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政務公開中的民主監督工作(政協)
向政務公開責任單位派出監督員,延伸民主監督“觸角”。區政協先后選派52名政協委員到公安、工商、勞動、教育、衛生、民政等部門擔任特約監督員。他們活躍在各條戰線,發揮民主監督作用。僅2003年,就向各部門提出建議、意見210余條,大部分得到了采納。特約監督員明桂珍,了解到市運管處直屬一所部分工作人員對營運車輛亂收費情況后,直言進諫,該所負責人對此高度重視,在查實情況后,主動退還多收一百多名車主的2萬多元費用,嚴肅處理了2名相關責任人,所里還特地邀請明桂珍在全所員工大會上作依法行政報告,使該所員工受到深刻教育。以此為契機,該所大力開展“所務公開、明白收費”活動,全所工作明顯改善。
三、廣開言路,反映民意,把政務公開的監督進一步完善
區政協注意發揮政協組織包容性強、接觸面廣、渠道暢通的優勢,積極收集、反映民情民意,為區政府政務公開工作提供信息資源和決策依據,同時起到反饋信息、拾遺補缺的作用,從而進一步完善監督工作。
通過“走出去,請進來”形式,廣泛收集民意,傾聽民聲。區政協每年開展多次走訪活動,走訪政協各工作組、鄉鎮街道聯絡處;走訪委員及所在單位、家庭。這樣,深入街頭巷尾,深入田間地頭,能獲得大量珍貴的一手資料。走訪中,也能及時做好政務公開的解釋說服工作,起到理順關系、協調矛盾的效果。2003年,區政協走訪時,接觸委員及基層工作人員、群眾達1200余人次,收集信息115條,整理上報23條,化解矛盾19起。同時,通過開座談會的形式,也能集中有針對性的收集對某項工作的建議呼聲。今年以來,區政協就“村轉社區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等舉辦專題座談會,邀請相關人員參加,效果很好。
通過整章建制,使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制度化、經常化。區政協通過規范反映社情民意機制,進一步完善了對政務公開的民主監督。首先,把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上升為主席工程,由主席親自抓,辦公室具體管;其次是創辦《社情民意》內刊,加強信息載體建設;再次是發動各政協組織、全體政協委員積極參與這項工作,并建立了一整套考核、獎勵機制,使這項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去年以來,區政協共編發《社情民意》21期,其中,被省、市政協轉載的7期,得到主要領導批示的8期,反映情況得到落實的11件。委員王燕的《農村五保戶供養問題亟待引起重視》在省政協《社情民意》刊載,引起各級政府高度重視。目前,相關問題已得到較好解決。委員代炳輝等關注區政府扶持民營企業發展工作,提出《微型工業的生存與發展應予關注》的建議,區委書記對這條社情民意非常重視,馬上作出“建議很好,政府應予引導、支持”的批示,相關部門快速行動,兩個月內建成“區工業企業創業園”,為中小型企業的孵化、發展提供一個好的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