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個人與企業合作經營協議書(通用3篇)
三方個人與企業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1
編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傳真:
地址:郵編:
乙方:
負責人:傳真:
地址:郵編:
丙方:
法定代表人:傳真:
地址:郵編:
甲、乙、丙三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根據甲、丙雙方簽訂的《聯想手機合作協議__產品政策條款》(包含甲、丙雙方所簽全部產品合作協議),乙方愿意為甲方和丙方之間的付款訂貨和貨款結算提供服務,接受甲方申請開出以丙方為收款人的銀行承兌匯票,甲方在乙方開立結算賬戶,帳號:,甲方所有銷售款項均應通過該賬戶結算。
2、本協議書經甲、乙、丙三方簽章生效后,甲方簽發經乙方承兌并由乙方寄出的銀行承兌匯票(乙方對該銀行承兌匯票的真實性負責),丙方收票后向乙方開出相應金額的《商品金額證明書》(見附件二)并加蓋公章和預留授權人簽名(預留印鑒和預留授權人簽名見附件一),然后將該《商品金額證明書》原件郵寄給乙方,乙方以此作為向丙方簽發《提貨通知書》(附件三)的依據;或者丙方將該《商品金額證明書》傳真給乙方,同時從指定郵址(見附件一)發電子郵件通知乙方對該傳真件內容進行確認,隨后仍應將該《商品金額證明書》原件郵寄給乙方,乙方經核對該傳真件與電子郵件內容一致后,可以先以該傳真件和電子郵件通知(二者缺一不可)作為向丙方簽發《提貨通知書》(附件三)的依據,丙方必須保證乙方收到的《商品金額證明書》傳真件與原件內容一致。《商品金額證明書》為丙方向乙方簽發的不可撤銷的提貨權憑證,原件交由乙方占管。
3、甲方每次申請開出收款人為丙方的銀行承兌匯票時,承兌保證
金的交存可選擇如下幾種方式之一(以打√為準):
□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方式。
□甲方交存不低于銀行承兌匯票金額的%的承兌保證金。
□甲方交存不低于銀行承兌匯票金額的%的承兌保證金,在每次提貨時追加至相當于每次提貨金額%的保證金。
4、在該協議項下簽發的銀行承兌匯票額度內,甲方每次提貨應提前一天向乙方和丙方提出申請,乙方據此審簽同意發貨的《提貨通知書》,并將該《提貨通知書》原件郵寄給丙方,丙方以此作為向甲方發貨的依據,或者乙方先將該《提貨通知書》傳真給丙方,同時從指定郵址(見附件一)發電子郵件通知丙方對該傳真件內容進行確認,并在隨后將該《提貨通知書》原件郵寄給丙方,丙方經核對該傳真件與電子郵件內容一致后,可以先以該傳真件和電子郵件的通知(二者缺一不可)作為向甲方發貨的依據,但乙方必須保證丙方收到的《提貨通知書》傳真件與原件內容一致。《提貨通知書》為乙方向丙方簽發的不可撤消的行使提貨權的憑證,原件由丙方占管,丙方應將乙方審簽后的同意甲方提貨的《提貨通知書》專夾保管作為對帳依據。憑乙方簽發的《提貨通知書》,甲方可向丙方提貨。
5、未經乙方審簽《提貨通知書》確認,丙方向甲方供貨,不計入丙方提供給乙方占管的《商品金額證明書》金額之內。乙方《提貨通知書》審簽方式為:乙方在同意甲方提貨的通知單上由乙方指定專人簽字并加蓋“銀行”印章(簽字式樣及預留印鑒見附件一)。
6、對乙方審簽的《提貨通知書》,在提貨前丙方應及時與乙方所留簽字式樣及印鑒進行核實,未經核實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印鑒核對不符而予以提貨,按第5條未經乙方審簽《提貨通知書》的情況處理。
7、乙方對甲方使用《提貨通知書》提貨的情況有權與丙方核對(以乙方提供的《提貨通知書》為依據)。丙方與乙方至少每月應核對金額一次。
8、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前十日內,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提貨申請,乙、丙雙方核對《提貨通知書》累計金額。若《商品金額證明書》金額大于《提貨通知書》累計金額,則此差額由丙方向乙方支付,乙方應在匯票到期前八日時將載明此差額的《付款通知書》(附件四)送達丙方。丙方將在兩個工作日內以“《付款通知書》回執(附件五)”給予乙方書面回復。丙方在匯票到期日前將此差額款項匯至乙方指定的賬戶。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支付逾期利息。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丙方逾期付款的,丙方將不支付逾期利息。款項結清后,乙方將《商品金額證明書》退還給丙方。
9、除第8條約定的付款責任外,丙方不承擔其他付款責任。
10、三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協議,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義務給守約方造成損失,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及索賠的費用。
11、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由三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則以訴訟方式解決。
12、本協議書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此期間《商品金額證明書》累計金額與《提貨通知書》項下甲方實際提貨金額的差額不得超過萬元。若出現第8條約定的丙方付款責任,丙方在履行完相應付款責任后有權決定是否終止本協議。
13、本協議一式五份,自三方均簽章時生效,甲方執壹份(不包括附件一),乙、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除甲方那份不包括附件一外,本協議所附的附件一、二、三、四、五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15、三方在此聲明并保證如下:三方均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在的企業法人或金融機構,有權以自身名義,權利和權限從事本合同項下的業務經營活動,并以自身名義簽署和履行本協議。
附件一:預留印鑒、授權人簽名及指定郵址
附件二:商品金額證明書及回執
附件三:提貨通知書及回執
附件四:付款通知書及回執
甲方:乙方:丙方:
(蓋章)〈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三方個人與企業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2
第一章總則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冊的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______法律注冊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為乙方。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技術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章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明確如下:
2、1“產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專利”系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技術”系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并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并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終紙、說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2、4“商標”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
2、5“技術協助”____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____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雇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技術信息互換”____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地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第三章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在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3、2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并按合同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于適當的時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注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3、5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志商標時,應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制造。
3、6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志均載明于附件。經乙方同意后合營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中國市場銷售。
以上(2)(3)兩項合計共為________元,應憑丁方聘請的在香港注冊會計師驗證的轉入日期的資產負債表為依據,多退少補。
銀行成立后,銀行董事會應盡快派專門小組對____和____的原放款(銀行成立時已有的放款)進行審查,對銀行成立前該兩公司的呆賬、壞帳和銀行成立后一年內發生的該兩公司原放款的呆帳、壞帳均由____協助清理并負責償還呆帳、壞帳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對有壞帳風險的放款,專門小組在銀行成立一年內提出意見,轉由丁方負責處理。原放款凡經專門小組審查同意轉期的,其經濟責任由____和____自行負責。
訂約四方同意將銀行歷年稅后利潤至少提取____%,經董事會決定后撥作準備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條有進一步規定),并經董事會決定可按訂約四方上述出資比例,從該項準備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資額至________元。
第七條資本提供
訂約四方需在銀行成立后(銀行的成立日期為銀行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30天內交足出資額,以現金投資部分應全數存入銀行。丁方提供的股標等,如因技術原因,在銀行成立后30天內未能辦妥轉入銀行手續時,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聯合決定,可以允許再延期30天。任何一方所應出資的現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應按當天中國銀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遲延利息。
第八條出資憑證
訂約四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由銀行據以發給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銀行名稱,銀行成立的日期,訂約四方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出資的日期以及發給出資證明書的日期。當按照本合同第六條增加出資額后,銀行將增發出資證明書。
第三章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第九條出資額轉讓
訂約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轉讓、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須經訂約其他三方同意,并經審批機構核準。訂約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應先以書面通知其他三方說明承讓人名稱及轉讓條件,訂約其他三方有優先購買權。且其轉讓條件應與向第三者轉讓的條件相同。如訂約其他三方無意買入,出讓的訂約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書的轉讓條件,向指定第三者進行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十條注冊資本更改
如注冊資本需要變更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審批機構申請批準,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董事會
第十一條董事會組成
訂約四方同意在銀行成立時組成董事會,董事會由10人組成,中方5人,丁方5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長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長兩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任期3年,可以連任。
第十二條董事會權力
董事會是銀行的最高權力機構,討論決定銀行的一切重大問題。其具體職權范圍在銀行章程中規定。
第十三條董事會議事規則
董事會會議應根據平等互利、友好協商及互相諒解的原則進行,對有關訂約四方權益的下列重大問題,均應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投票表決,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銀行章程的修改。
2、批準上一年度的年報、審核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3、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信貸額。
4、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購買或出售銀行固定資產額。
5、銀行政策、目標的修改。
6、其他人擬投資于銀行,銀行擬投資于其他人。
7、銀行擬與其他人進行合并。
8、訂約任何一方擬在銀行增資或出售、轉讓、抵押其在銀行部分或全部出資額。
9、年度業務計劃的重大修改。
10、從銀行利潤中按比例提取準備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
11、銀行每年分配給訂約四方的紅利。
12、銀行與工會間的勞工合約及職員總人數的制訂。
13、銀行清算及合同終止。
副總經理以上高級職員的聘請和解聘等其他事項可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其授權代理人以過半數通過作出決議。
第十四條董事會召開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在訂約任何一方請求下,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董事會會議在設于____的總行召開,或在會議通知書內指定的其他地點召開。
第十五條常務董事會組成
董事會設常務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兩名董事組成,在董事會休會期間,除第十三條第1、7、8和13項外可由常務董事會代行董事會職權。由董事長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務董事召集常務董事會會議。常務董事會的決議不得與董事會決議相抵觸。
第五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六條銀行行政管理體制
銀行的行政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總經理負責制。
第十七條總裁、執行副總載
銀行設總裁1人,執行副總裁1人,是銀行的主要行政負責人。貫徹執行董事會和常務董事會的各項決議,負責協調、監督銀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業務活動,研究國際金融市場信息,開拓銀行業務。總裁、執行副總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任期均為3年,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
銀行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若干人,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副總經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負責向董事會和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并組織領導銀行在國內辦理的日常業務工作。根據上述任務,總經理有權處理下列事項:
1、代表銀行對外接洽業務。
2、談判及簽署文件。
3、委任及解雇非董事會委任的職員,并決定其報酬和福利。
4、起草銀行業務條例報經董事會審查批準后貫徹執行。
5、起草年度業務計劃及董事會要求的其他計劃,將上述計劃報經董事會審批后監督該計劃的貫徹執行。
6、向董事會報告銀行業務進度,提出銀行行政管理及業務改進的建議。
7、向董事會報告銀行職工人數,薪金等級及提升標準和制度。
8、提高銀行職員業務及管理水平,制訂銀行職員訓練計劃,監督由董事會批準的訓練計劃的執行。
9、運用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和權力。
第六章業務
第十九條業務范圍
銀行經營下列業務:
(一)本、外幣放款和本、外幣票據貼現;
(二)本、外幣投資業務;
(三)外幣和外幣票據兌換;
(四)股票、證券的買賣和發行;
(五)資信調查和咨詢服務;
(六)信托、保管箱業務;
(七)本、外幣擔保業務;
(八)出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九)國外和香港、澳門地區匯入匯款和外匯托收;
(十)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匯出匯款及進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十一)辦理國外、香港、澳門地區的外匯存款和外匯放款;
(十二)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外國人、華僑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經申請批準的業務。
第七章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第二十條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成立
銀行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經有關審批機構批準,可在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
銀行同其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之間可以相互調劑使用資金。
第二十一條現有附屬機構
現有____和____成為銀行在____的子公司,____改名為________。該兩子公司分別在____注冊為有限責任公司,根據當地的法律分別成立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數的董事組成;各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薦,由各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向董事會和銀行的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
銀行對上述兩子公司是投資控股關系,該兩子公司各自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稅收和提留準備金后,所余純利應交給銀行;如發生虧損,則分別由其在實收資本的有限責任范圍內自行處理。
第八章技術訓練
第二十二條技術訓練
銀行將調派____和____的經理級職員協助銀行開展業務并為銀行引進先進管理技術和培訓職工。
銀行行政及財務高級職員將安排在____和____的訓練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進行訓練。
關于上述人事訓練的安排將由銀行董事會視銀行業務發展需要及____和____的條件而作出適當的決定。
第九章確立銀行設施
第二十三條銀行設施
為了順利執行董事會制訂的業務方針,逐步提高銀行本身服務效率,為客戶提供具有國際水平的銀行及咨詢服務,訂約四方應協助銀行安排需用的樓宇設備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利潤
第二十四條利潤分配
訂約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資比例分享銀行利潤,分擔銀行的風險及虧損。
第二十五條準備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銀行每年獲得的利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規繳納稅款后,經董事會決定將稅后利潤至少提取____%撥作準備金,并按董事會決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其利潤余額如董事會決定進行分配,應按訂約四方前一年會計年度終結時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所提取的準備金可按照第六條規定再行投資于銀行,而增加出資額。
第二十六條利潤匯出
銀行所有紅利按訂約四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紅,由銀行分別匯給訂約四方的帳戶。
當利潤分配給丁方時,銀行將丁方名下分配到的紅利用____幣在交稅款后電匯給丁方指定銀行及帳戶。
第十一章財務會計與審計
第二十七條財務會計制度
銀行內部會計制度及固定資產折舊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銀行的具體情況加以制訂,并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銀行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銀行一切憑證、帳簿、報表必須用中文書寫,必要時可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八條貨幣單位
銀行記帳本位幣為____幣,除編制____幣的會計報表外,還應另編折合人民幣的會計報表。人民幣與____幣之間的兌換率應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當日牌價(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二十九條審計與報表
銀行的賬目將隨時公開以供訂約四方及內部會計師查閱。銀行將對訂約四方提供未經審核的每月財務報表。會計帳冊年報經訂約四方同意,可在中國注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審核及證明。銀行將免費向訂約四方提交每月財務報表及會計年報,包括經審核的年度損益報表及資產負債表。
第三十條銀行審計師
董事會聘請在中國注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擔任銀行審計師,依法審核銀行一切財務收支及會計帳目,并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一條會計年度
銀行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一年會計年度。
第十二章稅務
第三十二條稅款
銀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繳納各種稅款。任何免稅或減稅亦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的規定進行。
第三十三條進口物資、設備
銀行進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資、設備、裝飾用品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免交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
第三十四條減稅、免稅及退稅
銀行將努力爭取享受經濟特區的免稅或減稅優惠待遇。中方將協助銀行在適用法律許可下,向有關當局申請減免稅或辦理退稅手續。
第十三章保險
第三十五條保險及付款
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保險,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具有資格的保險公司投保。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一切保險應向具有資格的并經董事會批準的保險公司投保。至于銀行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附屬機構的一切保險投保事宜,則由各附屬機構的董事會各自批準。付給保險公司或由保險公司償付款項將按有關保險合約條件以人民幣或外幣結付。
第十四章銀行職員
第三十六條銀行職員雇傭
銀行職員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獎懲、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勞動管理規定辦理。
第十五章審批及注冊
第三十七條審批、生效日期
銀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訂約四方簽署后,經丁方的股東大會和中方各董事會通過,按照有關規定的報批手續,向審批機構申請批準。
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準,發出批準證書后方能生效,批準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對訂約四方均發生法律約束。
第三十八條注冊、成立日期
訂約四方收到審批機構發給批準證書后一個月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銀行登記手續及領取營業執照,銀行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銀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條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將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條規定的情況而告終止。
第十七章終止與清算
第四十條終止
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合同可告終止:
(一)本銀行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二)訂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義務,致使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三)因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影響,遭受嚴重損失,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四)銀行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訂約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況請求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考慮結束事宜,如獲得一致通過,銀行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關申請解散。
第四十一條清算
當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負責銀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項未完成前,董事會不能解散。按《合資法》和《條例》清理帳目及劃分資產。董事會將提出清算原則和手續,并任命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應向董事會報告工作情況。按照一般原則,清算過程將包括收回銀行債權,支付銀行債務及按照訂約每一方投資比例撥還其名下投資及劃分剩余資產。清算委的報告經董事會批準,董事會將報告原審批機構,并向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況:戰爭、火災、水災、地震、海嘯,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項。
若訂約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規定執行某職責時,應盡速備同有關不可抗力證據向其他三方報告。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訂約一方應采取適當的措施減輕或免除不可抗力帶來的影響,并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執行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職責。
第十九章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條保密
有關銀行的業務資料、技術記錄、財務情況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訂約四方需向政府有關機關呈交的報告除外),除非該資料先前已向公眾公開。
第四十四條中方和丁方相互協助
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區和中國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協助事項,丁方將予以協助。丁方為獲得中國政府法律規定所需要的各項執照、許可證、簽證和認可書等,中方將予以協助;丁方為獲得中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享有的各項利益,中方亦將予以協助。
第二十章調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內部調解
訂約四方如發生任何爭議時,該爭議事件應先通過董事會本著友好合作、互相諒解的精神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仲裁
訂約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銀行合同、章程中發生爭議,應盡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過協商無效,則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調解和仲裁,按該會的程序規則進行。
如交該仲裁委員會后30天內尚未獲得解決,則訂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事件提交____仲裁按照聯合國1976年國際貿易法或以后條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處將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將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將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兩位仲裁人聯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60天內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兩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60天內聯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關仲裁人的任命將由____裁判處作出。仲裁人將考慮四方訂約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國際上接納的一般法則,作出裁決。裁判過程將用中英文作為正式文字。所有聽證資料,索賠或辯護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關理由等,將以中英文書寫。
本條規定下的仲裁裁決將為最后的裁決,對訂約四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銀行訂約各方應繼續履行銀行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二十一章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條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書寫。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通知書
訂約四方書信往來,董事會通知書與文件,財務會計通知書與報告等應按訂約四方在第四十九條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掛號航郵、電報或電傳投遞。如某方地址更改時,應用書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法定通訊地址
第四十九條法定地址
訂約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章附加條款
第五十條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須經董事會決定后,呈交審批機關批準,方為有效。
13、4按本合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為準并按對方的地址寄出后7天,視為有效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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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方個人與企業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3
合作經營合同編號no.____
特許人:A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受許人: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A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布的《商業合作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A的合作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A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A知識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范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A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宣傳推廣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____號開設A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A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A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A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天內,即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A連鎖店,并以此作為最終獲得A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件及軟件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并許可其經營的A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____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甲方:北京市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