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租書社協議書(通用3篇)
加盟租書社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乙方書面申請,甲方經過實地市場考察,及對其人員素質考核后,同意乙方加盟________租書社,在________________(地方)成立________________書社。加盟書社享有字號使用權及________租書卡發行權。甲、乙雙方應明確以下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必須負責乙方開業前的宣傳策劃及提供圖書配送信息,供乙方參考。
二、甲方必須負責乙方的店容店貌設計,讓乙方與各讀書社保持統一的連鎖模型。
三、甲方必須在乙方開業后的初始階段,幫助乙方提供經營上的指導。
四、乙方應守法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獨立承擔企業法律責任,不得泄漏在經營過程中所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維護書社聲譽,保護________租書卡知識產權。
五、乙方在經營上應遵守總社的管理制度,確保經營方式的一致性。應與各讀書分社保持聯系,友好合作,共圖發展。
六、乙方在經營期間未經總社同意不得隨意更改字號或變更經營場所及更換________租書卡。否則由此對社會及甲方產生的負面影響和經濟損失,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賠償_______元。
七、在同一城市乙方不得阻止________米外另外的加盟者加盟,不得隨意更改總社規定的服務價位,否則甲方有權制約乙方。
八、乙方必須在每月底向轄區負責人匯報經營情況。
九、此協議未盡事宜,以后續簽補充協議。
此協議一式二份,總社(或總社委托人)、加盟店各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印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租書社協議書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_________項目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為甲方______連鎖加盟店,______級代理商,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經營產品。
二、經營期從200__年__月__日起到200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以后可優先續約。
三、甲乙雙方在合同期限內各自承擔民事責任,相互之間無產權及歸屬關系,但必須按甲方的統一模式進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所代理的甲方的產品。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給乙方開業配送市場價人民幣______元的產品,價值______元的設備,價值______元的開業禮品,乙方按送貨單簽收。
2.應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商號,裝修設計,及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理區域內設立同等級別的代理商。
4.甲方按商品統一零售價的______向乙方供貨(甲方保留因國際市場材料價格導致相應調整供貨價的權利)。
5.甲方確保提供的產品的質量,產品保質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概由甲方負責。
6.甲方有新的產品推出應優先由乙方在該區域代理。
7.乙方開業期間甲方可派員上門培訓,差旅費和工資由甲方承擔。
8.乙方按月銷售回款額達______元時,甲方給予______元的獎勵。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獲得區域經營甲方指定產品的權利。
2.獲得甲方指定產品,商號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權。
3.乙方提供在當地工商部門核準經營的相關文件和本人身份證明。
4.乙方于簽約后一次性支付配貨押金的 %、實際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作為加盟訂金(如乙方違約此訂金不退還),余額_______元人民幣在簽約后10天內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配貨押金按年銷售返款達 元以上可退 元的標準,直至各級加盟店押金退完為止。
5.如屬代理商,乙方首批進貨額(以實際回款計算,下同)為人民幣______元,月進貨額最低為人民幣______元。合同簽訂半年內,乙方區域招商不足3家;或連續2個月無進貨時,甲方將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6.乙方發展的下屬連鎖加盟店如由甲方簽訂合同,統一安排開業,每發展一家,甲方獎給乙方獎金人民幣 元,其產品由乙方按規定的價格供應。
7.乙方銷售上述產品時僅限于第一項約定的地區范圍內。若乙方有跨區銷售行為,一經證實,甲方將會把產品收回,并處以罰款。
8.乙方在銷售上述產品時其零售價上下浮動不得超過甲方零售價格的15%,批發價不得低于甲方給乙方的供貨價。
9.乙方對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對賬工作,必須積極配合,并將每月營業情況傳回甲方以備研討及宣傳。
六、產品收發貨及費用
1.甲方發貨實行款到發貨,按訂貨單和匯款單發貨。
2.產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辦方式,托運費用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收貨后3天內對產品進行驗收,驗收以甲方發貨單為準,如有少發或錯發情況,附在發貨單上傳回甲方核查補發:如無誤,乙方需簽單收貨,并將單據傳回甲方。如甲方在貨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驗收單據,則視為該批貨品乙方全部驗收入庫。400-88-1
4.乙方需退換所購產品,如屬甲方質量問題,甲方負責免費調換;如屬乙方自行換貨,如包裝損壞影響再銷售,乙方需承擔產品折扣價后30%的包裝費用。
七、違約及其責任任何違反以上條款的行為均視為違約:在合作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單方面終止合同的一方也視為違約,在合作單方違約的情況下,守約方可即時終止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標的20%的違約金。出現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協商處理。
八、未盡事宜: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加盟租書社協議書 篇3
特許人(下稱:甲方):
受許人(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系列嬰幼兒用品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給乙方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1 合同釋義
本合同中下列名詞應有如下含義:
1.1 知識產權:品牌、商標、標志、商號及X企業視覺形象系統,經營管理模式等;
1.2 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統一設計,包括旗幟、招貼、廣告宣傳等用品;
1.3 產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的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其它產品。
2 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縣(區) 開設專營店;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專營店商號、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和規范下從事嬰幼用品專營店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 經營方式
3.1 乙方自籌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于當地設立嬰幼用品特許專營店。
3.2 乙方在經營期間應享有特許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3 嬰幼用品專營店須按統一的標準及規范從事經營活動。
3.4乙方應自行辦理當地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稅務等一切合法手續,應實行獨立經營、 獨立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稅,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與甲方無關;
4 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甲方對有損X企業形象和商譽的情形實施監督和維護的權力;
4.1.2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2 甲方的義務:
4.2.1 負責嬰幼用品特許專營店產品組織、開發和生產,甲方依約向乙方提供產品;
4.2.2 甲方向乙方提供嬰幼用品特許專營專業指導;
4.2.3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店面設計方案,并在乙方開店前統一安排嬰幼用品特許專營店經營用品、宣傳用品等;
4.2.4 甲方負責制定和修改嬰幼用品專營店營銷策劃方案。
4.2.5 甲方的網站、刊物和其它宣傳品無償為乙方提供廣告宣傳。
5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的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產品,并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
5.1.2 有權擁有特許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特許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
5.1.4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和廣告促銷活動;
5.2乙方義務
5.2.1 乙方自配置全國直拔電話機和傳真機或計算機及上網電子郵箱等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5.2.2 乙方按嬰幼用品特許專營店的統一形象裝修,甲方提供店內裝修方案效果圖,店面燈箱制作圖,乙方結合門店實際情況可作出具體的裝修調整,并保持嬰幼用品專營店整體的風格和色彩;
5.2.3 乙方應自行辦理當地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稅務手續,應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稅,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與甲方無關。
5.2.4 在專營店內必須經營甲方產品和甲方許可的產品,不得銷售有損甲方品牌形象的產品甚至假冒偽劣產品,不得銷售和甲方產品有競爭的產品;
5.2.5 積極參予甲方統一的市場營銷推廣及其它有益的活動;
5.2.6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產品時必須于收貨當天進行數量驗收,產品質量驗收。如有問題須在三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確認。由于運輸途中導致損壞的由送貨公司負責賠償。產品由于質量問題一個月內返回發貨地,過期甲方不予授理。
6 保證金
6.1乙方向甲方交納加盟特許權益保證金6000 元,此款在雙方特許加盟合同簽定以后三日之內由乙方一次性付到甲方指定帳號。
6.2乙方如經營不善或中途退出加盟,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3累積進貨獎勵制度:乙方累計進貨量達8萬元時返還保證金20__元;累計進貨量達16萬元時再返還保證金20__元;累計進貨量達25萬元以上再次返保證金20__元。
6.4由乙方介紹成功的其他加盟店,甲方獎勵乙方每家500元。
7 產品訂貨、補貨及調換
7.1 訂貨方式:
a: 首批訂貨可由總部建議最暢銷的產品或根據當地市場情況自行訂貨;
b: 網上采樣訂貨;
c:到公司總部樣品展示廳自行挑選定貨;
d: 寄發彩色圖片定貨;
e: 補貨由乙方自主決定;
乙方開業首次配貨量標準: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600元左右的金額標準向甲方提出定購申請。
7.2 為降低運輸成本,乙方每次補貨按進貨價應不低于20__元/次。
7.3乙方如因經營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產品滯銷,甲方對乙方產品在不影響第二次正常銷售的情況下可以調換。 (詳見附件二:退換貨制度)。
7.4 首批進貨、換貨、補貨運輸費用乙方承擔。
8 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各地嬰幼兒用品特許專營店的商號、商標及經營模式等所有無形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和更改;
8.2 甲方必須堅持區域保護發展原則, 甲方在雙方約定的乙方加盟店商圈區域內不再發展其它加盟店;
8.3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8.4乙方應提前一周向甲方訂貨,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后,應在1-3日內向乙方發貨。
8.5 乙方收到甲方所配發的商品時,必須及時準確的核對,配合甲方做好產品核查工作.
9 違約責任
9.1 乙方須經營產品和X公司許可的產品,乙方如在加盟后兩個月內未能開業,則視為乙方已放棄產品經營權,以違約論;
9.2 為確保各經營店統一形象,統一管理,乙方在開業一個月內必須將經營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店面照片(三張),經營店具體地址以快件或電郵方式至公司總部,否則視乙方違約。
10 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未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12小時內將事情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的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書面報告。
11 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并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該合同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署后實時生效;
12.2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3年,從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 。期滿后,無違約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 方:(特許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簽約時間:
乙 方:(受許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 話:
傳 真:
簽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