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工程合作協議書(通用3篇)
隧道工程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共同參與投標的(以下簡稱主合同),在雙方共同努力下,業主將該合同授予甲方。經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施工主合同工程施工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實施責任及要求
1、甲方將主合同項下全部工程的實施責任交乙方承擔(包括該合同項下的全部變更工程)。
2、工期、質量必須滿足主合同或業主要求。
第二條甲方責任
1、負責及時辦理主合同的履約擔保和動員預付款擔保手續。
2、負責為乙方實施主合同提供相應的授權,解決只能由甲方解決的事項。
3、負責及時向乙方傳遞來自業主、監理、沿線地方政府的涉及本協議執行的指令、通知、圖紙、資料等。
4、負責在乙方所做計量支付申報工作上,及時辦理需要自身完成的工作。
5、負責工程質量、進度、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計量支付等方面的監督檢查。
第三條乙方責任
1、負責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復及保修責任。
2、負責以自身資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該工程,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3、自覺接受甲方、業主、監理的各項監督檢查。
4、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7日內,向甲方交納:甲方為辦理主合同保函而向銀行交納的抵押金______元及相應的財務費______元。
5、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7日內,向甲方交納:本協議履約保證金______元。
6、保證不以甲方或項目部的名義從事于本工程無關的活動。
7、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本工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
8、負責及時清償為實施本工程而產生的各類債務,及時支付民工工資。
9、每月25日前向甲方報送當月統計報表及下月進度計劃。業主計量支付報表批復后3日內傳至甲方。
10、工程結束后,除向業主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外,還需向甲方提交業主終期支付報表,交工證書、施工總結等。
11、負責為甲方派遣到本工程從事本工程管理、或解決需由甲方出面解決的問題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第四條印章管理
項目經理部印鑒由甲方授權代表管理,用印范圍只對業主和監理以及當地政府的各種報表、文件、資料、證明、工程結算及費用撥付等。因乙方組織施工所需的勞務合同、機械設備購置和租賃合同、各種材料采購和加工合同、臨時征地合同等確實需要使用項目經理部名稱和印鑒時,須經甲方代表同意,用印人必須是乙方或乙方授權代表。
第五條費用、結算與支付
1、業主支付給本工程的動員預付款、材料預付款、工程結算款、獎金一律歸乙方所有,相應的罰金亦由乙方承擔。
2、甲方收取管理費為主合同總價的%(含變更、索賠費用)。施工過程收取以乙方當月統計產值為基數進行計算,最終收取管理費總額以業主終期計量支付工程款為基數進行計算。乙方應在每月30日前將本月管理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甲方收到銀行保函抵押金后7日內支付乙方。
4、業主履行了工程缺陷修復責任的前提下,甲方收到業主返還的質量保證金后7日內支付乙方。
5、乙方負責承擔本工程所發生的各種稅賦,并按有關規定納稅。
6、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派出人員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于每月30日前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由甲方負責給派出人員發放工資,時間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驗收后6個月止。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對于主合同所規定的甲方的合同責任,雙方按本協議規定的各自的責任分別承擔。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違約,違約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擔違約責任。
2、進度與質量不符合業主要求,乙方應無條件整改,直至滿足業主要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部分或全部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若乙方施工造成環境污染,乙方須及時自費清除污染,賠償受污染方的經濟損失。
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產生安全事故,導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受損,乙方須自費承擔事故處理費用,向受損方賠償。
5、若乙方未能按期完工,并因此招致業主對甲方的處罰,應全部由乙方承擔,并加倍賠償甲方的損失。
6、若乙方未及時向甲方交納管理費,則乙方應按延遲付款總額的0.5‰.日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7、未足額繳納各種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將本工程施工權收回。
8、若乙方擅自將本工程分包轉包或以甲方名義從事于本工程無關的經濟活動,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工程,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9、若乙方未及時清償本工程實施所產生的債務,則乙方須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和名譽損失。
第七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不得與本協議相抵觸,應與本協議一起共同執行。
第八條因履行本協議所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在誠信原則基礎上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履行完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工程竣工驗收達標,移交全部工程資料,保修期滿,結清各項費用后終止。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隧道工程合作協議書 篇2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總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丙方):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同意,乙方將___________工程分包給丙方施工,為明確三方的責權利關系,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
四、工程造價:
五、承包方式:
六、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日期以乙方通知為準。如工地不符合開工條件和天氣原因工期順延。
七、質量:符合國家現行規范標準要求。
八、材料要求:所用材料應提供材料的相關質量證明文件,按照要求進行檢驗并承擔有關費用。
九、材料規格及廠家:
十、工程款支付方式:
(1)_______后付合同價款的___%;
(2)_______后付合同價款的___%;
(3)_______后付至合同價款___%;
(4)留_____%作為工程保修金,________年內付清。經監理公司、總承包單位簽字認可后由建設單位直接支付給丙方工程款。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十
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和乙方有權對丙方的施工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服務,協調內部關系,有權對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2、丙方必須嚴格組織施工,服從管理,配合各種檢查,確保工程質量。
3、施工過程中丙方應杜絕重大傷亡事故,如出現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均由丙方全部承擔。
4、丙方應保障甲、乙方免于承擔因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索賠、賠償、訴訟等任何費用和責任,如發生以上情況,其所有責任和費用均由丙方承擔。
5、本工程由丙方的直屬隊伍施工,不得轉包、分包。如發現轉包、分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不支付丙方已發生的費用。
6、總包單位取費、計稅后扣除防水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上述費用與丙方無關。十
二、竣工驗收:工程竣工前丙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整理好一切必備的資料并交乙方,如延誤承擔有關責任和損失。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十
三、違約責任:
1、因丙方原因,工程每拖期一天,罰______元。
2、出現質量問題,丙方承擔甲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十
四、工程保修:丙方負責工程的保修并支付發生的費用。十
五、爭議: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均可向__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十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壹份。十
七、本協議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另行商定。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隧道工程合作協議書 篇3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布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
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后,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
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
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
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
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賬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筑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為便于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
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項目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
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
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
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后確定。
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
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
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綜合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
綜合部設經理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工程前期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
工程前期部設經理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工程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
工程部設經理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銷售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
銷售部設經理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財務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
財務部設經理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工程予決算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
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
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
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筑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
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
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3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傭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
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
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家具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
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
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干,超資不補,節余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
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
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
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
為便于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賬戶,該賬戶須預留不少于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鑒。
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后,由財務部實施。
4.3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了解費用支出情況。
4.4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布費用支出情況。
4.5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4.6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后,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
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
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6.1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拍賣機構傭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合作項目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6.8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
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地塊位置:
2.地塊總面積:
3.土地用途:
4.土地面積:
5.容積率:
6.建筑密度:
7、綠地率:
8.規劃建筑面積:
7.3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元/平方米。
7.4竟買保證金人民幣元,甲方支付元,乙方支付元,丙方支付元。
前述保證金應于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拍賣機構的傭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
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傭金。
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
房屋竣工測繪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
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后×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
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拍賣成交后,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于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并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拍賣成交后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傭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
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后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傭金不再退還。
7.13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筑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筑設計單位),簽訂《建筑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托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采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
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準后,由財務部執行。
9.5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
第十章、房屋銷售:
10.1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
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
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賬戶。
10.3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家具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
待工程竣工測繪后,按確權的建筑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房屋的銷售采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
《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后方能上崗。
10.6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一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
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擔。
12.2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結算值的%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
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物業管理
13.1房屋交付后,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并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
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