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裝修工程質量保修合同(精選3篇)
室內裝修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為保證室內裝修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的正常使用,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和國家、肇慶市有關管理規定以及雙方簽訂的“室內裝修工程合同”及其補充協議中的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本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合同中約定的內裝修工程,以及雖未列明但工程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承包范圍內的其他工程。對于甲乙雙方工程招標選定施工單位/供貨單位的分包工程及材料設備供貨的保修工作,乙方應負責組織督促相應分包單位、供貨單位及時完成保修工作。
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1.設備、材料、構配件質量問題。
2.施工、安裝質量問題。
3.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其他問題。
對于上述內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及合同約定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二、質量保修期
本工程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且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本合同工程質量保修年限為2年,其他涉及工程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各分部工程對應專業工程保修期年限根據各分部工程對應的以下內容進行質量保修期的約定,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工程,為_______年;
3、采暖、供冷系統工程為個采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和通風工程為_______年;
5、裝飾裝修工程為年;
6、其他項目的保修期為年。
三、質量保修責任
1.本工程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缺陷,甲方、物業公司或者甲方授權的其他管理單位
應當向乙方發出保修通知。乙方接到保修通知后24小時內,應當到現場核查情況并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甲方、物業公司或者甲方授權的其他管理單位可委托其他人員修理,修理費用從質量保證金中扣除,同時書面通知乙方。
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由乙方原因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非乙方原因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事故責任人承擔。
3.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乙方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對
4.如乙方不能按照本保修書約定履行保修義務,則甲方有權利自行確定其他有資質的單位承擔保修工作,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從質量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金額支付給保修工作的承擔單位。
四、質量保證金的留取
本工程雙方約定的工程質量保證金為工程合同結算價款的5%。
由甲方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直接留取合同結算價款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
五、質量保證金的返還
自本工程竣工并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滿2年內,如乙方履行了本保修書約定的相應義務,則本質量保證金分兩期無息返還。該工程項目驗收合格后兩年內若出現任何質量問題,乙方負全部維修責任。若乙方未能履行保修責任,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聘請第三方維修,所發生的費用在當期質量保證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概由乙方支付。
自本工程竣工并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滿一年,且無任何質量遺留問題,甲方在收到乙方請款報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工程結算總造價的3%;自本工程竣工并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滿兩年,且無任何質量遺留問題,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書面請款報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剩余的質量保證金。
工程質量保修期內即使工程質量保證金部分或全部返還乙方,乙方的保修責任并不因此減輕或免除。
六、其他
本質量保修書簽訂后,原工程施工合同中有關質量保修條款仍然有效,并成為本質量保修書的一部分。
本質量保修書有效期限至甲乙雙方履行完保修書約定的義務之日起失效。本保修書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簽約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簽約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室內裝修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篇2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訴人: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訴人因______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___________法院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號判決,現提出上訴。
上訴理由及請求: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室內裝修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篇3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委托單位:
檢測單位: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單位):
乙方(檢測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其他有關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檢測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建設單位:
設計單位:
監理單位:
總承辦單位:
施工單位:
第一條 檢測項目
甲方委托乙方檢測的檢測項目包括(以打“√”為準):
□建筑材料檢測 □主體結構工程檢測 □地基基礎工程檢測
□鋼結構工程檢測 □室內環境檢測 □變形測量
□建筑節能檢測 □市政道路工程檢測 □建筑機械檢測
□建筑幕墻工程檢測 □通風與空調工程檢測 □基坑監測
□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檢測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因施工質量、試件制作等原因產生的各類現場實體檢測甲方另行委托,費用按實際計算。
第二條 檢測標準
1.甲方明確檢測標準(可以是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情況下,按甲方指定標準進行檢測。
2.甲方未明確檢測標準,按工程施工驗收規定的標準執行。
3.各類標準執行優先后等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
第三條 檢測費用的核算和支付
1. 檢測費用按20__年《廣西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和建筑材料試驗收費項目及標準指導性意見》文件執行,文件中未明確規定單價的項目費用雙方協商確定。
2. 本合同各檢測項目單價見20__年《廣西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和建筑材料試驗收費項目及標準指導性意見》文件執行,總檢測費用為(大寫) 元
(小寫) 元。
3. 雙方同意按照下列 種支付方式支付檢測費用。
1)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甲方支付全部檢測費用。
2) 自乙方提交檢測報告之日起______日內,甲方支付該檢測項目的檢測費用。
3)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每______日,甲方按乙方實際完成的檢測數量支付檢測費用。
4)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檢測費的30%,主體工程封頂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檢測費的40%,工程竣工驗收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檢測費的30%。
4.甲方對檢測項目費用有異議的,應及時與乙方進行協商,但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項目檢測費用的支付。
第四條 檢測報告的交付
乙方交付檢測報告時間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檢測量變化、自然條件影響以及非檢測人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時,報告交付時間順延;乙方交付檢測報告一式 份,并對其準確性和可靠性負責。當甲方對部分檢測項目的檢測報告份數有特殊需要時,可另行約定。
雙方約定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交付檢測報告
第五條 檢測樣品的運輸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運輸檢測樣品。乙方按有關規定對檢測后的樣品進行留樣。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不得將同一單位工程中的同一類型檢測項目委托其他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2. 甲方應于檢測活動開始前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與本檢測業務有關的資料及文件,并對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3. 委托檢測前,甲方應將見證單位和見證人員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見證人員發生變更的,甲方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4. 在委托見證取樣類樣品檢測前,甲方應填寫檢測委托單,并經見證人員和取樣人員當場簽字確認。
5. 檢測項目屬于工程類檢測的,甲方應提前______日將現場檢測日期通知乙方,并確保現場具備檢測所需的條件。見證人員應對工程現場檢測進行見證,并簽字確認。
6.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條件。
7. 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出具虛假檢測報告。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本工程檢測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營業執照、建設工程檢測資質證書等。
2. 檢測項目屬于工程類檢測的,乙方應事先編制檢測方案報送甲方。
3. 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進場開展檢測活動。
4. 乙方現場檢測時應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他工程現場管理制度。
5. 對于已納入廣西建設工程檢測信息管理系統內的檢測項目,乙方應使用該系統實施檢測和管理,并出具檢測報告。
6. 檢測結果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獲得檢測結果后______日內通知甲方。
第八條 對檢測結論異議的處理
甲方對檢測結論有異議的,可由雙方共同認可的檢測機構復檢。復檢結論與原檢測結論相同,由甲方支付復檢費用;反之,則由乙方承擔復檢費用。對復檢結論仍有異議的,可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專家論證解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逾期支付檢測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未支付費用_____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 因甲方未履行義務而造成乙方無法按時保質地完成檢測業務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完成檢測業務的時限由雙方另行約定。
3. 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提交檢測報告,每逾期一日應按相關檢測項目檢測費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 檢測報告信息錯誤、未按照約定檢測依據進行檢測或者檢測結論判斷錯誤的,乙方應進行更正或免費重新進行檢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由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錯誤的除外。
5. 其他違約責任: 。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桂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附則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2. 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