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設備材料采購合同(精選3篇)
工程設備材料采購合同 篇1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優質高速完成工程的施工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公開的原則,甲方與具有良好信譽和雄厚資金實力的乙方合作,委托乙方進行工程施工所需工程材料/設備的采購工作。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充分協商,共同達成并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托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采購以下工程范圍內的工程材料/設備:
第二條委托方式
1、乙方以自身的名義按照甲方承諾的條件與供貨方簽訂材料/設備購買合同。
但是,乙方應當指令供貨方開具以甲方為付款人(購貨人)的發票并將發票原件及材料/設備購買合同的復印件交給甲方。
2、乙方無償接受甲方的委托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委托內容。
第三條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額:根據預計的材料/設備數量和雙方商定的材料/設備單價,預計合同金額為_____萬元。
(見附件)此金額是估算或設計數量的預計金額,不能作為最終結算與支付的依據。
最終結算金額按最終雙方簽認實際消耗的材料/設備數量乘以材料/設備單價確定。
2、工程季度/月計量:
甲方每季度/月日前對乙方當季/月完成當季采購并經監理、質檢員檢查及實驗檢驗合格,符合工程質量要求的材料進行簽認,乙方應負責提供購買材料/設備相關資料。
甲方核定乙方當季/月購買的材料/設備量后,按雙方商定的單價計算乙方當季/月完成的材料/設備款,扣除質量保證金等一切應扣費用后,經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認可,該結算單作為當/月進行支付的依據和完工結算的憑證。
甲方在收到業主支付的當期計量工程款后,甲方財務人員驗證本書面協議后,將實際應付的款項在日后支付給乙方。
3、工程完工結算:
在本協議工程全部完工,經監理、業主驗收合格計量后,甲方將對本協議工程與乙方進行完工結算。
根據每季/月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季/月結算單,進行工程完工結算,完工結算單中質量保證金按工程完工結算金額的5%扣留,經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認可后,該結算單為工程完工支付的依據。
4、余款支付:
剩余5%合同價款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為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質保期內無質量問題或乙方完全履行了質保義務的,質保期滿后_____日內付清余款,質保金不計利息。
第四條材料/設備質量
1、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符合國家和交通部頒布的現行有關標準和規范,以及本工程業主的有關要求,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質量證書(如材質報告、出廠合格證等),按甲方、業主和監理要求進行檢驗并經甲方報監理、業主批準同意后方可用于工程上。
2、在工程施工期間的任何時候(即使是經過驗收并計量后),因任何方式(包括政府質量監督部門、業主、監理工程師或甲方組織的各類檢查)發現乙方負責采購的材料/設備不合格或存在質量隱患,乙方必須負責承擔返工費及由此產生的罰款和損失。
4、如果因乙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等原因導致本合同段在各級單位組織的各種檢查、評比中,不能獲獎或受到處罰,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承擔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若業主、監理或甲方質檢工程師發現乙方供應材料/設備質量不符合施工規范要求且責任由乙方承擔時,則乙方負責無償清退缺陷材料/設備出場,由此造成的逾期交付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因乙方負責采購供應材料/設備的原因導致工程質量事故、缺陷責任及由此引起的甲方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負責每季度/月按時辦理乙方的材料/設備計量和結算;按照本協議規定對乙方進行支付。
(二)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按照經甲方同意的條件與供貨方簽訂合同,及時向供貨方支付甲方所需材料/設備貨款;
2、主要材料/設備進場前,均按照要求提供合格證和試驗報告,并提供樣品經建設方、監理及甲方確認,否則不得使用。
3、主要材料/設備進場時,均按照要求提供合格證和試驗報告。
按國家規定,需復試的材料/設備均由乙方配合監理單位進行取樣和試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4、凡用于工程的原材料/設備、半成品、構件、設備等,須有質量合格證或檢驗證明,否則不得用于本合同約定的工程,乙方亦須負責原材料/設備、半成品、構件、設備等進場復試的義務和費用。
5、乙方承諾及時足額向材料/設備供應商支付貨款及其他款項。
如乙方未按時足額向材料/設備供應商支付貨款及其他款項,導致發生甲方直接向材料/設備供應商支付款項的結果,甲方有權從應付乙方的款項(含質量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如乙方未按時足額向材料/設備供應商支付貨款及其他款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6、如供貨方違反其與乙方簽訂的合同的,應當及時追究供貨方的違約責任。
7、乙方負責承擔所有材料/設備設備的卸車費、工地現場材料/設備設備二次搬運費、垂直運輸費。
8、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及所有文件對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乙方必須遵守。
第六條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之時止。
第七條糾紛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出現合同糾紛時,應首先通過充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武漢鐵路運輸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其他
1、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持一份,甲方副本四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章后生效。
(若此合同為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托代理人,必須將授權書附后,方可簽訂合同)。
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合同訂立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設備材料采購合同 篇2
甲方(采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應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由于 工程項目建設的需要,現需從乙方處采購 等材料(或器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及價款
第二條 供貨時間
從 年 月 日起至 本工程竣工完成日 止。期間送貨以甲方通知為準(需提前通知)。
第三條 質量要求
乙方在甲方用貨前需提供材料樣品,由乙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等證明材
第四條 運輸、交貨及收貨
1、交貨方式:所有貨物由乙方送往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并由乙方負責卸車,所產生的費用由 承擔。
2、交貨地點:
3、貨物交與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進行驗收時,如發現缺少、損壞等,甲方有權拒收,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達到收貨要求的,甲方應及時對貨物進行簽收。
第五條 支付及結算方式
現金支付 銀行轉賬
2、結算方式:按每月甲方公司審核完畢后的乙方當月提供材料及完成附加服務的實際量支付貨款或費用。待甲方辦理好審計后,累計資金支付至最終結算價的 。留 作為材料質保金, 年后無息返還。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負的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包退、包換。由于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繪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3、乙方供應甲方使用的建材必須保證質量,承擔對所供應建材質量問題引起
(二)甲方應負的責任
1、乙方供貨無誤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貨或使用其它同類產品,甲方應賠償本合同總金額 5% 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2、對已到達約定交貨地點的貨物,如發生非乙方原因的甲方拒絕接貨或退貨,甲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3、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的三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第七條 合同的調整
1、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后方能變更。
2、如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顏色、包裝等時,應提前天與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單獨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擔。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供需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
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終止。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甲 方: (蓋章) 乙 方: (蓋章) 負 責 人: 負 責 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日 期: 日 期:
工程設備材料采購合同 篇3
供方:
購方:
簽訂地點:
一、合同總價:橡塑保溫材料:(元)。
二、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及金額:單位:元(人民幣)
三、供貨時間:購方出具書面供應清單,供方在接到供貨清單天內供貨。
四、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1、按樣品驗貨,質量要求符合設計及相關規范要求;2、質保期為貳年;
3、供貨產品必須是河北華美集團廠家生產;
4、若經檢查驗收時發現有違反以上幾條的,取消合同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貨到現場后,由建設單位、項目監理、安裝單位隨機抽樣送檢。若合格,報告交監理處備案;送檢不合格,所有送至現場的貨物全部退回,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即時終止合同。抽檢費由供方負責。
五、交貨地點、方式:交貨地點為水滸文化廣場(梁山縣城越山南路20號),由購方相關單位驗收。
六、本合同價格為落地價。
七、若施工過程中有何變更,雙方協商解決。
八、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所有包裝不回收。
九、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由購方在供方貨到工地后按清單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單作為付款依據;
2、貨到驗收后,如發現質量問題請在7天內向供方提出;若施工過程中發現不合格產品供方保證在10天內更換。
十、付款方式:
保溫材料、膠水及膠帶到現場驗收合格后十天內付合格貨款的65%,系統驗收合格后付合同總價的30%,兩年質保期滿后無質量問題付清5%余款。最終合同總價依據合同單價及實際使用數量確定。
十一、違約責任:
1、供方負責因產品質量不合格而發生的所有責任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如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二條供貨,供方承擔供貨違約的責任,并接受不低于采購物總價的處罰。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4份,供購雙方各執2份;
購方:供方: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經辦人經辦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