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設計協議(通用28篇)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 篇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
合 同 編 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 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
簽 訂 日 期: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監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 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研究院有限公司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工業廠房項目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 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國家標準。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規模:____________
項目投資及資金來源:___________
設計內容:________________
設計階段: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發包人在設計人開始設計前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5.1規劃紅線圖、場地地形圖(設計前提供);
5.2市政公用管線接口平面圖(設計前提供);
5.3地質勘探報告書(基礎設計前提供);
5.4工藝及其他相關資料。
(具體情況雙方商定)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6.1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供所需資料齊全后 個工作日內,完成總體規劃方案設計;總體規劃方案經發包人評審確認后且詳勘報告后 個工作日完成施工圖設計(具體各單體建筑物根據需要詳細商定,因為現在沒有具體參考依據)。
6.2總體規劃方案 ____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 ________ 份。超出份數由發包人另付工本費。
第七條 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 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 萬元整)。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 ________ 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完成_____________ 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 __________ 萬元;之后,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60%,計 _________ 萬元,施工圖設計工作完成后,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 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費用。
9.2 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責。
9.2.2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土建部分主體結構50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最高不超過已付設計費總額的1%。
9.2.5 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逾期交付部分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或訴訟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起訴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 ________ 份,發包人 _______ 份,設計人__________份。
12.8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為簽字、簽章頁,無正文)
發包人: 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
簽 訂 日 期: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 篇2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其他有關建設工程設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建設工程批準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鑒于發包人擬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并通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中標通知書接受了設計人以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合同價款)為本工程____________階段設計所做的投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協議書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補充或變更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發包人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工程技術資料。
三、設計人向發包人承諾,保證全面按本合同規定完成本階段工程設計及工地設計代表服務工作。
四、發包人向設計人承諾,保證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設計人支付合同價款。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__之日起生效。
六、合同簽訂: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公章)
設計人: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______
鑒證機關或見證方:_______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第一章詞語定義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合同”:指本合同條款(包括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中標通知書、協議書以及其它明確列入中標通知書或協議書中的進一步的文件。
2、“發包人”:本合同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設計合同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及其合法繼承人。
3、“設計人”:本合同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人接受的當事人及其合法繼承人。
4、“雙方”:“發包人”和“設計人”的合稱。
5、“投標書”:指設計人為工程向發包人提供的,按合同條款規定并為中標通知書所能接受,為工程而作的有報價的建議書。
6、“定金”:指發包人與設計人訂立合同之后,為了保證合同的履行,發包人向設計人預先付給的一定數量的貨幣。
7、“中標通知書”:指招標機構正式確認設計人中標的信函。
8、“工程”:合同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9、“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根據合同條款,用以支付設計人為完成設計及有關工作應付的總金額。
10、“不可抗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又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1、“補充或變更協議”:在本合同簽訂后,結合具體工程,發包人和設計人另行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
12、“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3、“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章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二條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和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補充或變更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發包人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工程技術資料。
第三條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五十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章合同文件使用語言文字、標準及規范和適用法律
第四條 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專用條款約定的語言書寫和解釋、說明。
第五條 適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
第六條 本工程設計的依據是:
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招標書及中標通知書;
2、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供的基礎資料;
3、專用條款第七條約定的設計人采用的有關標準和規范。
第七條 設計中必須使用專用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范;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可使用專用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級地方標準、規范。
第八條 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無償提供中文譯本或英文本。
第四章發包人責任
第九條 發包人應尊重設計人根據國家或行業有關標準規定進行設計工作的權力,不應提出與國家或行業標準、規定相抵觸的要求。
第十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供開展設計工作所需的有關基礎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和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第十一條 發包人應按合同規定向設計人支付合同價款。
第十二條 在發電工程設計中,發包人負責對外協議的聯系工作,并簽訂或取得與工程建設及將來運行有關的土地征用、燃料、運輸、灰場、水源、城市規劃、環境保護、綜合利用出線走廊、設備等(如需要)協議、合同或有關文件。
第十三條 在輸變電工程可行性階段設計中,發包人負責簽訂與設計有關的土地征用、城市規劃、環境保護、綜合利用出線走廊等方面的協議、合同或有關文件,并在協議、合同或文件的簽訂前,協助和配合設計人同有關部門之間的聯系、協商、談判工作。
第十四條 發包人需保護設計人的設計版權,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
第十五條 當發包人聘請設計監理時,應明確所賦予設計監理代理承擔的義務或責任、代理行使的權利或工作范圍,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設計監理無權變更或免除設計人在合同中的任何義務或責任。設計監理的任何建議、檢查、確認、同意、批準或類似行為,不應變更或免除設計人的責任。
第五章設計人責任
第十六條 設計人按照國家及行業現行的標準、規程、規范、技術條例進行設計工作,嚴格掌握設計標準,控制工程造價。
第十七條 設計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第三十二條規定的的項目內容、交付方式、交付時間、交付地點及交付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并對委托范圍內設計的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第十八條 設計人應按照合同的規定和投標書中有關質量方面的承諾進行設計的組織和具體實施,保證設計質量。
第十九條 設計人應按國家、行業規定和合同要求做好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設計服務工作。
第二十條 設計人應依據合同,接受發包人聘請的設計監理方的監理。
第二十一條 若設計人按投標書和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部分工程設計工作時,設計人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后,應將分包合同的副本送交發包人,分包部分設計工作量不得超過中標合同價的30%。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時以本合同為準,分包合同不能解除設計人任何義務和責任,分包方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設計人的違約或疏忽。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第二十二條 設計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技術經濟資料等基礎資料。
第二十三條 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應商。
第二十四條 在發電工程設計中,當發包人按通用條款第十二條負責有關工作時,設計人應予以協助和配合。
第二十五條 在輸變電工程設計中,當發包人按通用條款第十三條負責簽訂之前,與有關單位的聯系以及合同或協議的協商、談判工作,應當由設計人負責。
第六章設計工期
第二十六條 雙方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參照原電力工業部頒布的電力工程勘測設計工期定額》,在輸變電工程中,還應根據《廣東省電力集團公司輸變電工程建設工期定額》,協商確定設計工期。
第七章審查、確認
第二十七條 設計人應按國家及行業現行有關規定呈交符合各相應設計階段內容深度和要求的圖紙文件供審查之用,發包人負責審查的安排,審查費用由發包人負責。
第二十八條 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參加有關上級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過合同規定范圍內的必要修改補充。若因審定結論對設計原則有重大變更而需對設計進行重作或重大修改時,雙方需另簽補充或變更協議。
第二十九條 發包人對施工用設計圖紙可進行確認并組織會審工作,也可單獨進行確認或組織會審工作。
第三十條 根據確認或會審意見,如非屬設計人原因造成設計的返工,其增加的設計費用由發包人負責;如屬設計人原因造成設計的返工,則不應增加設計費用。
第三十一條 其它服務:設計人可按照發包人的要求或委托,進行專用條款第三十一條明確的其他工作,并另行收費。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設計文件交付、現場服務
第三十二條 設計人根據有關設計文件出版份數規定和雙方商定的項目內容、交付方式、交付時間、交付地點及交付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設計文件以設計人交付的書面文件為準。設計人還應向發包人附送載有設計內容的電子文件。
第三十三條 設計人應配合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的施工,進行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核算費用,參加試車考核和工程竣工驗收,參加有關隱蔽工程驗收,并根據工程情況派駐現場設計代表。
第三十四條 雙方應對土建施工、設備安裝和調試階段的設計人現場服務人月數協商確定。
第三十五條 發包人另有要求需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第三十六 條在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發包人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交通、通訊和生活條件。
第九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三十七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合同價款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專用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的應做調整:
1、在合同執行期間,如遇設計收費政策調整,且該收費調整是強制性規定,則應按規定相應調整合同價款,雙方應以補充或變更協議予以確認。
2、當工程建設工期與招標階段預計的工期不一致且差別較大時,應設計人要求,雙方應簽訂補充協議,設計費隨之調整。
第三十八條 合同定金支付:合同生效后,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第三十八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合同開始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三十九條 合同價款支付: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第三十九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用。
第四十條 其他支付:發包人應根據通用條款第三十一條的要求和委托,向設計人另行支付因其他服務發生的費用。
第十章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 發包人或設計人違反合同規定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二條 根據通用條款第三十九條,發包人每逾期支付一日,按應支付金額的千分之二承擔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但應書面通知發包人。
第四十三條 因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造成損失的,由設計人繼續完善設計工作,并按損失的大小計算減收的設計費,減收的設計費最多與損失部分的設計費相等。
第四十四條 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償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與免收的設計費數額相等。
第四十五條 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第十七條規定,逾期交付設計文件的,每逾期一日,按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逾期違約金總額不超過合同價款的百分之十。
第四十六條 非設計人原因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未按期提交資料,或提交資料錯誤,或對所提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返工或增加工作量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或追加工作量的補償。
第四十七條 根據通用條款第十條,發包人提交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____日以內,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____日以上時,雙方可重新商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第四十八條 在合同履行期間,非設計人原因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展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設計人已開始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第四十九條 合同生效后,非發包人原因、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十一章爭議與索賠
第五十條 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可向電力行業主管部門或見證方請求調解;若調解不成,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向雙方約定的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除仲裁裁決或法院判決另有規定外,仲裁費或法院的案件受理費應由敗訴方承擔。
在仲裁或法院審理期間,除與爭議有關的部分外,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十一條 當一方向另一方索賠時,應有正當索賠理由及相關證據,并按以下程序進行:
1、索賠一方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索賠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對方發出索賠通知;
2、對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____日內應給予書面答復,并可要求索賠一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對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____日內未予書面答復,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第十二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二條 發包人與設計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對變更或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五十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第五十四條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第十三章其它
第五十五條 當工程有引進項目或外購設備材料的設計工作時,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根據需要可吸收設計人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第五十六條 保險(如有時):發包人辦理發包人人員的生命財產和設備保險并支付一切費用;設計人辦理自己在現場人員生命財產和有關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切費用。
第五十七條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設計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或變更協議,補充或變更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九條 合同履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雙方義務履行完畢時止。
第六十條 合同份數:由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的合同,正本為2份;
電網工程設計合同,由見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正本為3份。____
正本由簽字各方分別保存,并按專用條款規定制作副本份數。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后,應按規定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合同副本報送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的工作由發包人負責完成。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第一條 設計中應使用的國家標準規范、行業標準規范以及工程所在地省級地方的標準規范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供開展設計工作所需的有關基礎資料及提供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應由發包人負責簽訂的對外協議、合同或取得的有關文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應由發包人對設計人予以協助、配合的工作主要是________
第五條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情況下,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文件用于本合同外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可不經設計人同意。
第六條 設計監理代理承擔的義務或責任以及代理行使的權利或工作范圍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發包人在進行本工程的施工招標、設備招標工作時,設計人應當協助發包人處理招標所涉及的技術問題。
第八條 分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部分設計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在發電工程設計中,應由設計人予以協助和配合的主要工作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在輸變電工程設計中,應由設計人與有關單位聯系、協商、談判的主要工作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工程的設計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其它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根據發包人要求,設計人可從事以下超出規定的設計服務范圍的工作:
1、比合同規定的工期提前交付設計文件;
2、增加設計文件份數超過合同規定的部分;
3、配合本工程項目中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編制設備材料規范書,參加設備材料招投標工作;
4、發包人要求進行設計人自身設計工作要求以外的調研和收資工作;
5、當非設計人原因引起工程建成移交生產時間超過計劃期限時,繼續發生的現場服務;
6、現場服務過程中不屬設計人原因造成的超過所定設計人現場服務人月數部分。
第十三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的項目、方式、時間、地點、份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設計人對現場服務的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現場設計代表在工地現場服務的能力應當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在工地現場服務的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在工地現場服務的及時性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在土建施工、設備安裝和調試階段,設計人現場服
務人月數確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月。
第十六條 發包人對設計人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所提供的工作、交通、通訊和生活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合同價款的調整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工程建設工期與招標階段預計的工期不一致時,雙方的共同理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合同定金數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金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金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合同價款的支付金額、支付時間、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其它支付:按專用條款第三十一條的各項,詳細列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程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合同履行的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合同副本份數為______份,其中發包人____份,設計人____份。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 篇3
住宅小區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工程名稱:
委托單位:
設計單位:
設計編號:
合同編號:____年____月______日訂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____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制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____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
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六,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系人: 聯系人:
通訊處: 通訊處:
電話或電報: 電話或電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 篇4
發包人:xx市xx區人民法院
xx市xx區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代理單位)
設計人:yyy建筑設計院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臺江區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勘察設計)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1.4招標編號為“榕市臺江建安招2015001”的《臺江區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勘察設計)》招標文件及中標通知書為本合同的依據及組成部分。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
分項目名稱
建設規模
設計階段及內容
估算總投資
(萬元)
費率
%
估算設計費
(萬元)
層數
建筑面積㎡
方案
初步設計
施工圖
1
臺江區人民法院審判法庭
地下兩層,地上9層
約23463.3
√
√
√
10000
/
243.84
說
明
工作內容范圍:包括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設計概算、后續階段設計、施工現場配合服務、圖紙審查配合服務及工程竣工驗收。包含建筑安裝工程、裝修工程(不包含精裝部分)、室外總體工程等全部圖紙設計;其中施工圖設計包括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設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環境工程設計、地下室基坑支護設計、設計變更、提供設計技術交底、綜合管線設計、附屬配套工程設計(含室外總體智能化安防系統設計和綠化景觀設計)、地面及地下車位規劃設計、地面及地下交通標識導向系統設計、降噪工程等專業工程設計。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1
提供基礎資料光盤一張
1
2
用地紅線圖及設計任務書
1
3
其它,發包人認為需提供的其它資料
1
4
審查通過的巖土勘察報告
2
5
方案優化設計意見
1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1
批準后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及社會穩定分析評估報告、節能評估報告各10份;
2
用于會審的規劃總平圖10份,
發包人確定方案后10日歷天提交;
3
用于方案審批的設計文件10份;
發包人確定方案后20日歷天內提交
4
用于擴初審批的設計文件10份,根據審查意見修改后初步設計文件8份,工程概算5份,
方案優化設計文件經批準后30日歷天內提交;
5
用于施工圖審批的設計藍圖8份(指最終用于蓋章的圖紙,不含審查過程用圖)及CAD、GDF電子文檔2份,
擴初會審通過并經發包方確認后50日歷天內提交;
6
根據施工圖審查意見及相關部門審查意見修改后的建筑單體以及人防、消防、安防等施工圖修訂文本12份,
在施工圖審查合格后15日歷天;
7
專項設計(包含輕型鋼結構、建筑智能化、環境設計等)12份,
在施工圖審查合格后30日歷天內提供;
8
室外總體(含道路廣場、園林景觀、給水排水、路燈照明等)施工圖12份,
在施工圖審查合格后30日歷天內提供;
9
最終成果的書面計算書一份,全部存檔圖紙的光盤兩張,CAD圖紙光盤應按照發包人要求提交(設計方不得加密、設置使用權 限等,應方便發包人編制工程控制價以及相關報建手續辦理等);
施工圖審批設計文件經批準后10日歷天內提交,
10
如另有加曬圖紙。以A4圖紙每張0.5元,A3圖紙每張1元,A2圖紙每張2元,A1以上圖紙每張4元收取工本費;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投標中標價:貳佰肆拾叁萬捌仟肆佰元人民幣(243.84萬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占設計費%
付費額(萬元)
付費時間
(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10%
24.384
方案設計優化完成并獲得批準通過后,設計人提出申請,發包人7日內支付
第二次付費
20%
48.768
初步設計完成并獲得批準后,設計人提出申請,發包人7日內支付
第三次付費
45%
109.728
施工圖完成設計并獲得批準后,設計人提出申請,發包人7日內支付
第四次付費
15%
36.576
工程施工完成總工程量的一半時,設計人提出申請,發包人7日內支付
第五次付費
10%
24.384
工程完成竣工驗收時,設計人提出申請,發包人7日內支付
說明:
1、本設計項目的設計費總額暫定為243.84萬元人民幣(最終以財審為準),設計費浮動幅度為–20%。上述設計費總額和浮動幅度是設計人按照建設單位招標時公布的工程估算金額在投標時作出的報價。若工程估算金額與工程結算造價不一致的,則以后者金額為計費基數,按實調整設計費,合同價招標文件約定的設計費浮動幅度不變。設計費計算方法如下:
(1)工程設計收費=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1±浮動幅度值)= 304.8萬元×80%=243.84萬元
(2)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基本設計收費+其他設計收費=243.84萬元
(3)基本設計收費=工程設計收費基價×專業調整系數×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附加調整系數=243.84×1×1=243.84萬元。
僅方案設計費、初步設計費、施工圖設計費和后續服務包含在投標報價總額中。最終結算時,按臺江區政府投資項目審批中心審核的工程結算造價為設計費用限額,按上述方法計算設計費。
2、設計費支付方式:銀行轉賬,設計人提供等額正式發票。
3、第四次付費時,發包人和設計人按臺江區政府投資項目審批中心審核的工程結算造價為設計費用限額調整設計費總額,在本期設計費支付時,應按照調整后的設計費總額對之前支付的設計費進行重新計算,按實調整和支付,支付不足的,在本期補足,超量支付的扣回);
4、工程完成竣工驗收時,設計人提出申請,發包人7日內,支付余款并結清設計費。
5、第三次付費的同時,發包人退回設計人提交的履約保證金。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 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 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6.1.3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設計人應給予積極配合。
6.1.4 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條件。
6.l.5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 設計人責任:
6.2.1 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 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及行業相關規范。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50 年。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
6.2.6 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額。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 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 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 設計人所做的設計應當符合設計標準和規范要求,由于設計失誤引起重大設計變更、設計缺陷所造成返工的,除減收相關工程設計費外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20%由設計人承擔。因設計人重大過失或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應按實際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在設計費中相應予以扣除。
7.4 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8.8 本合同一式_ 陸_份,發包人_ 貳 _份、代理人_ 貳 _份、勘察人__ 貳 __份。
8.9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8.10 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簽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 其它約定事項:本合同未定事項,以臺江區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勘察設計)招標文件為準。
第九條 合同補充條款
1.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若干規定〉和〈福建省建筑工程勘察招標投標管理若干規定〉的通知》(閩建〔20__〕6號)的相關規定要求,結合本項目的實際情況,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增加的補充合同條款內容如下:
設計服務基本要求
設計人應依據項目設計合同的規定,通過有效地計劃、組織和協調,按時完成合同規定的設計任務,保證設計質量、合理控制工程投資,為建設各方提供優良的設計服務。
設計深度應滿足《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__年版)(建質[20__]216號)的要求。
若發包人(委托人)或其上級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的話,設計人則應按其要求進行技術設計,編制技術設計文件及相應修正概算,設計人應無條件執行,且編制費用已包括在設計費總額中。
發包人認為有必要分標段進行施工招標的話,則設計人應按其要求分別提交招標項目所需的圖紙、文件資料,滿足發包人的招標需要。
工程施工時,應按照規定派駐工地設計代表,協助發包人解決各種與設計有關的問題,包括修改完善設計或局部變更設計。
設計人所做的設計應當符合設計標準和規范要求,由于設計失誤引起重大設計變更、設計缺陷所造成返工的,除減收相關工程設計費外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20%由設計人承擔。因設計人重大過失或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應按實際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在設計費中相應予以扣除。
應發包人要求,參加與設計有關工程例會或專題會議。及時與相關單位進行施工中設計問題的溝通、技術交底。
進行工程見證,參加工程各項驗收和簽認工作。
施工現場設計配合,解決施工中設計問題,按設計合同要求,結合工程實際情況,下現場及時解決設計問題。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進行材料及設備采購的技術配合工作。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貨商。
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選型定價、加工定貨時,設計人應當提供服務,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指派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對設計人員的基本要求
設計人應當由投標時承諾派出的設計人員承擔設計工作,其設計項目負責人和其他主要設計人員應當在相應的設計文件上簽字,并參加發包人主持召開的與設計有關的會議,處理和解決與設計有關的問題。
設計人不按投標時的承諾派出設計項目負責人的,發包人應當拒絕與其簽訂設計合同,并取消其中標資格;由此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可以直接將該設計人的投標保證金作為賠償費用予以扣除。發包人應當將上述情況向設計招標主管部門報告。
設計項目負責人因其注冊執業資格單位變動等特殊原因不能出任的,設計人應向發包人提出更換設計項目負責人書面申請,其替換人選的資格、經驗和能力不得低于投標所報的人員,同時,設計人應當賠償發包人損失,其更換一次扣罰設計合同總額2%,直接從設計費中扣除。
設計人未能按投標時的承諾派出其他主要設計人員的,應事先向發包人提出更換主要設計人員的書面申請,其替換人選的資格、經驗和能力不得低于投標所報的人員,經發包人書面同意后,若替換人數超過投標時所報人數一半的,其超過的部分,設計人應當賠償招標人損失,其每替換一人扣罰設計合同總額1%,直接從設計費中扣除。
設計人員應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嚴謹的工作作風,在設計過程中不得向施工方介紹指定分包商和供應商。
常駐施工現場設計代表,如有不盡其職或虛掛其名的情況,發包人有權要求調換具有相應資歷的人選的權利,直至有權要求設計單位退場并單方面終止合同。
其他補充條款:
⑴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確保規劃及消防方案等相關事項審批通過,如有產生返工費用均由設計人自理,返工期間均視為設計人的逾期時間并應承擔因此產生的違約責任。
⑵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參加涉及設計的相關會議、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
⑶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⑷各專業設計人員名單在設計過程中不得更換,如確需更換需發包人書面同意,自行更換視為違約。
⑸設計人按發包人意見對其設計方案進行優化和修訂,直至發包人滿意,所需費用含在合同價中,發包人不另外支付。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對設計方案進行局部修改或相應調整等情況,設計人不再另行收取費。
(6)設計人須積極配合發包人及職能部門,對提出的意見進行必要的圖紙修改,設計人應在收到發包人或發包人委托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提出的一般審查意見后10天(若作重大修改其時限另議)內,完成對設計文件的修改,所需費用含在合同價中,發包人不另外支付。對設計方案進行局部修改或相應調整等情況設計人不再另行收取費;若超過本款規定的期限,將視為設計人違約,每延期1天,計扣設計人響應階段設計合同價5‰的違約金。
(7)本工程設計設計人在中標后應積極配合發包人開展項目前期工作,承擔本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社會穩定分析報告、節能報告的編制工作。設計前期工作需相關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進入方案與施工圖設計。若設計人無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發的建筑工程專業甲級工程咨詢資格證書(含評估資質),則由設計人或發包人直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編制單位完成相關工可編制工作。可研編制費用以7萬元固定包干價支付給設計人,社會穩定分析報告及節能報告的編制費不另行計取。可研報告經相關部門批復或認可后,由設計人提出申請,發包人10日內給予支付相關費用。
以下無正文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xx市xx區人民法院 yyy建筑設計院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 所:xx市xx區廣達路888號 住 所:xx市五一中路888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代理單位名稱:
xx市xx區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 所:xx市xx區廣達路888號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備 案 號: 經 辦 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 篇5
建設單位:____(甲方);
設計單位:____(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主委托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 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 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 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費, 另行收費。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__ 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 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聯系人:____ 聯系人:____
通訊處:____ 通訊處: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開戶銀行: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帳號:______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 篇6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 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 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 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 合同書
3.2 中標函(文件)
3.3 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3.4 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第七條 費用
7.1 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 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后,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 設計人提交______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萬元;之后,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后,發包工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 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 發包人責任
9.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全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 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 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 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產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 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9.2 設計人責任
9.2.1 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 、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年。
9.2.3 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 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
9.2.5 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 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 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2.2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 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12.8 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 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 篇7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
分項目名稱
建筑規模
設計階段及內容
估算總投資(萬元)
費率%
估算設計費(元)
層數
建筑面積(M2)
方案
初步設計
施工圖
說明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占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
(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本合同簽定后三日內
第二次付費
第三次付費
第四次付費
第五次付費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 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
。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 設計人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1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 設計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年。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到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 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肥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 篇8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
發包人:___
設計人:__
簽訂日期:___
發包人:__
設計人: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
項目名稱:
項目規模:
設計階段:設計分為初步設計(包括各單體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
設計內容: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發包人提供現狀圖紙及其他相關資料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及完成時間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問。6.1.3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需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
6.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6.1.5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費用設計人自理。
6.1.6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需向提供2-3個設計方案供發包人參考,待發包人確認設計方案后,方可進行設計。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三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并參加涉及設計的相關會議及參加竣工驗收。
6.2.6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對設計方案進行局部修改或相應調整等情況設計人不再另行收取服務費。
6.2.7在施工階段設計人須派駐現場代表負責處理施工中的設計問題,以配合發包方對工程進行質量和進度的動態管理。在此期間因設計人技術人員不在施工現場又未能通過其它渠道及時處理設計問題,所造成的工程進度滯延、工程質量問題等相關方面的損失,由設計人賠付。
6.2.8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6.2.9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加倍支付賠償金。
7.3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第八條其他
8.1在各階段設計人所提供的各種圖紙,藍圖份數以邯鄲市相關部門報建要求份數為準,應滿足各報建相關部門的要求和需要。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6本設計合同無預付款及訂金。
8.7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設計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伍份,發包人叁份,設計人貳份。
8.8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9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0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名稱:設計人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項目經理:(簽字)
住所:住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鑒證意見:
(蓋章)(蓋章)
備案號:經辦人:
備案日期:年月日鑒證日期:年月日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 篇9
項目建設地點:
合同編號:
(由承接方編填)
委托方:
承接方:
簽訂日期: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名稱、階段、規模、投資、設計內容及標準:
工程特征及附注說明: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內容要求│提交時間│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
第五條 甲方應支付合同項目的設計費為元(取費計算標準詳見表)。
設計費的支付方法為:
5.1 本合同生效后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 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5.2 乙方提交設計文件后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計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設計文件后天內,甲方付清其余的設計費,計元。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甲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6.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級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設計文件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6.1.6 甲方應為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
件;
6.1.7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復制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6.2 乙方責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
件;
6.2.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與免收的設計費金額相等;
6.2.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6.2.5 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后,參加有關上級審查及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現場施工服務、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適當收取 元咨詢服務費;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七條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7.2 乙方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乙方另收工本費。
7.3 本工程項目中,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甲方需要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7.4 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乙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
7.5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7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托方與承接方應及時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7.8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四份。
7.10 本合同雙方簽章后,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委托方單位名稱: 承接方單位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電傳:電傳: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日期: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審查意見鑒證意見
(蓋章)(蓋章)
審查號: 審查號:
審查日期:審查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 篇10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
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xx年修訂本)、《計價格[20xx]10號》文。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設計的費用以人民幣結算,本合同設計收費為人民幣(大寫) )。
2、實際設計費按實際方案建筑面積×單價(其中 按 元/平方米、)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4、設計費含圖紙蓋章費(蓋章單位設計證書等級:建筑工程甲級),含稅 金。
5、如分批出圖,按已交付成果的工程量支付設計費。
6、如設計內容、范圍及投資發生變更時,其設計費用根據相應的變更進行計算。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提供工作用基礎資料,交付設計文件時間相應延長;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6.1.3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
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設計文件未通過審批前的修改不計付設計費用;如通過審批后作重大修改、變更,設計變更工作量在原工作量30%內的不計設計費,超出原工作量30%部分按原設計收費標準的50%計取設計費。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工本費按200元/公斤計取。
6.1.5 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條件。
6.1.6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發包人用于本合同的項目情況除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時,需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付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 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現行有關技術規范、標準及規程等。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土建為50年。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
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
6.2.6 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根據設計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結算設計費。
7.2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萬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除設計人的原因造成的情況除外)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7.4 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由于設計人原因,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設計資料
及設計文件的,每延誤一天,應按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萬分之五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7.5 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2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 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4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6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不成的,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南寧仲裁委員會仲裁。 8.7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發包人 貳 份,設計人 貳 份。 8.8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9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名稱:(蓋章) 設計人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住 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名 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鑒訂日期: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住 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名 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鑒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 篇11
委托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范圍詳見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第二條乙方根據委托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一)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委托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范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復制件,并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托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準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⑤經批準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托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后,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三)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四)委托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五)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對轉讓后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六)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2.乙方責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六份,施工圖設計八份),并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復制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二)乙方要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三)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四)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五)對于復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六)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范、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四條勘察設計取費
乙方根據國家批準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及辦法計取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百分之____;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百分之____;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項目及復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先撥付百分之____做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百分之____,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勘察費。
第五條經濟賠償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入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并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后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百分之____,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百分之__。(經批準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____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百分之____。
第六條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由各自主管部門組織調解,調解達不成協議時由________仲裁委員會調解仲裁或________人民法院判決。
第七條其它
1.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2.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五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工程所在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經辦銀行一份。
建設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 篇12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2)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GF-96-0204) 項目名稱: 項目建設地點: 合同編號: (由承接方編填) 委托方: 承接方: 簽訂日期: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名稱、階段、規模、投資、設計內容及標準:┌───┬──────┬───┬──────┬────────────┐│序號│ 項目名稱 │階段│ 規模投資 │ 設計內容及標準 │├───┼──────┼───┼──────┼────────────┤│ │ │ │ │ 々 ├───┼──────┼───┼──────┼────────────┤│ │ │ │ │ │├───┼──────┼───┼──────┼────────────┤│ │ │ │ │ │├───┼──────┼───┼──────┼────────────┤│ │ │ │ │ │└───┴──────┴───┴──────┴────────────┘ 工程特征及附注說明: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內容要求│ 提交時間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內容要求│ 提交時間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第五條 甲方應支付合同項目的設計費為 元(取費計算標準詳見表)。 設計費的支付方法為: 5.1 本合同生效后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 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5.2 乙方提交 設計文件后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計 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設計文件后 天內,甲方付清其余的設計費,計 元。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甲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6.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級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設計文件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6.1.6 甲方應為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7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復制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6.2 乙方責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6.2.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與免收的設計費金額相等; 6.2.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6.2.5 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后,參加有關上級審查及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現場施工服務、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適當收取 元咨詢服務費;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七條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7.2 乙方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乙方另收工本費。 7.3 本工程項目中,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甲方需要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7.4 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乙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 7.5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7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托方與承接方應及時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7.8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四份。 7.10 本合同雙方簽章后,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委托方單位名稱: 承接方單位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電傳: 電傳: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審查意見 鑒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審查號: 審查號: 審查日期: 審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 篇13
發 包 人: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承 包 人: 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公司
簽訂日期: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市建設委員會
___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制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稱): _______________工程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廠區排水管工程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 鋪設排水管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外經貿蘇府資字[20__]4521號
資金來源: 自籌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包工包料(不含排水管),挖填土、鋪道碴、澆墊層及護管砼、排水管鋪設、鋼絲網砂漿箍縫、磚砌窨井、砼蓋及座(具體規格單價見附頁)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_________年 _____ 月 ___ 日
竣工日期: _________年 _____ 月 ___ 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_________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符合現行質量驗收規范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 ___________ 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 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 量保修責任。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 _____ 月 ___ 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 簽訂之日 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____________ 承 包 人:(公章)________
住 所: ____________住 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賬 號: 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 篇14
甲方:x市第 中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由乙方為甲方完成甲方的LED顯示屏安裝工程施工。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特訂立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工程項目及施工期限
一、工程名稱:x市第 中學建設工程
二、工程地點:x市第 中學
三、承包范圍:x市第 中學1塊LED顯示屏及4個監視器系統安裝
四、開工日期: 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十日內開工
五、工程工期:總工期25天,施工進度應與裝修等專業施工進度相協調
六、質量等級: 達到優良標準
第二條 工程承包方式
一、工程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
第三條 工程方案設計及變更
一、本工程由乙方設計,甲方審核,乙方嚴格按照審核后設計方案進行施工。
二、工程施工過程中,若甲方提出設計變更,需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提出設計變更,亦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書面認可。
第四條 工程期限
一、工程可根據施工條件具備情況分期實施、分期驗收、分期決算。
二、如遇下列情況之一,雙方協調方可安排工期順延。
1.建設單位不能按時提供施工條件影響工程正常進行。
2.不屬乙方原因引起的重大設計變更,導致修改方案等原因而影響進度。
3.受在現場施工的其它施工工程影響,本工程施工不能進行。
4.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五條 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時間
一、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總價定為人民幣25300.00元,即貳萬伍仟叁佰元整。
二、付款方式、時間: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向乙方付工程合同額的50%,即12650.00元(人民幣大寫:壹萬貳仟陸佰伍拾元整)。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付給乙方本工程合同額的50%:即12650.00元(人民幣大寫:壹萬貳仟陸佰伍拾元整)。
第六條 工程驗收
一、在工程未經驗收前,甲方不得提前啟用或擅自運用系統。否則,由此而發生的質量及其它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驗收通知后七個工作日內,應組織有關人員按上述標準進行驗收。
三、工程在通過驗收一周內,乙方應將工程的全套齊全的施工文檔及相關資料移交甲方。
第七條 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代表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洽商、變更、驗收手續和其他事宜。
2、提前兩天書面通知乙方開工時間。
3、協調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設計相撞或施工交叉等相關事宜。
4、協助解決施工現場用水用電。乙方自備用水用電設備。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接受甲方駐工地代表的統一安排,按統一規定辦事。
2、認真聽取甲方施工圖會審意見,并于三天內修改完后送甲方認可。
3、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4、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施工現場的有關規定,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并負責施工范圍內的安全保衛。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5、工程竣工未移交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甲方已完成工程提供成 品保護。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壞,乙方應按成品進行賠償。
6、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要求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監理或質檢部門的檢查,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
7、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裝修、設備管線等不受損壞。
8、按有關規范、施工圖及說明精心施工,保證質理,按期完工和交付使用,不得推遲工期。
9、負責做好本工程所有材料、設備的保管,在甲方驗收系統前,材料及成品安全由乙方負責,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或更換。
10、嚴格執行安全施工防護措施,施工人員、工具及其財產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否則,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甲方及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損失。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延期交付工程,則每延遲一日,應按工程總價萬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二、如甲方延期付款,則每延遲一日,應按應付款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三、施工方必須對工程質量負責,若工程一次驗收通不過,復驗測試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工程二次驗收不合格,該工程視為不合格工程。乙方應承擔工程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并按工程總價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應互負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內容或其它相關技術信息資料泄露給第三方。任何一方泄密,違約方應一次性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拾萬元整,并賠償非違約方因此所遭受之損失。
五、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其它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之工程總價5%的違約金,并賠償非違約方全部損失。
第九條 其它事項
一、對于合同履行中發生的與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在爭議解決過程中,合同中非爭議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二、由于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受影響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的48小時內書面通知另一方。由雙方商定終止或繼續執行合同。
三、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除人為挖掘等具有破壞性的施工導致綜合布線不能正常使用外,其余均由乙方在1-2日內免費維修,維修時間依照現場破壞程度與甲方商議完成。
四、有關合同的其它未及事項,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同意,可就商定內容簽訂補充協議,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
甲方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x有限公司分公司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 篇15
項目名稱:
項目建設地點:
合同編號:
(由承接方編填)
委托方:
承接方:
簽訂日期: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名稱、階段、規模、投資、設計內容及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
第五條 甲方應支付合同項目的設計費為 元(取費計算標準詳見表)。
設計費的支付方法為:
5.1 本合同生效后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 的20%,計 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5.2 乙方提交 設計文件后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計 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設計文件后 天內,甲方付清其余的設計費,計 元。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甲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6.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級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設計文件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6.1.6 甲方應為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
件;
6.1.7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復制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6.2 乙方責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
件;
6.2.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與免收的設計費金額相等;
6.2.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6.2.5 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后,參加有關上級審查及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現場施工服務、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適當收取 元咨詢服務費;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七條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7.2 乙方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乙方另收工本費。
7.3 本工程項目中,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甲方需要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7.4 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乙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
7.5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7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托方與承接方應及時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7.8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四份。
7.10 本合同雙方簽章后,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委托方單位名稱: 承接方單位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審查意見 鑒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審查號: 審查號:
審查日期: 審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 篇16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主委托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第五條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第六條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____代表人:____
聯系人:____聯系人:____
通訊處:____通訊處:____
電話或電報:____電話或電報:____
開戶銀行:____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帳號:______
年__月__日訂
附:
(1)____設計項目收費表:
(2)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____設計項目收費表
附件1(表)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
單位(㎡)
設計內容
單位造價(元/㎡)
工程款量
投資估算(元)
設計費收費率(%)設計費
本工程委托設計共項㎡,投資估算總計元,估計設計費總計元,簽訂合同時由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50%,暫按元撥付。
注:投資估算為甲方所提,設計后的投資金額以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或修正設計概算為準。
建設單位:(蓋章)設計單位:(蓋章)
基建負責人:基建負責人:
簽訂收費協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2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本協議依據號建筑設計合同簽訂,為原合同的附件。
業經需編制設計,雙方協定:
一、甲方應按時交下列建設文件設計基礎資料(表):
序號
文件和資料名稱
交付日期(或期間)
二、乙方在甲方按時提交上述文件、資料的前提下,應按時交付下列設計文件(表):
序號
設計文件名稱和內容
交付日期
建設單位:(蓋章)設計單位:(蓋章)
基建負責人設計室主任:
簽訂協議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 篇17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
(由勘察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
發 包 人:
設 計 人:
簽訂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第七條 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 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后,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 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 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 萬元;之后,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 萬元,施工圖完成后,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
9.2.5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 份,發包人 份,設計人 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
(由勘察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
發 包 人:
設 計 人:
簽訂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第七條 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 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后,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 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 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 萬元;之后,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 萬元,施工圖完成后,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
9.2.5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 份,發包人 份,設計人 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 篇18
發包人: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人防地下室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經 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人民防空工程設計規范》、《人民防空工程戰術技術要求》、《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人防工程防護設備選用圖集及其它現行的相關規范、標準。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第四條、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4.1本工程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積暫定___________平方米。
4.2設計人承擔人防地下室的建筑、結構、通風、給排水、電氣五個專業的人防設計(包括方案、初步設計階段、施工設計階段及平戰轉預案編制)。不包含平時功能及消防設計。
第五條、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5.1方案設計階段:規劃局批準的建筑方案圖紙(總平面、各層平面、剖面)電子文件。
5.2初步設計階段:建筑初步設計圖紙(建筑總平面、各層平面、剖面;結構地下室平面;風、水、電地下室平面)電子文件。
5.3施工設計階段:建筑施工圖設計圖紙(建筑總平面、各層平面、剖面;結構地下室平面、風、水、電地下室平面)電子文件;地質勘察報告。
第六條、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6.1方案階段:人防地下室建筑平面圖二份。時間:________個工作日。
6.2初步設計階段:人防地下室各專業初步設計圖紙四套。時間:____________個工作日。
6.3施工設計階段:人防地下室各專業施工設計圖紙八套。時間:_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
6.4提供設計圖紙同時,提交初步設計審查及施工圖審查所需計算書、電子文件及其它相關資料。
6.5設計圖交付地點為_____________
第七條、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單價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 總費用暫定為¥__________萬元。
7.2最終結算總費用為實際人防設計面積設計單價____________。
第八條、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_%,計作為定金(合同結 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初步設計圖紙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_%,計¥_________。
8.3設計人提交施工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__。
8.4人防驗收通過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________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天以上時, 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設計人負責按發包人提供要求進行設計并獲報建及驗收。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年。
9.2.3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或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返工,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還應賠償發包人實際損失。
9.2.4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6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部門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及時處理有關設計問題,配合人防設備安裝及施工過程中隱蔽工程驗收,參加竣工驗收。
9.2.7設計人積極做好人防地下室從設計到施工過程中與人防辦、建設方、上部設計院、土建施工方、監理、人防專業廠家等多個相關單位的專業技術協調與咨詢工作。
9.2.8設計人協助發包人辦理人防專業的報批和驗收工作。
第十條、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訴訟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2.2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3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5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四份,發包人和設計人各執二份。
12.6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2.7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蓋章)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傳真: 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 篇19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______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年___月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制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技術設計文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分,甲方如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另行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第五條: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應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第七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可選擇:
(1)向_____機構申請_____。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 篇20
委托方(甲方):
代表人:
設計人(乙方):
設計證書等級:
根據《_____》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____________項目的設計、施工就行磋商,為明確雙方職責,避免合同履行中發生不必要的糾紛,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特簽訂如下協議,共同履行。
一、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圍:
4、承包方式:
二、合同價款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的總工程款預計為____________元,其中設計_____按照國家和工程所在地市場中較高的_____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商定設計_____為____________元/平方米,估算總設計費__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之時,甲方應付總工程款的_______%作為定金。(結算時,定金折算為工程款)
(2)乙方到施工現場完成測量時,甲方應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為進度款。
(3)乙方向甲方提交平面方案圖時,甲方應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為設計費。
(4)乙方向甲方提交平立面圖及剖面圖時,甲方應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為設計費。
(5)乙方向甲方提交水電施工圖時,甲方應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為進度款。
(6)乙方提交效果圖,經甲方確認后,甲方應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為進度款。
(7)工程完工驗收后,經甲方確認,甲方應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為進度款。剩余工程款_______%作為質量保證金,于保修期滿時甲方一次性無息支付給乙方。
三、圖紙要求
1、乙方提交的設計圖紙應該詳細,且應標明材質、用料和顏色。
2、乙方每期提交的圖紙均應提供_______份,甲方要求提交更多份數時,乙方不得拒絕。
3、乙方提交圖紙時不得要求必須使用某種品牌的產品。
4、甲乙雙方約定,完成圖紙的總工期為_______天,從甲方支付定金時開始計算,乙方完成每期圖紙不得超過_______天,若乙方提交圖紙后甲方不及時確認造成工期延誤的,由甲方負責;若乙方無故拖延工期的,甲方可相應扣除乙方的設計費。
5、若甲方確認圖紙后認為需要做較大修改,則乙方應修改至甲方滿意,且不得加收設計費。
6、若甲方將圖紙提交審批時,上級領導認為圖紙不合格,則甲方可要求乙方進行修改,乙方可要求甲方增加一定的設計費。
四、甲方責任
1、甲方須如期向乙方提交設計所需的資料,并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額支付乙方定金和工程款。
3、本工程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責任
1、乙方應如期向甲方提交本合同規定的設計文件,并保證設計文件的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規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設使用要求。
2、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工程竣工的驗收。
3、乙方應保證該設計的使用年限應達到_______年,若應設計問題達不到要求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六、保密條款
本合同設計的所有文件均屬保密資料,合同雙方均應保證任何文件、會議紀要、往來材料都不被泄露,不被再次進行其他商業使用,若甲方須將乙方提交的圖紙在該工程的相關項目上重復使用,甲方須與乙方協商。
七、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原因沒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時,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乙方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為該設計階段設計費_______%,作為違約金。
2、由于乙方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設計上繼續采取補救措施,并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設計費。
3、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設計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設計費。
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意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方均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如無必要,合同繼續履行。
八、合同效力條款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后一方簽字的日期為準。
2、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_______天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3、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予退還。
4、本合同自雙方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后終止,雙方協議提前終止的除外。
九、附則
1、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交工程所在地建筑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份。
3、本合同實行當事人自愿鑒證原則,可將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區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進行合同鑒證,以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4、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一致所形成得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甲方:
地址:
代表人:
聯系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負責人:
聯系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 篇21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承擔建筑設計咨詢工作。為了保證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需設計、咨詢服務項目地址為,建筑面積平米現正式委托乙方進行建筑節能方案咨詢及設計工作。
二.付款方式
1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人民幣¥315000.00元,人民幣大寫叁拾壹萬伍仟元整。其它70%節能方案設計咨詢服務費人民幣¥735000.00元,人民幣大寫柒拾叁萬伍仟元整,該項目節能驗收合格后7日內付完全部費用。
2)因甲方不能及時支付設計、咨詢服務費,乙方有權停止設計、咨詢服務工作。乙方延遲支付設計、咨詢服務費每日支付總款額10%的滯納金。
3)以上款項不含稅,甲方如需開工程發票應向乙方另行支付設計、咨詢服務費總額的17%。
三.乙方義務
1)乙方收到設計、咨詢服務費定金第二日跟據甲方提供的原始建筑圖紙及現場照片展開設計、咨詢服務工作。甲乙雙方約定,本階段設計方案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完成。
2)乙方負責對原節能設計(外墻內保溫)部份,與原設計單位進行協調達到驗收條件。
3)乙方需對甲方項目信息保密,因乙方泄密造成甲方損失,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義務
1)對該項目外墻玻璃部份與當地職能部門協調達到驗收條件。
2)對該項目辦公樓外墻內保溫進行施工達到驗收條件。
3)甲方負責節能驗收過程中全部費用。
4)甲方需對乙方設計、咨詢服務工作信息保密,因甲方泄密造成乙方損失,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設計、咨詢服務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后,甲方應按以上程序支付設計、咨詢服務費。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乙雙方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六.如乙方未能于雙方約定完成設計咨詢服務工作,雙方約定甲方根據乙方延遲設計咨詢服務工作總額的3‰/日扣除乙方設計、咨詢服務費。
七.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
九.甲方可以通過銀行匯款將上述各款項于指定的期限內支付到乙方下列賬戶:_________________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賬戶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 篇22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______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技術設計文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分,甲方如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另行收費。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
年 月 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可選擇: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 篇23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基于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作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作品概況
序號作者/年代作品名稱數量單位規格尺寸質地保存現狀瑕疵備注
第二條作品權屬
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第一條所列作品擁有所有權及處分權并擁有足以對抗任何第三人的權利,同時甲方應如實披露作品瑕疵。
第三條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作品的價格合計為:_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泄露交易價格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上述款項付至甲方銀行賬戶。
第五條作品的交付及驗收
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將作品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應于交付時進行驗收:
1.驗收方法:雙方書面確認。
2.驗收標準:符合本合同第一條所列作品概況,包括作者、年代、規格尺寸、質地、保存現狀、瑕疵及備注內容。
3、驗收結束后,甲、乙方應通過以下方式對交付的作品進行確認:
甲、乙方應于作品的正視、俯視、底視照片進行簽字確認。
第六條交易的中止
乙方于以下情形有權中止交易:有證據表明作品在權屬、真偽、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上述情形經查證屬實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項,則甲方應于____日內退回,逾期則應按____日___%的標準承擔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的取回責任
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應于____日內取回作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費。甲方要求采用郵寄方式取回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郵寄、保險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貨交承運人之后的損失賠償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在拍品權屬、真偽、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的,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雙方向乙方進行賠償。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款項的,逾期不支付則應按____日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二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 篇24
工 程 名 稱:
工 程 地 點:
合 同 編 號: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
發 包 人:
設 計 人:
簽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工程方案、施工圖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分項目名稱建設規模設計階段及內容估算總投資
(萬元)費率 設計費(元)
層數建筑面積(m2)方案初步設計施工圖
1 √ √
2
3
4
合計
備 注1、實際設計費以費率*實際出圖面積為準;
2、本項目方案設計階段費用占整個項目設計費用的30%;施工圖設計階段費用占整個項目設計費用的60%;
3、本次設計內容:方案圖(即總平面布置圖、規劃設計文本)、初步設計(各專業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即各單體建筑、結構、給排水、電氣、暖通施工圖);
4、設計費含稅費并開具正式稅務發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1用地紅線圖1簽訂合同后三日內
2規劃條件1簽訂合同后三日內
3設計任務書1簽訂合同后三日內
4項目有關批文1簽訂合同后三日內
5項目地勘資料1施工圖設計開始前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1總平圖4收到本合同第三條第1至第4項資料且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2方案圖(或初步設計)8收到本合同第三條第1至第4項資料且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3施工圖8收到本合同第三條第1至第5項資料且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為:約¥ 元整。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清次序占總設計費%付費額(元)付費時間
(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20% 合同簽訂后三日內支付
第二次付費30% 設計人交付方案圖時支付給設計人)
第三次付費
(含定金)45% 設計人交付施工圖時支付
第四次付費5%尾款竣工驗收后5個工作日內或交付施工圖紙24個月,以上兩個時間以先到的時間節點為準
說明:1、設計費最終收費以實際施工圖建筑面積乘以費率(或預算建安投資乘以費率)
確定。
2、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3、如各單體竣工驗收樓棟是分批次的,按驗收完成的樓棟設計費支付尾款。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員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合同(或另行補充協議)、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本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產生費用設計人自理。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工程現狀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并考慮對其他分項工程的影響按本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國家現行有關技術規范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50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本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收取相應的設計費用。
6.2.6 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程,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相應的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本合同生效后,設計人無故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由于發包人違約導致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第八條 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補充協議。本合同內設計人應承擔的現場施工服務工作含以下內容:
8.1.1各施工階段節點現場驗收,施工階段節點包括:基槽驗收、基礎驗收、主體驗收、竣工驗收;
8.1.2 施工圖交付后的圖紙技術會審;
8.1.3 由設計人提供圖紙錯誤導致的現場問題處理和修改。
由施工單位、發包人、監理單位錯誤引起的設計圖紙修改及必要的現場服務所產生的修改費及差旅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8.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合同雙方同意由 起訴人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 份,發包人 份,設計人 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8.10 發包人委托以下人員代表發包人簽收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姓名: 電話: 郵箱:
8.12 其它約定事項: 無
以下無正文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名稱: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 篇25
二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______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制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技術設計文一式_________份,施工圖設莆募?皇絖___份,甲方如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另行收費。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應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可選擇:(1)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 篇26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制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
6.甲方對乙方的設計成果負有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其它
(略)
__________。
第八條 效力
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訂
附:
(1)______設計項目收費表;
(2)__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附表1
設計項目收費表
┌───┬───┬───┬───┬───┬───┬───┬───┬──┐
│項目編│項目名│單位平│設計內│單位造│工程款│投資估│設計費│設計│
│號
│稱
│方米 │容
│價(元│量平方│算(元│收費率│費(│
│
│
│
│
│/平方│米
│)
│(%)│元)│
│
│
│
│
│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工程委托設計共
項
平方米投資估算總計
元,估計設計費│
│總計
元。簽訂合同時由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50%,暫按
元撥付。 │
└──────────────────────────────────┘
注:投資估算為甲方所得,設計后的投資金額以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或修正設計概算為準。
建設單位:(蓋章)
設計單位:(蓋章)
基建負責人:_____
基建負責人:______
簽訂收費協議:____年__月__日
附表2
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本協議依據____號建筑設計合同簽訂,為原合同的附件。業經___需編制_____設計,雙方協定。甲方應按時交下列建設文件設計基礎資料:
┌─────┬─────────────┬──────────────┐
│ 序號
│
文件和資料名稱
│
交付日期(或期間)
│
├─────┼─────────────┼──────────────┤
│
│
│
│
├─────┼─────────────┼──────────────┤
│
│
│
│
├─────┼─────────────┼──────────────┤
│
│
│
│
└─────┴─────────────┴──────────────┘
乙方應在甲方按時提交上述文件、資料的前提下,應按時交付下列設計文件:
┌─────┬─────────────┬──────────────┐
│ 序號
│ 設計文件名稱和內容
│
交付日期
│
├─────┼─────────────┼──────────────┤
│
│
│
│
├─────┼─────────────┼──────────────┤
│
│
│
│
├─────┼─────────────┼──────────────┤
│
│
│
│
└─────┴─────────────┴──────────────┘
建設單位:_____(蓋章)
設計單位:_____(蓋章)
基建負責人:_____
設計室主任:______
簽訂協議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 篇27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制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5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
2.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設計指標
建設用地面積
建筑總面積
規定建筑面積
建筑高度或層數
建筑覆蓋率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文件編號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1
用地方案圖
2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3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_____估算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占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20%定金
說明: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3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_____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5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6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有關工程強制性標準,國家和地方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符合《深圳市建筑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l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_____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委員會_____。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_____機構,事后又未達成_____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鑒證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 篇28
單位級別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甲方)與設計人(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合同簽訂依據
1.1?《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1.2?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的其他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見附件一。
1.4?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準文件。見附件二。
第二條?工程設計項目的設計階段、內容、規模、投資,雙方相互提交的設計資料與設計文件。
2.1?設計內容涵蓋甲方委托的該工程項目及項目中應包括的各專業,具體內容應以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任務書、中標標書、雙方認可的設計方案為準,如有需要補充的內容或仍有選擇余地的問題,如結構形式、工藝、施工方法對設計的特定要求等可另行約定。
2.2?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設計資料見附表一,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的設計文件詳見附表二,設計階段、規模、投資見附表三。
第三條?設計_____及支付辦法
3.1?本工程設計_____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現行_____標準執行。發包人要求設計人超出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設計周期趕工提供設計圖紙的,設計人可以收取最高不超過設計費三分之一的趕工費,趕工費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2?本工程設計_____詳見附表三。本合同簽訂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可以抵做工程設計費。
3.3?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初步設計文件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撥付應付設計費總額的30%(不含定金)。
3.4?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按設計概算確定的設計費結清全部工程設計費。
3.5?對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設項目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發包人和設計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內協商確定_____額。
3.6?設計周期超過12個月時,設計人與發包人可根據不同階段完成的工作量增加設計費付款次數,金額與時間另行約定。
3.7?工程設計費用中不包括高大空間的風洞試驗費用、幕墻檢測費用、設計采用新結構新技術時發生的必要試驗費用及其發生的各種設計審查費用。
3.8?鋼結構工程加工詳圖和各類幕墻詳圖均由鋼結構加工單位和專業公司負責完成。
第四條?雙方責任
4.1?發包人責任
4.1.1?如期向設計人提交本合同附表二規定的有關建設文件和設計資料,并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發包人對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完整性、正確性及有效性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4.1.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設計人工程設計合同定金、工程設計費和約定的趕工費。
4.1.3?本工程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如需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1.4?負責本工程各階段設計文件向規劃設計管理部門的送審報批工作,并負責將報批結果書面通知設計人。
4.1.5?在不增加工程設計費總額情況下,發包人有責任就本工程設計中所采用的新技術、新材料等項目,協助設計人辦理技術合同中應由發包人辦理的有關手續。技術合同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2?設計人責任
4.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的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內容、進度要求及國家規定的文件份數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文件,并對其負責。
4.2.2?設計人在其設計文件中應注明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4.2.3?負責本合同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該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主要隱蔽工程)和竣工質量驗收。
第五條?工程設計版權
本工程的設計版權屬設計人所有,發包人有責任對此給予保護,保護內容應包括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機軟件和專有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第六條?設計變更與違約責任
6.2?由于發包人提交設計所需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3?發包人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發包人從應付設計費之日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設計人按應付該階段工程設計費的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后繼階段工作,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建、緩建,發包人在事件發生之日后15日內按7.4條款向設計人結算設計費。
6.4?發包人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應向設計人支付違約金,其金額為發包人向設計人應支付全部設計費的兩倍,并承擔其他相應的法律責任。
6.5?由于設計人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時,設計人應從提交文件之日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減收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6.6?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的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時,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減收、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賠償發包人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賠償金額依據質量事故鑒定機構所確定的事故責任度進行,也可在質量事故發生后由雙方協商確定。
6.7?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設計人不返還定金,且發包人應按設計人實際完成工作量支付設計費;設計人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的設計費。
第七條?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7.1?本合同經雙方加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章或起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授權委托文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生效日期以雙方中最后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7.2?本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負責將合同送北京市勘察設計管理處備案,建設工程批準文件和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準文件不全時,發包人應提供齊全;雙方認為必要時,可辦理公證。
7.3?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7.4?因發包人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設計工作進行該設計階段不足一半時,發包人應支付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該設計階段超過一半時,發包人應支付該設計階段全部設計費。同時,按本條7.3款辦理,結束本工程雙方合同關系。
7.5?本合同以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供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文件,發包人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終止本合同關系,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九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向北京市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時,采取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北京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限涉外合同);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并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雙方簽訂的有關協議及雙方承諾的往來電報、電傳、傳真、會議記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附加條款
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副本一式_______份,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_______份,甲方執副本_______份,乙方執副本_______份,其中送管理部門________份備案,需公證或投保時可適當增加副本。
合同簽訂地點:北京市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設計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授權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制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監制
_________年七月
填寫合同須知
一、凡在北京地區進行建設工程設計的發包人和設計人,可使用本合同文本;
二、使用本合同文本時,可對條款進行必要的補充;
三、本合同附件填寫完畢附于合同后,雙方應加蓋騎縫章;
四、單位級別編號按北京市勘查涉及管理處統一編號填寫,本合同工程編號和合同編號由設計人編排;
五、本合同文本由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翻印。
附表一
發包人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設文件及設計資料
序號
文件內容
文件提交日?期
備?注
1
2
3
4
5
6
附表二
設計人應按約定周期提交下列設計文件
序號
文件內容
文件提交日?期
備?注
1
2
3
4
5
6
備注:本工程設計依次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開展設計工作。設計進度依照建設部規定的設計周期,并考慮發包人對該項目工程的實際要求以及設計人的可能,經雙方共同協商約定。
設計文件提交日期在雙方簽訂同時若不能確定,則可待設計工作進行到可確定時,雙方另行簽訂《階段設計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執行。提交設計文件的份數以國家物價局和建設部的規定為準,超出部分另行收
附表三1
設計項目_____表
序號
項目名稱
面積(㎡)
層數
投資(萬元)
等級
_____基價(萬元)
調整系數
設計_____金額
專業
復雜
附加
1
2
3
4
5
6
7
8
9
合?計
備注:
1.本合同設計費暫按發包人委托的投資估算確定,設計_____結算以設計人實際完成的設計投資額為基數計算并據此進行結算。
2.本合同簽訂時,按估算設計費的_________%收取合同定金。本合同定金為__________________元。
附表三2
工程項目設計內容、規模、投資及_____表
工程名稱:?設計階段:?總規模:?總投資:
序號
子項名稱
規模
投資
設計費
其他費用
費用合計
增加圖紙文件費用
各類費用小計
備注:
1.本表凡是估算費用在費用結算時按概算設計費及實際發生的費用結算
2.設計_____標準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需商定的寫入本合同附加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