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書范本
立約人同意婚后扣除前開家庭生活費后,由:
□夫每月提供新臺幣 元供妻自由處分。
□妻每月提供新臺幣 元供夫自由處分。
如因任一方婚后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按比例增減自由處分金,并得另行協議。
七、子女姓氏
因妻無兄弟,故立約人同意婚后子女從
□父姓
□母姓
八、立約人承諾婚后所生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由雙方共同任之,雙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為:
(一)不得不當體罰、虐待、傷害或操控子女
(二)保證提供子女健全穩定之生活環境
(三)不得唆使子女從事危害健康、危險性工作或欺騙
(四)不得遺棄子女
(五)不得為其它對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如夫妻對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有不一致之情形,愿本于子女最大利益原則協議之。
九、立約人承諾婚后互負貞操、忠誠義務,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違反者,應給付他方精神上損害新臺幣元。
十、特約事項:
立約人:男方:
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