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宣傳日講話稿(精選3篇)
憲法宣傳日講話稿 篇1
同學們:
按照總站黨總支學習安排,我認真學習《憲法》方面的知識,現對學習后的心得,我講以下幾點意見。
一、自覺學習憲法,增強憲法意識和法律觀念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制保證。
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它同一般法律相比,有以下3個特點:
第一,從地位看,憲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核心和基礎。憲法規定:“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苯y一到哪里?統一到憲法。從法律體系內部來說,憲法是母親,一般法律是子女,正如人們通常說的,憲法是“母法”,一般法律是“子法”,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第二,從內容看,憲法規定的是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也就是說,憲法解決的是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帶全局性、長期性、根本性的問題。一般法律只是解決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某一方面、某一領域的問題。
第三,從效力看,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憲法規定:“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边@里,“各政黨”當然包括作為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憲法上述規定同《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的規定是一致的。
二、自覺貫徹憲法,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近年來,隨著依法治國的力度不斷加大,法制教育的不斷深化,以及行政執法監督制度的不斷完善,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的憲法意識和依法行政的觀念逐步增強,行政執法能力不斷提高,在推進依法行政的實踐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難點:
一是行政法律、法規還不完善。有些法律、法規條款規定得過于原則化,在行政執法實踐中彈性很大,不好把握。有的法律、法規對一些政府機關的職責范圍界定不清,管理職權劃分模糊,有時產生多頭管理,重復執法的問題。
二是人治現象還較嚴重。由于受中國幾千年封建統治思想以及計劃經濟時期“行政命令”工作方式的影響,有的人個人意志、長官意志、特權思想比較重,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行政權力的自覺性還不高,甚至仍存在著“權大于法、權重于法”的觀念,自覺不自覺地出現“以權代法、以權壓法、以權亂法、以權廢法”的行為。加之部分群眾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不是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而是千方百計地拉關系、托熟人、找門路、找領導,客觀上助長了一些干部的長官意志、特權思想。
三是法治觀念淡薄。一些機關干部片面認為,法院、檢察院、公安局是法定的執法機關,一般的政府部門不是執法機關,無所謂依法行政問題,對自己要求不嚴,從而導致行政行為的盲目性、隨意性,甚至出現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以罰代法等現象。
四是實用主義較為普遍。不少單位在行政管理活動中采取實用主義的做法,對單位和個人有利的事情當仁不讓,沒有好處的事情拱手相讓,以致出現互相推諉、行政執法不作為的現象,嚴重地損害了行政機關的形象。
五是執法環境不寬松。由于社會關系網干擾較多,來自社會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縱橫交錯的關系網,無時無處不在嚴重地干擾著依法行政。致使許多本來并不復雜的事情,相關法律、法規條文也很明晰,但處理起來卻很棘手,導致久拖不決,決而不行,行而不果。
六是執法監督不夠有力。在行政執法實踐中,權力監督制約機制仍很不完善,監督制約乏力,存在監督真空、盲區,對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還未真正達到全方位的監督。
上述問題有的屬于國家管理體制的問題,有的屬于行政執法運作機制的問題,有的屬于個人素質的問題。歸根到底,我認為主要是憲法和法律意識淡薄的問題。對于國家體制、管理機制以及法律、法規不完善問題,我們要有一種信念,即堅信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有一個歷史的發展過程,隨著我國民主法制建設的不斷向前推進,民主政治制度的不斷完善,現存的一些問題和難點一定會得到解決。而對我們每一位行政機關干部,一定要克服行政行為的盲目性和隨意性,務必從強化自身的憲法和法律意識入手,從維護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著眼,嚴格按照憲法的要求履行職責,自覺以憲法為準繩,把自己的從政行為納入憲法和法律的軌道,依法行政,從嚴治政,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以自己的努力實踐和具體的行為,為依憲治國、依法行政做出積極貢獻。
憲法宣傳日講話稿 篇2
老師們、同學們:下午好!
今天是個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教育日。
今年12月4日更是我國首個國家憲法日,也是第十四個全國法制宣傳日。根據上級通知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今年“124”期間,要大力開展法治宣傳系列活動。
20--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設立國家憲法日。設立“國家憲法日”是法律界由來已久的呼聲。12月4日是中國的“全國法制宣傳日”。之所以確定這一天為“全國法制宣傳日”,是因為中國現行的憲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實施。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了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的要求,全國人大便擬以立法形式設立“國家憲法日”。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國家的《決定》還指出,十二月四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將每年十二月四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及其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
設立“國家憲法日”,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設立“國家憲法日”,是一個重要的儀式,傳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理念。設立國家憲法日,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更要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設立國家憲法日,也是讓憲法思維內化于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權力屬于人民,權力服從憲法。公職人員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于人民之上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
為什么要全民學法呢?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而法律就是我們全社會每個人都要遵守的規矩。是的,我們每天的學習、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規矩,各項法律法規規范著我們行為,如升國旗時,《國旗法》對我們的行為要求就有約束;在上課、學習方面,《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就對我們有所要求;在回家過馬路時,《道路交通法》就對我們的行為進行了規范;在扔廢品和紙屑時,《環境保護-法》、《愛國衛生條例》、《小學生守則》等也都作了相應的規定;在對待殘疾人的關愛行為方面,《殘疾人保護條例》也作了具體規定;在學生上網方面,《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確規定。一句話,我們的學習生活中處處涉及到法。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則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國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規的依據,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都必須了解《憲法》的內容,遵守《憲法》的各項規定。
總之,各項法律都是為著最大多數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個人都能遵紀守法,那我們的社會就更加和-諧,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時,我們要知道:法是規范我們言行的基本準繩,它給我們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們只有嚴格守法,才能在學習生活中健康快樂地成長。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小朋友法律素質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未來社會的穩定程度。那么,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學法知法守法護-法,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這是祖國對我們的期望,是黨和人民對我們的期望。讓我們用實際行動來回應祖國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憲法宣傳日講話稿 篇3
尊敬的老師、同學們:
早上好!
今天,我演講的主題是: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校園。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是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接班人。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對青少年的培養和教育,為他們的成長提供了良好的條件。
然而,我們也清楚地認識到,近年來,侵害校園的案件以及學生犯罪時有發生,其中校園欺凌、盜竊、搶劫和網絡詐騙是較為集中的形式,嚴重擾亂了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這些違法犯罪行為絕不是偶然的行為,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長期以來少數青少年學生不學法、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沒有建立健全的守法心理結構。他們盲目追求個性,標新立異無視法律,偏執沖動魯莽,缺乏社會責任感,結果必然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學好憲法知識,樹立憲法意識,積極維護憲法,是建設法治校園的關鍵。作為青年學生,弘揚憲法精神,成為遵紀守法的好公民,首先要遵紀守法。
古人云:“不依規矩,無以成方圓。”英國著名作家莎士比亞說過:“紀律是達到一切雄圖的階梯”,我們要實現心中的理想,就不應該忘記紀律這一“階梯”,做遵守紀律的模范。劉備臨終時再三叮囑兒子:“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睅浊陙恚@兩句話一直是人們道德修養的座右銘。事實上,紀律也不例外。我們應該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不以小紀而不遵”。
同學們,建設法治國家,建設法治校園要求我們每一個人都要知法守法,與法同行。讓我們肩負起國家的歷史使命,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紛繁復雜的世界中健康、快樂、安全成長。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