區)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實施細則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條 合作各方:
甲方:中國公司,在中國登記注冊。
法定地址在:;法定代表姓名: ,職務: ,國籍: ;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電子信箱: 。
乙方: 國公司,(英文名稱為: ),在 國地登記注冊,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姓名: ,職務: ,國籍: ;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電子信箱: 。
第二條 以上各方同意建立的合作經營企業的名稱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英文名稱: 。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 。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
第三條 合作公司是經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成立,并在登記注冊的合作經營企業,為中國法人,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例規定,并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第四條 合作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
合作各方向合作公司提供的出資或合作條件,均屬于合作公司的資產,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合作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合作各方在合作公司合同中約定投資或者合作條件、收益或者產品的分配、風險和虧損的分擔、經營管理的方式和合作終止時財產的歸屬等事項。
第三章 合作經營目的、范圍和規!〉谖鍡l 合作各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
第六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范圍 。
(注:填報合作公司的經營范圍及其規模,要明確具體、用詞嚴謹規范,并與合作公司的注冊資本、生產場地、主要設備等相適應。應以項目立項批準的內容為準。)
力及以后分期發展寫) 合作公司廠址選擇及生產經營過程的環境保護方案、消防安全措施,必須經環境保護部門、消防管理部門審核批準。
第四章 投資總額、注冊資本與合作條件 第八條 合作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元(折合美元);注冊資本為人民幣元。
其中:甲方出資元,占注冊資本 %;乙方出資美元,占注冊資本 %。
(注:1、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比例要符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比例的暫行規定》要求;2、外方不得以人民幣直接出資,除非能證明是在我國投資的外商投資企業獲得的合法稅后利潤;3、如果投資總額、注冊資本約定為人民幣的話,而外方出資不便確定外幣幣種和金額時,則在境外合作方出資額后必須注明以相當于萬元人民幣的等值外匯出資,按繳資當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幣與外幣匯率折算。境內合作方出資的人民幣現金,如需折合外幣,亦按繳資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率折算;4、中外各方可商定一種貨幣,但必須是國家許可的可兌換外幣。)
合作公司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之間的差額,其中由甲方從境內籌措元;由乙方從境內籌措元及從境外籌措元;由丙方。
(注:主要由合作外方從境外籌措解決。)
第九條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條件:
甲方:現匯元;機械設備(臺、套)折元;廠房(平方米)折元;土地使用權(平方米)折元;工業產權元;其它元(注明具體內容);共元。
乙方:現金美元;機械設備(臺、套)美元;工業產權美元;其它美元(注明具體內容);共美元。
(注:出資的貨幣按繳款當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率折算人民幣或約定的外幣。合作各方提供合作條件,應明確提供的內容、方式及日期。如一方以工業產權作為投資時,合作各方必須根據有關規定另訂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 合作公司的資金和合作條件分期繳付或提供 。
第十一條 合作期內合作各方均不得以任何名義和方式抽回注冊資本或所提供的合作條件。
合作各方用作合作條件的借款及其擔保,由各方自行解決。
合作各方應當以其自有的財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投資者的合作條件,對該投資或者合作條件不得設置抵押權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十二條 合作公司一方如需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須經董事會作出決議,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后一個月內,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后生效二合作公司一方向第三者抵押其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須經董事會同意。
合作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時,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他方有優先購買權;合作一方向非合作方轉讓權利、義務的條件,不得比向合作方轉讓的條件優惠;違反上述規定的轉讓無效。
第五章 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三條 合作各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務:
甲方責任:
1、辦理申請設立合作公司、登記注冊等事宜;
2、辦理申請土地使用權或租用廠房及建筑設施的手續;
3、組織合作公司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注:應盡量優先聘請國內有關部門進行設計和施工。)
4、按第九條規定提供合作條件;
5、協助辦理合作公司生產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
6、協助合作公司在國內外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7、協助合作公司落實水、電、交通等生產經營條件;
8、協助合作公司招聘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其他人員;
9、協助合作公司辦理有關暫住證、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10、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責任:
1、按第九條規定提供合作條件,并負責將作為乙方出資的機器設備等實物運至合作公司目的地;
2、協助合作公司辦理在國際市場選購機器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協助合作公司設備安裝、調試以及提供試生產所需的技術人員;
4、負責培訓合作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負責合作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兩方責任:。
第六章 技術、設備、原材料
第十四條 合作公司所采用的技術為方負責提供時,方為合作公司的技術責任方,技術責任方承擔如下技術責任;
1、保證為合作公司提供 ,按要求生產出質量合格的產品;
2、保證培訓,技術培訓費用由方負責(或訂技術培訓合同)。
3、如不能提供或有意欺瞞造成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如有技術轉讓時,按簽訂技術轉讓合同,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一并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或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
第十五條 合作公司所需設備等,可在國內外市場自行購買;合作公司在國際市場選購設備時,應有各方人員到場共同確定有關事宜,價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場價格水平。
合作公司從國際市場購買的設備等,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規定,提交中國商品檢驗機構檢驗認證。
第十六條 合作公司原材料從購買,價格由董事會審定。
第七章 收益分配和風險虧損承擔
第十七條 合作公司在完稅并提取各項基金后,收益按如下方式進行分配: 。
(注:1、合作各方可以采用分配利潤、分配產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采用分配產品或其他方式分配收益的,應當按照稅法的有關規定,計算應納稅額。2、合作各方在合同中約定合作期滿時合作公司的全部固定資產無償歸中方所有的,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在合同中約定境外合作方在合作期限內先行回收投資的方法及有關事項。)
第十八條 合作公司經營虧損 。
(注:根據情況具體約定。)
第八章 董事會
第十九條 合營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條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
董事長由方委派,副董事長由方委派。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成員任期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中的一切重大事宜。
其職權主要如下:
1、決定和批準總經理提出的重要報告(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貸款等);
2、批準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3、通過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4、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5、修改公司規章制度;
6、討論決定合營公司停產、終止或與另一個經濟組織合并;
7、決定聘用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等高級職員;
8、負責合營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工作;
9、其它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可作出決議:
1、修改公司章程;
2、解散公司;
3、調整公司注冊資本;
4、一方或數方轉讓其在本公司的股權;
5、一方或數方將其在本公司的股權質押給債權人;
6、公司合并或分立;
7、抵押公司資產; 對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數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
第二十三條 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長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他人代為履行。
董事長未明確授權的,由副董事長代理。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年會),在公司住所或董事會指定的其他地點舉行,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
經名(全體董事人數的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應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召開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應包括會議時間和地點、議事日程,且應當在會議召開的10日前以書面形式發給全體董事。
會議記錄歸檔保存。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應當有名(全體董事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
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決權。
第二十六條 各方有義務確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會和臨時會議。
董事因故不能參加董事會議,應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
第二十七條 如果一方或數方所委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會會議也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致使董事會日內不能就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決議,則其他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及委派他們的一方或數方(被通知人)按照該方法定地址(住所)再次發出書面通知,敦促其在規定日期內出席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八條 前條所述之督促通知應至少在確定召開會議日期的60日前,以雙掛號函方式發出,并應當注明在本通知發出的至少45日內被通知人應書面簽復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
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規定期限內仍未答復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則應視為被通知人棄權,在通知人收到雙掛號函回執后,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即使出席該董事會特別會議的董事達不到舉行董事會議定人數,經出席董事會特別會議的全體董事一致通過,仍可就公司之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有效決議。
第二十九條 不在公司經營管理機構任職的董事不在公司領取薪金。
與舉行董事會會議有關的全部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九章 經營管理、勞動管理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在其法定地址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負責日常的經營管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人。
總經理、副總經理均由董事會聘任,任期年。
經董事會聘請,董事會成員可兼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作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總經理處理重要問題時,應同副總經理協商。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經董事會決定可以隨時解聘。
第三十三條 合作公司職工的錄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勞動紀律和獎罰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的有關法律、法規,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與合作企業的工會組織集體或職工個人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后,報勞動局備案,并按有關規定辦理用工手續。
第三十四條 合作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三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職工有權依法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合作公司應為本公司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
第十章 籌備與建設
第三十六條 合作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籌建處。
籌建處由人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
籌建處設主任一名,由方推薦,副主任名,由方推薦,并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七條 籌建處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施工合同,組織設備、材料的采購和驗收,制定工程總進度和用款計劃,掌握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管理辦法,負責施工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等的保管工作。
第三十八條 合作各方協商指派名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編制、報酬及費用,經合作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預算。
第四十條 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并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后,經董事會批準撤銷。
(注:若不需要基建或籌備時間不長,可刪略此章。)
第十一章 稅務、財務、審計、統計和環保
第四十一條 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四十二條 合作公司職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三條 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的有關規定提取儲備基金、公司發展基金、職工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合作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四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的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規定以及的有關規定辦理,并制定本企業的會計制度。
合作公司的會計制度須報財政、稅務部門備案,接受財政、稅務、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四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合作各方有權自費聘請會計師對合作公司帳簿進行審計。
第四十六條 合作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向有關部門報送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和統計報表。
第四十七條 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承擔在環境保護方面的義務和責任,并落實防治環境污染的措施。
第十二章 外匯收支管理
第四十八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 合作公司應自行解決外匯收支平衡。
第五十條 境外合作方獲得的合法利潤、其他的合法收益和清算后的資金,完稅后可依照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自由匯出。
第五十一條 合作公司的外籍職工和臺、港、澳職工的工資和其他的合法收益,依法納稅后,減去在中國境內的開支,其剩余部分,可依照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全部匯出。
第十三章 合同的期限
第五十二條 合作公司期限為年,從合作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經合作一方提議,合作公司董事會一致通過,可在距合作期滿一百八十天前向原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作期限。
第十四章 合作公司合同終止時財產的處理
第五十三條 合作期滿或提前終止合作合同時,合作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對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算。
第五十四條 合作期滿或者提前終止合作合同時,合作公司的財產歸屬和債權、債務分擔按下列方式進行。
第十五章 保險
第五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中國境內的保險機構投保。
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國家有關規定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六章 合同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重大修改,合作公司轉產、擴大經營范圍、分立、合并、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調整或者其他重要事項的變更,必須經合作公司董事會一致通過,合作各方簽署書面協議,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后,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后,才能生效。
第五十七條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由于合作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經營,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可報原審批機構批準,提前終止合作合同。
第五十八條 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作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并有權向原審批機構申請批準終止合作合同。
如合作各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還應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合作公司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九條 合作一方未按照合作合同的規定如期提供或如數提供合作條件的,即構成違約,守約方應當催告違約方在一個月內提供或如數提供合作條件。
逾期仍未提供或仍未投足合作條件的,視同違約方放棄在合作合同中的一切權利,自動退出合作公司。
守約方應當在逾期后一個月內,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批準解散合作公司或者申請批準另找合作者承擔違約方在合作合同中的權力和義務。
守約方可以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提供合作條件義務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前款違約方已經按照合同規定繳付部分出資的,由合作公司對該項出資進行清理。
第六十條 因未如期履行或未如數提供合作條件而構成違約的,從逾期之日起計算,每逾月一個月,違約方應繳付注冊資本的%違約金給守約方。
逾期六個月仍未履行,除累計繳付注冊資本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申報終止合作公司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第六十一條 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二條 由于地震、臺風、火災、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或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作公司合同之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電報通知其他合作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作公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
按其對履行合作公司合同影響之程度,由合作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六十四條 合作各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
如經過協商調解無效,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在仲裁過程中,除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章 文字、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寫成。
(注:也可用中文和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兩種文字如有解釋不一致時,以中文為準。) (注:若只用中文寫成,則可省略)。
第六十六條 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附屬文件,包括: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以上附屬文件如果與本合同相矛盾時,以本合同為準。
(注:沒有的附件請刪除)
第六十七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報經外經貿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注:如附件不能一同報批,條款中則不應列入有關附件內容。)
第六十八條 合作各方如用電報、電傳發送通知,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
本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為各方的收件地址。
若地址有更改,須及時書面通知合作各方。
第六十九條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作各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在中國簽署。
(注:如果各方均由法定代表簽字,則(授權代表)要刪掉。否則,以下各簽字人的身份要分別區分列明。)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16
訂立本協議旨在乙方為顧客提供及時、準確、規范的翻譯或本地化服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目的:雙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資源和條件開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
二、合作期限:雙方的合作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合作期滿雙方另行續約。
三、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甲方自動成為xx公司的會員;依照相關協議和規定,享受xx公司提供的服務,并擁有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稿件及資料。(有效的稿件或資料是指甲方對所提供的稿件或資料不再修改)
2、 在每筆業務發生時,甲方應詳細說明翻譯或本地化的要求。
3、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要求提供相應的服務。
4、 在涉及口譯服務時,甲方應說明時間和涉及到的專業領域。
5、 在涉及本地化服務時,甲方有義務提供詳細的目標群體資料。
6、 甲方在確認乙方完成翻譯或本地化服務后,應在三個工作日內付清余款。
五、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應為甲方分配相應的翻譯或本地化資源,必要時建立針對甲方業務的翻譯或本地化工作小組。
2、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及時、準確、規范的服務。
3、 乙方對已經翻譯完成的譯稿,在一個月內仍有修改的義務。
4、 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所有翻譯稿件或資料有保密責任,因乙方的泄密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5、 在涉及本地化和全球化業務時,乙方必須保證符合本地化和企業全球化的相關要求,因乙方工作失誤,達不到相應的要求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本協議有效期內基于業務運作需要,雙方協商共同定制的其他相關制度和書面文件,其效力等同于本協議。
七、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協議經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協議的解除與終止:任何一方如遇對方當事人違反本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時,均有權單方終止協議,并告之對方確認。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地 址: 地 址:
e-mail: e-mail:
電 話: 電 話: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帳 號: 帳 號: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17
合作經營企業合同
第一條 約因
。撸撸撸撸撸撸哂邢薰,遵照_____法律注冊的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冊的_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為乙方。
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按專利提供技術訣竅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條 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茲明確如下:
2.1. “產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 “專利”系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 “技術”系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并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并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圖紙、說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2.4. “商標”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為準。
2.5. “技術協助”--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三(3)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雇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 “技術信息互換”--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 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的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的先進水平。
第三條 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3.2.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并按合同條款的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于適當的時候在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注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3.5.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志商標時,并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制造。
3.6.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志均載明于附件。經乙方同意后合營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中國市場銷售。
第四條 第三方偽造及侵犯
合營公司若發現有任何偽造的產品、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雖然,僅乙方獨家持有對其偽造產品或失常的使用產品、侵犯專利或商標時采取追究或多次訴訟或采取其他行動的權利,但乙方對合營公司就上述有關情況提出的各種建議,應給予適當的考慮。為此,乙方可用合營公司的名義作原告人或雙方聯合作原告人,合營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的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合營公司的專題書面批準。
第五條 提成費
5.1.在合同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向乙方為合營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5.2.根據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凈售額__%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凈售價計算。
5.3.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__年,以后,每年遞減__%。
5.4.合營公司應保持完整、正確的記綠,便于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____年__月__日起,于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凈售價并附上應支付的款額數字。銷售報告應由合營公司主管財務者簽署。
5.5.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所得款額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條 技術培訓
6.1.按合營公司的合同,乙方應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為提高公司雇員的技術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雇員按下述技術范圍提供培訓:_____產品的制造、發展、銷售和使用;______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合營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與制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項目的培訓。
6.4.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
6.5.合營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中國對中方人員進行培訓,合營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雇地至合營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6.按本合同規定,合營公司屬下的雇員凡參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后1年內,不得向合營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條 優先條款
7.1.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設備、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制造的產品。
7.2.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單位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7.3.在費用、時間和質量方面同等的條件下,合營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
第八條 保密
合營公司承認并同意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秘密。合營公司及其全體雇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為__年。
第九條 合營期限
9.1. 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是以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為期__年。
9.2. 當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前六(6)個月,除雙方同意終止外,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繼續作為期二(2)年的延長,但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準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9.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專題書面的同意,合營公司或甲方應保證將全部技術和其他權利退還給乙方,且在將來任何時候無權繼續使用與本合同有關的專利、商標或技術。
第十條 仲裁
10.1.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首先通過各方主管部門以互相信賴的精神予以解決。若于三十(30)天內雙方主管部門不能解決時,雙方可推薦第三方予以調解。
10.2. 若于三十(30)天內調解不能解決時,甲方與乙方同意將爭執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仲裁程序暫行規定予以仲裁。
10.3. 若對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釋或強制執行等發生爭執時,仲裁員應根據合同條款及國際商業慣例予以有效的解決。
10.4. 在發生爭執,并將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并提交仲裁的爭執者外,雙方都應按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執行各自的權利和履行各自的義務。
10.5.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暴動、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至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十五(15)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政府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六十(60)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條 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合營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為工作語言。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本合同書就的標題,僅為醒目參考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
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種文本雙方各持二(2)份。
13.3. 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為準。
13.4. 按本合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為準并按對方的地址寄出后七(7)天,視為有效送達。
甲 方: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
電 傳:_____________ 電 傳:__________
電 掛:_____________ 電 掛: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咄s定。雙方提供的合作條件作為投資,而收回投資的辦法是以加速折舊、增加利潤幅度或以產品分售及采用提成費等辦法來實現。合作期滿后財產不再作清算分配,具體處理辦法依雙方所簽契約中明文規定實施。合作經營、分工經營、委托一方經營或委托第三方經營管理,取何種方式視契約中規定的條款付諸實施。
* 實用型專利權系指在學術、技術、工藝等領域中具有創造性的發明并能解決實際問題,發明者提供圖紙、模型及技術說明書等資料,經申請批準后可受到保護者,通稱實用型(Utility Model)專利。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18
中外合作經營合同格式
第一章 總 則
中國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
本合同。
第二章 合 作 各 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中國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___。撸撸撸撸
___市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
__區________路_________號。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職務
。撸撸撸撸撸撸撸邍撸撸撸撸撸撸。
。撸撸撸撸撸撸撸邍ɑ虻貐^)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
。撸撸邍ɑ虻貐^)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
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ㄗⅲ喝粲袃蓚以上合作者,依次稱丙、訂 …方)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同意在_____
。撸撸呤。撸撸撸撸撸撸撸呤薪⒑献鹘洜I的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
作公司)。
第三條 合作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合作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
_______路________號。
第四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五條 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資源開發權、建筑物等合作條件;乙方提
供資金、設備、技術等合作條件。各方不折算投資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條件,確
定利潤分享辦法,并各自承擔風險。合作公司實行統一管理,獨立經營,統一核算。合作期
限屆滿,公司的財產不作價歸甲方所有。
(注:應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明)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
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
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
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 合作公司生產經營范圍是:生產和銷售_______產品;對銷售后的產品
進行維修服務;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 生產經營規模如下:
。ㄒ唬┖献鞴就懂a后的生產能力為:_____。
。ǘ╇S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稍黾拥侥戤a________。產品品種將發
展____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 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九條 合作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貨幣)
第十條 合作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
使用權或資源開發權和建筑物不計入注冊資本)
第十一條 甲、乙方分別提供如下合作條件:
甲方:提供總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負責征用土地費和繳納土
地使用費;(注:土地開發費的負擔方法,根據雙方約定寫)其中:
廠房(上蓋)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商場(上蓋)面積________平方米;
維修部(上蓋)面積__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資總額為________元,其中:現金________元;機器設備和
交通運輸工具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
元。
第十二條 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應在合同批準之日起________天內辦完征
撥手續,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廠房和商場(上蓋)應在合同批準之日起________天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19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20
第一章 總 則
中國 公司和 國 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市,共同投資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中國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 在中國 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中國市 區 街 號。
法定代表:姓名 職務 國籍國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是依據法律成立的企業,在 國 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 。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 合作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作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第三條 合作公司的名稱為 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 省 市路 號
第四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合作公司的組織形式為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財產為限對債務承擔責任。合作各方以各自合作條件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作公司經營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的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作公司生產經營范圍是:
第八條 合作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1、合作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 。
2、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稍黾拥侥戤a ,產品品種將發展 。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 合作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 元(折萬美元)。
第十條 合作公司的注冊資本為 元人民幣(折萬美元),其中:甲方 美元占 % , 乙方美元占 %。
第十一條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條件:
甲方:
乙方:
第十二條 合作公司注冊資本由合作各方按出資比例分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
第十三條 合作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條件,須經合作他方同意,并經審批機關批準。合作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條件,合作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已有規定外,合作各方應履行下列責任:
甲方責任:
辦理為設立合作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協助辦理合作公司建設期所需的機械設備的進口有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事宜;協助合作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協助合作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基礎設施;協助合作公司招聘當地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責任:
負責(協助)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物資運至中國港口(交付合作企業);辦理合資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培訓合作公司的技術人員各工人;負責技術轉讓的外方應負責合作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合同產品;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 合作各方同意,由合作公司與乙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合同,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第一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制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質量控制、培訓人員等。
第十六條 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
乙方保證對所轉讓的技術是合法的擁有者,否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1、乙方保證為合作公司提供的 的設計、制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同經營目的的要求。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將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合同中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作公司, 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并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合同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合同的附件,并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合同的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作公司, 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合同試產期內使合作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 如乙方未按合同及技術轉讓合同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之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合作公司的損失。
第十八條 技術轉讓費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凈銷售額的 %。提成交付期限按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合同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 合作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合同期限為 年。技術轉讓合同期滿后,合作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
第八章 產品銷售
第二十條 合作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占 %,內銷部分占 %。
第二十一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由合作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占 %。由合作公司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托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占 。由合作公司委托外方合作者銷售,外方合作者銷售占 %。
第二十二條 合作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作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 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合作公司可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 合作公司的產品合作商標為 。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合作公司董事會于合作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 人組成,甲方委派 人,乙方委派人。董事長由 方委派。副董事長由 方委派。董事任期 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于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數或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或者簡單半數決定。
第二十八條 董事會是合作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務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案保存。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 方推薦,副總經理 人。由甲方推薦 人,乙方推薦 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 年。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作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 原材物料、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 合作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 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盡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合作公司委托乙方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的,應邀請甲方派人參加。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 合作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I建處由 人組成。其中甲方 人,乙方 人;I建處主任一人,由 方推薦,副主任一人,由 方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 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采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合作各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編制、報酬及費用,經合作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在工程建設完成并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后。經董事會批準撤銷。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 合作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作、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和合作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后,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各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 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 稅務、財務、會計
第四十二條 合作公司按中國的法律和有關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四十三條 合作公司外籍員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中國員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收入調節稅暫行條例》繳納個人收入調節稅。
第四十四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加以制定,并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第四十五條 合作公司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企業經營情況討論決定,但應不少于 %
第四十六條 合作公司的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從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
第四十七條 合作公司應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對合作公司財務審查,并將結果報董事會和總經理。如一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會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另一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的一切費用由聘請方負擔。
第四十八條 每一會計年度的頭四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會計年度的年度自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十五章 外匯管理
第四十九條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五十條 本合作公司應分別開立外匯和人民幣帳戶。
第五十一條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匯收入都必須存入中國銀行或經外匯管理局批準的其他國外銀行,一切外匯支出由合作企業外匯存款帳戶中支付。外匯平衡由本合作企業自行負責。
第五十二條 本合作企業的外籍和港澳員工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益,外匯部分在依法納稅后,有權匯出國外。乙方分得的外匯紅利,依法繳納稅收后,可以匯國外。
第十六章 利潤分成
第五十三條 自獲利年度起,合作各方的利潤分配如下:第 年至第 年,甲方占 %,乙方占 %,第 年至第 年;甲方占 %,乙方占 %。
第十七章 合作期限
第五十四條 合作公司的期限為 年。 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作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作期滿六個月前向原審批機關申請延長合作期限。
第十八章 合作期滿財產處理
第五十五條 合作期滿合作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財產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十九章 保險
第五十六條 合作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中國的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作公司決定。
第二十章 合同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七條 對本合同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才能生效。
第五十八條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作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同意通過,并報審批機關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九條 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作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要求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向合同審批機關申請批準終止合同。如合作各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作企業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六十條 合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投資的各項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及提供合作條件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 , 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出資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六十一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六十二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合作各方應相互提供履行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三條 由于地震、臺風、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知合作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旦不可抗力消失后,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采取措施,繼續履行需履行的合同。
第二十三章 適用法律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四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五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根據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合作各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六十六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各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五章 文 字
第六十七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條 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附屬協議文件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九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關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條 合作各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設計各方權力、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為合作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一條 本合同于一九 年 月 日由合作各方的授權代表在市簽字。
公司 代表(簽字)
公司 代表(簽字)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2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為了規范合作企業的行為,保護合作企業及其合作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事務。
第二條:合作企業概況
名稱:
經營場所:
經營范圍:
經營方式:
第三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第四條: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____元,以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
2、乙方:出資額為____元,以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
3、丙方:出資額為____元,以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
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作企業存續期間,合作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作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作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出資期限
各合作人的出資,于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出資評估
用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注冊資本驗證后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并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七條:合作企業登記
全體合作人同意指定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擔責任。
第八條:盈余分配
1、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余分配以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作企業分配當年的稅后利潤(虧損),按下列順序進行。
(1)提取法定公積金____%。
(2)提取法定公益金____%。
(3)剩余利潤(虧損)按合作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作企業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作人協商決定。
第九條:債務承擔
1、合作企業債務由合作企業財產償還。
2、合作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作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作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作人執行合作企業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作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作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作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作人承擔。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第十條:執行人的職責
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作人負責,并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作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作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作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作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作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作企業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作人報告合作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作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作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作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作人有裁決權。
第十一條:其他合作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作人、檢查其執行合作企業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作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托執行合作企業事務的合作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作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托。
4、合作人分別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其他合作人有權對合作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二條: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處分合作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作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作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作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作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作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作人入伙及合作人的退伙。
8、合作人與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9、合作人增加對合作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作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三條:禁止行為
合作人在合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作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作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作人同意外,禁止合作人與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作人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作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作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入伙
新合作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原合作人向新合作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伙協議。
4、入伙的新合作人對入伙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可以退伙的情形
合作協議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伙: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作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作人嚴重違反合作協議約定的義務。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作人。
第十六條:當然退伙的情形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七條: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八條:退伙程序
合作人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經全體人合作人同意退伙,并簽訂書面協議。
2、合作人退伙,其它合作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作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作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伙人有未了結的合作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4、退伙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作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九條:出資的轉讓
合作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作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合作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4、合作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作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作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后的企業合作人必須符合《合作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二十條: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作期屆滿,合作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合作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全體合作人決定解散。
4、合作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5、合作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條: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作人擔任,并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作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益債務后,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恤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后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作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作企業注銷登記。
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第二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作人違反本合同關于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三條: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作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作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作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作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戶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
第二十四條: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年。
第二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六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進行仲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九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份,_____市公證處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22
第一章 總則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冊的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______法律注冊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為乙方。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技術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章 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明確如下:
2.1 “產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 “專利”系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 “技術”系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并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并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終紙、說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2.4 “商標”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
2.5 “技術協助”____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____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雇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 “技術信息互換”____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 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地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第三章 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 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在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3.2 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并按合同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 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于適當的時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注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3.5 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志商標時,應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制造。
3.6 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志均載明于附件。經乙方同意后合營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中國市場銷售。
第四章 第三方偽造及侵犯
合營公司若發現有任何偽造的產品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雖然,僅乙方獨家持有對其偽造產品或失常的使用產品、侵犯專利或商標時采取追究或多次訴訟或采取其他行動的權利,但乙方對合營公司就上述有關情況提出的各種建議應給予適當的考慮。為此,乙方可用合營公司的名義作原告人或雙方聯合作原告人,合營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地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合營公司的專題書面批準。
第五章 提成費
5.1 在合同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向乙方為合營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5.2 根據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180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凈售額____%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凈售價計算。
5.3 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________年,以后,每年遞減____%。
5.4 合營公司應保持完整、正確的記錄,便于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于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后60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凈售價并附上應支付的款額數字。 銷售報告應由合營公司主管財務者簽署。
5.5 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所得款額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章 技術培訓
6.1 按合營公司的合同,乙方應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以提高公司雇員的技術水平。
6.2 乙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雇員按下述技術范圍提供培訓:____________產品的制造、發展、銷售和使用;____________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合營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6.3 乙方不提供與制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項目的培訓。
6.4 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
6.5 合營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中國對中方人員進行培訓,合營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雇地至合營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6 按本合同規定,合營公司屬下的雇員凡參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后1年內,不得向合營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章 優先條款
7.1 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設備、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制造的產品。
7.2 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單位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2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為了規范合伙企業的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甲、乙、兩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事務。
第二條 合伙企業概況
名稱: )農業綜合經濟開發有限公司
經營場所: (詳林權證所示山地范圍內)
經營范圍:經濟林(含速生林、果樹林)、種植/養殖、觀光休閑經濟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 林權證有效期內,自20xx 年 ---- 月---日起,至 2050年 ---月---日止。
第四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 元,以 現金 方式出資,占出資資本的 %;
2、乙方:出資額為 元,以現金 方式出資,占出資資本的 %;
本合伙出資(現金)共計人民幣------元(大寫:叁拾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 出資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20xx 年---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出資評估
用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注冊資本驗證后 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并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七條 合伙企業登記
全體合伙人同意指定 作為申請代理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和設立登記。
第八條 財務、會計
合伙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頒布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建立本合伙企業的財產、會計制度。
第九條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余分配以 入股股份 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伙企業分配當年的稅后利潤(虧損),按下列順序進行;
(1)提取法定公積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潤(虧損)按合伙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伙企業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第十條 債務承擔
1、合伙企業債務由合伙企業財產償還。
2、合伙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4、執行合伙企業日常事務的執行人,應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第十一條 委托執行人
第十二條 執行人的職責
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并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伙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伙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伙企業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報告合伙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伙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裁決權。
第十三條 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托;
4、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其他合伙人有權對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四條 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處分合伙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驈浹a虧損;
10、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 禁止行為
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伙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六條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伙協議;
4、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條 當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九條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條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經全體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簽訂書面協議;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伙人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4、退伙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 出資的轉讓
合伙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伙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4、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后的企業合伙人必須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二十二條 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伙期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5、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條 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伙人擔任,并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益債務后,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恤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后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二十四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違反本合同關于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五條 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伙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伙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年。
第二十七條 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的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丁、戊、己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30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
1、 向長壽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 30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三十一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三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合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 份,甲、乙、雙方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2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有關法規,中國________公司和____國________公司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 資 各 方
第二條 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三條 合資各方 中國________公司(甲方):在中國________地登記注冊 法定地址:中國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_____國________公司(乙方):在_____國________地登記注冊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國籍:________
第三章 名稱和地址
第四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第五條 合資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 合資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 省________ 市________ 路____ 號!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
第六條 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本著加強經濟合作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資公司生產經營范圍: 生產____________產品; 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填寫)
第九條 本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以此為合資公司的注冊資本! ∑渲校杭追酵顿Y____________元,占________%;乙方投資____________元,占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將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 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
1.
第一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資________元!
2.
第二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資________元!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
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資各方的義務
第十四條 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誰、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組織合資公司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4.按
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
5.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中國境內的運輸;
6.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7.協助合資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8.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9.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10.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的義務:
1.按
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并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中國港口;
2.辦理合資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資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由合資公司與________方或
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
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制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注:要在合同中具體寫明)。
第十六條 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注:在乙方負責向合資公司轉讓技術的合資合同中才有此條款。)
1.乙方保證為合資公司提供的________(注:要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制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資公司經營目的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資公司,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并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并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資公司,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合資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和隱瞞之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合資公司的直接損失!
第十八條 技術轉讓費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凈銷售額的________%! √岢芍Ц镀谙薨凑毡竞贤
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 合資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后,合資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
第八章 產品的銷售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占________%,內銷部分占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1.由本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占________%!
2.由本公司與中國訂立銷售合同,委托其代銷,或由中國包銷的占________%!
3.由本公司委托乙方銷售的占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營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 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合資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的產品商標為________!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合資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本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長任期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于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
第二十八條 董事長是合資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13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人,由甲方推薦________人,乙方推薦________人?偨浝、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負責! 〗洜I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 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 合資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應盡量優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合資公司委托乙方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時,應邀請甲方派人參加!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I建處由___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人;I建處主任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____ ,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I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 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采購和驗收,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并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后,經董事會批準撤銷。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 合資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趧雍贤喠⒑,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等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 稅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四十三條 合資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四條 合資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3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薄、用中文書寫。(注:也可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六條 合資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缫曳秸J為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十七條 每一營業年度的前3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四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________年。合資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浺环教嶙h,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資期滿6個月前向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六章 合資期滿財產處理
第四十九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合資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險
第五十條 合資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規定由合資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一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
第五十二條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資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條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資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
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
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1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 %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3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 %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五十三條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五十五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六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按項解決: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2)提交____ 國____ 地____ 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俨貌脹Q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六十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章 文字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合資營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審批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條 甲、乙雙方發送通知采用電報、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對方。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簽字! 〖追剑篲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__ 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資經營合同 篇10
第一章總則 中國____公司和XX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營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中國XX街號;法定代表:姓名__職務__國籍__! 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國__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法定代表:姓名__職務__國籍__!
第三章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XX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第三條合營公司的名稱為XX公司! ⊥馕拿Q為____! 『蠣I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省__市__路__號__!
第四條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對合營企業超過認繳部分的債務,無論系分別債務或連帶債務,均不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合營公司生產經營范圍是: 生產____產品; 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產品。(注:要根據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1.合營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____。 2.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____外幣。)
第十條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元,作為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其中:甲方____元,占____%;乙方____元,占____%!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將以下列作為投資: 甲方:現金____元 機械設備____元 廠房____元 土地使用費___元 工業產權____元 其它____元共____元! ∫曳剑含F金____元 機械設備____元 工業產權____元 其它____元共____元。 (注:外國合營者的投資比例一般不應低于25%,以實物、工業產權作為出資時,甲、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對以上所列的各項目,除現金和土地使用費外,其價格應由甲、乙雙方按下述方法進行評議商定:(注:可以采用帳面凈值法或重估價值法等)
第十二條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注:根據具體情況寫。) 甲、乙任何一方,若未能按期如數向本合營企業繳付其出資額,則該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或合營企業)按下述之方法進行賠償(或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甲、乙任何一方如向
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追截熑危骸 ∞k理為設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組織合營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按
第十一條和
第十二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 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協助合營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曳截熑危骸 “
第十一條和
第十二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并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中國港口; 辦理合營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培訓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人員以及技術人員和工人及其他人員! ∪缫曳酵瑫r又是技術轉讓方, 則應負責合營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協助合營企業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辦理進入外國合營者所在國家或地區的簽證; 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ㄗⅲ阂鶕唧w情況寫)
第七章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同意,由合營公司與乙方(或
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合同
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制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注:要在合同中具體寫明。)
第十六條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注:在乙方負責向合營公司轉讓技術的合營合同才有此條款。) 1.乙方保證為合營公司提供的__(注:要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制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營公司經營目的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營公司,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并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并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合營公司,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合營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之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合營公司的直接損失!
第十八條技術轉讓費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凈銷售額的__%。 提成支付期限以本合同
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合營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后,合營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 (注:技術轉讓協議期限一般不超過________年,協議須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
第八章產品的銷售
第二十條合營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占__%,內銷部分占__%。 。ㄗⅲ嚎筛鶕䦟嶋H情況寫明各個年度內外銷的比例和數額。一般情況下,外銷量至少應能滿足合資公司外匯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條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合營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占__%! ∮珊蠣I公司與中國訂立的銷售合同,委托其代銷,或由中國包銷的占__%; 由合營公司委托乙方銷售的占__%。
第二十二條合營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營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合營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合營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為__!
第九章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合營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由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名,乙方委派__名。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甲乙兩方協商確立或由董事會選舉產生(甲乙雙方一方擔任董事長的,由他方擔任副董事長)。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任期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于重大問題(注: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實施條例
第三十六條列舉主要內容),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明確規定)!
第二十八條董事長是合營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九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合營公司設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方推薦;副總經理人,由甲方推薦人,乙方推薦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年。
第三十一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議決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盡先在中購買!
第三十四條合營公司委托乙方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時,應邀請甲方派人參加!
第十二章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合營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外;I建處由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人,乙方__人;I建處主任一人,由__方推薦,副主任一人,由__方推薦;I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生產設備、材料等物資的采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甲乙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籌建處在工程建設完成并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后,經董事會批準撤銷。
第十三章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合營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營公司和合營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的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趧雍贤喠⒑螅瑘螽數貏趧庸芾聿块T備案!
第四十一條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稅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合營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各項稅金!
第四十三條合營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四條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五條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三十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注:也可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六條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缫曳秸J為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十七條每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 『蠣I企業的全部利潤,在繳納所得稅、提取
第四十四條所列基金后,應按合營各方出資比例,由董事會確定的利潤分配方案進行分配。(若以前年度的虧損未彌補,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并入本年度利潤分配。另外,對分配形式應加以規定。)
第十五章合營期限、解散與清算
第四十八條本合營企業在下述情況下解散: 1.合營期滿; 2.合營期滿之前,出現下述任何一種情況或事件,經董事會決議,本合營企業也可解散; a.合營遭受重大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b.任何一方違反經營合同規定,使本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c.合營企業達不到經營目的,投資無法回收; d.不可抗力,等!
第四十九條合營企業宣告解散時,董事會應組織清算委員會,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103條到108條規定進行!
第五十條合營公司的期限為__年。合營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營期滿六個月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六章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第五十一條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合營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保險
第五十二條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三條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
第五十四條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五條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合同,他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違約責任
第五十六條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
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 時,從逾期
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收取違約方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五十三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五十七條由于一方違約,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違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八條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九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適用法律
第六十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一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或者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 ≈俨迷诒辉V人所在國進行: 在中國,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在(被訴人國名),由(被訴人國家的仲裁組織名稱)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俨貌脹Q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ㄗⅲ涸谟喠⒑贤瑫r,上述三種方式僅能選一。)
第六十二條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章文字
第六十三條本合同用中文和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四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份!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六條甲、乙雙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方收件地址。
第六十七條本合同于一九__年__月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簽字。 中國__公司代表__國__公司代表 (簽字)(簽字)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25
第一條 約因
限公司,遵照 法律注冊的 公司(簡稱 ),地址 為甲方與 有限公司,遵照 法律注冊的 公司(簡稱 ),地址 為乙方。
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XX公司)。
XX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按專利提供技術訣竅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XX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條 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茲明確如下:
2.1. "產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 "專利"系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 "技術"系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并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并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圖紙、說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2.4. "商標"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為準。
2.5. "技術協助"--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三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XX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XX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XX公司負擔。
應XX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三名技術專家至XX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XX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雇地至XX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 "技術信息互換"--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XX公司。XX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 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XX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的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XX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的先進水平。
第三條 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經乙方同意,XX公司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3.2.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XX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XX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XX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XX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并按合同條款的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XX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于適當的時候在 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注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3.5.XX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志商標時,并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制造。
3.6.XX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志均載明于附件。經乙方同意后XX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中國市場銷售。
第四條 第三方偽造及侵犯
XX公司若發現有任何偽造的產品、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雖然,僅乙方獨家持有對其偽造產品或失常的使用產品、侵犯專利或商標時采取追究或多次訴訟或采取其他行動的權利,但乙方對XX公司就上述有關情況提出的各種建議,應給予適當的考慮。為此,乙方可用XX公司的名義作原告人或雙方聯合作原告人,XX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的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XX公司的專題書面批準。
第五條 提成費
5.1.在合同期限內XX公司須向乙方為XX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5.2.根據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內XX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凈售額 %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凈售價計算。
5.3.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 ________年,以后,每年遞減 %。
5.4.XX公司應保持完整、正確的記綠,便于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于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凈售價并附上應支付的款額數字。銷售報告應由XX公司主管財務者簽署。
5.5.XX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所得款額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條 技術培訓
6.1.按XX公司的合同,乙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為提高公司雇員的技術水平。
6.2.乙方同意向XX公司選拔的雇員按下述技術范圍提供培訓:______ 產品的制造、發展、銷售和使用; 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XX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與制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項目的培訓。
6.4.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XX公司與乙方商定。
6.5.XX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中國對中方人員進行培訓,XX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雇地至XX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6.按本合同規定,XX公司屬下的雇員凡參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后1年內,不得向XX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條 優先條款
7.1.合營期間XX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設備、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制造的產品。
7.2.合營期間XX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單位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7.3.在費用、時間和質量方面同等的條件下,XX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
第八條 保密
XX公司承認并同意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秘密。XX公司及其全體雇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為 ________年。
第九條 合營期限
9.1. XX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是以XX公司取得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為期 ________年。
9.2. 當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前六個月,除雙方同意終止外,XX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繼續作為期二年的延長,但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準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9.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專題書面的同意,XX公司或甲方應保證將全部技術和其他權利退還給乙方,且在將來任何時候無權繼續使用與本合同有關的專利、商標或技術。
第十條 仲裁
10.1.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首先通過各方主管部門以互相信賴的精神予以解決。若于三十(30)天內雙方主管部門不能解決時,雙方可推薦第三方予以調解。
10.2. 若于三十(30)天內調解不能解決時,甲方與乙方同意將爭執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仲裁程序暫行規定予以仲裁。
10.3. 若對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釋或強制執行等發生爭執時,仲裁員應根據合同條款及國際商業慣例予以有效的解決。
10.4. 在發生爭執,并將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并提交仲裁的爭執者外,雙方都應按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執行各自的權利和履行各自的義務。
10.5.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暴動、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至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十五(15)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政府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六十(60)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條 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XX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為工作語言。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本合同書就的標題,僅為醒目參考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
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種文本雙方各持二份。
13.3. 甲、乙方及XX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為準。
13.4. 按本合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為準并按對方的地址寄出后七(7)天,視為有效送達。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姓 名:______ 姓 名:______
職 務:______ 職 務:______
電 話:______ 電 話:______
傳 真:______ 傳 真:______
見證人:______
姓 名:______
職 務:______
日 期:______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26
合伙人:甲方,性別: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現住地址: 合伙人:乙方 ,性別: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日,現住地址: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總投資為 元(大寫:),甲出資元(大寫: ),乙出資 元(大寫:),其中甲占投資總額的 %、乙占投資總額的 %。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匣锶思追剑(簽字蓋章)合伙人乙方: (簽字或蓋章)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