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合同協議書熱門(通用3篇)
入股合同協議書熱門 篇1
入股合同協議書范本
甲方:
乙方:
今雙方入股達成以下協議:
1. 甲方、乙方各入股百分之五十股份資金合開一間小吃店。
2. 年3、4月,甲方的妻子以服務員的身份領取工資1000元,剩余所得盈利中,甲方得百分之六十五,乙方得百分之三十五。在5月及以后,甲方和乙方按甲方百分之七十,乙方百分之三十進行利潤分配,甲方及其妻子不領取工資。
3. 因小吃店發展需要,如果要招兼職人員,則工資支出算作成本,甲乙雙方各承擔百分之五十。如果后期發展需要,需要再行融資,也是各出百分之五十。
4. 在小吃店經營期間,無論哪方退股,只能退回自己股份百分之七十資金,如一次性轉讓時,甲方應的百分之六十五股份資金,乙方的百分之三十五股份資金。
5、 收入由甲方保管,每月結算一次,同時分紅利。
以上經過雙方同意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入股合同協議書熱門 篇2
股東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明確公司各股東的合法權益和相互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 公司住所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宗旨以及經營范圍
第四條 公司宗旨:充分發揮企業的優勢,面向國內外市場,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 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五條 公司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注冊資本、股東出資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 萬元。
第七條 各方一致商定出資比例以及出資方式為:
甲方____%,出資方式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
乙方____%,出資方式為人民幣_______ 萬元;
丙方____%,出資方式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
丁方____%,出資方式為人民幣_______ 萬元。
第四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全體股東在本協議簽字后 天內,必須按協議辦理認繳出資的手續,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認繳手續完結后,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公司所有。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 參加股東會并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 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 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和監事;
(四) 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 優先購買公司所增的注冊資本或其他股東依法轉讓的股份;
(六) 公司終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七) 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復制公司章程、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八) 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權利。
第十條 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紀守法;
(二) 按期交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 依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四) 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依法成立后,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五) 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
(六) 無合法理由不得干預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 股東會
第十一條 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 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 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 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五) 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六) 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 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做出決議;
(九) 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做出決議;
(十) 對公司合并、分立、改變經營范圍、解散和清算等事項做出決議;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每一元人民幣為一個表決權。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變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對外擔保等重大事務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對于以上所列事務外的一般事務,實行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第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按本協議規定按時召開。
臨時會議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監事提議召開,但應當于會議召開 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以書面委托他人參加,行使委托書載明的權利。
股東經通知后既不參加股東會又沒有書面委托他人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表決權。 如有惡意或明顯故意不通知部分股東而召開股東會,致使部分股東未能參加股東會時,該次股東會所作決議無效,應重新對所議事項進行表決。
第十五條 股東會應對所議事項制作書面決議,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決議上簽名。 會議記錄和書面決議應妥善保存。
第六章 董事會
第十六條 公司設立董事會,由甲方擔任公司董事長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經營支出 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長簽字批準。公司不設立副董事長。
第十七條 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董事長缺任時,由董事長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長的職權。
董事會對所議事項實行三分之二多數成員通過原則。
董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如有重大事項,也可隨時召開。
第十八條 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應于 日前通知董事、總經理、監事,如遇緊急情況,可提前 小時通知,如上述人員經兩次以上通知且推遲一次會議時間后仍不參加會議,視為自動放棄相應權利,董事會所作決議有效。
董事會會議應制作會議紀要和董事會決議,參加會議人員均應簽字。
第十九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 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 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配置;
(九) 聘任或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宜。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說明;
(十二) 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時,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并在適當時候及時向股東會報告。
第七章 監事制度
第二十條 公司設監事一人,由乙方擔任公司監事。
第二十一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及經理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當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有違反公司法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可以對其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八章 總經理
第二十二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人,由丙方擔任。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負責公司具體經營活動,行使下列職權:
(一) 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 主持公司的經營活動和管理工作;
(三) 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 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五) 擬定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六) 提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他人員;
(七)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八) 決定正常經營所需的財務開支(如單次或一定期限累計超過必要的額度,由董事長簽字確認后,決定開支);
(九) 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九章 股東轉讓出資以及股權轉讓
第二十三條 公司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投資,但可依法轉讓出資。
第二十四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資。
第二十五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六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并依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或備案手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第十章 公司增資以及增加股東
第二十八條 公司允許按照《公司法》規定增加股東人數,但應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第二十九條 增加股東的程序、出資額、出資折算比例等具體辦法由公司董事會制定方案,交由股東會表決通過。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第十一章 財務核算及利潤分配
第三十條 公司依法建立財會制度。具體制度由執行董事或董事會提出方案,報股東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一條 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憑證、單據、賬薄、報表用漢字書寫。
第三十二條 利潤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并提取三金后的純利潤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紅,股東的投資逐年以利潤分配的方式進行回收,股東不得隨意撤回投資。
第三十三條 公司注冊成立前各股東所花的開辦費用計入股東的出資額,股東足額認繳出資的公司依法注冊成立后,各項開支計入公司費用,從公司注冊資金中支出,股東個人不再承擔公司支出費用,股東用于公司正常經營所花的實際費用由公司予以報銷。
第三十四條 利潤分配每個會計年度進行一次,如公司經營虧損,則依法進行虧損彌補。
第三十五條 公司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由董事長于每年 月 日之前送交各股東,如有虧損,應作虧損原因的詳細書面說明。
第三十六條 財務會計報告必須包括下列財務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 資產負債表;
(二) 損益表;
(三) 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 現金流量表;
(五) 財務狀況說明書;
(六) 債權債務清單,包括發生時間、履行期限、數額、發生原因等項內容;
(七) 虧損原因說明書。
第十二章 勞動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條 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第十三章 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條 公司營業期限為_____ 年,從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九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 股東會議決定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購兼并、分立時解散;
(四)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五) 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六)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業組建后連續 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經股東會同意,可宣告公司終止并進行清算;
(七) 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條 公司解散時,應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四十一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公司法》規定的各項職權,并按《公司法》規定的程序進行。
第十四章 爭議解決
第四十二條 股東之間出現爭議應該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 因任何股東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時,除應賠償公司的實際損失外,守約股東都有權要求其依照本協議第九章的規定將股份轉讓。
第十五章 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 本協議經股東共同協商訂立,股東均應在協議上簽字或蓋章,自公司依法核準注冊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條 本協議未規定的事項,適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或可由訂立協議的全體股東協商解決,必要時可對本協議作補充。補充協議必須交審批部門備案。
第四十六條 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原則所制定的公司章程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全體股東均應遵守。
第四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六份,股東各執一份,如增加股東,根據實際需要增加。另兩份由見證人留存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協議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協議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入股合同協議書熱門 篇3
入股協議書(一)
甲方:_____住址:_____身份證號:_____
乙方:_____住址:_____身份證號:_____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注冊資本:_____元
5、經營范圍: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50萬元,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元
(1)甲方出資25萬元,占啟動資金的50%;
(2)乙方出資25萬元,占啟動資金的50%;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賬號:_____),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本)50萬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25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50%;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25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50%;
(3)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7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周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乙方(簽章):_____
簽訂時間:20xx年月日
入股協議書(二)
甲方:身份證號碼:
地址:聯系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碼:
地址:聯系電話:
丙方:身份證號碼:
地址:聯系電話:
其它方:身份證號碼:
地址:聯系電話:
應三方共同要求,三方作為投資人共同投資人民幣萬元共同經營公司,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總則
1﹒1、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是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獲準從事經濟活動的,其總公司設在。
1﹒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公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三方同意以現金入股方式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各自分別打款元到公司賬戶上,并隨即加入成立公司,成為公司股東之一。如果因公司不能正常經營引起公司虧損或者其他原因導致公司倒閉、停業等,公司應及時退回各個股東的出資額。甲方和乙方和丙方(以下簡稱三方)同意抱著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條公司名稱和地址
2﹒1、公司的中文全名稱:
2﹒2、公司的英文全名稱:
2﹒3﹒總公司注冊地點設在
分公司地點為
第三條公司的宗旨和經營范圍
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并以進行服務而獲得公司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3﹒2、公司應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經濟效益,并根據市場變化及時調整計劃和改進工作方法,使公司在品牌形象、工作效率、競爭實力及發展速度等方面具有競爭能力。
3﹒3、公司提服務,主要面向市場開展和履行公司確定的有關業務。
3﹒4、公司以的形式在省內各主要城市設立分公司,經營公司所需的多項服務業務。
第四條注冊資本與資金
流動資產(指可以在一年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者運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及各種存款、存貨、應收及預付款項等)總額元;
無形資產(指企業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企業長期努力建立的品牌形象、商譽等)價值總額為元
遞延資產(指攤銷期在一年以上,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或大修理工程、租入或典入一年以上房屋使用權和其他資產使用權)總額為元;
其他資產:人力資源價值元;
綜合以上各項,公司總資產合計元。
(詳情參見附件《財務報告單》)
三方將按上述資金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4﹒3、三方應以雙方同意的現金金額投入。全部投資一次性打入公司。
4﹒4、公司不發行股票。
4﹒5、除注冊資本外,若公司需補充資金,經董事會決定,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以合適的方式籌集。
第五條公司組織機構
5﹒1、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理負責制,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決策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
5﹒2、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董事有。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5﹒3﹒定期舉行董事會會議,董事會決策一切問題需全體董事一致通過。全體董事會每年召開兩次會議(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須在開會前二十(20)天發出通知書。必要時,經超過半數董事要求,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協商后,可召開特別會議。會議記錄采用中文書寫,記錄歸檔保存。董事長不在時,由副董事長代行其職責。在尚未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情況下,經全體董事簽字的決議書與董事會會議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與轉讓;
公司期限的延長、終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結業工作;
公司的發展規則和貸款計劃;
公司的工作計劃,生產經營方案;
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決算與年度會計報表;
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公司發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潤分配方案;
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任免及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名的各部門的負責人的任免;
公司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公司的組織機構、人員編制、職工工資、獎勵、福利等實施辦法;
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其他有關雙方權益的重大問題。
(2)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應根據本合同和董事會的決議,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如總經理不在時,則由副總經理代行其職責。各部門的設立、組織、職責和人事安排,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根據董事會所決定的原則來制定,并由董事會批準。
(3)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加其他的經濟組織與本公司進行商業競爭。若正、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違反上述規定,或嚴重地失職,董事會有權隨時予以辭退。
第六條公司的經營管理
6﹒1、公司由各董事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會一致通過的原則。具體到財務方面,采取(1000)元以下支出由總負責人簽字審批。(1000)元以上款項各股東商議決定審批。
6﹒2、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人,副經理人,經理、副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年。
6﹒3、公司的主管會計是,名協助之。
6﹒4、公司的財務會計賬目受董事會監督檢查,日常管理由財務經理負責。
第七條三方的責任和義務
7﹒1、三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具有公司董事會成員同等的地位,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三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投資比例參與分紅,同時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三方參與公司管理或在公司擔任一定的職務,按公司勞動工資標準按月發放工資,年底參與股東分紅。
7﹒2、甲方應監督公司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工作。指導和協助公司解決技術、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提供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經營管理的經驗,從而獲取最大限度的經營效益。三方有責任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關管理、市場開拓等工作細則及規定;協助公司制定培訓計劃,協助公司收集與公司業務有關的、適用的技術、工藝、經濟信息及法律資料。
7﹒3、其它方應遵守國家法律,執行國家政策和計劃,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指標和任務,維護國家、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正確處理企業內部的分配關系。公司資金增減由董事會決定,并報請董事會成員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4、公司財產為公司全體股東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雙方和董事會一致通過,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7﹒5、三方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公司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7﹒6、三方在公司經營期限內不得退股。(簽訂合同時三方有特殊規定的除外)三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股:
(1)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公司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當然退股的日期,為法定事由實際發生之日起。
7﹒7、三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公司董事會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損失;
(3)執行公司事務中有不正當行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股。被除名人對除名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利潤分配及稅務
8﹒1、每個財政年度終結后應盡快把公司的純利按照三方對公司注冊資本投資的數額比例分配給各方。為了達到本款8。1。的目的,“純利潤”表示從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項費用后余下的數額:
(1)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從公司所得毛利潤中扣除所得稅后的數額;
(2)按照中國有關的法律條例規定及由董事會設立的儲備基金的數額;
(3)按照董事會設立為發展和擴充公司的再投資所需基金數額;
(4)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款規定或由董事會設立的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的專項資金數額。
公司利潤,在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后,按下述比例分配: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其它方:____%;
雙方按上述比例承擔公司虧損或風險。
前款所列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會制定,但不得超過毛利的____%。
8。2.公司的中國、華僑、港澳及外籍人員應按照中國稅法及條例交納個人所得稅。
第九條公司的權利和勞動工資
9﹒1、公司有權利:
(1)由董事會獨立經營自己的企業,也可以雇用外來人員擔任公司管理工作;
(2)雇用職工,由企業自行招聘,按擇優原則考核錄用,勞資雙方簽訂合同。企業因生產、技術條例發生變化而多余的職工,經過培訓不能適應要求而在本企業內又無法改調其他工種的職工,可予以解雇;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職工,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減薪、直至開除的處分;
9﹒2、視公司經營的需要,自行確定采用符合法律規定的工資制度;
9﹒3、職工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后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入,可以現金形式發放或打入員工個人賬戶。公司與其他公司或企業的大額經濟來往需在銀行辦理轉賬手續,避免現金支付。
9﹒4、公司因故中途停業,經向有關部門申報理由,辦理清債手續,其資產可轉讓,資金可匯出。
第十條會計與審計
10﹒1、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財會統一條例建立會計制度。
10﹒2、公司應在財務年度內,每季終結十(10)天內編制季度財務報表,并將該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方及各董事。財務報表應包括該會計期間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并以中英文編制。由公司主管財務的職員簽署說明是否是真實正確的。
10﹒3、公司應在財務年度終結后三十(30)天內編制年度財務報表,并將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方及各董事。年度財務報表包含截止該財務年度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
10﹒4、甲方有權隨時在公司每個財務年度終結后一個月內自費派審計師審查公司的經營帳目及記錄。
第十一條轉讓
任何一方未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及中國主管審批部門的批準,不得向第三者轉讓、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處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轉讓股份,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一方希望轉讓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時,公司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2)為優先給受讓方,在轉讓方提出書面轉讓要求后三十(30)天內作出答復,否則轉讓方有權向第三者轉讓;
(3)雙方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份投資時,第三者的資格和信譽必須獲得他方的書面認可,轉讓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轉讓方應將其受讓方關于轉讓的相應部份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兩份副本,提交給公司他方;
(4)在轉讓期間公司正常營業,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礙或組織機構受到影響;在批準轉讓后,公司應在三十(30)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三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____(時間)違約方應繳付應產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____(時間)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終止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因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2﹒2﹒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
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僅限于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暴動、傳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把本合同規定的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延長的時間應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任何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電傳把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超過九十(90)天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決定是否仍繼續執行協議或提前終止本協議。
12﹒3﹒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2﹒4﹒各股東不經董事會同意不得中途抽出股份,如中途退出,除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外,另付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終止和清算
13﹒1、當出現下列情況時,任一方可發出終止合同通知書,該通知書至少應在合同終止前的六十(60)天內發出:
(1)在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產、清盤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為此,終止合同通知書應說明違約的事項及違約方在通知書期間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這些違約事項;
(3)在雙方嚴格遵守條文后,仍然違反政府現行的法律、法令或條例,使公司無法繼續營業。
13﹒2、本合同提前終止或終止后,公司對其資產、債權和債務進行清算。在清算時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按合同規定執行。
13﹒3、當公司經營期滿或合同終止,宣告解散時董事會應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則并確定清算委員會成員。清算委員會可聘請注冊的會計師、律師擔任并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13﹒4、根據有關法律并經有關當局批準,清算委員會可將公司以“營業中的公司”出售并簽署認購協議書。
13﹒5、若沒有買主愿意購買“營業中的公司”,則公司的業務予以終止,清算委員會可以按分項售賣公司的資產。
13﹒6、違約一方,必須對被申請結束營業的一方因其違約事項所蒙受的財務損失擔負責任。
第十四條爭執的解決和仲裁
15﹒1、在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首先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5﹒2、由于本合同引起公司與股東方之間的任何爭執,首先應由董事會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于三十(30)天內未能解決時,公司和股東方可選擇第三方進行調解。
15﹒3、若調解于三十(30)天內不能解決時,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5﹒4、法院的裁定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其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五條協議的生效
16﹒1、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后,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后生效,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董事會共同協商并作出補充規定。
16.2.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文件的任何一方條款除對適用法律有違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強行的條款外,余下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強制執行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應予以執行,不受其他任何因素的影響和削弱。
甲方:
乙方:
丙方:
其他方:
年月日
入股協議書(三)
甲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入股給甲方發展產業,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_____產業。
第二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萬元。本次將公司資本金增加至_____萬元人民幣。公司現有股東實持資本金_____萬元人民幣,本次增各股東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出資方式為:現金方式。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占股比例:甲方以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
乙方以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
第三條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制定。具體內容見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2、投資各方的責任以其投入資金比例為限,各方的責任以各自對注冊資本的出資為限。公司的稅后利潤按各方對注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資擴股成立后,應當在10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后60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
4、本協議各方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協議內容(為本協議服務人員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權從事與本協議有關事項人員以及按照法律規定必須得知人員除外)。
第四條投資各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組長,組織起草申辦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后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注冊事宜;
第五條本協議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并等。
2、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投資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投資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出資義務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違約方未出資的,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并有權按照違約方應當出資額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2、投資各方如有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各方均有權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投資各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定之前,各方之間所協商的任何協議內容與本協議內容有沖突的,以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為準。
第九條本協議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份,每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簽字日期:簽訂地點:
靈活就業協議書
離職協議書范本
瀝青船入股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