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合作開發合同
1.
2.
3.
一方變更項目聯系人的,應當及時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各方。未及時通知并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作各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發生不可抗力和技術風險;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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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條 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合作各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1.
2.
3.
4.
5.
第二十五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合作各方以
方式確定后,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
2.可行性論證報告:
3.技術評價報告:
4.技術標準和規范: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
6.其他:
第二十六條 合作各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名)
年 月 日
中介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名)
年 月 日
印花稅票粘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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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填寫)
合同登記編號:
1.申請登記人:
2.登記材料: ⑴
⑵
⑶
3.合同類型:
4.合同交易額:
5.技術交易額: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印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