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定做合同書(精選3篇)
委托加工定做合同書 篇1
委托方(甲方):
承攬方(乙方:
一、委托加工項目:
以雙方約定的加工項目為主(合同附件,加工工藝單,定做尺碼單等)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輔料。乙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輔料,所選輔料必須符合質量要求,不能以次充好。
2.由甲方提供面料、包裝、商標、吊牌、防偽標識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應該嚴格把控面料的使用,及以上約定的輔料的使用,不得浪費,損壞率不得超過2%,超出部分按照每套10元從我公司采購原樣。
三、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1.質量要求嚴格按照樣衣或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進行生產。
四、乙方對質量負責的范圍及期限
1.面料、輔料質量的確認;(所有面料,輔料有質量問題的,應該在沒有開始裁剪或加工前,報甲方確認或者及時更換,凡是由于乙方人員私自對有質量問題而繼續使用的或隱藏不報的,由乙方承擔該批面料,輔料的所有費用。(原材料價格及運費,稅票等)
2.顏色、尺碼規格的確認;(同上一條處理方法相同)
3.縫紉手工藝的確認;(按照約定的工藝要求或者工藝單具體要求操作)
4.其他內在隱藏的質量問題的確認;(包括,但不僅限于粘襯,或者由于使用了不符合規定的輔料或改變做工方法而引起的隱藏性質量問題)
5.乙方負責該批委托加工產品銷售期內的質量問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對質量責任需支付保證金。
7.甲方允許乙方制作誤差率為千分之二。(所有由于制作失誤而產生的次品,應該原樣封存保留,同剩余面輔料一同退回甲方)
五、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裝款式、樣衣或者標志圖案等圖樣的技術資料;乙方應該妥善保管,不得轉借,轉讓第三方使用。
2.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服裝款式、圖紙等技術資料進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關資料,也不得在甲方訂單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資料自行加工、銷售;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裝樣品或者相關的技術資料。
六、驗收標準、方法和期限甲方以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嚴格按照樣品驗收(按合同約定之質量標準),并派業務員跟單,其食宿由乙方負責。
七、包裝要求及交貨地點、運輸方式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內、外包裝及發運包裝;
2.于甲方指定的地點:上海市奉賢區南橋鎮金軒路88號交貨。
3.運輸方式為專車快遞;運費由乙方承擔。
八、交付金額及銷售期限
1.第一次交貨根據質量標準,經倉庫及跟單員驗收確認后,交付總貨款的_________%;
2.在銷售期內無其他違反合同條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_________%;
3.銷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結算方式
1.在乙方交貨后,由乙方:1、開具增值稅專用發99票交由甲方。2、不含增值稅專用發99票
2.甲方以銀行劃轉方式與乙方結算。乙方銀行帳戶為:
銀行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規定的時間交貨,如逾期交貨的:(除經過甲方同意予以免責的)其他均按照以下方式執行,逾期3天內(含3天)加工費按照總加工費用的97%結算;逾期5天內(含5天)按照總加工費的95%結算;逾期10天內的按照90%結算;逾期15天以上的,按照70%結算;逾期20天以上的按照50%;30天以上的本公司有權拒付加工費,且由乙方承擔違約金,違約金為合同總金額的50%;
2.乙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產品質量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重作、減少價款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3.乙方若違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相關資料,并視實際情況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無權銷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產品,如乙方私自銷售本合同簽訂的加工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按該批產品總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
5.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徑與甲方客戶直接聯系,乙方若有此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法律責任。
6.乙方對此合同中所有關于甲方的公司資料具有保密權。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須在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訴訟。
十二、其它事項
本合同附件與加工工藝單,傳真件,復印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定做合同書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結合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作范圍與內容
乙方為甲方提供24小時不間斷程控電話通訊服務及市話直線服務;電話機移機服務,微波電路、調度總機、輸煤調度系統、自動交換機、生產監控系統、生產用時鐘顯示系統等服務。
第二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一年。
第三條 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
第四條 合同總價
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含增值稅及附加稅)。
第五條 材料供應
1.乙方負責本合同范圍內所用材料的采購、運輸、倉儲保管及規定的材料鑒定試驗;
2.乙方采購的材料須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的有關標準,并符合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進貨渠道。
第六條 驗收標準
1.缺陷消除率100%;
2.微波設備運行率為99.8%;
3.交換設備運行率為99.9%;
4.調度總機運行率為99.9%。
第七條 質量保證金
1.本合同質量保證金為合同總價的10%;
2.因乙方責任而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扣除全部或部分質量保證金。
第八條 付款方式
甲方按時間進度付款,付款時乙方需開具服務業發票(與付款額度相同),乙方在每月25日前補開當月差額部分發票(年總費用十二分之一扣除當月已開發票),甲方在每月25日前結清當月90%的服務費,其余10%未付部分待質保期滿,經驗收合格后支付。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款項,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付款項的利息等)。
2.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的進度完工或質量達不到合同規定的要求而使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及未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交資料,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爭議或糾紛:
因本合同的解釋、違約等引起的任何爭議或糾紛,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或委托專家鑒定。如仍未能解決,可提交仲裁機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合同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由于雙方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量設法使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還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并應在15天內,提供事件詳情及不能全面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約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雙方應按該事件對履行本協議的影響,通過協商決定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條 合同變更:
本合同簽訂后,如需修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第十三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率。本合同的附件有:
1.撫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與修配專業公司機械加工服務分工范圍
2.撫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與修配專業公司機械加工服務安全協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修配專業公司年――年工時明細
委托加工定做合同書 篇3
此委托加工協議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以下兩方簽訂:
委托方: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銀行:_____________
銀行戶頭號碼:_____________
增值稅號碼:_____________
(以下稱“委托方”)
加工方: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銀行:_____________
銀行戶頭號碼:_____________
(以下稱“加工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稱為“雙方”。
委托方與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
(1)委托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委托加工方產品,有關產品訂單將按本協議規定向加工方發出。
(2)加工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為委托方加工產品,有關產品將按本協議規定完成。
(3)委托方為產品之唯一商標持有人及享有有關產品專利權。
每月訂單
(4)委托方必須提前10天以傳真方式給加工落實訂單數量。訂單內容指明提貨時間。
(5)加工方在收悉訂單后,必須在一個星期內以傳真書面向委托方確認訂單。
(6)除非雙方經過同意,否則在訂單被加工方確定接納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訂單而加工方必須履行訂單。
(7)委托方必須最遲在加工方開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訂單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
(8)加工方收到足夠及質量合格之材料日與成品出貨日不少于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裝材料數量不足,質量不合格或延遲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損失由委托方承擔。
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安排
(9)原材料及包裝材料的進庫(加工方之倉庫)質量檢驗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權負責。
加工費
(10)含增值稅的加工費(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為人民幣。于此協議簽訂日起計至年月日,可以雙方同意下,根據情況作出調整。
(11)委托方將負責產品的驗收工作、安排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12)委托方負責提供合適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并向加工方運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處理有關材料的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技術及工藝
(13)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由委托方提供(見附件一),加工方嚴格按照工藝進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負責加工過程中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的在線檢測和品質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達到附件一中的品質指標要求,加工方對產品質量即沒有任何責任。產品其它質量責任則由委托方承擔,除非:
A產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質;
B產品內含有玻璃、青鐵、砂子等異物;
C產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質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質經過化學、物理變化生成的物質以外的其他物質;
付款條件
(14)首次加工費,委托方在產品生產完成10日后全數匯至加工方的銀行戶頭。
(15)加工方必須在委托方付款之后三個工作天內向委托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有關知識產權、專利及商標的侵權責任。
(16)非經委托方書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標、商號或泄露加工方為委托方的產品代加工商。
雙方責任
(17)加工方根據委托方確認的配方及工藝要求加工上述產品,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務指標,委托方負責上述加工產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裝品的采購,如原材料沒有按生產計劃到位而影響生產,委托方將負全部責任。
協議終止
(18)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19)如任何一方違反以上條約,另一方有權根據本協議規定,提早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對方解除此協議。
(20)協議終止后,委托方必須于協議終止后五個工作天之內提走所有屬于委托方之剩余的產品,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否則加工方有權自行處理有關物料。
協議期限
(21)本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計算有效期一年。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補充協議方式延長協議期限。
委托方加工方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