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地區再婚的婚前協議(精選3篇)
吉林地區再婚的婚前協議 篇1
婚前協議書
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相識后,自愿結成夫妻。在任何一方故世、再次離婚或其他情況下導致雙方的婚姻關系終止前,雙方希望就其因婚姻而對另一方的財產享有的權利或義務做出預先陳述:雙方已經充分知曉且明了本協議內容,簽署本協議未受任何脅迫和壓力。本協議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則,按照男方的以下要求訂立本協議;本協議的訂立在于防止今后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
經雙方充分考慮并協商,訂立協議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關于婚前財產的約定
1、男方所住房產女方可以入住,但沒有買賣權和繼承權。雙方各自婚前所有財產,婚后所有權不變,仍為各自財產。婚前個人債務由各自償還。
2、當甲、乙雙方再婚時,雙方子女均已成年,因此雙方同各自子女的贍養關系不變。有病時費用和護理由各方兒女承擔一切。(醫療費用和護理費)。
3、雙方各自婚前財產由各子女繼承,雙方故世后,各自子女對各自父母后事的處理權利不變,由各子女為自己老人送終。
二、關于婚后財產的約定
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及前述第一條一款約定之外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并用于婚后共同生活。
雙方承諾,再婚關系建立后,非經對方同意或為對方利益,不得自行設置債務,否則,應視為一方自己的債務,另一方無義務連帶償還。
2三、日常開支
雙方婚姻關系建立后,應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用于日常開支;日常大件消費品開支(單件或單次開支超過人民幣1000元的),應經雙方一致同意后處置。
四、關于女方住房的特別約定
雙方婚姻關系建立后,共同居住用房由男方提供,如果男方先于女方故世,由男方子女對該房屋全部繼承;
本協議簽訂后,雙方關于各自財產的部分約定,可以視為對自己遺產的處置,在雙方沒有新的遺囑處分其財產前,本協議關于各自財產的部分約定內容可以視為遺囑。
五、其他約定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并經吉林省洮南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兒女: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兒女: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希望通過以上的范本,可以讓你了解到再婚的婚前協議怎么寫比較好的問題。
吉林地區再婚的婚前協議 篇2
立共同財產契約人:_________
立共同財產契約人:_________
立共同財產制契約人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同立契約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因甲方與乙方由_________、_________兩位女士的媒介曾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締結婚約并擬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公證處舉行公證結婚,茲為甲乙雙方協議結果愿意于結婚之前約定夫妻共同財產制,因乙方現為未成年人,故特經請其法定代理人_________的同意并邀請賽同媒介人兩位為證人,訂立本共同財產契約各應遵守條件如下:
第二條甲方與乙方約定將來取得的不動產所有權登記,均應用甲乙雙方的名義為取得共同共有權登記。
第三條甲乙雙方對于共同財產各不得擅自處分其應有部分。
第四條關于共同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由甲方任之其所需管理費用由共同財產負擔。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一方對于共同財產處分時,除屬于純粹管理上所必要的處分外,則須由甲乙雙方共同為處分,或一方應事先征得他方的同意始得為之。
第六條甲方對于共同財產管理不善,或有浪費之時,乙方得請求劃分財產,又乙方認為甲方的管理財產不善有使負債超過資產之憂時,得以廢止本共同財產制。
第七條甲方對于下列債務由甲方單獨,并就共同財產負清償的責任。
甲方在結婚前所負的債務。
甲方在婚姻關系存續中所負的債務。
乙方因日常家務代理行為而發生的債務。
除第三款規定外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中以共同財產為負擔的債務。
第八條乙方對于下列債務由乙方個人并就共同財產負清償的責任。
乙方在結婚前所負的債務。
乙方因職務或營業所生的債務。
乙方因繼承財產所負的債務。
乙方因侵權行為所生的債務。
第九條乙方對于下列債務應由乙方的特有財產負清償責任。
乙方就其特有財產設定的債務。
乙方逾越日常家務代理權限的行為所生的債務。
第十條甲乙雙方間的家庭生活費用,除應由共同財產負擔外,如共同財產不足負擔時,須先由甲方負擔,而甲方無支付能力時,由乙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對于共同財產所負的債務,經一方將自己特有財產為清償時,或個人的特有財產所生的債務,由以共同財產為清償的,均得對他方請求補償。
前項補償請求權雖在婚姻關系存續中亦得請求。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死亡時,對于共同財產應以平均分割取得。即共同財產的半數歸于死亡者的繼承人,其他半數歸屬于生存的一方。但生存的一方若依法不得為繼承人時,對于共同財產所請求的數額,不得超過離婚時所應得的數額。
第十三條共同財產關系,因如民法第_________條規定的情形,或因廢止本契約以及改用他種約定財產制,因甲方與乙方離婚,而消滅對于共同財產的分割,于甲乙雙方各取得共同財產的半數。
第十四條本共同財產契約,于甲乙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中,得隨時以契約廢止或變更,或改用他種約定財產制契約。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訂立本契約后,應依民法第_________條的規定,經向所轄法院申請公證,及為夫妻財產契約的登記。
立共同財產契約人:_________
立共同財產契約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證人:_________
吉林地區再婚的婚前協議 篇3
甲乙雙方經自由戀愛,雙方準備結婚,都愿共筑愛巢,白頭到老,但為防止今后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的協商,對婚前以及婚后財產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和乙方結婚后,乙方自愿將自己婚前以及婚后的房屋歸甲方一人所有,財產均分,若日后雙方任何一方提出離婚,乙方無權支配一切財產,均由甲方一人處理及獲得.
二,甲乙雙方婚前的債務由債務方自己承擔,婚后乙方在未經甲方同意的個人投資以及投資所產生的債務均由乙方獨自承擔,
三,丙方和丁方是此協議的見證人,以證明甲方乙方均是在清醒且完全自愿的前提下簽訂的該協議.
四,此協議由甲乙丙丁四方簽字后方為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
五,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