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安裝工程協議書(精選3篇)
電力安裝工程協議書 篇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簽訂地點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如遇雨天、不可抗拒原因以及由于設計變更造成工期增加或發包方負責的土建工程項目未能交付使用等原因工期則順延。
第三條 合同價款與承包方式
1、合同金額(含稅):人民幣: )。
2、承包方式: 包工,包安裝含輔材材料。
3、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9%。
第四條 合同價款調整
1、 因設計變更修改﹑簽證﹑增加工程量,雙方進行合同總價調整。計算口徑按合同原概、預算計取標準。
2、如發生以下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1) 國家計劃重大調整。
(2) 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除此之外,不進行合同總價調整。
第五條 工程款的支付
1、 工程款支付方式:轉賬。
第六條 工程質量與驗收
以國家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程、規范和設計要求的工程質量標準為依據,達到電力部頒的工程質量檢驗及評定的合格條件。并接受發包方的現場監督與檢查。
第七條 安全施工
1、承包方在工程施工中要嚴格執行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工作規定》所明確的組織、協調、監督責任,認真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防事故發生。
2、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按電力行業安全作業要求采取嚴格的安全保護措施,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承擔因違反《安全生產工作規定》而造成事故一切責任。
第八條 設計變更
1、承包方執行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定、建設工程施工技術有關管理的規定,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發現設計差錯缺漏不得將錯就錯或擅自修改,應及時向發包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提出變更設計申請。
2、發包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或同意承包方的變更設計申請,應送原設計單位審查、修改、補充,取得相應的圖紙、說明,對于較大或重大設計變更應取得有關部門批準。
3、設計變更內容:(1)工程量增減;(2)取消或增加某一項目;(3)桿塔及基礎形式變化;(4)線路長度增減等。
4、由于發包方原因的重大設計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承包方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 竣工結算
1、工程款結算
自簽訂合同日三個工作日內,預付合同造價總額50%款,即人民幣: ;待工程俊工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工程總額30%款,即人民幣: ;驗收合格通電一個月內付清工程總額20%款,即人民幣: ;付清合同款7個工作日內開出發票。
第十條 材料設備供應
1、發包方或承包方應根據設計和規范要求采購工程需要材料、設備或配制加工非標準設備,必須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書,并且滿足南寧供電局有關技術規范要求,具備廣西電網投標資質合格供應商范圍。
2、由承包方采購的設備、材料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發包方代表拒絕驗收,由承包方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物資,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能順延。
3、由發包方采購的設備、材料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不滿足南寧供電局有關技術規范要求或不具備廣西電網投標資質合格供應商范圍,承包方可以拒絕安裝,由發包方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物資,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順延。如發包方不更換不符合要求的物資,承包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雙方責任
發包方責任
1、負責辦理該工程的申報手續、供電行政收費、有關城建開挖、恢復報批手續及相關費用。
2、經供電局有關部門會審同意的設計圖紙及施工方案如有變更,由發包方與供電局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3、施工期間,發包方應派工程負責人到現場以便聯系工作。工程范圍內的供電線路因工程施工需要,則要服從停送電的安排。
4、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5、負責在承包方遞交工程聯系單或其它工程資料三個工作日內完成會簽工作,超出以上時限的作甲方默認處理。
6、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工期順延,發包方應補償承包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7、發包方自行采購的材料和設備,安裝后影響到電網運行的,后果由發包方承擔。
承包方責任
1、承包方要認真執行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的技術規定、建設工程技術管理有關規定,嚴格按照經供電局有關部門會審同意的方案施工,發現設計錯漏不得將錯就錯或擅自修改,應及時向發包方提出變更設計申請。
2、保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施工圖紙要求進行施工,工程驗收質量不合格者,其返工所需一切費用均由承包方負責。
3、 負責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負責施工場地清潔。
4、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或驗收不合格而延誤的,每延遲一天,承包方按合同總造價的萬分之四支付違約金給發包方。
5、配合發包方辦理停電接火手續。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一年(由工程驗收合格送電運行24小時后算起)。
2、保修范圍:承包方承建的全部工程內容。(發包方采購的設備除外)
第十二條 不可抗拒力
參照執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20__—0201)》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十一條其他中第39款。
第十三條 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組成應包括以下部分:
1、本合同文本;
2、施工委托書;
合同爭議及解決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進行解決。經雙方協商不成,向南寧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第十四條 其他
為保證施工順利進行,除上述條款外,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應對整個工程施工中,遇到的任何問題應互相協商解決,以便工程順利完成。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本合同自發包方、承包方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交驗收,保修期滿自然失效。
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
發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日 期:
電力安裝工程協議書 篇2
發包方(甲方):
地址:
承包方(乙方):
地址:
根據《_____》和其他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______________項目的充電樁安裝工程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先就本工程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方式:
4、承包范圍:
5、合同價款:
6、技術要求:
二、工程工期
1、在具備施工條件時,由甲方通知乙方進場。
2、計劃開工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計劃完工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工程結算
本工程的工程量據實結算。若工程量出現變化,甲應與乙方協商,若乙方同意更改,則雙方應簽署洽商文件確認。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定金。
2、乙方完成本工程的一般工程時,甲方支付___30___%的進度款。
3、乙方完成本工程,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支付__40____%的工程款。余下10%作為質保金,在保修期滿時無息支付給乙方。
4、每次付款前,甲方必須先收到乙方開具相應金額的合規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并不承擔逾期付款的責任。
五、工程管理、質量及安全事項
1、甲方指派代表,負責及時處理施工中遇到的電樁運輸、監工驗收、質量技術問題對接等事宜。
2、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隨時進行質量自檢工作,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檢驗。
3、對于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乙方必須無條件的進行返工或改正,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嚴格按合同規定的工期按時交工。
5、乙方應保證施工現場整齊清潔及時清理垃圾和廢棄物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如不能按甲方要求及時清理甲方則通知物業清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認真做好施工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項概由乙方自行負責。若是第三人造成的,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
六、驗收
1、工程完工時,乙方應向甲方發出驗收通知。
2、甲方在收到驗收通知后三日內應組織人員驗收。
3、驗收標準遵照國家行業中更嚴格的標準。
七、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為_______年,在保修期內,乙方應承擔所有保修,若乙方違反保修義務,致使甲方將工程交由第三方維修的,乙方應承擔所有費用,甲方有權從質保金中扣除相關費用;保修期過后,雙方另行簽訂維修條款。
八、違約責任
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都應賠償;若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則守約方有權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并有權向違約方收取合同借款_______%的違約金。
九、爭議解決
因合同履行引發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義務履行時失效。
2、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負責人:
聯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負責人:
聯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電力安裝工程協議書 篇3
1.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簽訂安裝主機的項目合同。
2.工程地點: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港口。
3.工程范圍:本合同所附圖紙及估價單。
4.完工期限:本安裝工程將配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在甲方港口建造工程完工后_____天內,完成安裝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_____主機試驗運行。
5.安裝工程總價格: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裝工程付款進度: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開始實施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港口造船工程開始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裝管路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機的主要設備運抵工地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裝工程完畢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_____%,即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余額的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7.違約罰款:因乙方原因未準時完工時,應由乙方負責,應付違約罰款,每天按總價的_____%計算,即____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減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減少其工程計劃時,總價之增減,應按雙方規定之訂單計算。
若需新增加工程量,雙方應另行協商該項新增加工程之單價。
若甲方因修改原計劃而將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運抵工地之材料棄置,甲方在驗收后,應按雙方規定的單價對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費用及材料費,予以支付。
9.監督進度:甲方派去的監督人員或代表對工程進度予以監督并有權予以監工、指導。
乙方應按甲方人員或代表的指示正確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將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應由乙方負責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數量、運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費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開始時,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設備等,均由乙方保管。
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災害外,乙方應對保管中的一切,負損害之全責。
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災人禍,乙方應詳列損害實情,向甲方提出恢復原狀的價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對付款之用。
若甲方決定不再繼續施工,按合同第10條規定結束。
12.工程保證:除天災或因甲方使用不當的原因外,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后保證工程質量良好1年。
13.附帶條款:在工程進行中,若因乙方的過錯,使甲方或其他人員受到損害,乙方應負責賠償。
但其損害原因是由甲方或與甲方訂約之其他工程人員的過錯所造成,則應由甲方完全負責。
14.附件:本合同附件應視為本合同的一部份,與其他條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圖樣;
估價單。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另各保留兩份副本供雙方存檔備查。
16.附加條款:主機的保養——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后,提供免費及定期對__________主機保養服務_____年,每_____個月派員一次維護正常運行。
本合同按雙方所簽日期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