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代表會議紀要(精選6篇)
黨代表會議紀要 篇1
會議時間:20xx年5月11日
會議地點:xx社區居委會三樓會議室
會議議題:研究確定鎮黨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名單
出席情況:
主持人: 記錄人:
會議主要內容:
黃:今天會議議題是研究確定鎮黨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名單。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黨內有關規定,召開支委會按照鎮黨委確定的代表條件、分配名額和構成比例,通過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結合,反復醞釀協商,提出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下面請黃家悅同志說明有關情況。
林:中共xx鎮第十一次黨員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xx社區支部有7個名額。代表類別有鎮村干部3名,先進模范人物2名,農民及其他勞動者1名,企業支部代表1名。代表構成中至少應符合:婦女代表2名,45歲以下代表4名,僑眷代表1名。按不少于應選代表名額20%的差額比例選舉產生,我們需要提出代表推薦人選9名。
黃:會前,我們廣泛征求黨員對市、鎮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的意見建議,確保黨員提出人選符合代表條件、結構比例和黨委意圖。鎮代表候選人我們提出了9名人選,分別是黃家悅同志、吳志猛同志、林俊凱同志、許秀也同志、吳和平同志、施能武同志、李君同志、呂鴻達同志、洪錦藝同志。
下面請大家對黃家悅、吳志猛、林俊凱、許秀也、吳和平、施能武、李君、呂鴻達、洪錦藝等九位同志能否確定為鎮黨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名單發表意見。
黃: 該九位同志堅持黨性原則,遵守黨的紀律,公道正派,清正廉潔,我同意九位同志為鎮黨代表推薦人選。
吳:該九位同志帶頭創先爭優,在工作、生產和社會生活中起模范帶頭作用,我同意九位同志為鎮黨代表推薦人選。
林:該九位同志積極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策部署,熟悉基層情況,密切聯系群眾,在村的各項建設中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具有代表先進性,我同意九位同志為鎮代表推薦人選。
陳:該九位同志在行動上積極響應黨的號召,執行黨的方針,帶頭落實黨的決定,我同意九位同志為鎮黨代表推薦人選。
許:該九位同志工作上能嚴格要求自己,工作努力,先鋒模范作用發揮突出,群眾反映良好,我同意九位同志為鎮黨代表推薦人選。
呂:該九位同志能想群眾所想,急群眾所急,在黨員中起帶頭作用,我同意九位同志為鎮黨代表推薦人選。
黃:根據剛才大家討論的情況,請支部委員舉手表決。
應到為委員5人,實到會5人,經研究決定,一致同意確定黃、吳、林、許、吳、施、李、呂、洪等九位同志為鎮黨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名單。
黨代表會議紀要 篇2
(支部書記):同志們,今天我們召開黨員和群眾代表參加的大會,會議的議題就是公推今年我支部的黨員發展對象。街道黨工委根據我支部的實際情況,今年分配給我支部一個黨員發展對象的名額。在去年月召開的公推入黨積極分子大會上,、 5 名同志被推薦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這些同志在一年多的培養過程中,都能以一名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積極學習黨的各種理論知識,在思想上、行動上和黨組織保持了高度一致,表現的都非常優秀,但今年的黨員發展對象名額只有一個,希望大家本著公平公正、認真負責的態度進行公推投票,選出最優秀、最符合黨組織要求的發展對象。現在進行舉手表決。
(支部書記):同志們,經過舉手表決,現在我將公推結果公布如下:
大會應到黨員 名,實到黨員 名;應到群眾代表 人,實到群眾代表 人。有黨員 人贊成,群眾代表 人贊成;有黨員 人贊成,群眾代表 人贊成;有黨員 人贊成,群眾代表 人贊成;有黨員 人贊成,群眾代表 人贊成;有黨員 人贊成,群眾代表 人贊成;
的黨員贊成人數 和群眾贊成人數最多,公推大會確定同志為今年我支部的黨員發展對象。
會后,全體支委成員留下,我們要接著召開支委會議,對公推大會的推薦意見進行認真研究,集體確定并上報街道黨工委今年我支部的黨員發展對象。散會!
黨代表會議紀要 篇3
時間:20xx年**月19號 地點:黨員活動室
會議類型:支部黨員大會
會議主題:傳達出席中共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名單
會議內容:
同志們,現在我們開會。今年下半年我黨將召開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根據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為了更好地迎接召開,做好黨代表的推選工作,今天我們召開支部黨員大會,對我省出席黨的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向全體黨員進行傳達。
根據中央分配的代表名額和代表條件、結構比例要求,在全省黨組織和黨員自下而上推薦提名的基礎上,共確定了86名我省出席黨的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下面我宣讀一下公示公告和《山東省出席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名單》。
同志們,公告和名單宣讀完了。會后我們將把名單通過黨務公開欄進行公示,請各位同志認真關注,如有相關的反饋意見,請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向我們支部反映,或直接通過公示公告上的方式進行反映。
散會。
黨代表會議紀要 篇4
會議時間:20xx年*月*日
會議地點:xx村委會二樓會議室
會議議題:研究確定鎮黨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名單
出席情況:
主持人: 記錄人:
會議主要內容:
蔡:今天會議議題是研究確定鎮黨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名單。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黨內有關規定,召開支委會按照鎮黨委確定的代表條件、分配名額和構成比例,通過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結合,反復醞釀協商,提出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下面請蔡說明有關情況。
蔡:中共東石鎮第十一次黨員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支部有4個名額。代表類別有鎮村干部2名,先進模范人物1名,農民及其他勞動者1名。代表構成中至少應符合:婦女代表1名,45歲以下代表2名。按不少于應選代表名額20%的差額比例選舉產生,我們需要提出代表推薦人選5名。
蔡:會前,我們廣泛征求黨員對市、鎮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的意見建議,確保黨員提出人選符合代表條件、結構比例和黨委意圖。鎮代表候選人我們提出了5名人選,分別是孫、蔡、蔡、蔡、蔡。
下面請大家對孫、蔡、蔡漢城、蔡、蔡建賢等五位同志能否確定為鎮黨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名單發表意見。
蔡: 該五位同志堅持黨性原則,遵守黨的紀律,公道正派,清正廉潔,我同意五位同志為鎮黨代表推薦人選。
孫:該五位同志帶頭創先爭優,在工作、生產和社會生活中起模范帶頭作用,我同意五位同志為鎮黨代表推薦人選。
蔡:該五位同志積極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策部署,熟悉基層情況,密切聯系群眾,在村的各項建設中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具有代表先進性,我同意五位同志為鎮代表推薦人選。
蔡:根據剛才大家討論的情況,請支部委員舉手表決。
應到為委員4人,實到會4人,經研究決定,一致同意確定孫、蔡、蔡漢城、蔡、蔡建賢等五位同志為鎮黨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名單。
黨代表會議紀要 篇5
會議時間:20xx年*月*日
會議地點:梅塘村委會二樓會議室
會議議題:研究確定鎮黨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名單
出席情況:蔡天守、蔡慶祥、蔡清冊、孫蓮籽
主持人:蔡天守 記錄人:黃金漢
會議主要內容:
蔡天守:今天會議議題是研究確定鎮黨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名單。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黨內有關規定,召開支委會按照鎮黨委確定的代表條件、分配名額和構成比例,通過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結合,反復醞釀協商,提出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下面請蔡清冊同志說明有關情況。
蔡清冊:中共東石鎮第十一次黨員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梅塘支部有4個名額。代表類別有鎮村干部2名,先進模范人物1名,農民及其他勞動者1名。代表構成中至少應符合:婦女代表1名,45歲以下代表2名。按不少于應選代表名額20%的差額比例選舉產生,我們需要提出代表推薦人選5名。
蔡天守:會前,我們廣泛征求黨員對市、鎮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的意見建議,確保黨員提出人選符合代表條件、結構比例和黨委意圖。鎮代表候選人我們提出了5名人選,分別是孫蓮籽同志、蔡天守同志、蔡漢城同志、蔡慶祥同志、蔡建賢同志。
下面請大家對孫蓮籽、蔡天守、蔡漢城、蔡慶祥、蔡建賢等五位同志能否確定為鎮黨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名單發表意見。
蔡慶祥: 該五位同志堅持黨性原則,遵守黨的紀律,公道正派,清正廉潔,我同意五位同志為鎮黨代表推薦人選。
孫蓮籽:該五位同志帶頭創先爭優,在工作、生產和社會生活中起模范帶頭作用,我同意五位同志為鎮黨代表推薦人選。
蔡清冊:該五位同志積極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策部署,熟悉基層情況,密切聯系群眾,在村的各項建設中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具有代表先進性,我同意五位同志為鎮代表推薦人選。
蔡天守:根據剛才大家討論的情況,請支部委員舉手表決。
應到為委員4人,實到會4人,經研究決定,一致同意確定孫蓮籽、蔡天守、蔡漢城、蔡慶祥、蔡建賢等五位同志為鎮黨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名單。
黨代表會議紀要 篇6
會議時間:20xx年*月11日
會議地點:金井社區居委會三樓會議室
會議議題:研究確定鎮黨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名單
出席情況:黃家悅、吳志猛、林俊凱、陳婉聰、許秀也
呂鴻達(隆上公司黨支部書記)
主持人:黃家悅 記錄人:林俊凱
會議主要內容:
黃家悅:今天會議議題是研究確定鎮黨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名單。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黨內有關規定,召開支委會按照鎮黨委確定的代表條件、分配名額和構成比例,通過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結合,反復醞釀協商,提出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下面請黃家悅同志說明有關情況。
林俊凱:中共金井鎮第十一次黨員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金井社區支部有7個名額。代表類別有鎮村干部3名,先進模范人物2名,農民及其他勞動者1名,企業支部代表1名。代表構成中至少應符合:婦女代表2名,45歲以下代表4名,僑眷代表1名。按不少于應選代表名額20%的差額比例選舉產生,我們需要提出代表推薦人選9名。
黃家悅:會前,我們廣泛征求黨員對市、鎮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的意見建議,確保黨員提出人選符合代表條件、結構比例和黨委意圖。鎮代表候選人我們提出了9名人選,分別是黃家悅同志、吳志猛同志、林俊凱同志、許秀也同志、吳和平同志、施能武同志、李君同志、呂鴻達同志、洪錦藝同志。
下面請大家對黃家悅、吳志猛、林俊凱、許秀也、吳和平、施能武、李君、呂鴻達、洪錦藝等九位同志能否確定為鎮黨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名單發表意見。
黃家悅: 該九位同志堅持黨性原則,遵守黨的紀律,公道正派,清正廉潔,我同意九位同志為鎮黨代表推薦人選。
吳志猛:該九位同志帶頭創先爭優,在工作、生產和社會生活中起模范帶頭作用,我同意九位同志為鎮黨代表推薦人選。
林俊凱:該九位同志積極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策部署,熟悉基層情況,密切聯系群眾,在村的各項建設中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具有代表先進性,我同意九位同志為鎮代表推薦人選。
陳婉聰:該九位同志在行動上積極響應黨的號召,執行黨的方針,帶頭落實黨的決定,我同意九位同志為鎮黨代表推薦人選。
許秀也:該九位同志工作上能嚴格要求自己,工作努力,先鋒模范作用發揮突出,群眾反映良好,我同意九位同志為鎮黨代表推薦人選。
呂鴻達:該九位同志能想群眾所想,急群眾所急,在黨員中起帶頭作用,我同意九位同志為鎮黨代表推薦人選。
黃家悅:根據剛才大家討論的情況,請支部委員舉手表決。
應到為委員5人,實到會5人,經研究決定,一致同意確定黃家悅、吳志猛、林俊凱、許秀也、吳和平、施能武、李君、呂鴻達、洪錦藝等九位同志為鎮黨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