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實基礎 強化服務 依法行政 進一步提升文化體育工作公共服務能力
二、文化體育公共服務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雖然我縣各級文體部門在提升公共服務能力上作出了很大努力,也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由于受主客觀條件的限制,在工作開展過程中還存有不少問題,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文體公共服務能力向更高層次、更高水平邁進。
。ㄒ唬┏青l文化發展存在著不均衡性?h城、次中心城鎮、其他鄉鎮之間,文化發展存在著較大差距。丹城不僅擁有一批諸如人民廣場、體育館、圖書館等標志性場館陣地,而且文化市場項目多、類別廣、居民文化生活豐富、躍躍,但在石浦,作為我縣南部中心城鎮,常駐人口9.2萬,至今除了石浦文化館一座小樓外,幾乎沒有象樣的國辦文化設施。此外,一些個別鄉鎮,區域內居然沒有一家登記在冊的文化體育經營單位,農民群眾忙閑時文化生活可想而知。另外,在基層農村還存在著這樣一種情況,在創建“東海明珠工程”或村落文化示范點時,積極性很高,創建力度也比較足,但創成后,少數明珠樓卻出現了長期閑置,造成了資源浪費。
(二)文體標志性設施建設相對滯后。文化體育基礎設施是開展群眾文化體育活動、傳播先進文化、普及全民健身的重要陣地和必要載體。文體設施的建設情況也綜合反映著一個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品位檔次。近幾年,在縣委、縣政府的重視下,我縣文化體育設施建設力度有所加大,但從整體看,與橫向比,還比較薄弱。如在2002年就已列入縣政府重點工程的國辦群眾文化標志性建筑——縣文化活動中心,至今沒有動工建設;又如縣博物館工程,雖已列入政府工作要點,但進展緩慢;再如縣體育中心二期工程(標準體育館和游泳館),現在還沒有被提到議事日程。這些標志性文體設施的緩建和滯后,從一定程度上說影響著我縣文化體育事業的發展,制約著我縣城市文化品位的提升。
(三)文體市場執法手段、方法有待完善、提高。目前我們現有的執法隊伍狀況及執法力量還不能很好地適應文體市場突飛猛進的發展需要,導致市場上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如在文化市場整治的高壓態勢下,部分網吧、電子游戲機室業主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還時有接納未成年人的行為;一些流動攤販還在街頭、集市兜售非法音像制品等。另外,從客觀上講,殘疾人、下崗職工等弱勢群體開辦的文化體育經營單位為數不小,對我們執法處罰帶來了一定困難。
。ㄋ模┪幕w育事業經費明顯不足。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們對文化體育的需求以及對文體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與日俱增,政府對文化體育事業經費上的投入雖然每年略有增加,但增長的幅度達不到全縣gdp增長的水平。而且由于政府未安排專項的節慶日活動和體育業余訓練等經費,但實際上我們要支出不少經費,造成了整個文化體育事業經費的不足。另外,隨著國家加大對意識形態市場的整治力度,文化體育市場的整治行動一個接著一個,但經費又沒有增加,也給我們造成了很大的壓力。
。ㄎ澹┪捏w隊伍整體專業力量不強。目前,我局系統文藝專業人才青黃不接、未形成梯次的問題日益凸現,主要業務門類人才急需引進,這也是導致精品創作少的直接原因。部分局屬單位的專業人才也相對缺乏,需進一步完善結構,充實力量。鄉鎮(街道)文化站干部隊伍整體素質有待加強,理論和業務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