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員工合作合同(通用4篇)
外來員工合作合同 篇1
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方因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準,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業工作,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經雙方自愿協商同意訂立本合作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工作需要,在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任務。
第三條: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并參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并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費。
第四條:工作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與工作報酬
1、工作時間:甲方實行每周_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小時制,因工作需要加班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______小時。確需超過,須經乙方及企業工會同意方能安排加班。
2、工作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月______元。
3、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為______元,休息日為______元,平日為______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發給乙方夜餐費用______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為每月______元至______元。
第六條: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勞動保險規定,向省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養老保險金,乙方負擔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______個月。醫療期內待遇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的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______年以上,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甲方應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______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______元。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給予對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其他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或不愿調解,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條款現國家和省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外來員工合作合同 篇2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伙宗旨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第七條糾紛的解決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八條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外來員工合作合同 篇3
員工合作協議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元,大寫,占總投資額的60%;乙方出資人民幣元,大寫,占總投資額的40%;
(二)雙方以方式出資,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_________________第一年年終總利潤10%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終總利潤10%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終總利潤10%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_________________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投資比例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對入伙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伙:_________________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_________________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_________________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托_________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作債務;
5.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___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_________________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_______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____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五)甲方提供車輛供業務使用,厚街本地使用每月500元,外地根據實際費用實報實銷。
(六)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外來員工合作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 、工作性質和考核指標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折扣商家 等1個平臺模塊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考核指標每月為:折扣商家的目標: 第一個月15家, 以后每月30家.
二、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嚴格按國家勞動法相關條例規定使用此合同
三、勞動報酬
乙方同意在聘用期間利潤獎金福利采取以下列方式發放。
1、在折扣商家模塊盈利后,除去各種運營成本,甲方與乙方的利潤分成比例是:甲方取得該模塊2成利潤,乙方取得該模塊8成利潤。其他模塊的盈利方式另行商定。
2、乙方同意 從折扣卡利潤里面扣除10%的資金,用于獎勵資金,作為對業務突出者的獎金。對于完不成任務的,適當削減分成額度。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在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并無法挽回;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連續4個月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
(7)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 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于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 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并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辦扣繳。該款項經雙方同意暫不執行,在公司成立后實行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對方違約金3000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乙方在職期間,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或乙方屬甲方有償引進的人才,當乙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或有償引進費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支付的培訓費或引進費總額的20%。
3、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在雙方終止勞動合同時,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填寫《員工離職通知書》。
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文件、資料、通信設備、勞動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
4、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5、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6、辦理戶口、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
自乙方提出書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雙方勞動合同關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時按程序辦妥手續的,則辦理時間可以順延,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但如這種延誤系甲方原因,則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手續并賠償乙方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