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基層計劃生育協會組織整建及換屆工作的意見
選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等,由理事會采用舉手表決的方式進行,采取等額選舉。選舉結果,由大會主席團宣布。
選舉出席鎮計生協會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由村協會會員代表大會代表采取舉手表決的方式進行,采取等額選舉。
(二)鎮級計劃生育協會換屆選舉
1、在本鎮所轄行政村均已換屆和建立計生協會組織的基礎上,發展鎮直各有關單位人員為鎮計生協會會員,并適時召開全鎮計生協會會員代表大會。
2、確立協會領導候選人。鎮級計生協會組織領導可設理事會理事(若干)、常務理事(若干)、秘書長、副會長(1-2名)、會長、名譽會長等。
(1)理事會理事。鎮級計生協會理事會由若干名理事組成。其人員主要由鎮黨政領導,組織、宣傳、統戰、紀檢(委員或干事),計生助理,科技干部,計生服務站、共青團、婦聯、公安、民政、財政、衛生院、工商、司法、中小學、文化、廣播電視、金融等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各一人,各村協會會長一人,“五老”及有專業技術特長、致富能手、熱心于計生工作的代表3-5名組成。以上候選人,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代表正式選舉。
(2)常務理事。鎮級計生協會常務理事若干名。除擬定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外,鎮公安、民政、財政、衛生、文化、共青團、婦聯、計生等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本鎮中“五老”、有專業技術、致富能手、熱心于計生工作的代表參加,人數不宜過多。以上候選人,須經理會會議正式選舉。
(3)秘書長。可由鎮計生助理兼任,也可由計生站從事協會工作的人員擔任。如計生助理兼任秘書長,可考慮聘任一名計生站從事協會工作的人員擔任副秘書長。
(4)副會長。1-2名,可由鎮黨委、政府分管計生工作的領導擔任。
(5)會長。由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或人大主席擔任。
(6)名譽會長。可由鎮黨委主要負責人擔任,也可推選一名有威望、工作熱情較高、熱心于計生工作的離退休老干部擔任。
2、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關于召開會員代表大會的屆次,原曾經召開過的且不是合并鎮,以原屆次為基數遞增會議屆次數;已合并的鎮,如更換鎮名稱,則以第一次為屆次(如塔山、城西);如未更換鎮名稱,則以合并后的鎮為準,以原屆次為基數遞增屆次數(如柘汪、海頭等)。
(1)參加會議人員范圍及規模。擬定的鎮計生協會理事、常務理事候選人,鎮及各村協會會員代表若干名。鎮計生協會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規模按五萬人口100個名額計算,每增強一萬人口增加10個名額;不足五萬人口的鎮按100個名稱計算。各鎮應根據各村人口多少將代表名額分配至各村。鎮直機關的代表名額數由各鎮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2)會議任務。主要有:總結上一屆協會工作開展情況、布置本年度及本屆工作任務,個性制定章程,選舉本屆協會理事及組織領導班子,選舉出席縣計生協會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等。代表名額屆時由縣計生協會按會員比例提前分配至各鎮。
(3)會議議程。主要有:致開幕詞、工作報告、個性并通過章程、選舉理事會成員及組織領導、選舉出席縣計生協會會員代表大會代表、表彰先進會員及先進基層協會、領導講話、致閉幕詞等。
(4)選舉組織領導辦法。采取等額選舉,以舉手表決的方式進行。選舉人對被選舉人可以贊成,可以反對,也可以棄權。被選舉人獲得贊成,必須超過實到有選舉權人數的半數方能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