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信訪工作計劃
四、進一步加大穩控工作力度,著力維護重要敏感時期的信訪穩定。一是抓重點穩控。對排查出的不穩定因素全部逐人落實穩控措施,對訴求合理的解決到位、對要求過高的教育到位、對無理糾纏的穩定到位、對觸犯法律的處置到位,對有非正常上訪苗頭的重點對象實行“人盯人”穩控到位,做到24小時不失控。二是強化應急處理。按照“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置得好”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成立應急工作班子,明確處置工作的原則、程序和部門責任。在特殊敏感時期,組建由政法、公安、民政、信訪等單位組成的勸返工作組,全力以赴做好到市、赴省、進京非正常上訪的處置工作。各鎮區街道也必須成立專門的應急小分隊,確保在第一時間做好接人勸返工作。
五、進一步明確責任,著力抓好責任落實。一是嚴格落實目標管理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明確各方面的責任,細化信訪工作的目標任務,堅持將信訪工作納入鄉鎮和縣直部門的綜合目標考核,在對科級領導干部的述職考核中,把信訪工作作為一項重要考核指標,實行考核結果與經濟利益、評先表模、提拔任用“三掛鉤”,真正落實排查化解矛盾糾紛、解決信訪訴求、維護信訪秩序的責任。二是完善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非正常越級上訪,采取常規的、超常規的辦法進行管理。根據中央和省、市對信訪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責任追究作出的規定要求,重點抓好三類責任的查究力度,即嚴格落實源頭預防責任,對因不科學民主決策、不依法行政和工作作風簡單粗暴引發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的,必須嚴肅追究責任;嚴格落實信訪事項首辦責任,對敷衍塞責、推諉扯皮、頂拖不辦導致矛盾激化、造成嚴重后果的,必須嚴肅追究責任;嚴格落實領導包案責任,對疑難復雜信訪問題,原則上都要有領導包案責任書,對執意堅持錯誤、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必須嚴肅追究責任。三是加大督查督辦力度。充分發揮聯席會議成員的作用,加大對聯系單位信訪案件處理情況的督查力度,每半個月由市信訪局調度匯總一次情況;同時,市信訪局安排2名副局長靠上抓督查、促落實;敏感時期,由市委市政府“兩辦”對重點信訪案件進行督查,加大結服信訪案件協調推進力度。
六、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著力提高群眾工作能力。一是健全配強信訪干部隊伍,加強信訪工作力量。對市信訪局新增編制4-5名,解決人員短缺問題;對市直部門,明確分管信訪工作的具體負責人并實行掛牌服務,方便群眾反映問題;對各鎮區街道,調整個別年齡過大、事業心不強的信訪工作專職人員,確保常年有專人靠上抓;對農村和企業,進一步加強民事糾紛調解隊伍建設,以把部分矛盾有效化解在最基層,力減信訪案件的發生。二是加強理論和業務培訓,提高工作本領。將采取以會代訓和辦班培訓等形式,繼續對分管信訪工作的領導和從事信訪工作的干部進行培訓。舉辦分管領導培訓班,主要培訓各單位分管同志、各鎮區街道分管副書記,以進一步增強新形勢下對信訪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強化責任心和事業感;舉辦信訪干部培訓班,以認真學習領會《條例》和中央5號文件精神實質,準確把握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要求和各項任務,不斷提高信訪干部善于思考問題,敢于面對問題,勇于解決問題,應對復雜局面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強作風建設,堅持真抓實干。深入開展“學習潘作良、郭家安先進事跡,建設工作一流、群眾滿意信訪部門”活動,大力發揚“為黨分憂、為民解難”的崇高精神,倡導“奮力拼搏、苦干實干”的優良作風,充分發揮信訪工作職能作用,深入細致做好工作,鍥而不舍狠抓落實,爭做一流的信訪工作,力推信訪工作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