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加工合同樣本
第十三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中途廢止合同,應償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價款總值30%的違約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圖紙和其他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乙方應當償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乙方如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五,乙方如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如變更交付定作物的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甲方在經有關部門證明后,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當采取積極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如不可抗力的損失是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責任;在乙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乙方應當承擔責任,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辦理本合同公證的公證機關申請調解,或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經公證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公證處,縣物價局,縣建設銀行各存一份.
甲方: (蓋章)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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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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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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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