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采購合作框架協議(精選3篇)
戰略采購合作框架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在合作上的強烈愿望,甲方確定乙方為其第一順位戰略供應商。
雙方依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本著公平、公正、互利、風險分擔,利益共享的原則,以互惠互利為基礎,為更好規范雙方在合作過程中的責任、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本戰略采購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稱“本協議”):
一、適用范圍
本協議適用于甲、乙雙方在后續所有采購合作方面的產品和服務。
二、定義
1、協議:指本協議以及與其相關的生效訂單和補充規定或附件。
2、采購訂單:指甲方向乙方提供并經乙方確認的包含訂單編號、物料編碼、產品名稱、產品規格、訂貨數量、訂貨價格、交貨期、交貨地點等內容的正式有效的訂貨通知,是授權乙方按照本協議履行交貨義務的文件。
3、產品和服務:指甲方下達給乙方并經過乙方確認的《采購訂單》中或經過雙方有效授權人簽署并加印各自公司公章的《產品采購合同》中所列的,由乙方提供的經甲方認證合格的相關的產品和服務。
4、價格:指在《采購訂單》或《產品采購合同》中標明的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產品價格,是甲方支付乙方相應訂單中產品和服務費用的依據。
5、物料編碼:是甲方針對乙方提供的產品所指定的編碼。
6、交貨期:甲方在《采購訂單》或《產品采購合同》上注明,并經乙方確認的交貨時間。
7、交貨地點:甲方在《采購訂單》或《產品采購合同》上約定的交貨地點。
8、產品序列號(批次):是為了便于產品的售后跟蹤,乙方向甲方提供產品的生產序列編號或生產批次,該編號具可追溯性并且是唯一的。
9、小時或天:本協議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本協議中的“天(日)”系指一個日歷天,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記入,從次日開始計算(不扣除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時限的最后一天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整。
三、合作方式
經雙方協商同意,雙方采取的合作方式如下:
□ 乙方按甲方圖紙和要求加工;
□ 乙方同時提供產品設計和生產的服務;
□ 乙方為甲方提供甲方指定具體生產廠家的標準產品;
□ 乙方為甲方提供所供應產品的技術支持和開發輔導。
□ 其他方式
四、產品規格和產品銷售
1、產品規格書以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產品規格書等資料為準,以及在乙方網站上公布的規格資料等。乙方不能提供規格書的,以甲方發給乙方的標準為準。如果有雙方相關部門和授權人簽字確認的《物料承認書》,也作為產品規格書之一。
2、乙方制造或提供給甲方的產品或部件必須符合產品規格書的要求。產品生產中若涉及到甲方的標識、字樣、LOGO等都應由甲方預先書面許可。
3、一旦產品的材料、外形或制造工序等需要進行實質的更改,可能改變產品的設計、外觀、特征或功能,或者會產生與雙方已經確認的產品規格不符的任何情況,乙方必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授權代表書面同意后才能實施。
五、關于價格
1、本協議規定的價格特指雙方后續以《產品采購合同》或《采購訂單》中經雙方確認的具體價格。
2、報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針對其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進行報價并發出詢價單(傳真和電子郵件有效),乙方接到甲方詢價單后,需于5個工作日內以傳真、郵件形式按照甲方詢價單要求的格式向甲方報價。乙方需詳細列出物料成本構成表。所有單價應以含稅價報價,但須注明稅率。
3、價格均以《產品采購合同》或《采購訂單》上價格為有效價格。雙方同意,若《產品采購合同》和《采購訂單》中價格有沖突時,以《采購訂單》價格為準。
4、價格變更:在甲方確認市場及相應需求發生變化或其他甲方認為有必要的時候,甲方應事先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執行調整后的價格。同時,若在類似的供貨條件下,乙方以更低的價格向其他用戶提供同類產品和服務時,所述報價生效后,乙方應在三日內通知甲方,該報價于對其他用戶生效時對甲方生效。如乙方未按照約定在三日內通知甲方,乙方應返還從乙方以更低價格向其他方提供同類產品和服務之日起甲方多支付的價款。乙方保證乙方的價格至少應是在業界有競爭力的。由于各種原因,乙方要求價格進行調整的,應事先以有效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并做出正式《產品采購合同》或《采購訂單》后方可實施。
5、若雙方就價格問題無法達成一致,且在甲方認為有必要時,甲方有權終止合作和本協議,但終止本協議,并不影響雙方在知識產權和保密等條款的執行。
6、價格保密:乙方價格只能報給甲方采購系統相關職能部門相關負責人員,嚴禁向其他部門報價。乙方不得將經甲方確定的價格透露給任何第三方。乙方對其員工負有約束義務。同時,甲方也不得將此價格透露給任何第三方。
六、訂貨
1、采購訂單變更:對于所下達的采購訂單,原則上甲方有責任負責全部接收。但在甲方由于市場需求變化引起的訂單交貨或推后、推遲、變更、取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訂單確認:乙方在收到甲方訂單后,應在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確認訂單并同時回傳給甲方(傳 真件有效)。超出48小時乙方沒有書面確認的訂單,甲方有權隨時取消或變更。
3、協議執行期間受不可抗力的影響,且滿足本協議不可抗力聲明的規定,一方可通過有效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變更及撤消已生效訂單;
4、訂單的不可轉讓性: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都無權利將訂單轉移給第三方。本協議的第三方包含但不限于其他法人實體或個人、關聯公司、下屬公司、分公司、協作廠家等。
5、雙方同意:在甲方有備貨需求時,乙方應保證給甲方備貨,以保證甲方隨時交貨的要求。備貨具體數量與方式、交貨方式以雙方后續簽署的《產品采購合同》為準。
七、交貨和收貨
1、雙方約定,乙方將產品運到相關生效訂單指定的交貨地點,辦理交貨手續,并同時提供有關產品的單證和資料,送貨單應當包括訂單編號、物料編碼、物料描述、交貨數量;若交貨地點變更,甲方須提前通知乙方;如乙方委托第三方交貨,乙方應在辦理貨運手續后立即通知甲方,該通知應包括發運時間、貨號、貨物名稱、交貨數量、指定交貨人及其聯系電話、交貨地點以及其他應當告知的信息。
2、雙方約定,產品到達交貨地點前的所有保險及包裝、運輸、裝卸等費用由乙方負擔,產品交付前,產品滅失損壞的風險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承擔。
3、緊急情況下,甲方可以向乙方發出緊急交貨通知,乙方承諾盡力配合甲方。甲方向乙方發出交貨通知,該通知包括物料編碼,交貨時間,數量,乙方承諾24小時內對交貨要求進行確認回復。沒有列在通知中的物料,乙方按訂單交貨要求進行交貨。
4、甲方同意乙方的實際交貨(即到貨)日期比原定日期提前3天或推后1天時均視為按訂單如期交貨。
5、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提前3天(含本數)以上交貨的,視為提前交貨,甲方有權拒收,因此產生的風險與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6、若乙方無法按期交貨,乙方至少應當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經過甲方書面同意,確定新的交貨時間。因乙方延遲交貨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賠償。
7、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貨遲延,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交貨遲延,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交貨期限可作適當的推遲。
8、乙方在超出交貨期超出1天(含本數)以上無法將貨物送到雙方確定的交貨地點,視為乙方無法交貨,甲方有權解除訂單,并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9、未經雙方事先確認,乙方所交貨物超出雙方確認數量的,甲方有權拒收多余貨物,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風險與費用。
10、未經雙方事先確認,乙方所交付貨物數量少于雙方確認數量的,乙方應立即補齊差額,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11、甲方收貨時,甲方只核對貨物名稱、數量、包裝等,辦理收貨手續。甲方按照國家標準在到貨7個工作日內對乙方來貨進行驗收。
12、甲方驗收貨物時,將按照雙方簽字確認的《物料承認書》規定的標準進行驗收,《物料承認書》未作規定的,將按照現行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八、付款
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在合作方面采取如下條款:
□ 預付50%,余款貨到付款;
□ 預付30%,余款貨到付款;
□ 月結________天;
□ 月結________天;
□ 月結________天;
□ 按照后期簽訂的《產品采購合同》約定的標準執行。
九、質量保證
1、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嚴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安全法律、法規以及行業標準要求,因乙方提供的產品不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法律法規而導致任何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所有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2、嚴重質量事故:若乙方所供同一批次產品不良率達 1%以上,甲方認定此為嚴重質量事故,乙方應立即更換新品,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將全部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損失,將由乙方予以全部承擔。
3、為確保本協議規定的規格、質量要求、其他條款以及其他標準的行業規范和程序得到遵守,甲方有權自己或者委托代表,在正常工作時間對乙方的硬件設施、質量控制程序以及執行本協議規定的情況進行檢查,乙方必須積極配合。
4、為保證產品質量,乙方應有完整的加工工藝文件,甲方可隨時到乙方檢查其加工過程、加工進度和加工質量等;
5、當乙方的生產場地發生變化時,應該書面通知甲方,并且從新的交貨地址交貨前,必須取得甲方的重新評估許可通知;
6、甲方不允許乙方提供不良品,除非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并必須明確注明此批為不良批;
7、甲方提供不良品供乙方分析,乙方有責任認定不良類型及提出改進計劃,并隨時告訴甲方;
8、乙方承諾: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產品的批合格率必須大于99 %,若批合格率小于該指標時,按雙方協商的方式處理。
9、雙方約定,因質量體系考核需要或法規需要,甲方或第三方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生產場地等進行考核,乙方應給予配合。
十、產品保修
1、乙方保證按相關行業標準進行后續產品的保修服務和技術支持服務。
2、產品的保修保質期為不低于國家標準。
十一、乙方保證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與協議產品有關的資料、信息是真實和正確的。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產品是乙方擁有所有權且沒有在其上設定抵押權、質押權,沒有任何權利瑕疵。
3、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產品是合法生產的,不是違法產品。
4、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產品符合甲方的技術規范要求;如果屬于乙方標準目錄產品,則應符合乙方自身的技術規范要求,不存在設計上(甲方提供書面設計,且設計本身不是完全基于乙方技術規范的除外)、材料上和制造工藝上的缺陷。
5、乙方提供的產品是全新制造的且不包含任何用過的或修過的部件。
6、乙方提供的產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安全標準。
7、乙方提供的產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否則,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主張或政府主管部門行政處罰等受到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以及其他各項直接、間接損失。
8、乙方提供的產品,在其制造過程和使用中對環境的影響,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標準。若乙方提供的產品違反上述1至8項保證中的任何一項,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或官方指控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該指控支付的賠償和其他所有費用,同時,乙方應賠償甲方自身因此遭受的損失。
9、 乙方積極配合甲方按月統計乙方提供的產品的交付及時情況和在甲方的入料檢驗情況,乙方承諾的來料合格率為99%,及時交付率為99%,若無法實現目標,且無明顯改善措施,由雙方協商處罰措施,促使乙方改善,改善不到位,甲方有權終止合作。
10、履約保證金:
⑴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后五日內繳納履約保證金3萬元,若乙方未能在規定日期內繳納履約保證金,則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萬元整。若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14日內仍未繳納履約保證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⑵若乙方未能按照協議要求履行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并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若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因乙方違約應支付的違約金)超過履約保證金金額,甲方有權對超出部分要求進一步的賠償。
⑶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履約保證金有效期截止到本協議終止日之后的15天。
十二、協議有效期、變更及終止
1、本協議的有效期為12個月,在沒有任何一方提前3個月書面提出終止的情況下,每年自動連續生效。在協議有效期內,雙方在任何時候都有權提前3個月提出終止本協議,當一方提出終止時,須提前書面通知對方并經對方同意。
2、在以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協議,且本協議終止后,雙方簽署的《產品采購合同》和《采購訂單》也將隨之取消,同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無須賠償乙方任何損失,乙方返還甲方預付款及其利息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_______________
⑴乙方所供貨物連續三批或六批交貨中有三批不合格時;
⑵乙方連續三批延遲交貨的;
⑶甲、乙雙方簽署的《產品采購合同》和《采購訂單》有顯失公平條款或價格高于市場行情或高于乙方其他客戶價格,且乙方拒絕甲方調整價格要求時;
⑷需方對乙方產品或服務的投訴達到3次并經調查屬實的,或者乙方有本條款規定以外的任何其他違約行為(包括未履行本協議與采購合同的任何義務)達3次的;
⑸在甲方選擇供應商的競爭中,乙方采用行賄、弄虛作假、使用未經許可的替代產品等不正當手段獲取供應商資格的;
⑹乙方所提供的產品質量檢測報告、各項產品樣本、以及報價中各項經濟技術參數等在現場使用過程中進行的產品質量技術性能抽檢中,被發現與乙方先前承諾不符,或者超出甲方認可的允許誤差范圍;
⑺乙方及其下屬公司、關聯公司等機構提供虛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檢測報告、資質文件、書面報告等;
⑻任何一方經營狀況嚴重惡化,或任何一方已提出破產申請或被他人提起破產申請的
⑼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合同,導致甲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或經甲方催告后10天內不予答復的或無法履行的;
3、如一方對本協議條款有異議,須在協議執行滿前3個月通知對方,提出修改意見, 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后進行修改,下年度生效。
4、本協議的變更、補充、或終止都需由雙方協商并由雙方授權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后,以協議的附件的形式生效。
5、 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 附件條款中與本協議約定條款不一致的,以附件內容為準。
十三、重大信息通報
1、雙方發現對履行本協議及依本協議簽訂的訂單會發生重大影響的情況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盡量努力減少可能給雙方造成的損失。
2、甲方所采購的乙方產品出現停產、改型、工藝更改或技術變更時,乙方應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交貨時間可以根據甲方訂單的要求安排在通知日起之后的1個月內。在此期間,乙方應向甲方介紹改型后的產品或相關替代產品建議。
十四、一般條款
1、任何對本協議中違約行為不追究并不導致對該權利的放棄。
2、本協議中任何條款若被有管轄權法院認定為非法、不適用、無強制力,其它條款仍為合法、適用和具強制力,其效力不受任何影響和削弱。
3、協議書各方相互獨立,協議中任何條款均不導致協議雙方形成合伙或合資關系。
4、非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本協議書之權利義務。
5、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準據法。因本協議產生糾紛,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成都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6、未盡事宜經由協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并以協議附件的書面形式對協議進行補充,補充的協議附件與本合約具同等法律效力。
7、任何一方對于因火災、意外傷害、水災、戰爭、罷工、停工、傳染病、暴動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而直接或間接造成協議書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雙方均不負責任。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2日內通知另一方并盡量減少損失;若因不可抗力造成通訊中斷,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于通訊恢復之日起2日內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持續90天,任一方有權終止或解除本協議書或訂單之部分或全部,并不負擔任何賠償責任。
十五、協議生效:
本協議書及其附件均為一式四份,均為正本,甲方與乙方各持二份。本協議在雙方正式簽署后即生效。
(以下無正文)
本月為簽章頁,無正文
甲 方: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戰略采購合作框架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
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大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
地址:
本“優勢互補、協同創新、共同發展”的原則,雙方同意緊密結合甲方的產業特色和發展需求,依托乙方_____和學科優勢,以新一代信息技術為重點,以________信息產業園為主要載體,共同構建充滿創新活力的產學研合作平臺,促進乙方_____智力和科研成果與________信息產業園的充分對接,推動______新區戰略性新興產業快速發展,產業競爭力大幅提升。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優勢互補、互惠互利、長期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本協議。
一、合作的內容
甲乙雙方以ITA、ITOA課程為基礎進行業務深度合作,在課程共建、師資培養、_____輸出等方面進行交流,合作。
二、合作時間
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后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愿望,以本協議為基礎重新簽訂協議。
三、合作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將甲方作為乙方的_____培養基地,為高等教育中長期發展規劃、學科建設規劃等方面提供幫助和支持;協助乙方制定、修訂_____培養方案和適合企業崗位能力需求的教學計劃,課程體系及教材開發等工作。
2、甲方充分發揮自身及微軟的優勢,負責對乙方教師進行業務技能培訓和技術指導。
3、甲方整合園區資源,根據產業發展和企業的需求,由乙方推薦相關專業學生在園區實習和就業工作。
5、根據乙方的教學需要,在符合甲方要求的前提下,經甲方同意后,可在甲方掛牌設立“校外實習訓練基地、就業基地或產學研合作基地”,為乙方的學生提供見習、專業實習、畢業實習、畢業設計及社會實踐等活動的協助。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實施課程推廣及落實,并以必修課、選修課、實踐教學等形式實現。
2、乙方負責搭建符合課程需求的場地及硬件設施,按照甲方的技術標準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場地及硬件設施的改建。
3、乙方應選派優秀教師和業務骨干參與甲方的教師培訓項目,掌握相關課程的教學內容、教學方法。
4、乙方應當配合甲方在校內開展宣傳推廣活動,每年不少于______次。
5、乙方應聘請甲方高級管理人員擔任客座教授幫助學生進行職業規劃,開展就業輔導活動。
四、保密協定
雙方將嚴格執行產品、技術等科研成果的商業保密,在合作協議終止后的______年內,雙方仍有責任遵守對涉及對方產品和科研成果的技術、文檔、數據和有關信息_____商業目的的轉讓。
五、爭議解決
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先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各自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
1、甲、乙雙方成立項目協調小組;人員由雙方相關負責人組成,負責項目合作策劃、運營、管理。
2、本協議為合作框架協議,具體事宜以雙方簽訂的正式具體合作合同的約定為準。
3、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戰略采購合作框架協議 篇3
甲方: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就結成長期、全面的________戰略伙伴關系,實現資源共享、共同發展,并為以后在其他項目上的合作建立一個堅實的基礎,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共識:
一、權利與義務
1、甲乙雙方承認對方為自己的戰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聯網站的顯著位置標識合作方的________鏈接或文字鏈接。
2、甲乙雙方授權合作方在其互聯網站上轉載對方網站上的相關信息,該信息將由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體合作項目另簽協議)。
3、甲乙雙方在彼此互聯網站中轉載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時須注明“該信息由______(合作方網站)提供”字樣,并建立鏈接。
4、甲乙雙方必須尊重合作方網站信息的版權及所有權,未經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編其站點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網站以外媒體發布來自合作對方站點的信息,否則構成侵權。被侵害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并視情節選擇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的方式。
二、相互宣傳
1、甲乙雙方應在彼此站點追蹤報道合作方的市場推廣計劃及相關營銷活動。
2、甲乙雙方都認可的適當時間內,雙方在彼此站點上開設專欄,撰寫并宣傳與合作對方商業行為有關的話題(具體合作項目另簽協議)。
3、甲乙雙方在有關_________專題的研討會和金融、金融等行業的各種展覽會上,互相幫助、共同宣傳,共同推進雙方的品牌。
4、雙方還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進行進一步探討。
三、其他
1、甲乙雙方的合作方式沒有排他性,雙方在合作的同時,都可以和其他相應的合作伙伴進行合作。
2、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本協議商定合作方案的執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終止協議,另一方將保留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4、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為合作框架協議,合作項目中具體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進一步予以明確。框架協議與正式合作合同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作為甲乙雙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