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個機制”
(5)強化機關效能建設。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績效考評制等機關效能制度,強化效能監督,促進廉政勤政。(牽頭單位:效能辦)
(6)健全完善辦機關干部廉潔從政的行為規范。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一系列規定,健全和完善機關干部的行為準則和道德規范。(責任單位:機關黨委、機關紀委)
四、建立和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
(1)完善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制度。堅持每年召開一次廉潔自律專題民主生活會,會前廣泛征求群眾意見,會中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會后認真整改。(責任單位:機關黨委)
(2)嚴格執行處以上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加強對處以上干部的管理和監督。(責任單位:機關黨委、機關紀委)
(3)積極探索和實踐黨員民主監督的途徑和辦法。健全黨員民主測評、民主評議領導干部的制度。加強機關黨的工作,健全黨的組織生活,發揮機關黨組織的日常監督作用。(責任單位:機關黨委)
(4)加強對管人、管錢、管物等重點崗位的監督。拓寬監督渠道,增強監督的針對性。(牽頭單位:機關黨委、機關紀委)
(5)完善對處以上領導干部和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充分發揮審計的監督作用,有效預防經濟犯罪和瀆職失職行為。(牽頭單位:綜合處、機關黨委)
(6)全面實行政務公開辦事制度。不斷擴大公開的內容范圍,提高公開的層次和質量,確保公開內容的真實與公正。(牽頭單位:綜合處、效能辦)。
(7)擴大和完善群眾來信來訪渠道。健全信訪工作制度,加強群眾來信來訪工作,認真聽取和采納群眾的建議、意見。(牽頭單位:綜合處)
五、建立和完善查案懲處機制,嚴格依紀依法辦案
切實加強對查辦案件工作的組織和領導,依紀依法嚴肅查處腐敗現象,嚴格依紀依法辦案。積極協助上級紀檢、檢察機關搞好查案工作,嚴格依照法律和紀律規定的程序、要求,做好辦案有關工作。(責任單位:機關黨委、機關紀委)
六、建立和完善干部保護機制,營造扶正祛邪的良好環境
(1)尊重和保護黨員的民主權利。認真貫徹《黨章》和《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切實尊重和保護黨員的各項民主權利。(責任 單位:機關黨委)
(2)認真受理黨員干部的檢舉控告。鼓勵、支持、保護署具真名、如實反映情況的檢舉控告行為,對確有事實依據的,及時 組織力量查處。(責任單位:機關黨委、機關紀委)
(3)積極支持和保護依法行政、秉公執紀執法、勇于開拓創新的黨員、干部。積極營造堅持原則、秉公辦事、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的氛圍,正確區分工作失誤與違紀違法行為、嚴格管理與濫用職權行為,切實保護黨員、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責任單位:機關黨委、綜合處)
七、建立和完善廉政責任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1)堅持“一崗雙責”的責任要求。認真落實辦機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明確主任會議、主任會議成員、各處(單位)領導(支部書記)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應負的責任。(牽頭單位:機關黨委、機關紀委,責任單位:各黨支部)
(2)堅持責任分解制度。切實明確責任范圍,明確各專項工作的牽頭單位和參與的責任單位。各牽頭責任單位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工作計劃,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從源頭上積極預防。(牽頭單位:機關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