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寫書面遺囑(精選3篇)
代寫書面遺囑 篇1
立遺囑人:______________,女,_____歲,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人,住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號。
我今年_____歲,在立遺囑時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可能發生意外,故立此遺囑,表示我對自己的財產在我去世之后的處理意愿。
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號房產是我的財產,由__________繼承此房產;
以上是我真實意思表示。
遺囑執行人:_________________.
本遺囑一式三份,分別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執一份。
立遺囑人__________(蓋章、按手印)
代寫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蓋章)
代寫書面遺囑 篇2
雇主:
聯系電話:
雇員: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此雇用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簡稱雇主)和_________(以下簡稱雇員)締結。根據本合同,雇主將聘用雇員且雇員同意受聘于雇主就以下所規定的工作提供服務和履行義務。
一、義務和責任
合同雙方同意雇員將受聘從事_________工作,并履行以下職責。
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工作日和工時
雇員每周工作從星期_____至星期_____,每天從______點至______點,一周共_____小時。
四、報酬
雇主同意就雇員的服務提供以下報酬:
1、每(小時)_______美元;
2、每加班(小時)_______美元,每兩周結算一次,現金支付。
五、扣除款
每次發薪時,除從雇員報酬中扣出應繳之_______%稅收和社會保險費外,雇主不得克扣雇員所得,本條例另有規定以及經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同意的除外。
六、主要工作地
雇員主要工作地為______________。但根據雇主業務性質所需,在不違犯勞工政策和規定情況下,雇主也可要求雇員在_________地以內其他選區履行職責。
七、差旅費
在本合同到期或中止(不論中止原因如何)時,雇主將負責雇員返回雇傭地的機票費用。
八、保險費
雇主應負責雇員的醫療保險或負擔雇員的全部醫療費用,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地以外的轉診和轉院費,如雇員因故死亡,雇主應承擔尸體保存及運回原地的費用。
九、最近的血親的通知
雇員在出現重病或死亡情況,雇主應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親,雇員最近的血親的姓名和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十、終止合同
本合同可根據下列規定終止:
1、無故: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2、因故:在工長或其代理人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后,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因故解除合同時,雇主應支付雇員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并為雇員購買他(她)返回雇傭地的單程機票。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1)雇員_________次無故曠工和(或)_________次無故上班遲到;
(2)雇員行為疏忽魯莽,或不完成任務;
(3)在_________地犯下重罪或兩項或兩項以上輕罪;
(4)雇員放棄工作職責;
(5)不稱職或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無法履行雇傭規定的職責;
(6)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別虐待;
(7)無故拖延支付雇員的工資;
(8)違犯本合同任何一項規定。
十一、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所有怨情與爭議均應按以下程序解決:
1、雇員須就雇用而產生的一切怨情或爭議向其管理員報告,如管理員不在,可直接報告雇主;
2、如管理員不能立即解決問題,管理員應將怨情或爭議寫成書面材料,同時寫明被觸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應在五天內解決怨情或爭議,或寫出其認為沒有違犯規則的理由。
3、如上述第一、二步驟不能解決怨情或爭議,雇員可上書工長或工長代理人。
在怨情或爭議解決期間,雇主和雇員的雇傭關系存在,經工長、工長代理人或政府特派調查員暫時準予的除外。
十二、違約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
十三、其他
1、勞務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雇主(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
雇員(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
代寫書面遺囑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社區衛生服務站
地址:_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參加工作時間:
家庭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勞動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定本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甲方聘乙方為_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雙方在規定期限內按以下協議執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為一年期限合同,從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工作任務和條件
(一) 甲方根據本單位工作需要,按上崗要求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規定具體任務。
(二)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職工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三、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一) 甲方實行每周5天半工作制,每周固定工作時間44小時(值班時間按中心相關規定執行)。
(二) 按照國家和甲方工資分配的規定和方法,試用期滿,月基本工資報酬為 元。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后,甲方以貨幣形式定期足額發放工資、津貼、補貼等。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工作操作堆積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交納社會保險費。
(二)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公休假日、病、傷、殘(因工或非因工)等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執行。
六、勞動合同變更、終止、續訂和解除的條件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1、甲方因經營情況發生變化,經與乙方協凋一臻的;
2、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凋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閱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二) 勞動合同期屆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雙方應當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三)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一方不同意續訂,另一方不得強迫。
(四) 經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五)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合符錄用條件的;
2、嚴懲違反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的;
3、嚴懲失職或過失,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閱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確需裁減人員。
(七)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合符計劃生育規定的婦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八)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七、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 甲方違反和解除過去合同,應當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2、由于甲方的原因訂閱的勞動合同無效,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閱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 乙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反勞動合同中約中的事項,給甲方千萬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八、勞動爭議處理
甲方與乙方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它事項
(一) 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勞動法律、法規不符的,雙方按國家現行的勞動法規、法律執行。
(二) 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三) 勞動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勞動合同為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依據。
十、雙方需要協凋約定的其它內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