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開發光伏發電項目合同書(通用3篇)
合作開發光伏發電項目合同書 篇1
甲方: __________公司
乙方:農業技術推廣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太陽能光伏產業領域進行全面合作,在開發光伏發電項目(下稱“光伏發電項目”或“項目”)等事宜達成如下意 向:
一、合作項目:
二、地點:
三、合作期限:自簽訂正式合同之日起_____年。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在上述地點投資建設光伏發電項目,項目建設初步擬定規模為畝光伏發電(其中至少為300畝大棚式、其余為分布式,且300畝大棚的所有權及使用權歸屬乙方所有),同時甲方保證擁有并提供該項目的經營資質證明;
2、甲方按照當地上級部門的核準規模及合同約定,按時完成農業光伏項目建設。
3、合作期間,涉及發電設施的維護及對周邊的涉農損失由甲方負責承擔,發電收益及專項國家補貼歸甲方所有;
4、合作期間,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土地使用費_____元;
5、投產發電后的入網手續由甲方辦理;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提供該項目的用地,并全權負責土地流轉手續;
2、乙方辦理該光伏發電項目的前期支持性文件(或手續),并在國家政策允許范圍內,提供最優惠的政策支持,包括土地、資金、稅收、建設、審批、人才等各個方面,扶持光伏產業的發展等;
3、除發電收益外,本意向土地范圍內的農業收益及專項國家補貼歸乙方所有;
4、乙方負責協調周邊鄰里關系,保障該項目順利建設;
六、各方承諾在三門峽市注冊相應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電力及/或農業公司,項目投產后在當地合法經營,照章納稅。
七、合作期滿后,各方再另行協商合作續期事宜。
八、本合作意向原則上無異議的,雙方應于7日內就具體合作細節,另行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合同;
九、未盡事宜,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公司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作開發光伏發電項目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號地塊項目合作開發事宜簽訂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合作開發建設的地塊位于____________,地塊出讓編號為____________號,土地面積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__畝,地塊具體四至以土地出讓合同規定為準,現該土地使用權正由____________區國土資源局采用掛牌方式出讓,如甲方按本協議規定順利摘取該土地使用權用于商品房開發,則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組建項目公司開發。該地塊四周尚未掛牌的______畝土地在后期能順利摘牌的情況下也納入合作范圍。
第二條雙方共同出資組建房地產開發項目公司進行合作開發。
1.項目公司在甲方摘牌競得____________號地塊土地使用權后______天內正式按《公司法》組建。
2.項目公司名稱雙方另行協商,最終以工商部門注冊核定的名稱為準。
3.項目公司注冊_________萬元,其中甲方________萬元,占______%,乙方出資_____萬元,占_____%,雙方均以貨幣資金出資。
4.項目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擔任。
5.項目公司根據《公司法》規定建立董事會、股東會、監事會三級法人治理結構。董事會由5人組成,其中甲方選派3人,乙方選派2人,甲方選派人員中推薦1人任董事長。監事會由3人組成,其中甲方選派1人,乙方選派2人,乙方選派人員中推薦1人任監事會召集人。各級治理機構按《公司法》規定行使各自職權,其中,對項目規劃、設計單位、施工及設備招標、對外融資、銷售策劃及定價等重大事項須雙方股東研究一致同意后項目公司方可實施。
6.公司的經營班子及財務人員由雙方派員組建,公司總經理、工程部經理、前期部經理、出納由甲方派出,總經理由董事會兼任,常務副總、財務經理、營銷部經理、辦公室主任由乙方派出,雙方派出人員須具備雙方基本認可的崗位勝任能力,其他人員待公司成立后確定。經營班子權限須雙方股東研究一致同意后書面統一授權。
7.項目公司須接受任何一方派出人員或社會中介機構進行的審計、評估等監督檢查工作。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作開發光伏發電項目合同書 篇3
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甲方原意將其已租賃的耕地河沙采挖權【詳見土包字[20xx] 01號】與乙方共同開發。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協議如下:
一、沙地基本情況
沙地位置:邵東縣佘田橋新村新建組;沙地面積: 22.8畝 。
二、合作開發形式:為使合作事業利益最大化,內部采取即分工又合作的合作形式。
三、合作開發期限:以河沙資源開發完畢為止。
四、合作利潤分配:合作事業利潤按甲方 30% 乙方70%的比例分配。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維護其自身在合作事業中的合法權益;
2、甲方有義務協調處理合作事業與外界所發生的一切事務;
3、甲方有義務監督并協助乙方共同完成乙方應完成的事務。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自主開采河沙資源、生產經營河沙;
2、乙方有權維護其自身在合作事業中的合法權益;
3、乙方有義務監督并協助甲方共同完成甲方應完成的事務。
七、雙方違約責任
雙方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八、合同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2.本合同1式2份,雙方各執1份;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