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快“平安和諧xx”建設動員暨全區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二、突出重點,強化措施,努力確保“四個安全”
建設“和諧平安”的主要任務就是要確保“四個安全”。
第一,確保政治安全。全區各級、各部門都要充分認識新的歷史條件下對敵斗爭形勢的嚴峻性和復雜性。要時刻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時時事事與黨中央和上級組織保持高度一致,保證政令暢通;要不斷加強政治教育,提高政治鑒別力和政治敏銳性,堅決抵制各種不良思潮的影響;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我們的干部不要參與編謠傳謠、散布不良信息,遇到這種情況,要進行制止和正確引導;要高度警惕和嚴密防范境內外敵對勢力的顛覆、滲透和破壞活動,繼續做好防范和處置“法輪功”等邪教工作。全面啟動攻堅、鞏固和放心“三大工程”,繼續確保三個“零指標”。
第二,確保社會安全。一要狠抓治安防范。近幾年我區的治安形勢總體不錯。但相比較而言,殺人、搶劫、入室盜竊等案件還是比較多,這些案件的發生,對群眾的正常生活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是非常大的。因此,一定要下大力氣抓好治安防控工作。我區開展的“八無”創建活動,實施的“護城河”工程,實踐證明很有成效,要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在抓的過程中應當不斷的豐富其內容,調整和改善其做法。在創建“和諧平安”的過程中,要重點深化“護城河”工程,啟動“社區平安工程”,開展以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防范和自我監督為主要內容和形式的社區(村)安全居民自治工作。提高全區整體的治安防范水平,守好青島市區北大門,為“平安青島”做出我們應有的貢獻。二要突出打擊和整治手段。政法、綜治部門是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槍桿子”,肩負著黨和人民的重托。要從重從快嚴厲打擊殺人、爆炸、綁架等暴力犯罪,搶奪、搶劫、入室盜竊、盜竊機動車等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犯罪以及流竄犯罪等。特別要積極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決不允許有黑社會現象或黑惡勢力存在。如果現在不痛下決心“掃黑除惡”,一旦讓他們成了氣候,獨霸一方,為非作歹,企業的生產將無法進行,我區的投資環境將受到極大損害,人民的生命財產就要受到極大的威脅,更談不上發展經濟、實現小康了。政法機關一定要高度重視,一經發現,就要給以毀滅性打擊。同時,要注意排查治安相對混亂區域和突出治安問題,不斷加大治安整治力度,尤其要注意樓山地區和鐵路沿線、東部區域,上述區域大企業多,周邊的治安環境一直比較復雜,群眾反響極大,要引起高度重視。有關部門要認真研究,建立徹底根治的長效機制,從根本上鏟除存在的“毒瘤”。
第三,確保信訪安全。要正確區分人民內部矛盾。當前我區引發不穩定問題的因素主要集中表現在司法案件、基層干部作風及經濟問題、農工商企業養老保險問題、企業拖欠職工工資及職工養老保險問題,今后還要注意村級換屆可能引發的各類問題。對這些問題,要區別情況,認真對待,分別處理,在分工領導的牽頭下,認真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對群眾反映合理的問題,能解決的要盡快解決,暫時沒有條件解決的要耐心細致的給群眾講清楚,說明白。同時,堅持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作為信訪工作的治本之策,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頭,將各類矛盾和問題及時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司法機關要善于運用法律說服和法律制裁的手段處理涉法信訪案件。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認真落實有關政策,認真解決企業軍轉干部的實際困難;同時,要加強必要的政策、思想教育。堅決防止聚集鬧事,防止群體性事件。要果斷、及時、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既要堅持“三個慎用”原則,防止矛盾激化,又要把處置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特別要對插手群體性事件的敵對分子和借機打砸搶的犯罪分子,要堅決依法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