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的定作加工合同(精選3篇)
通用的定作加工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
承攬人: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定作人和承攬人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作物、數量、規格及報酬
定作物名稱規格:________________
技術標準計量:________________
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
報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報酬計價方式:_________。
合計(大寫):_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二條定作人在簽署合同后______日內向承攬人支付(預付款/定金)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三條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稱規格/型號質量標準計量
單位數量提供時間
承攬人應在收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后進行檢驗,并在3日內就不符合約定標準的材料向定作人提出書面異議。承攬人逾期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認可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符合合同約定。
第四條定作人應在_________前向承攬人提供定作物的圖紙、技術要求,作為合同附件。未經定作人書面同意,承攬人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該等文件的內容。
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在收到后3日內向定作人提出書面異議。
第五條定作人有權對承攬人使用的材料及已完工作成果進行監督和檢查,并要求承攬人對不符合約定的材料和已完工作成果予以更換、維修、重作,費用由承攬人承擔。
第六條未經定作人書面同意,承攬人不得將定作物交由第三人完成,否則承攬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七條承攬人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定作物及相應的技術資料、質量合格證明。交付地點為(承攬人送貨或定作人自提)________。
定作物的運輸、裝卸工作及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定作物需要安裝調試的,承攬人應按定作人要求在指定地點安裝調試完畢、并通過驗收方作為交付。承攬人同意放棄留置權。
第八條定作人收到承攬人交付的定作物后應及時驗收。定作物的檢驗標準、方法、期限為:_________
第九條承攬人對定作物的質量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保修期內,定作人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預留質量保修金,保修期滿無質量問題的予以退還。
定作物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承攬人應及時予以維修、重作,并賠償由此給定作人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停窩工損失、向第三方承擔的經濟責任)。承攬人未按定作人要求及時維修、重作定作物的,定作人有權自行維修,費用直接從預留的質量保修金中抵扣,不足部分定作人有權繼續向承攬人追償。
第十條違約責任:_________
1.承攬人逾期交付定作物、定作物的質量、數量、規格、型號、花色、包裝方式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的,是承攬人違約;定作人逾期支付報酬的,是定作人違約。
2.因承攬人違約導致定作人遭受損失或向第三人承擔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停窩工損失、向建設單位、分包單位承擔違約責任等),承攬人應當賠償定作人所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3.承攬人完成的定作物質量、數量、規格、型號、花色、包裝方式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的,定作人有權拒收定作物或拒付報酬;承攬人應負責維修、重作定作物至合同約定標準。如承攬人未按定作人要求維修、重作定作物至合同約定標準,定作人有權要求其繼續履行或要求解除合同。定作人解除合同的,承攬人還應向定作人支付合同總價3______%的違約金,不足彌補定作人損失的,承攬人應繼續賠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定作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自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補充條款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承攬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
通用的定作加工合同 篇2
承攬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定作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復,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復,有權停止工作,并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于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復制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并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托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轉包
1、乙方(同意或不同意)將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2、乙方同意甲方將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
(1)乙方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
(2)乙方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負責。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將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可以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乙方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負責。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后,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于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3、未按合同規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 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或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違約金。
6、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7、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9、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10、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村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3、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4、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后,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于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5、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6、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7、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后,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并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
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 )項處理:
1、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鑒證或公證,則應送鑒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定作方:
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方:
代表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的定作加工合同 篇3
委托方:______鍛造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攬甲方加工業務所涉的有關內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擬承攬甲方的產品加工業務,承攬期間,乙方將以自己的人員、設備、技術完成加工業務。
二、合同期限:暫定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屆滿,雙方可以順延期限。
三、本合同系雙方之間建立加工承攬業務的框架合同,具體的操作程序如下:
1.甲方有外協加工業務,通知(一般以電話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天內到甲方,乙方確認其能夠按甲方要求(包括交貨時間、質量等)完成加工業務的,應派人到甲方接收待加工工件(或原材料),辦理交接手續,在《外加工通知單》及工藝質量文件上簽字確認(如有特殊工藝質量要求,雙方可另行簽訂書面協議)。《外加工通知單》、工藝質量文件等系雙方的結算依據,同時《外加工通知單》作為乙方的簽收憑證。
2.完成加工業務后,乙方應制作(或填寫)送貨單,將送貨單及與送貨單數量相符的加工件(及鐵屑等)送至甲方,堆放在甲方指定地點,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對產品進行標識。
3.甲方工作人員根據乙方送貨單數量進行數量點清,并對乙方交貨的數量進行簽收,但數量簽收不作為雙方結算加工費的依據。
4.甲方檢驗人員在乙方交付工件后三個工作日內對產品的外觀質量(如尺寸、表面情況)等進行檢驗,并在交貨單上簽字,甲方倉庫人員憑甲方檢驗人員的檢驗憑證,對合格的加工工件予以入庫,并向乙方開具入庫憑證或在送貨單上簽字。
四、工件交付在甲方進行,在途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保證金及加工費標準。
1.若乙方系首次承攬甲方加工業務,應在接收第一批代加工工件時,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保證金在個月后視乙方履行合同的情況歸還。
2.若乙方在甲方留存足額加工費,則乙方所留存的加工費即作為保證金。
3.保證金金額不低于 元,不足部分乙方應及時補足。若乙方違約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相關違約金或損失甲方可直接在保證金中扣除。
4.加工費按甲方《外協加工費結算規定》進行結算,甲方《外協加工費結算規定》見附件。如有特殊加工要求,價格另行結算的,雙方另行就加工費達成補充協議。
六、甲方權利、義務:
1.按照約定支付加工費。
2.對于乙方的加工的進度及質量進行跟蹤及監督,若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加工義務,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間,甲方有權與乙方以外的其他單位發生加工業務。
七、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外加工通知單》、加工圖紙的要求完成加工業務,并且遵守甲方的《外加工管理制度》。
2.按時、保質完成加工業務,禁止將承攬的業務轉發給第三方完成。
3.對在加工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及技術秘密(包括圖紙等)必須予以保密,且在完成每件加工業務后,將圖紙等資料隨工件交還甲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復印、復制。
4.乙方人員到甲方公司,須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否則由此所致的一切損害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工件加工前,應當檢查待加工工件的外觀、尺寸、所標明的材質、工作令號、件號是否與《外加工通知單》及加工圖紙相符,若不相符,則應立即通知甲方。若由于乙方怠于檢驗就加工,后續所發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對于所加工工件的內在質量保證期為自交貨之日起兩年,在保質期內,甲方因乙方所加工的工件存在質量問題(無論甲方或其客戶是否使用)所致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工件本身的材料費、加工費、運費等)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檢驗人員對工件的檢驗不能免除乙方因加工工件存在質量問題所應承擔的責任。
八、加工費的支付:
乙方每月月底憑《外加工通知單》及有甲方檢驗人員和庫管簽字的《委托加工送貨單》到甲方財務進行結算,根據結算確定金額開具相應的增值稅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后90個工作日內付款。
九、違約金及損失計算:
1.若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支付違約金1000元,逾期超過十天的,自第十一天起,每天支付違約金20__元。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工藝要求、質量要求進行加工,若乙方未按照甲方的工藝要求、質量要求進行加工的,按所加工工件成本價格的 5%--30%支付違約金。因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另行賠償損失(損失計算按本條第3.4款計算)。
3.對于加工存在質量問題的工件,可以返工的,所有返工費用(包括運輸費)均由乙方承擔,且因返工造成延期交貨的,乙方另行按本條第一款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4.對于存在質量問題報廢的工件(鍛件補焊即視為報廢),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損失計算方法如下:原材料損失(按工藝下料重量計算)+工件交付乙方前所產生的加工費(加工費標準按合同附件進行結算)+甲方向客戶支付的違約金及賠款+預期利潤(按工件價格20%計算)-報廢工件殘值(按該材質市場廢料價格折算)。
十、其他:
1.合同附件:《外協加工費結算規定》。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鍛造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