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機關文明單位創建工作計劃
一是實化從優待警工作。建立民警健康檔案,定期開展民警體檢工作;搞好民警心理健康服務;充分利用局長信箱、政委信箱、政工民警聯系制度等,及時掌握民警所思、所盼、所求;重視維權工作,建立健全民警正當權益保護工作機制。
二是提高工作本領。以增強執法辦案能力、群眾工作能力和信息化應用能力為重點,以強化崗位練兵為關鍵,促進專業訓練崗位化、基礎訓練普及化、體能訓練經;,確保練兵實效。
三是加強和諧警營建設著力培育和諧精神,開展豐富多彩的警營文體活動;繼續深化文明禮儀教育,積極開展文明禮儀實踐活動,強化民警的素質修養。
四是開展文明細胞創建工作。積極開展爭創優創先活動。指導支持有關部門爭取條件,細化措施,參與文明創建,進一步擴大創建文明單位的范圍;深入開展爭創“青年文明號”、“文明家庭”“巾幗文明示范崗”等活動,通過以點帶面,推進整體創建目標的實現,在全局上下形成一種爭先創優,團結協調,奮發有為,積極向上的濃厚氛圍。
五是深化志愿服務活動。進一步豐富服務內容,拓展服務范圍。扎實開展交通安全、文化進社區活動;繼續做好“結對幫扶”工作,每年至少為結對社區、結對村和困難群眾辦幾件實事、好事。組織民警開展義工工作和“送溫暖、獻愛心”社會捐助工作和無償獻血活動,引導黨員主動參與社區的創建活動;主動參與由市文明辦和市直機關工委牽頭的有關活動。
5、強化監督,完善監督體制。
一是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強化監督,完善監督體制。對群眾來信來訪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結案率達到100%。全面開展“無違紀所隊”創建活動,認真落實隊伍監督管理制度,預防和減少民警違法違紀案件的發生。
二是進行有效監督。定期進行有效監督召開特邀監督員座談會,組織特邀監督員對公安工作進行明察暗訪。主動征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有關企事業單位的意見和建議,落實措施,積極整改,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率。
三是暢開監督渠道。主動向社會宣傳公安機關開展文明創建活動的目的督渠道和舉措,提高人民群眾的知曉率,爭取社會各界和群眾的關心、幫助和支持,促進文明創建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四、方法步驟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3月-4月)主要任務:主要任務:統一思想,明確要求,宣傳發動,部署工作。根據文明單位創建工作的有關要求,建立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制訂計劃,明確職責分工、活動內容、工作步驟;召開動員大會部署工作任務,明確要求,營造氛圍。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4月-11月)主要任務:主要任務:組織實施,查擺問題,落實整改,完善服務。根據創建工作的目標,認真組織實施,抓好落實,定期對照檢查,針對薄弱環節,及時落實整改措施。主動向文明辦匯報工作,邀請市文明辦領導指導創建工作。
第三階段:總結迎檢階段總結迎檢階段(11月-12月)主要任務:總結評議,完善制度。主要任務重點抓好各類創建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和立卷等工作,形成文明創建工作總結,迎接市文明辦的檢查考核與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