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重于泰山”之我見
牢記身份講良心 珍重感情求作為
——“責任重于泰山”之我見
橋頭鎮副鎮長 田杰才
“責任重于泰山”這個具有鮮明政治色彩的話題,你用心體會,仔細品味,便能覺得,它充滿了濃烈的人情味。
“責任”是什么?責任就是應做的份內事。是指特定對象在生存、發展過程中,對他人及組織應承擔的義務和使命。責任因特定對象具備的身份不同而不同;也因特定對象所處的階段不同而不同;更因特定對象相互的感情不同而不同。
責任為什么重于泰山,它的人情味在哪里?
一、 責任是身份的凸現
人們進入社會,就逐步具有各種身份。在家,或是子女,或是父母;在外,或是員工,或是領導。身份一經確立,就具備了相應的權利。同時,也就應承擔相應的責任。身份不同,權利不同,責任也就不同。身為父母,哺育子女成人應是責任;作為子女,贍養、孝敬老人便是責任;身為領導,為單位生存、發展而操勞也是責任;作為員工,干好具體的工作同是責任。身份具有多重性,責任同樣具有多重性。在全市爭創省計生工作示范市的關鍵時刻,魯正鳳同志慘遭突如其來的失子之痛。痛苦面前,她沒有忘記做母親的責任,更沒有忘記自己是婦代會主任,在為兒子速速料理喪事后,立即全身心投入創驗工作中。多么可歌的深明大義,多么可敬的顧全大局,多么可貴的盡職盡責。我們黨員干部都能像魯正鳳那樣,工作就一定能干好,黨和人民的事業就一定能輝煌。
因此,當黨和人民信任我們,給了我們一定的權力和責任時,我們就應該牢記自己的身份,切實承擔起應有的責任。
二、 責任是良心的顯現
縱觀人類,大凡能把“替別人作想,幫別人謀利”,當作自己份內事的人,就是講良心的人。父母,不管生存條件多么差,也能不畏艱難、含辛茹苦把子女哺育成人;子女,不管父母多么年老無能、體弱多病,也能盡力孝敬、贍養、直至送終。沒有強迫,也沒有要求,就是有一顆良心。張云泉同志如果沒有一顆善待普通百姓的良心,他能默默無聞二十多年,不辭勞苦,奉獻在信訪崗位?又怎么能把群眾當親人,化解群眾的不滿情緒?更怎么能把別人的事當自己的事,到處奔波,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
因此,每個人,尤其黨員、干部,只要講良心就能懂得該如何盡好應盡的責任。
三、 責任是感情的體現
在社會生活中,人們不能孤立地存在,總要與周圍的人及組織有著各種關系,這種關系便是感情。人們相互之間感情越深厚,責任感就越強烈;感情越淺薄,責任感就越淡泊;兩者毫無感情,責任就無從談起。有的干部,為了家人,親友以權謀私、徇情枉法、膽大妄為,而面對基層和群眾的困難,卻總推三阻四,不聞不問,該為不為。為什么?就是因為:在他看來,家人、親友和他有感情,給他直接受益的主體明確,值得他為之付出;而基層和群眾對他的信任,組織給他的權力,由于主體抽象,總把“主人”、“公仆”的關系顛倒。對群眾他哪里有感情可言?孔繁森同志為了西藏的進步和發展。不僅放棄了家人的利益,就連自己的前途也全然不顧。他,時刻沒有忘記自己是一名共產黨員,一名援藏干部,憑著一顆對黨和西藏人民的良心,服從組織安排,三次進藏,務實工作,直至獻出生命,其所作所為自然流露出他對黨和西藏人民的深厚感情。相形之下,他是多么的崇高、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