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雙方合作協議(精選3篇)
擔保雙方合作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為了完善和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進一步提高擔保行業整體信用水平和防控能力,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擔保難和銀行貸款抵押資產變現難問題,幫助銀行降低貸款風險,促進企業發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圍繞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再擔保與擔保等項業務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貸款再擔保與擔保等項業務的合作,應以自愿與合法為基礎,遵循平等互利、協商一致、控制風險、講究效益、探索發展、穩健經營的原則,并通過科學的風險管理機制,在合理分擔風險的前提下,保障合同當事人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甲方愿在全省范圍內為乙方對符合貸款和擔保條件的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再擔保與擔保服務,按合同約定向乙方履行保證責任。
第三條甲方向乙方承諾的保證為信用保證,而非抵押保證或質押保證,甲方有權選擇一般保證責任。
第四條乙方應在全省范圍內積極為甲方推薦信用良好、資信等級高的貸款客戶,促進甲方業務的開展和降低甲方擔保風險。
第五條信用擔保對象的范圍為在我省注冊的各種類型企業和各擔保機構。信用擔保應遵循國家制定的產業政策和全省發展規劃,優先支持國家產業政策鼓勵發展的、符合全省產業發展規劃的、能擴大財政稅源、安置就業以及創新技術成果轉化和促進產業化發展的項目。
第二章合作方式
第六條信用再擔保合作方式。甲方在全省范圍內為擔保機構提供再擔保服務,凡是單筆超過500萬元人民幣的擔保貸款項目,或者乙方要求提供再擔保的貸款項目,擔保機構須向甲方申請再擔保,按照甲方與擔保機構簽訂的《再擔保合同》約定,由甲方承擔再擔保責任,乙方按照與擔保機構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可開展授信再擔保業務。在貸款擔保中,甲方委托乙方在約定的限額貸款內,自行決定擔保機構,事后向甲方備案,由甲方承擔約定的保證責任;或在履約擔保中,擔保機構在甲方授信額度內自行決定擔保項目,事后向甲方備案,由甲方承擔約定的保證責任。
第七條信用擔保合作方式。由甲、乙雙方根據各自業務操作規程對借款企業進行審查,對甲方同意擔保,乙方同意借款的項目,甲、乙雙方簽訂《保證合同》,乙方向借款企業發放貸款。
甲方可委托乙方開展授信擔保業務。授信擔保額度由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但單筆授信擔保額度,每戶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000萬元。
第三章擔保額度與風險承擔
第八條甲方向乙方承諾的保證責任實行總量控制,按照《陜西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管理試行辦法》,甲方承諾對各擔保機構提供的再擔保責任不超過甲方上年末凈資產的30倍;對企業提供的擔保責任不超過甲方上年末凈資產的10倍,以上兩類擔保責任合并計算。
第九條按照“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甲方僅對乙方貸款本金進行擔保,同時實行比例擔保。原則確定:再擔保項目,甲方、擔保機構、乙方按4:5:1的比例擔保并承擔損失;擔保項目,甲方、乙方按9:1比例擔保并承擔損失。具體擔保比例按照《再擔保合同》和《保證合同》約定執行。
第四章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一、甲方在乙方指定銀行開立基本賬戶,存入一定數額擔保保證金。
二、甲方對乙方推薦的貸款再擔保與擔保等業務項目有審核的權利,對不符合擔保條件的,有權利不予提供再擔保或擔保。
三、按照乙方需要,甲方有義務將符合擔保條件的中小企業提供的材料送交乙方,或由擔保機構送交乙方,由乙方按程序審查并決定是否予以貸款。
四、對乙方推薦的符合擔保條件的貸款,甲方應按程序審查并提供相應的貸款再擔保或擔保。
五、甲方提供的貸款擔保方式以具體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六、在貸款到期6個月后,借款企業仍未償還乙方銀行貸款本金,屬擔保貸款,由甲方按《保證合同》的約定和乙方銀行代償通知書向乙方銀行償還;屬再擔保貸款,由擔保機構按《保證合同》的約定和乙方銀行代償通知書向乙方銀行償還,甲方按《再擔保合同》的約定和擔保機構代償通知書向擔保機構履行再擔保代償。
七、甲方應定期對被保證人的經營狀況及貸款使用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如發現被保證人未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致使資金流失(損失)或財務狀況嚴重惡化,應及時與乙方貸款銀行協商提出預防風險的措施。
八、雙方同意甲方僅需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資料(包括法人登記及年檢手續、驗資報告、管理制度、報表、稅務登記等)后,不需每筆擔保再提供同類資料。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月度擔保明細表和
財務報表
、年度報表及審計報告。
九、甲方承諾加快建立全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積極協調、促進全省各信用擔保機構與銀行的合作,共同促進全省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一、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貸款再擔保、擔保有復審的權利,對不符合乙方有關規定的,有權利不予提供貸款。
二、乙方將符合貸款基本條件、風險較小的貸款擔保項目推薦給擔保機構或甲方,由甲方按程序審查并決定是否予以提供再擔保或擔保。
三、乙方對甲方推薦的符合貸款條件的貸款申請,應按程序審查,并提供相應的貸款支持。
四、乙方愿意給予甲方再擔保、擔保貸款以規定范圍內的最大便利。貸款利率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利率執行,貸款利率不上浮,以降低受保企業貸款成本。乙方對甲方的存款給予優惠利率,比照銀行同業存款利率執行。
五、乙方應按規定履行作為主債權人的貸款管理責任,包括定期了解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對未能履行貸款合同規定義務的企業,乙方有權依合同約定要求企業提前歸還貸款或停止支付企業尚未使用的貸款。在貸款將要或已受損失時,可依據合同規定采取使貸款免受損失的措施。在甲方對具體項目的保證期間,發現受保企業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款義務,或者出現有關重大問題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及時采
取補救措施,盡可能減少損失。
六、乙方承諾當受保企業不能按約定期限歸還貸款時,乙方應于逾期日起1個月內書面通知甲方,并由甲乙雙方共同組織催收或辦理貸款展(轉)期手續。貸款逾期時,乙方愿意給予擔保機構和甲方6個月的追償寬限期,期滿后仍不能收回的貸款本金,乙方按照擔保合同約定,向擔保機構或甲方提交代償通知書,并分擔《擔保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風險。
七、在甲方代借款企業償還乙方貸款后,乙方承諾積極配合擔保機構和甲方共同對借款企業進行追償。
八、按照甲方需要,乙方承諾將及時準確的把所掌握的信用信息提交給甲方。乙方承諾自覺配合執行甲方對再擔保、擔保項目設置的風險管理措施和日常檢查安排。
九、乙方可根據甲方具體情況給予貸款支持。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協議為基本合作框架,對再擔保與擔保業務以合同約定為準。
第十三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負責人簽字,并經單位蓋章后生效。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調整,經雙方協商相應調整本協議內容。
第十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及條款修訂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本協議有效期為五年,從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
第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陜西省信用再擔保有限責任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
乙方:銀行(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月日
擔保雙方合作協議 篇2
甲方:__市__餐飲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乙方: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同意在號合作開設_ 餐館,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特簽訂合作合同如下:
一、上述地址合作期為年,自__年月日至__年月日止。
二、上述地址總投資由乙方單方全付,包括租金、工人工資、裝修費、所有設備等所有費用;合作期滿后店鋪及設備屬于乙方所有。
三、乙方須付甲方加盟費人民幣__元;簽訂合作合同當天乙方即付甲方啟動資金人民幣貳萬元,其余可在店盈利每月付人民幣__萬元。
四、雙方簽約后,甲方有專門班子協助乙方籌建門店,提供:
1、有償:門店設計圖紙及廣告內容(也只有甲方負責設計);物料、器具、服裝樣品。
2、無償:《營業手冊》一套;物資采購計劃;對加盟門店的主要工作人員進行集中培訓、考核,使其工作能力達到開業要求。
五、工人工資在營業額的15%內甲方有權調整。
六、乙方在以下情況須向甲方支付管理費:
1、每月店的營業毛利率達40%至44%,乙方付甲方管理費為當月營業額的3%;
2、每月店的營業毛利率達45%至46%,乙方付甲方管理費為當月營業額的5%;
3、每月店的營業毛利率達47%以上,乙方付甲方管理費為當月營業額的6%;
七、每月的凈利潤屬于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擔保雙方合作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乙方: 身份證號:
以上甲、乙雙方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注冊成立的公司(以下簡稱 )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