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之家建設實施方案范文(精選3篇)
殘疾人之家建設實施方案范文 篇1
今年5月20日是第十七個法定“全國助殘日”。 今年“助殘日”活動的主題是:“保障殘疾人權益、共建和諧社會”。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關于開展第17次“全國助殘日”活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結合我市教育系統的實際,現就組織開展第十七個“全國助殘日”活動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旨
在全市中小學生中進一步弘揚社會主義人道主義精神,大力倡導關愛、和諧、文明的良好風尚;要利用“全國助殘日”的有利契機,開展“扶助殘疾人,共建和諧社會”主題活動,宣傳、發動中小學生把節約的零用錢捐助給殘疾學生,為殘疾學生健康、快樂地成長貢獻自己一份力量。同時給殘疾兒童少年帶去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帶去朋友、伙伴的關愛,激勵他們身殘志堅、自強自立。
二、活動內容
1.明確意義,做好宣傳。各縣(市)區教育局要抓住這一契機,緊緊圍繞今年的“助殘日”主題,積極協調各新聞媒體,制定宣傳計劃,加大宣傳力度,積極報道“助殘日”期間組織的各種活動以及我市特殊教育所取得的成績、所遇到的困難和特殊教育師生的感人事跡,形成宣傳規模,營造在期間有利于特殊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的良好社會環境,并以“助殘日”活動為契機,在廣大教師和學生中開展一次人道主義教育。
2.創新形式,扶殘助殘。各縣(市)區教育局要組織走訪慰問所在縣(市)區特教學校及教師,了解學校的辦學情況,存在的困難,并努力協調相關部門予以解決;要深入到殘疾學生家庭,了解殘疾學生的生活和學習情況,幫助他們解決學習、生活中存在的實際問題。要豐富活動形式,使各縣(市)區特殊教育學校、殘疾少年兒童及家庭真正能得到幫助、享受到關愛、收獲到精神與物質的支持。
3.開展 “扶助殘疾人,共建和諧社會”活動。為加強部分特殊教育學校的辦學條件,吉林市教育局號召各縣(市)區教育局以所在縣(市)區為單位,組織各學校領導、黨員教師、共青團員、少先隊員積極開展愛心捐款活動,為特殊教育學校及殘疾學生送去溫暖。捐款以自愿為原則,不許搞強迫和攤派。
三、活動要求
1.精心組織開展活動。各縣(市)區教育局對本次活動要給予高度重視,積極協調各有關部門,根據本次活動的主題,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研究部署好“助殘日”的具體活動,要切實解決特殊教育學校辦學和殘疾學生的學習、生活等方面的實際困難,為殘疾學生健康快樂的成長創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2. 各縣(市)區教育局于20xx年5月18日前將募捐款送到所在縣(市)區特殊教育學校及需要幫助的殘疾學生手中,并于5月31日前將活動小結通過郵件形式報送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內容包括活動情況、受捐款數、走訪人次等。基礎教育處郵箱:zz)。
3.活動籌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1)z教育處以及市直各學校、民辦學校,集體、教師和學生的個人所捐款項,由市聾啞學校統一受捐。
(2)各縣(市)區屬學校集體及領導、教師和學生個人所捐款項,由各縣(市)區教育局教育科統一受捐,然后下發給所屬特教學校,用于改善辦學條件、資助特困生及師生獎勵方面。
(3)所有善款要做到專人管理,來去清楚,帳目公開,并留存備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于教師福利和改善學校辦學條件,要做到專款專用。
殘疾人之家建設實施方案范文 篇2
20xx年5月20日是第二十三次法定“全國助殘日”,根據有關通知要求,為了做好我校第二十三次“全國助殘日”活動,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殘疾人事業的高度重視,把黨和政府的關懷與溫暖送到殘疾人心中,按照《關于開展第二十三次“全國助殘日”活動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就今年的“全國助殘日”活動提出如下安排:
一 、主題
加強殘疾人文化服務,保障殘疾人文化權益
二、背景和意義
殘疾人文化是社會主義文化的組成部分,是弘揚人道主義思想、謳歌自強精神的勵志文化;是倡導平等友愛、包容互助的和諧文化;是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的道德文化;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人文文化。
三、活動安排
(一)、舉行助殘日捐款活動。
1、活動時間:20xx年5月15日——5月20日。
2、20xx年5月15日,大隊委向全校隊員發出助殘捐款活動倡議。
3、20xx年5月16日——5月17日各班舉行捐款活動。(負責人:各班主任)
4、20xx年5月18日課間操在學校國旗下舉行捐款儀式,要求全體同學到場,各班把捐款錢數、名單匯總裝于信封內,派一名代表上臺捐款。
(二)、各班開展“扶殘救困獻愛心”班隊主題活動。
內容:各班隊布置學生通過網絡、報刊雜志、查閱資料等方式了解殘疾人的學習、生活等情況,利用班隊會時間舉行“扶殘救困獻愛心”主題班會或隊會,對了解情況進行交流,引導學生學習殘疾人身殘志堅,不畏生理缺陷,頑強學習和生活的精神,學習他們自尊、自愛、自立、自強的可貴品質。
附:
第二十三次全國助殘日宣傳口號:
1.加強殘疾人文化服務、保障殘疾人文化權益
2.推進殘疾人文化建設、打造殘疾人精神家園
3.關注殘疾人精神文化需求
4.關注基層殘疾人文化生活
5.讓殘疾人均等享有公共文化服務
6.特殊的藝術、特殊的魅力
7.文化是放飛殘疾人心靈的羽翼
8.文化助殘、放飛夢想
9.擁有文化知識、鑄造生命力量
10.共享文化、共享文明
11.擁有文化、享有生命的尊嚴
12.知識豐富人生、文化改變命運
殘疾人之家建設實施方案范文 篇3
20xx年,市人民政府將“興辦四所智力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為800名智力殘疾人提供托養服務”納入為民辦實事的內容。為辦理落實此件實事,現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中殘聯、省殘聯關于開展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指導性意見和市人民政府為殘疾人辦實事的要求,在全市興辦四所智力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采取家庭照料、機構托養等形式,為智力殘疾人提供特殊服務,幫助其解決困難和問題,逐步改善生活狀況,提高生活質量,使其更好地融入和諧社會建設之中,共享社會經濟發展成果。
二、服務對象范圍
持有本市殘聯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證》,且年齡在16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的智力殘疾人;對不適宜入學就讀的適齡智力殘疾少年,年齡可放寬到12歲(申報程序附后)。
三、服務形式和服務內容
(一)服務形式
1.家庭照料。對貧困單親家庭和一戶多殘家庭,且患有不適宜集體生活疾病的智力殘疾人,可由家庭或鄰里提供家庭照料服務。
2.機構托養。對有一定生活自理能力,無傳染病并能參加各類培訓活動的智力殘疾人,由托養服務機構提供托養服務。
(1)日間照料服務。采取監護人早送晚接的方式,由托養服務機構提供日間照料服務。
(2)寄宿型服務。采取由托養服務機構為服務對象提供24小時監護、生活照料和技能訓練等服務。
(二)服務內容
1.實行家庭照料服務的智力殘疾人,可在殘聯指導下,進行康復訓練、文體活動和勞動等活動。
2.機構托養服務
(1)以日間照料和寄宿服務兩種方式,為智力殘疾人提供監護、生活照料等服務。
(2)開展有針對性的功能康復、心理康復、教育康復及生活自理能力等康復訓練。
(3)選擇適合產品,為智力殘疾人提供庇護性勞動,增強其生活信心和人格意識。
(4)開展形式多樣的文體活動,提高智力殘疾人智力水平及培養特藝人才。
(5)開展智力殘疾人就業能力、家長(監護人)監護知識、志愿者有關常識的培訓。
四、建立托養服務機構
原則上,各區應按照“公辦公助、公辦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補貼、購買服務、社會贊助、適當收費”和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則,建立一所智力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
(一)有條件的區可采取政府劃撥或購買的方式,利用閑置設施資源,改建為公辦托養服務機構。
(二)支持和鼓勵社會力量,采取民辦公助的方式,興辦托養服務機構,開展多形式的托養服務。
(三)托養服務機構為公益性事業單位或非盈利性經濟組織,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合法登記。
五、補助標準
(一)服務對象定額補貼
1.對實行家庭照料的對象,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
2.對開展日間照料托養服務的機構,根據其收托對象中的低保人數,按每人每月300元標準給予補貼。
3.對開展寄宿型托養服務的機構,根據其收托對象中的低保人數,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
(二)機構建設和開辦費補助
凡達到建設標準的托養服務機構,根據其性質、規模、運行等情況,經驗收合格后,分別對基礎建設和開辦費用給予一次性補助。
六、資金保障
(一)托養服務有關建設和運行資金,按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由財政預算資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福利彩票公益金、服務對象繳納費用組成。福彩公益金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使用,要按照國務院《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使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專款專用。
(二)服務對象定額補貼由市、區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4:6的比例負擔。
(三)公辦托養服務機構運行基本支出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四)市級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安排的一次性開辦補助費,只能用于殘疾人康復、培訓、教育、工療、體療、娛療、生活補貼及設備購置等項目,不得用于機構的基本建設。
(五)各區財政和殘聯要加強對公辦托養機構各項資金的管理和監督,確保其資金的規范、有效使用。
七、工作步驟
(一)20xx年8月底前,各區按照20xx年市人民政府為民辦實事確立的目標任務(托養800名)要求,完成托養服務對象需求調查。
(二)20xx年9月底前,各區完成家庭托養服務對象的核查確定工作。
(三)20xx年10月底前,各區完成日間照料服務機構建設,確定日間照料服務對象。
(四)20xx年11月底前,各區完成寄宿型服務機構建設,確定進入寄宿型機構的服務對象。
(五)20xx年12月底前,由市殘聯會同市財政局對各區托養服務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八、有關工作要求
(一)市、區殘聯為開展智力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的主要責任部門,負責會同財政等有關部門,組織落實托養服務有關工作。
(二)市、區財政部門負責智力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所需資金的預算、撥付和管理監督。
(三)各區寄宿型托養服務機構初具規模后,由區政府提出要求驗收的報告,市殘聯會同市財政局組織驗收;日間照料機構運行后,由區殘聯提出要求驗收的報告,市殘聯組織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