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服裝加工制作協議書(精選3篇)
兒童服裝加工制作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條款:
一、合作方式甲方提供服裝加工所需場地、設備、加工人員和管理人員;乙方提供訂單以及相關的所有原輔材料和制圖工具,進行技術指導和訂單質量跟蹤,乙方以最低保底加工費和計件加工費相結合的形式給付甲方加工費。
二、合作期限壹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滿,若雙方愿意繼續合作,雙方須提前三個月洽談合作條款。
三、合作條件
(一)設備:甲方確保現有設備正常運行,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以后是否增加生產設備完全有甲方自愿,乙方不得以缺少某種設備為由扣減加工費(附設備請單)。
(二)乙方用甲方服裝加工生產線工人。
(三)合同簽訂當日付清第一月加工費,共計人民幣元整(小寫元)。
四、生產安排由乙方技師與甲方管理人員共同進行生產和質量管理,各負其責。
雙方依據訂單充分溝通、協商,合理安排生產計劃,甲方在不違背河南省天霖地工貿有限公司管理規定的情況下保證正常的生產時間,每天8個小時,每月26個工作日(國家法定節日正常休息)。
五、加工費用及結算方式
(一)加工費用:每批產品以雙方談妥的價格計算當月加工費。最低保底加工費月人均元。當月加工費低于保底加工費時,按照保底加工費結算。當月水電費用由乙方負擔。
(二)結算方式:先付款后加工。乙方應于每月日前支付上半月的保底加工費。日前支付下半月保底加工費。月底統算后支付當月實際加工費。
六、質量要求
(一)乙方負責生產工藝的編排、人員分工、前后道人員配比等,甲方必須按乙方要求配合好生產過程中各環節的質量管理和生產管理,確保成品質量和乙方材料的合理利用。材料的合理損耗由雙方共同確定,超損耗部分,分析原因,劃清責任,由雙方協商解決。
(二)乙方派駐2-4名男性技術人員指導生產,在甲方場地驗收產品質量,甲方提供必要的倉儲場地。甲方按標準檢測包裝,出貨前乙方發現產品不合格,甲方無條件進行返修,直至合格。
經乙方檢驗合格的成品,出甲方加工現場后出現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七、違約責任乙方超過雙方約定的結算日沒有及時結算(法定節日順延),滿七個工作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承擔相當于當月加工費等額的違約金,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材料或成品。
雙方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支付當月加工費等額的違約金(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八、其他甲方為乙方人員辦理有關出入手續,乙方人員要服從甲方管理,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九、所加工產品不得用于出口十、協議期滿后,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續簽的權利。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未盡事宜,合同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負責人(簽章):負責人(簽章):
經辦人:經辦人: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兒童服裝加工制作協議書 篇2
甲方(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承攬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服裝加工合同如下:
一、委托加工項目
1.委托加工產品:
2.數量:以甲方下單為準。
3.單價:
4.交貨期限:按乙方接單日起 天內交貨。具體時間以訂單為準。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應在 年 月 日將原材料樣品交由甲方檢驗,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原材料為 。
2.甲方提供外包裝、商標、吊牌、防偽標識。
三、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質量要求進行加工,于 年 月 日制作出樣品,經甲方確認后封樣,該樣品由甲方保存。
2.技術標準按照《企業質量問題細則》(見附件)及國家標準。(如企業質量細則標準中有低于國家標準或者與國家標準不符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四、乙方對質量負責的范圍及期限
1.面料、輔料質量的確認;
2.顏色、尺碼規格的確認;
3.繡制“煒城”標徽工藝的確認;
4.縫紉手工藝的確認;
5.其他質量問題的確認;
6.乙方負責該批委托加工產品銷售期內的質量問題;
7.乙方在合同期內對質量責任需支付保證金;
8.甲方允許乙方制作誤差率為 ‰。
五、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裝款式、標志圖案等圖樣的技術資料;
2.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服裝款式、圖紙等技術資料進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關資料,也不得在甲方訂單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資料自行加工、銷售;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裝樣品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六、驗收標準、方法和期限
甲方以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嚴格按照樣品驗收(按合同約定之質量標準),并派業務員跟單,其食宿由乙方負責。
七、包裝要求及交貨地點、運輸方式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內、外包裝及發運包裝;
2.于甲方指定的地點 交貨。
3.運輸方式為 ;運費由 負擔。
八、交付金額及銷售期限
1.第一次交貨根據質量標準,經倉庫及跟單員驗收確認后,交付總貨款的 %;
2.在銷售期內無其他違反合同條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 %;
3.銷售期限: 。
九、結算方式
1.在乙方交貨后,由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交由甲方。
2.甲方以銀行劃轉方式與乙方結算。乙方銀行賬戶為:
銀行戶名: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十、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規定的時間交貨,如逾期交貨,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價款總值 %的違約金;
2.乙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產品質量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重作、減少價款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3.乙方若制造假冒產品,給甲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甲方有權通知相關監督檢查部門對其進行處罰;
4.乙方若違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相關資料,并視實際情況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必須嚴格遵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及技術指標,如果未達到要求而導致退貨,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貨金額的 %違約金;
6.乙方無權銷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產品,如乙方私自銷售本合同簽訂的加工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按該批產品總金額的 %支付違約金;
7.每件產品必須加貼防偽標識,每少貼一件賠償甲方 元(大寫: );
8.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徑與甲方客戶直接聯系,乙方若有此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法律責任。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如選擇仲裁務必填寫仲裁委員會名稱):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事項
1.《企業質量問題細則》為本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兒童服裝加工制作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原料用于加工成品出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加工產品的規格、數量及價款:合同總價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條、原材料、技術、圖紙及治具:、甲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地點)向乙方交付原材料(或散件),并按百分之_________的備損率提供原材料(或散件)給乙方,多提供部分不計加工(或裝配)數量。
如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乙方停工待料造成損失,甲方在接到乙方提出的通知后,應予賠償。
2、甲方向乙方提供加工該產品的技術、圖紙及必要治具,并承擔相關知識產權責任。如果需乙方提供治具,則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三條、加工生產、包裝、運輸及通關:來料加工合同
1、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在______________地點進行加工生產,并保證如期、保質、保量完成。
2、包裝物料,包括但不限于外包裝箱、內包裝箱、塑料袋、打包帶、封箱膠帶、添加劑,由乙方提供,甲方承擔費用。
3、乙方依據本合同的規定,代甲方辦理托運及通關手續,并由甲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四條、產品交付及質量檢驗
1、產品交付
(1)原材料出成率:原材料交接時,甲乙雙方共同對原材料做成品出成率試驗,并由雙方進行書面確認。
(2)交付時間及地點:乙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地點)向甲方交付成品。
(3)質量標準:乙方加工產品的質量須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2、質量檢驗
(1)原料交接時,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原料的規格、數量、質量進行驗收,如發現甲方提供的原料的規格、數量、質量與本合同規定不符,乙方應于交接3日內向甲方提出,否則視為甲方提供的原料符合本合同的規定。
(2)在乙方加工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情況和已生產產品隨時抽檢。
但甲方的抽檢不應影響乙方工作。
第五條、加工費:乙方為甲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為:甲方應在_________運輸及通關之前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甲方逾期支付,應按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加付延期利息,并且乙方有權以此為由停止交付加工產品。
第六條、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交付原料,提供技術、圖紙及治具等,并支付加工費。
2、乙方保證其具有按照本合同規定進行加工生產的條件和能力,并保證按照本合同規定進行加工生產,并按時交付產品。
第七條、違約責任、如果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原料,致使乙方停工待料,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品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如果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交付全部成品,乙方應承擔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7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3、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4、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通知義務: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后簽收或電子郵件方式傳遞。
第十條、保密條款:甲乙雙方應保守在結締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獲知對方內部的重要保密信息,除必要披露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和不正當使用,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先行友好協商解決。
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補充條款: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中如有與本協議實質性條款不同的內容,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三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委托代理人: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