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盜門委托承攬加工合同(精選3篇)
防盜門委托承攬加工合同 篇1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品 名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注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并按協議執行。
交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
委托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
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
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
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經過修整或調換后,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于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
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三,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
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
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
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_%或酬金總額的_____%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外,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的違約金;
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______%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后,退還給定作方;
變賣定作物所得少于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
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
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后,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采取積極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
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并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
_____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訂
防盜門委托承攬加工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1、前言
經過友好協商,甲、乙雙方本著長期友好合作、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前提,就鑄件合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并共同信守執行。乙方將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鑄造清單進行鑄造并供貨。
2、供貨范圍和雙方職責
(1)供貨范圍
按甲方提供的鑄件清單供貨。
鑄件上要帶檢驗試棒2根(¢30~300);球鐵件的附鑄試塊采用“Y”型試塊并附質保書。
(2)乙方職責
返回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并為甲方保密。
向甲方提供鑄件的材料說明(A、機械性能;B、材質化驗)
(3)甲方職責
每套鑄件(每件)向乙方提供鑄件圖紙一套。
負責解決乙方在泡沫模型制作過程中的技術問題。
向乙方提供鑄造清單(明細)并說明材料,件數,交貨期。
甲方向乙方提供技術要求。
技術要求
(A)鑄件材料:HT250、HT300、MoCr鑄鐵、QT600-3
(B)鑄件化學成份:根據提供給貴公司的化學成份標準。
(C)鑄件應清理干凈,去除冒口殘余,粘砂以及內腔殘余物等。鑄件表面進行噴丸處理,要求鑄件表面光潔。
(D)鑄件不允許有影響使用性能的裂紋、氣孔冷隔、縮松、鐵包砂和起皮等缺陷存在。
(E)鑄件加工面上不允許存在加工余量范圍內的表面缺陷。
(F)鑄件交貨時應附有合格證、質保書,其中包括:供方名稱、鑄件名稱、鑄年材料牌號、圖號及必要的檢驗結果、制造日期(或編號)或生產批號、機械性能。
3、價格
(1)鑄件價格
HT250:
MoCr:
QT600:
特殊規格鑄件價格雙方協商定
4、結算方式:
(1)鑄件以甲方驗收過磅,并通知乙方認可。
(2)鑄件在甲方現場驗收合格后,開具發票,甲方收到發票30天內全額付款。
(3)鑄件經甲方使用,確認滿足第六條定義的質量保證。
5、交貨期
(1)乙方嚴格按甲方提供的清單、周期進行鑄件并及時交貨。
(2)具本交貨日期:(泡沫模型與鑄件制造,周期,不含路途)
鑄件5噸以下16-20天。
鑄件5-8噸18-22天。
鑄件8噸以上的另商定。
(3)特殊規格雙方協商定。
6、驗收
甲方應根據有關資料和技術協議、國家標準對鑄件進行驗收。
7、質量保證:
甲方在加工過程中發現鑄造原因造成的廢品,應立即通知乙方,如確系乙方鑄造原因造成的廢品,由乙方補廢包換,并以急件的形式補廢,模型費由乙方負擔。
8、合同修改:
只有在合同雙方的合法代表書面簽字同意后,才能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和更改。這些修改、補充和更改的文件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效力。
9、不可抗力:
(1)當不可抗力發生時,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有義務做出努力,將不可抗力帶來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商定解決。
10、權力和義務的轉讓:
乙方不得將本承包合同所產生的權力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11、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終止和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期制造投入時。
實際制造進度比進度表上的日程大大延遲,按期交付無可能時。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執行合同有關規定,經甲方書面催促仍無解決誠意時。
(2)發生下列情況時,乙方有權終止和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而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
甲方沒有支付合同金額的能力時。
12、爭議解決:
當甲、乙雙方之間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而通過協商已無法解決時,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甲方乙方同意雙方的爭議由合同履行地(煙臺)人民法院管轄。
13、合同附件
下述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同進簽署,一并有效。
附件一、每次提供鑄造清單、進度表。
14、通知
所有通知和通訊均需采用書面形式,如為傳真或電傳,則發生當日視為送達。
1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甲方:
乙方:
1、前言
經過友好協商,甲、乙雙方本著長期友好合作、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前提,就鑄件合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并共同信守執行。乙方將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鑄造清單進行鑄造并供貨。
2、供貨范圍和雙方職責
(1)供貨范圍
按甲方提供的鑄件清單供貨。
鑄件上要帶檢驗試棒2根(¢30~300);球鐵件的附鑄試塊采用“Y”型試塊并附質保書。
(2)乙方職責
返回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并為甲方保密。
向甲方提供鑄件的材料說明(A、機械性能;B、材質化驗)
(3)甲方職責
每套鑄件(每件)向乙方提供鑄件圖紙一套。
負責解決乙方在泡沫模型制作過程中的技術問題。
向乙方提供鑄造清單(明細)并說明材料,件數,交貨期。
甲方向乙方提供技術要求。
技術要求
(A)鑄件材料:HT250、HT300、MoCr鑄鐵、QT600-3
(B)鑄件化學成份:根據提供給貴公司的化學成份標準。
(C)鑄件應清理干凈,去除冒口殘余,粘砂以及內腔殘余物等。鑄件表面進行噴丸處理,要求鑄件表面光潔。
(D)鑄件不允許有影響使用性能的裂紋、氣孔冷隔、縮松、鐵包砂和起皮等缺陷存在。
(E)鑄件加工面上不允許存在加工余量范圍內的表面缺陷。
(F)鑄件交貨時應附有合格證、質保書,其中包括:供方名稱、鑄件名稱、鑄年材料牌號、圖號及必要的檢驗結果、制造日期(或編號)或生產批號、機械性能。
3、價格
(1)鑄件價格
HT250:
MoCr:
QT600:
特殊規格鑄件價格雙方協商定
4、結算方式:
(1)鑄件以甲方驗收過磅,并通知乙方認可。
(2)鑄件在甲方現場驗收合格后,開具發票,甲方收到發票30天內全額付款。
(3)鑄件經甲方使用,確認滿足第六條定義的質量保證。
5、交貨期
(1)乙方嚴格按甲方提供的清單、周期進行鑄件并及時交貨。
(2)具本交貨日期:(泡沫模型與鑄件制造,周期,不含路途)
鑄件5噸以下16-20天。
鑄件5-8噸18-22天。
鑄件8噸以上的另商定。
(3)特殊規格雙方協商定。
6、驗收
甲方應根據有關資料和技術協議、國家標準對鑄件進行驗收。
7、質量保證:
甲方在加工過程中發現鑄造原因造成的廢品,應立即通知乙方,如確系乙方鑄造原因造成的廢品,由乙方補廢包換,并以急件的形式補廢,模型費由乙方負擔。
8、合同修改:
只有在合同雙方的合法代表書面簽字同意后,才能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和更改。這些修改、補充和更改的文件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效力。
9、不可抗力:
(1)當不可抗力發生時,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有義務做出努力,將不可抗力帶來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商定解決。
10、權力和義務的轉讓:
乙方不得將本承包合同所產生的權力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11、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終止和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期制造投入時。
實際制造進度比進度表上的日程大大延遲,按期交付無可能時。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執行合同有關規定,經甲方書面催促仍無解決誠意時。
(2)發生下列情況時,乙方有權終止和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而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
甲方沒有支付合同金額的能力時。
12、爭議解決:
當甲、乙雙方之間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而通過協商已無法解決時,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甲方乙方同意雙方的爭議由合同履行地(煙臺)人民法院管轄。
13、合同附件
下述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同進簽署,一并有效。
附件一、每次提供鑄造清單、進度表。
14、通知
所有通知和通訊均需采用書面形式,如為傳真或電傳,則發生當日視為送達。
1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防盜門委托承攬加工合同 篇3
定作方:
地 址: 電話:
承攬方:
地 址: 電話: 履約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并依照履行。
第一條:定做合同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第二條:加工范圍
2.1本工程構件共計 / 件,含鋼量約計 噸,材質為 ;
2.2委托加工范圍:承攬方包工包料,加工范圍為簽字圖紙范圍內 。
第三條:合同價格及付款方式
3.1合同單價:
主桁架 元/噸(包括材料、下料、切割、拼裝、焊接、拋丸除銹、噴漆),約計 噸;系桿、水平撐 元/噸(包括材料、下料、切割、對接、拋丸除銹、噴漆),約計 噸;
3.2合同總價:共約計 元,大寫人民幣約計 。
3.3雙方約定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兩日內定作方需一次性支付給承攬方定金¥ 元(合同總價的 %),定金全部到達承攬方指定賬戶之日起,本合同生效;
3.4若定作方一次性提貨時,必須付清所有結算價款后方可提貨;若定作方分批提貨時,必須在付清本批所提構件的貨款后方可提貨;當補充條款中有明確付款約定時,執行補充條款;
3.5合同簽訂后定作方向承攬方支付的定金,僅作為債權擔保的一定數額的貨幣,不計入定作方分批提貨時的提貨款,僅在定作方最后一次提貨時作為貨款的一部分計入結算;
3.6貨款需全部到達承攬方賬戶后方可提清貨物。(貨款一律以網銀或電匯形式支付)
第四條:質量要求
4.1承攬方按照定作方簽字認可的圖紙進行加工制作;
4.2承攬方根據《鋼結構施工質量規范》(GB50205-20xx)及《建筑鋼結構焊接技術規范》(JGJ81-20xx)的要求進行加工生產,并保證所生產的構件質量符合上述規范的要求;
4.3所加工的鋼構件底漆為 ,中間漆為 ,面漆為 ,漆膜總厚度 μm;
4.4所用油漆全部由 提供。
第五條:驗收、結算方式
5.1驗收方式:鋼構件出廠前3日,由承攬方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派質檢人員到承攬方所在的加工車間對鋼構件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出廠,如定作方在此期間(鋼構件出廠前3日至定作方要求發貨之日)未派質檢人員來廠對鋼構件進行驗收而要求發貨,則承攬方視為此批發貨構件已通過定作方驗收,且驗收合格,進行發貨;
5.2結算方式:鋼構件結算重量均以承攬方提供的加工詳圖標注的構件長度的理論重量據實結算,雙方約定在發貨完畢前5日內結算、審核完畢,并雙方簽章確認;雙方審核結算時,結算資料由承攬方在構件加工地提供;
5.3結算期限:雙方合同約定的鋼構件全部加工完畢后,由承攬方向定作方提供書面(或電子版)的結算書,定作方應在收到結算書(包括電子版結算書)后14日內(電子版結算書以電子郵件到達定作方郵箱之日起開始計算)審核完畢,并給出結算意見;如定作方在收到承攬方提交的結算文件(包括電子版文件)后,在14天期限內不予答復,則視為定作方完全認可承攬方提供的結算文件,雙方按照此結算文件進行剩余款項的支付等工作。
第六條:運輸方式 6.1 負責本合同加工鋼構件的運輸;
第七條:圖紙要求
7.1定作方需在合同簽訂前向承攬方提供滿足加工要求圖紙一套,并將圖紙簽字認可;
7.2承攬方在對圖紙進行審核后發現有異議時,必須經過定作方簽字認可后方可修改,定作方對自己提供的圖紙負責,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定作方承擔;
7.3若定作方委托承攬方設計出圖時,設計費用單獨結算;
7.4定作方在深化圖紙上簽字確認后承攬方方可加工制作,若圖紙與合同發生沖突,以合同為準;
7.5因定作方圖紙細節問題未能及時解決而耽誤的時間,交貨期按耽誤的時間順延。
第八條:加工時間
8.1定金全部到達承攬方指定賬戶后,且深化圖紙經定作方審核確認無誤之日起 20個工作日全部加工完畢;
8.2由于定作方責任以及在合同實施過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時,合同工期順延。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定作方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因此給承攬方造成的損失;
9.2定作方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 %(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 %(20%—60%的幅度)違約金;
9.3定作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9.4定作方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定作方應按每超期一天,定作方按遲提貨物總價金額的1.5‰支付給承攬方作為違約金,另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后,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于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
9.5定作方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9.6定作方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9.7定作方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條:其他條件
10.1最后一批構件的發貨必須在定作方和承攬方雙方完成結算審核、確認、簽字蓋章及支付完畢剩余款項(結算金額-定作方已支付金額)的基礎上方可進行;
10.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承攬方收到定作方全部定金及圖紙到位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定作方:(蓋章) 承攬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