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學校財務工作會議發言稿
校長和學校領導只有在經濟生活中清正廉潔,才能在加強學校財務管理上有底氣有魅力!我作為校長從不經手學校支出,如果因為工作需要一定要經過我的手支出,必須有其它領導在場作證;學校大型支出以及購置采買,先由分管副校長向校長辦公室遞交預算報告,由校長辦公會討論決定,然后由分管副校長或總務主任負責實施。大型購置一定要通過政府采購;一般性投入購置,對在哪購置和價格洽談等問題上,我從不參與干涉。學校每次購置采買,必須有教職工代表親自參與監督。我校x萬元的中央資金和省級資金兩個校安工程建設項目,嚴格執行招投標程序,在履行招投標程序之前,我和學校所有領導根本就不知道哪家公司的哪個經理會中標。在建設過程中,我們嚴格進行過程管理和質量監督,目前兩個工程已經竣工并投入使用,都達到了我們預期的質量要求。
校長和學校領導在工作上厲行節約,在經濟生活中清正廉潔,營造了學校財務管理的良好氛圍,為規范學校財務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作風保障。
三、財務公開、民主監督是規范學校財務管理的最重要手段;
堅持財務公開和民主監督,財務管理就有序而規范,否則就混亂不堪,甚至會出現腐敗。
我校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為三人,由教代會推舉產生,任期三年,負責對學校所有經濟活動進行審計和監督。理財小組成員有權監管學校執行財經紀律、法律法規以及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有權監管財務預算和執行情況,有權監管資金收付的合法性和真實性,有權監督財務資料的完整性、及時性和準確性。對于監管檢查出的問題及違規、違紀行為有權提出處理意見。
學校所有財務嚴格執行“一支筆”審批制度,任何報銷憑證都必須做到一據四簽,即由具體經辦人簽字、分管副校長審核簽字、主管財務副校長審核簽字,最后由校長簽字。一據四簽后,經辦人才能到財務室報銷支出條據。
學校校長和分管財務的副校長不能直接參與經濟活動,即不能直接用錢后到財務室報銷條據,學校領導和財務管理人員按照各自的分工各司其職,嚴格實行管用分離。學校所有報銷憑據每個月都必須由民主理財小組組長逐一審計,蓋上“玉湖中學民主理財審核專用章”之后,才能由會計入賬報銷。每月底財務會計和理財小組長必須在“學校財務專用公開欄”上向全校教職工公示本月財務收支情況。期末結束時,學校工會主席組織民主理財小組全體成員對本學期學校所有收支情況進行三天的全面清理審計,并將清理審計結果在下學期初第一次教職工大會上向全校教職工進行書面財務報告。
通過這些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學校財務管理的透明度和監督管理力度,規避了財務管理的暗箱操作和腐敗的滋生。
各位領導和校長,實事求是的說,在目前教育體制的大環境下,作為基層學校真正要從嚴格意義上做到規范,難度很大!作為基層學校的校長有很多難言之隱!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自己知曉!但我相信:只要校長時時在財務問題上警鐘長鳴,只要學校領導保持厲行節約、清正廉潔的作風,只要堅持財務公開和民主監督,學校財務就不會出問題,至少校長個人不會出問題!我更相信:有教育局的直接領導和監督,我校和全縣學校財務管理一定會更上一個新臺階!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