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前寫合法協議(通用3篇)
復婚前寫合法協議 篇1
復婚前寫合法協議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系男方)
乙方:______________(系女方)
甲、乙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為防止今后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的協商,就婚前財產協議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婚前財產的范圍:_________________甲方的財產:_________________(詳細列明)。乙方的財產:_________________(詳細列明)。為了建立家庭,雙方共同出資購置了(詳細列明)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_________________(詳細列明)歸甲方個人所有;(詳細列明)歸乙方個人所有;(詳細列明)歸_______________個人所有,雙方共同使用;(詳細列明)歸雙方所有;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本協議書經公證機關公證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復婚前寫合法協議 篇2
婚前協議書范本
男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因相識戀愛至今,感情真摯,現準備登記結婚,為妥善處理雙方的財產問題,避免影響婚后夫妻感情或將來可能出現的爭議,特就有關婚前和婚后的情況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婚前債權債務約定
第一條:男方婚前有債權________________元,債務________________元;女方有債權________________元,債務________________元。雙方確認以上債權債務屬于個人的債權債務,結婚后,上述權利和義務各自享有和承擔。
第二條:婚后,如果一方出現經濟困難,另一方可以自愿代替償還債務。
婚前財產約定
第三條:婚前,男方有以下財產,屬于男方個人所有:_________________
1、房產處:_________________房產證號
2、汽車輛:_________________車輛行使證號
3、股權: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婚前,女方有以下財產,屬于女方個人所有:_________________
1、房產處:_________________房產證號
2、汽車輛:_________________車輛行使證號
3、股權: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雙方確認,婚前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不因雙方結婚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六條:_________________對于在男女雙方各自名下的房屋貸款,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
1、各自償還;
2、共同償還,婚后還貸部分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七條:_________________男女雙方上述財產在婚后的收益,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
1、歸各自所有
2、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財產
第八條:為籌辦雙方婚禮和以后生活的需要,雙方以及雙方的親友為男女雙方購買以下財產: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確認,上述財產由夫妻二人共同使用,共同所有。
婚后生活
第九條:雙方結婚后均負有忠誠義務,應當尊重對方,理解對方,照顧對方。
第十條:雙方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對于家庭事務有平等的決定權,任何一方不得瞞著對方作出對家庭生活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第十一條:鑒于女方和男方生理上的差異,男方應當負責家庭中的體力活,承擔起照顧女方的責任。
第十二條:家務活由雙方共同承擔,一方因工作、身體等原因不能從事家務活時,另一方應當理解。
第十三條: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的工作和生活,如出現工作調動等原因,一方需要離開家庭所在地時,應當提前與另一方協商,另一方應當給予諒解。
婚后財產
第十四條:結婚后,雙方的所有沒有在此協議中約定的收入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男女雙方擁有平等的處置權,一方在處置夫妻共同財產超過萬元時,應當事先同另一方協商。如另一方不同意,由此產生的債務由作出決定方承擔,離婚時,此項債務作為作出決定方的個人債務,不得用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第十五條:婚后,按照法律規定屬于夫妻一方個人的財產,由個人享有,但另一方如果經濟困難,應當給予幫助。
第十六條:婚后,屬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由雙方共同承擔,在夫妻共同財產不足時,雙方均有義務從各自財產中支付,但事后有權從夫妻共同財產中補回。
子女撫養、老人贍養
第十七條:子女有權利向任何一方要求給予經濟幫助,雙方均不得拒絕。
第十八條:雙方均負有照顧和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雙方均負有照顧自己和對方父母的義務,不得虐待、遺棄、侮辱對方父母。
第二十條:照顧雙方父母及親友禮品饋贈,優先從夫妻共同財產中支付。
第二十一條:雙方應當平等的對待雙方的父母,任何一方不得搞差別性待遇。
離婚
第二十二條:在雙方感情確實破裂時,可以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
第二十三條:因一方身體原因,導致雙方不能過正常夫妻生活時,另一方主有權提出離婚。此種情況下離婚,雙方均視為無過錯方。
第二十四條:一方在患有重大疾病期間,另一方不得提出離婚。
第二十五條:一方的父母患有重大病病期間,另一方不得提出離婚。若提出離婚,一方也同意,提出方仍然應當承擔一方父母治病所需費用的一半,一方有權通過協商或訴訟的途徑主張。
第二十六條:離婚后,無論基于何種原因,任何一方均不得發表對另一方帶有侮辱性、誹謗性的言論,更不得做出影響另一方工作生活的行為。
第二十七條:一方患有久治不逾的疾病且無過錯,若另一方堅持提出離婚,應當給予患病方充分的補償,以保證患病方日后得到妥善的治療。若日后補償費用不足,提出離婚方仍然應當承擔另一方治病費用的30%。提出方不履行時,患病方有權通過訴訟維護自己的權利。
離婚時財產處理及補償
第二十八條:因一方過錯導致男女雙方離婚時,過錯方不得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只能拿回屬于自己的婚前財產。
第二十九條:過錯方承諾,在離婚時另外給另一方一次性補償
元人民幣。
離婚時子女歸屬
第三十一條:離婚時,對于子女的歸屬,應當優先征求子女的意見,若子女決定跟隨一方時,被跟隨方不得拒絕,另一方不得干涉。
第三十二條:若子女年齡小于十周歲,過錯方應當優先聽從另一方對子女的安排,不得提出異議。無過錯方在作出安排時,應當適當考慮子女的意見。
第三十三條:若子女決定跟隨無過錯方,過錯方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為月收入的%,但每月不得低于元人民幣,直至子女滿十八周歲。
第三十四條:若子女決定跟隨過錯方,無過錯方也同意,無過錯方每月支付撫養費為月收入的%,但每月不得低于元人民幣,直至子女滿十八周歲。
第三十五條:子女在男女雙方離婚后,患上重大疾病或因上學等原因而需要較大費用時,由男女雙方平均負擔。若一方沒有經濟能力,另一方應當及時支付,但事后另一方應當償還,并出具書面憑證。
第三十六條:無論女子跟隨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探視的權利,但不得影響孩子的學習和被跟隨方的正常生活。
其他約定
第三十七條:本協議中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視為雙方享有平等權利和義務,但一方能證明另一方有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復婚前寫合法協議 篇3
男方:, 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廣州市路號,身份證號碼: 。
女方:, 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廣州市路號,身份證號碼: 。
協議人為明確婚后雙方財產所有權、債權債務承擔及其他與財產權益相關的法律事宜,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特作如下協議:
一、雙方各自名下的財產,均歸各自所有,另一方無論在任何條件下,均無權主張分割。雙方婚后的共同財產只有房子一套,地址:廣州市路號。這套房子為共同財產,如果離婚,按投入的份額與婚后婚姻過錯原則確定財產分割比例。
二、協議人雙方婚后實行財產分別制,即婚后各自的財產收入、所得、購置的動產、不動產歸各自所有。
三、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若有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來承擔。若以后借債,任何一方在形成債務時,有向債權人告知“夫妻婚內財產分別制”的義務,即明確告知債權人,所借財物還債責任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擔,與配偶無關,配偶不承擔連帶責任,并保證債權人在知悉此事實前提下出借財物。否則,若由于保護善意第三人利益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擔連帶責任時,出借方應按另一方承擔和履行連帶義務的雙倍向另一方支付補償金。
四、為保證雙方婚后共同生活所需經濟支持,在家庭費用支出上,雙方婚后輪流買菜一個月,至于家庭水電等費用分攤上,可開設銀行賬戶,每人輪流負擔一年。
五、雙方所生子女的開支由雙方承擔,具體承擔的數額和比例可由雙方在子女的實際費用支出上作平攤。直至付到18周歲止,18周歲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六、本協議雖名為“婚后財產約定協議”,但不影響協議中關于子女撫養等本協議約定沒有約定相關事宜的效力。
七、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本協議簽訂地的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小孩存檔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男方: 女方:
公證人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