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精選30篇)
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 篇1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制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第一部分 協議書
委托人(全稱):
監理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監理與相關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
2. 工程地點: ;
3. 工程規模: ;
4. 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 。
二、詞語限定
協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件中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三、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協議書;
2. 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工程)或委托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3. 投標文件(適用于招標工程)或監理與相關服務建議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4. 專用條件;
5. 通用條件;
6. 附錄,即:
附錄A 相關服務的范圍和內容
附錄B 委托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設備
本合同簽訂后,雙方依法簽訂的補充協議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四、總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 ,身份證號碼: ,注冊號: 。
五、簽約酬金
簽約酬金(大寫): (¥ )。
包括:
1. 監理酬金: 。
2. 相關服務酬金: 。
其中:
(1)勘察階段服務酬金: 。
(2)設計階段服務酬金: 。
(3)保修階段服務酬金: 。
(4)其他相關服務酬金: 。
六、期限
1. 監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關服務期限:
(1)勘察階段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設計階段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階段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關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雙方承諾
1. 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監理與相關服務。
2. 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派遣相應的人員,提供房屋、資料、設備,并按本合同約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訂立
1.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2. 訂立地點: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份。
委托人: (蓋章) 監理人: (蓋章)
住所: 住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的代理人:(簽字) 的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第二部分 通用條件
1. 定義與解釋
1.1 定義
除根據上下文另有其意義外,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約定實施監理與相關服務的建設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監理與相關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繼承人或受讓人。
1.1.3 “監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監理與相關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繼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圍內與委托人簽訂勘察、設計、施工等有關合同的當事人,及其合法的繼承人。
1.1.5 “監理”是指監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勘察設計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階段對建設工程質量、進度、造價進行控制,對合同、信息進行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系進行協調,并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職責的服務活動。
1.1.6 “相關服務”是指監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約定,在勘察、設計、保修等階段提供的服務活動。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訂立時通用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監理人的工作。
1.1.9 “項目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工程負責履行本合同的組織機構。
1.1.10 “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由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全面負責履行本合同、主持項目監理機構工作的注冊監理工程師。
1.1.11 “酬金”是指監理人履行本合同義務,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約定給付監理人的金額。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監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應給付監理人并在協議書中載明的簽約酬金額。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監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應給付監理人的金額。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監理人;“雙方”是指委托人和監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監理人以外的有關方。
1.1.15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
1.1.17“月”是指按公歷從一個月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公歷月時間。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監理人在訂立本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可避免發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水災、騷亂、暴動、戰爭和專用條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釋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文字時,應以中文為準。
1.2.2 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工程)或委托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3)專用條件及附錄A、附錄B;
(4)通用條件;
(5)投標文件(適用于招標工程)或監理與相關服務建議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與其他文件發生矛盾或歧義時,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2. 監理人的義務
2.1 監理的范圍和工作內容
2.1.1 監理范圍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2.1.2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監理工作內容包括:
(1)收到工程設計文件后編制監理規劃,并在第一次工地會議7天前報委托人。根據有關規定和監理工作需要,編制監理實施細則;
(2)熟悉工程設計文件,并參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會議;
(3)參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會議;主持監理例會并根據工程需要主持或參加專題會議;
(4)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重點審查其中的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與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符合性;
(5)檢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組織機構和人員資格;
(6)檢查施工承包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
(7)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進度計劃,核查承包人對施工進度計劃的調整;
(8)檢查施工承包人的試驗室;
(9)審核施工分包人資質條件;
(10)查驗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測量放線成果;
(11)審查工程開工條件,對條件具備的簽發開工令;
(12)審查施工承包人報送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質量證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規定對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檢驗或見證取樣方式進行抽檢;
(13)審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請,簽發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證書,并報委托人審核、批準;
(14)在巡視、旁站和檢驗過程中,發現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隱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報委托人;
(15)經委托人同意,簽發工程暫停令和復工令;
(16)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的論證材料及相關驗收標準;
(17)驗收隱蔽工程、分部分項工程;
(18)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變更申請,協調處理施工進度調整、費用索賠、合同爭議等事項;
(19)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20)參加工程竣工驗收,簽署竣工驗收意見;
(21)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申請并報委托人;
(22)編制、整理工程監理歸檔文件并報委托人。
2.1.3 相關服務的范圍和內容在附錄A中約定。
2.2 監理與相關服務依據
2.2.1 監理依據包括:
(1)適用的法律、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
(2)與工程有關的標準;
(3)工程設計及有關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與第三方簽訂的與實施工程有關的其他合同。
雙方根據工程的行業和地域特點,在專用條件中具體約定監理依據。
2.2.2 相關服務依據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2.3 項目監理機構和人員
2.3.1 監理人應組建滿足工作需要的項目監理機構,配備必要的檢測設備。項目監理機構的主要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條件。
2.3.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總監理工程師及重要崗位監理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以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2.3.3監理人可根據工程進展和工作需要調整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監理人更換總監理工程師時,應提前7天向委托人書面報告,經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換;監理人更換項目監理機構其他監理人員,應以相當資格與能力的人員替換,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監理人應及時更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理人員:
(1)嚴重過失行為的;
(2)有違法行為不能履行職責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勝任崗位職責的;
(5)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的;
(6)專用條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監理人更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項目監理機構人員。
2.4 履行職責
監理人應遵循職業道德準則和行為規范,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有關標準及本合同履行職責。
2.4.1 在監理與相關服務范圍內,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見和要求,監理人應及時提出處置意見。當委托人與承包人之間發生合同爭議時,監理人應協助委托人、承包人協商解決。
2.4.2 當委托人與承包人之間的合同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人民法院審理時,監理人應提供必要的證明資料。
2.4.3 監理人應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授權范圍內,處理委托人與承包人所簽訂合同的變更事宜。如果變更超過授權范圍,應以書面形式報委托人批準。
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財產和人身安全,監理人所發出的指令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應在發出指令后的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報委托人。
2.4.4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監理人發現承包人的人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有權要求承包人予以調換。
2.5 提交報告
監理人應按專用條件約定的種類、時間和份數向委托人提交監理與相關服務的報告。
2.6 文件資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監理人應在現場保留工作所用的圖紙、報告及記錄監理工作的相關文件。工程竣工后,應當按照檔案管理規定將監理有關文件歸檔。
2.7 使用委托人的財產
監理人無償使用附錄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設備。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設備屬于委托人的財產,監理人應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終止時將這些房屋、設備的清單提交委托人,并按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義務
3.1 告知
委托人應在委托人與承包人簽訂的合同中明確監理人、總監理工程師和授予項目監理機構的權限。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資料
委托人應按照附錄B約定,無償向監理人提供工程有關的資料。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委托人應及時向監理人提供最新的與工程有關的資料。
3.3 提供工作條件
委托人應為監理人完成監理與相關服務提供必要的條件。
3.3.1 委托人應按照附錄B約定,派遣相應的人員,提供房屋、設備,供監理人無償使用。
3.3.2 委托人應負責協調工程建設中所有外部關系,為監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條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應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的代表,負責與監理人聯系。委托人應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后7天內,將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職責書面告知監理人。當委托人更換委托人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監理人。
3.5 委托人意見或要求
在本合同約定的監理與相關服務工作范圍內,委托人對承包人的任何意見或要求應通知監理人,由監理人向承包人發出相應指令。
3.6 答復
委托人應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內,對監理人以書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復。逾期未答復的,視為委托人認可。
3.7 支付
委托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監理人支付酬金。
4. 違約責任
4.1 監理人的違約責任
監理人未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1.1 因監理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監理人應當賠償委托人損失。賠償金額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監理人承擔部分賠償責任的,其承擔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4.1.2 監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賠不成立時,監理人應賠償委托人由此發生的費用。
4.2 委托人的違約責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2.1 委托人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監理人損失的,委托人應予以賠償。
4.2.2 委托人向監理人的索賠不成立時,應賠償監理人由此引起的費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過28天,應按專用條件約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責任
因非監理人的原因,且監理人無過錯,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誤等造成的損失,監理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雙方各自承擔其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損害。
5. 支付
5.1 支付貨幣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幣支付。涉及外幣支付的,所采用的貨幣種類、比例和匯率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5.2 支付申請
監理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每次應付款時間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請書。支付申請書應當說明當期應付款總額,并列出當期應支付的款項及其金額。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議獎勵金額及費用。
5.4 有爭議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請書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請書后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監理人發出異議通知。無異議部分的款項應按期支付,有異議部分的款項按第7條約定辦理。
6. 合同生效、變更、暫停、解除與終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委托人和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并蓋單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變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變更請求時,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進行變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監理人原因導致監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長、內容增加時,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監理工作時間、工作內容應視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時,監理人應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服務的準備工作應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監理人用于恢復服務的準備時間不應超過28天。
6.2.4合同簽訂后,遇有與工程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頒布或修訂的,雙方應遵照執行。由此引起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范圍、時間、酬金變化的,雙方應通過協商進行相應調整。
6.2.5 因非監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增加時,正常工作酬金應作相應調整。調整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6.2.6 因工程規模、監理范圍的變化導致監理人的正常工作量減少時,正常工作酬金應作相應調整。調整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6.3 暫停與解除
除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當一方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另一方可以根據本合同約定暫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于雙方無法預見和控制的原因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已無意義,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監理人的部分義務。在解除之前,監理人應作出合理安排,使開支減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監理人的部分義務導致監理人遭受的損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委托人予以補償,補償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解除本合同的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非監理人的原因導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暫停,委托人可通知監理人要求暫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監理人應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將開支減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導致監理人遭受的損失應由委托人予以補償。
暫停部分監理與相關服務時間超過182天,監理人可發出解除本合同約定的該部分義務的通知;暫停全部工作時間超過182天,監理人可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達委托人時解除。委托人應將監理與相關服務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應承擔第4.2款約定的責任。
6.3.3 當監理人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委托人應通知監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監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內未收到監理人書面形式的合理解釋,則可在7天內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達監理人時本合同解除。委托人應將監理與相關服務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達監理人之日,但監理人應承擔第4.1款約定的責任。
6.3.4 監理人在專用條件5.3中約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約定應付的款項,可向委托人發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監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暫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暫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暫停工作后14天內監理人仍未獲得委托人應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復,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達委托人時本合同解除。委托人應承擔第4.2.3款約定的責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時,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暫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約定的有關結算、清理、爭議解決方式的條件仍然有效。
6.4 終止
以下條件全部滿足時,本合同即告終止:
(1)監理人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與監理人結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 爭議解決
7.1協商
雙方應本著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彼此間的爭議。
7.2調解
如果雙方不能在14天內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時間內解決本合同爭議,可以將其提交給專用條件約定的或事后達成協議的調解人進行調解。
7.3仲裁或訴訟
雙方均有權不經調解直接向專用條件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費用
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員外出考察發生的費用由委托人審核后支付。
8.2 檢測費用
委托人要求監理人進行的材料和設備檢測所發生的費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時間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3 咨詢費用
經委托人同意,根據工程需要由監理人組織的相關咨詢論證會以及聘請相關專家等發生的費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時間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4 獎勵
監理人在服務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獲得經濟效益的,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獎勵金額的確定方法。獎勵金額在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后,與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誠信
監理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從與實施工程有關的第三方處獲得任何經濟利益。
8.6 保密
雙方不得泄露對方申明的保密資料,亦不得泄露與實施工程有關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資料,保密事項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在送達對方時生效,收件人應書面簽收。
8.8 著作權
監理人對其編制的文件擁有著作權。
監理人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有關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資料。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如果監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后兩年內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關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資料,應當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1. 定義與解釋
1.2 解釋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還可用 。
1.2.2 約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為: 。
2. 監理人義務
2.1 監理的范圍和內容
2.1.1 監理范圍包括:
。
2.1.2 監理工作內容還包括:
。
2.2 監理與相關服務依據
2.2.1 監理依據包括:
。
2.2.2 相關服務依據包括: 。
2.3項目監理機構和人員
2.3.4 更換監理人員的其他情形: 。
2.4 履行職責
2.4.3 對監理人的授權范圍:
。
在涉及工程延期 天內和(或)金額 萬元內的變更,監理人不需請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發布變更通知。
2.4.4 監理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調換其人員的限制條件: 。
2.5 提交報告
監理人應提交報告的種類(包括監理規劃、監理月報及約定的專項報告)、時間和份數:
。
2.7 使用委托人的財產
附錄B中由委托人無償提供的房屋、設備的所有權屬于: 。
監理人應在本合同終止后 天內移交委托人無償提供的房屋、設備,移交的時間和方式為: 。
3. 委托人義務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為: 。
3.6 答復
委托人同意在 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復。
4. 違約責任
4.1 監理人的違約責任
4.1.1監理人賠償金額按下列方法確定: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
4.2 委托人的違約責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確定:
逾期付款利息=當期應付款總額×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數
5. 支付
5.1 支付貨幣
幣種為: ,比例為: ,匯率為: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數支付時間支付比例支付金額(萬元)
首付款本合同簽訂后7天內
第二次付款
第三次付款
……
最后付款監理與相關服務期屆滿14天內
6. 合同生效、變更、暫停、解除與終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條件: 。
6.2 變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監理人原因導致本合同期限延長時,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確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長時間(天)×正常工作酬金÷協議書約定的監理與相關服務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確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復服務的準備工作時間(天)×正常工作酬金÷協議書約定的監理與相關服務期限(天)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額按下列方法確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額=工程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增加額×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
6.2.6 因工程規模、監理范圍的變化導致監理人的正常工作量減少時,按減少工作量的比例從協議書約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減相同比例的酬金。
7. 爭議解決
7.2 調解
本合同爭議進行調解時,可提交 進行調解。
7.3 仲裁或訴訟
合同爭議的最終解決方式為下列第 種方式:
(1)提請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 其他
8.2 檢測費用
委托人應在檢測工作完成后 天內支付檢測費用。
8.3 咨詢費用
委托人應在咨詢工作完成后 天內支付咨詢費用。
8.4 獎勵
合理化建議的獎勵金額按下列方法確定為:
獎勵金額=工程投資節省額×獎勵金額的比率;
獎勵金額的比率為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監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8.8著作權
監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后兩年內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關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資料的限制條件:
。
9. 補充條款
。
附錄A 相關服務的范圍和內容
A-1 勘察階段:
。
A-2 設計階段:
。
A-3 保修階段:
。
A-4 其他(專業技術咨詢、外部協調工作等):
。
附錄B 委托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設備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員
名稱數量工作要求提供時間
1. 工程技術人員
2. 輔助工作人員
3. 其他人員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稱數量面積提供時間
1. 辦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試驗用房
4. 樣品用房
用餐及其他生活條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資料
名稱份數提供時間備注
1. 工程立項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設計及施工圖紙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關合同
5. 施工許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B-4 委托人提供的設備
名稱數量型號與規格提供時間
1. 通訊設備
2. 辦公設備
3. 交通工具
4. 檢測和試驗設備
委托人: (蓋單位章) 監理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使_______________項目在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實現產業化,根據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土地問題
1、土地位置及出讓方式
甲方同意本項目進入濟南出口加工區實現產業化。初步確定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占地約畝。其中獨自使用面積畝,代征道路面積畝,確切位置坐標四至和土地面積待甲方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實測后確認。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有償出讓方式提供給乙方。
2、土地價格
為體現對本項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確定以萬元人民幣/畝的優惠價格,將項目所需該宗土地的使用權出讓給乙方,出讓金總額為萬元人民幣。該宗土地征用成本與出讓值差額計萬元,由高新區參照項目單位納稅中高新區財政收益部分給予相同額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與乙方簽訂正式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乙方在該合同簽訂后十五日內,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按國家有關規定,盡快辦妥國有土地使用證等有關手續。
二、工程建設
1、開工條件
按照乙方建設規劃要求,甲方承諾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保證本期用地具備上水、污水、雨水、熱力、寬帶網、公用天線、通電、通信、通路和場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設條件,確保乙方順利進暢否則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建設手續。乙方則負責按規定時間、額度繳納有關費用。
2、工程進度
乙方必須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進場開公建設,并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投入資金進行建設,保證建設進度。
3竣工時間
乙方必須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時應于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時間內,向甲方提出延期說明,取得甲方認可。
三、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土地出讓金等其他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0.5‰繳納滯納金。逾期90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按協議規定建設的,應交納已付土地出讓金5%的違約金;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回土地使用權。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權時,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土地出讓金5%的違約金。
4、為避免國有資產流失,保證甲方對本項目的補貼在一定時間內得到補償。自本項目正式投產起五年內,乙方向高新區稅務機關繳納的各種稅金,低于乙方已報送給甲方的項目報告書中所承諾的相應稅種金額的50%時,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其稅金差額。即:乙方在項目報告書中承諾的某一稅種具體金額_50%=乙方當年該稅種實際繳納金額。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協議時,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濟南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不能履行本協議有關條款之規定義務時,該種不履行將不構成違約,但當事一方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并在發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協議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報告,同時,提供有關部門出據的不可抗力證明。
3、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4、本協議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濟南市簽訂。
5、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后作為本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人住所地: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人住所地: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 篇3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總則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工程安全施工,保障施工人員安全,明確雙方責任;依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經雙方協商特擬定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在簽定工程承包合同后,工作中應該相互支持、相互關照、相互信賴,以便加強安全管理工作。
甲、乙雙方在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程、規章制度,同時按照已簽定的協議各自履行其職責、權利。
二、甲方職責:
1.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符合工程發包有關要求;并負責審批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2.施工前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現場帶電部位及有關現場安全技術管理規定交底,明確施工范圍。
3.甲方提供給乙方相關設備的圖紙,以利于安全施工。
4.開工前甲方組織乙方全體人員進行體檢和安全教育及考試,凡增補調換人員、更換工種亦必須及時進行體檢和安全教育及考試, 經體檢和考試合格后方能工作。
5.甲方派人經常性地監督檢查乙方在施工中安全及質量工作情況和施工中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對檢查情況做好書面記錄,并對檢查出的不安全隱患發出書面通知書,乙方必須限期整改。危及人身安全的,立即停止施工。
三、乙方職責: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及電力行業頒布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有關安全管理制度進行施工,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杜絕重傷以上人身事故的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火災事故及其他重大事故,在施工期內輕傷事故頻率不超過2‰。
2.項目開工前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提交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按照甲方批準的方案、措施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
3.乙方的現場負責人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者,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施工負全責。施工中,乙方必須對所負責的施工區域派第一安全監護人,即專職安全員。乙方的專職安全員必須佩戴明顯的袖標。乙方必須根據工作需要和施工安全需要劃分班(組),班(組)名單應報甲方安監部門備案,班(組)長是本班(組)的兼職安全員。
4.如乙方使用未經體檢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的,甲方發現后將對乙方處以200元/人次罰款。體檢費用由乙方承擔。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且應及時將其名單及證件報甲方辦公室備案。
5.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和甲方要求為單位施工人員配備應有的安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如由甲方配備的(如勞保服裝、安全帽、安全帶等),費用由乙方承擔。進行施工作業時,必須設安全監護人。
四、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 篇4
發包人: (簡稱甲方) 承包人: (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建設工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
3、工程范圍:二樓房頂鋼架 。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承包面積為 ㎡,每平方價格為 元。
二、合同價款 總計合同金額(大寫)(人民幣) ,小寫 。
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一周內付清全部工程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貳份,發包人與承包人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 篇5
北京市建設工程保修合同(1994版)
編號:
工程名稱
(以單位工程為準)_______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施工合同編號__________
交付竣工工程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制
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
發包方(用戶)名稱:
工程名稱:
本工程在保修期內如發生施工質量問題,工程承包方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于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保修。
一、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驗收并取得《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之日起計算。
1.民用與公共建筑、一般工業建筑、構筑物的土建工程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為三年;
2.建筑物的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六個月;
3.建筑物的供熱及供冷為一個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區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為一年;
5.其他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由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另行議定。
二、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
1.屋面漏雨;
2.煙道、排氣孔道、風道不通;
3.室內地坪空鼓、開裂、起砂、面磚松動、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
4.內外墻及頂棚抹灰、面磚、墻紙、油漆等飾面脫落,墻面漿活起堿脫皮;
5.門窗開關不靈或縫隙超過規范規定;
6.廁所、廚房、盥洗室地面泛水倒坡積水;
7.外墻板漏水,陽臺積水;
8.水塔、水池、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
9.室內上下水、供熱系統管道漏水、漏氣、暖氣不熱,電器、電線漏電,照明燈具墜落;
10.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小區道路沉陷;
11.鋼、鋼筋混凝土、磚石砌體結構及其它承重結構變形、裂縫超過國家規范和設計要求;
12.因施工單位造成的其他質量問題。
三、保修責任:
施工單位自接到建設工程質量修理通知書(式樣附后)之日起,必須在兩周內到達現場與建設單位共同明確責任方,商議返修內容。屬施工單位責任的,如施工單位未能按期到達現場,建設單位應再次通知施工單位;施工單位自接到再次通知書起一周內仍不能到達時,建設單位有權按原設計標準自行返修,所發生的費用由原施工單位承擔。
四、保修抵押金:
1.保修抵押金計算方法。按工程結算造價扣除甲方供應的設備、成品價后的金額計算,由承包方向發包方支付保修抵押金。其中: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200萬元以內的,按2.0%計算;200萬元(不含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1.5%計算;500萬元以上(不含500萬元)的,按1.0%計算。
(2)單獨承包裝飾工程,按1.0%計算。
2.本工程保修抵押金為_________元。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
五、保修抵押金返還:
工程保修期滿,發包方按以下規定向承包方返還保修抵押金。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保修期滿一年,返還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的80%為_______元。
保修期滿三年,返還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全部尾款。
2.單獨承包裝飾工程,保修期滿一年,返還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
六、爭議: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約定按第____種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2.工程保修期滿,發包方按規定向承包方返還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八、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分別保存。
2.本合同副本__份,由甲乙雙方分送施工合同管理機構、質量監督機構及有關部門。
九、工程質量出現永久性缺陷的,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于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不在本保修范圍內。
十、屬于設計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于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不在本保修范圍內。
十一、雙方議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
|承包方(施工保修單位):|
|地址:|
|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
||
|(公章)|
||
|保修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
|發包方(用戶):|
|地址:|
|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
||
|(公章)?|
|年?月?日?|
||
----------------------------
附件:?建設工程質量修理通知書?工程名稱
(以單位工程為準):
保修合同編號:
使用單位
(用戶)名稱:?施工單位名稱:
本工程于年?月?日發生質量問題,按照編號:
《北京市建設工程保修合同》有關內容,請你單位派人檢查修理為盼。
-------------------------
|?質量問題及部位:|
||
||
||
||
-------------------------
------------------------------------
|?施工單位名稱:|
|?使用單位(用戶)對修理結果的意見(由使用單位(用戶)填寫):?|
||
||
|使用單位(用戶)公章|
|年?月?日|
||
|----------------------------------|
|?使用單位(用戶):|
|?通訊地址:|
|?編碼:|
|?電話號碼:|
|?聯系人姓名:(公章)|
|通知書發出日期:?年?月?日|
|(投遞以郵戳日期為準)|
||
------------------------------------
填表方法:
1.本表由發包方(使用單位)填寫,一式三份,送承包方二份;
2.承包方(施工單位)對保修項目,進行維修后,經雙方蓋章,退發包方一份,自存一份。
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荔波漳江風景名勝區大七孔碼頭維修工程項目施工任務,甲乙雙方本著分工協作,相互合作的原則,為確保工程質量和按期完成施工任務,經雙方共同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并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名稱:大七孔碼頭維修工程
二、工程地點:大七孔碼頭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建設規模:石方77.24m3、樓梯維修17步、鋪設石頭地板48m2、碼頭步道71.82m2、河中炸石頭、天鐘洞廁所維修等。
五、工程總造價:伍萬陸仟壹佰貳拾元(56,120.00元)整。
六、開工時間:201 年 月 日
七、竣工時間:201 年 月 日,工期為 天,如有新的要求變更及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可以延順。
八、工程質量要求及責任
甲方責任:甲方負責辦理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協調處理相關事宜,確保工程項目順利開展。
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施工圖紙、建設方案及有關工程建設規范的規定進行施工,并無條件地接受甲方的質量監督管理。
2、乙方必須做好環境保護和施工場地的衛生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地點和要求進行土方開挖、施工垃圾堆運輸和處理,并保護周圍環境林木植被,不得隨意破壞。
3、工程竣工后,乙方要做好工程垃圾的清理工作,未驗收前要保證建設工程的保護工作,不能發生損壞,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九、安全管理:乙方必須加強施工安全,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由于安全管理或施工操作不當和技術問題造成直接或間接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十、竣工驗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須口頭或書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材料、竣工報告及相關材料,甲方應按乙方通知時間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并出具驗收結論。
十一、付款方式:甲方視乙方工程進度,分期付款,待驗收合格后,乙方出具稅務票據一次性結算工程款。
十二、保質期限:工程竣工驗收后,保修一年。
十三、以上條款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十四、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 篇7
訂立合同雙方:
__省__縣__(單位),以下簡稱委托方;
__省__設計院,以下簡稱承包方。
經雙方協商,由委托方委托承包方承擔__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托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天以內,向承包方提供所有與研究工程有關的數據和資料,并對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1.提供數據、資料的內容如下:__(略)。
2.在合同期內,委托方進行與本工程有關的討論、詢價、對外談判、調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資料,應及時提供給承包方,必要時可吸收承包方參加本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人員參加。
第二條 承包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委托方提交本合同工程的可行性報告,并對此承擔責任,可行性報告內容應包括:
1.經營評價指標:
(1)投資內部收益率:____。
(2)投資回收期:____。
2.貸款償還能力分析:____。
3.外匯償還能力分析:____。
4.盈虧平衡、靈敏度分析與風險評價:____。
5.結論:____。
承包方應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報告____份。
委托方如在合同期間對____工程提出重大變更,甚至原始資料、數據有重大變動,有可能導致承包方對可行性報告作修改甚至返工時,須經雙方協商,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增加任務變更附件,或另訂合同。
第三條 費用支付條款
1.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費為人民幣____元整。于合同生效之日,委托方應向承包方付給上述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下余金額于合同期滿時全部付清。
2.委托方中止合同時,無權要求承包方退還定金。
3.承包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與義務時,應雙倍償還定金。
第四條 違約罰金
1.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時,每拖期一天,應扣除其所應得費用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罰金。
2.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出現錯誤,且此等錯誤純屬承包方造成者,應扣除其所應得費用的10-30%,視錯誤性質嚴重程度而定。
3.因委托方責任造成的可行性研究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應另行增加費用,其數額由雙方商定。
4.委托方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費時,應償付給承包方以逾期違約罰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規定費用的5‰計算。
第五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修改或補充規定。修改或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__各一份備案。
委托方:____(蓋章)
地址:____
負責人:____(簽名)
聯系人:____(簽名)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電話號碼:____
電報掛號:____
承包方:____(蓋章)
地址:____
負責人:____(簽名)
聯系人:____(簽名)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電話號碼:____
電報掛號:____
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加工生產及相關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石材供料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石材)詳見附件《石材供料單》。
2.石材供料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付地點為(選擇一項)
□施工現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的材料存放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雙方根據合同要求及供料進度確定具體批次的石材產品的交付時間和地點。
第二條 承接方式
1.甲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設計方案或技術要求,就相關要求向乙方進行書面告知。乙方按照甲方的設計要求,制定加工方案。
2.乙方提供石材原材料、加工設備和技術人員應按甲方要求,并接受甲方檢驗。
甲方提供原材料的,乙方應及時檢驗,如有不符合約定要求的應當 日內通知甲方更換、補齊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甲乙雙方不得擅自更換加工原材料的品種和等級。
3.乙方需要第三方協助完成工作的,工作成果由乙方負責。
4.一方要求設計方案或加工方案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的,另一方應盡保密義務。
第三條 質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品石材應當符合以下標準(選擇一項)
□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
□雙方約定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運輸與裝卸
1.成品石材的運輸由(選擇一項):□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石材在運輸中發生的損毀由負責運輸的一方負責,運費由_____方承擔。
2.成品石材運到工程施工現場應由(選擇一項):□甲方裝卸□乙方裝卸;石材在裝卸中發生的損毀由負責裝卸的一方負責,裝卸費由_______方承擔。
第五條 驗收
1.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在出廠前自檢,并向甲方出具“石材產品出廠質量保證書”(以下簡稱“質保書”)。乙方在向甲方供料交付的同時,甲方應派專人與乙方一同驗收,驗收完成后甲方應當同時出具驗收單;實際交付石材的品種、規格、數量等,依據甲方向乙方出具的驗收單確認。質保書及驗收單為本合同附件。
2.成品石材的運輸由甲方負責的,甲方在裝運前驗收,并出具驗收單。成品石材的運輸由乙方負責的,甲方在裝運后驗收,并出具驗收單。
第六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合同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2.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后_______日內(或另行約定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作為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 元,雙方約定預付款處理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2)款項支付(選擇一項)
□按供料進度,每_______(時間)結算一次。甲方應于收到乙方結算報表后_______日內核實并支付進度款。
□按供料進度,每_______(數量)結算一次。甲方應于收到乙方結算報表后_______日內核實并支付進度款。
3.合同價款結算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供料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待完工驗收后_______天內支付余款,甲方暫留合同總價款的______%作為保修金,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后_______天內結算,將剩余保修金和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一次性退還乙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交付的石材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并達標后繼續供料;對不達標但仍可使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減少價款;因重新供料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改進后仍不能達標以及不能重新供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2.乙方逾期交付石材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款______%支付。
3.因甲方原因導致遲延交付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款______%支付。
4.甲方逾期支付合同價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款______%支付,乙方對已加工的成品石材享有留置權。
5.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保修
1.保修期限_______年,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
2.保修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修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保修期內,因乙方供應材料發生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修補、更換的責任。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合同變更與未盡事宜補充
1.乙方開始加工后,甲方變更加工或相關服務要求應與乙方協商,并制定書面補充合同或者以本合同為標準計算變更部分的合同價款;因變更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與合同有關但無合同約定的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并以書面形式達成補充協議,與合同條款具有相同效力。
第十條 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提交上海石材行業協會調解;或按照下列第_______項方式解決。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可以向上海石材行業協會備案。
第十三條 附則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人:_______ 職務:_______ 簽訂人:_______ 職務: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石材供料單
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 篇9
工 程 名 稱:__________
工 程 地 點:__________
合 同 編 號:__________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
證 書 編 號:__________
發 包 人:__________
承 包 人:__________
簽 訂 日 期:__________
發包人: __________(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 (乙方)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擔 的勘察設計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 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
2.2 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已有的技術資料等);
2.3 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現行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使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相關法律法規。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 合同書;
3.2 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設計內容
項目名稱:
工程規模:。
項目的設計階段:
設計范圍及內容:。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5.1工程現有的技術資料及圖紙、項目概況。
5.2 對該項目的某些特定技術要求。
5.3發包人不能按時提供上述資料的,設計人可以順延提交成果時間。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成果、設計文件的份數及時間:
6.1提交成果資料份數及時間
承包人提交設計成果文件數量 陸套;
發包人下達項目勘測和設計任務之日起,提交勘測設計成果的服務期為20個日歷天。
6.2提交設計成果文件地點
忻城縣水利局
第七條 費用
雙方商定,設計費按國家計委、建設部關于發布《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的通知(計價格〔20__〕10號)取費,在招標中,我公司的中標費率為%,最終工程的勘測設計費等于工程批復的勘測設計費金額×中標費率(%)。
后附中標通知書。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承包人完成設計任務并提交設計成果后,支付工程勘察設計費合同金額的80%給承包人;
8.2工程進場施工后,支付工程勘察設計費合同金額的15%給承包人;
8.3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勘察設計費合同金額的5%給承包人。
8.4委托方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上述費用,服務方負責開具合法發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 發包人責任
9.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規定超過規定期限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 發包人應在接到設計人提交的設計報告后一個月內及時安排審查(超百萬的工程及時向市局申請評審)。
9.1.3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程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9.1.4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5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三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
9.1.6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2 設計人責任
9.2.1 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 初步設計初始階段,對特性分析后,要向發包人就工程概況、可能的效益情況進行全面的匯報。
9.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滿足行業規范要求。
9.2.4 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設計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9.2.5 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萬分之一。設計文件提交的時間以乙方提交設計文件的日期為準,由于上級審查文件及按上級要求修改調整文件的時間不計在提交文件時間之內。
9.2.6 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技術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
9.2.7 設計人不能將本工程的設計工作轉包給第三方。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時,由來賓市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合同有效期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至20__年12月31日,在合同有效期截止之日有已開展勘測設計工作但又未完成勘測設計的項目,針對該類項目合同期限可順延半年(180天日歷天)。
12.2 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設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設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3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5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陸份,發包人持肆份,設計人持貳份。
12.6 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2.7 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后無正文
行政管理單位:__________設計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郵政編碼: 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戶 名: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
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 篇10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著互相信任的原則,就甲方的水電工程達成以下協議。
1.裝修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項工程預計費用 元人民幣。 第二條 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須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購買的材料的清單,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數量。甲方應按時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甲乙方應辦理交接手續。乙方如發現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供應的材料按時抵達現場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甲方采購供應的裝飾材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乙方供應的水電材料甲方應到現場驗收,如不符合設計、施工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乙方自帶施工的必須工具(錐子、切割片等),要保證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擔工具維修費和損耗費用。 第三條 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gb50210-20及《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327-20并參照《____省家庭裝飾裝修工程質量標準及其他 db-3598》及《市家庭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2.由于乙方施工技術差及責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在接到通知兩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手續。 第四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等的現場管理約定:
1.嚴格遵守規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境污染。處理好由于施 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2.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施工中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4.保證裝飾裝修現場的整潔,竣工前做好衛生清掃和處理工作。
5.負責裝飾裝修所產生垃圾的處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潔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現場,日常用水、用電等必須注意安全,工地發生工傷由乙方負責。
7.乙方應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閑雜人等進入現場。
8.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甲供的裝修材料出門,若發現偷盜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賠償。 第五條 關于工程價款、承包內容、施工工藝、結算的約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驗收合格后支付工錢的50%,水電完工后支付30%,整體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20%
1)。水電開槽、布線、穿線、埋槽
2)。所有水電施工過程的垃圾清運(每天現場整理裝袋)
3)。水電施工的穿墻、打孔、切割
4)。開關面板安裝
5)。小五金、馬X、的安裝
6)。后期燈具的安裝
3.工程結算方式: 按實結算: 總價結算:20元平米(套內面積)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伍拾元的違約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伍拾元違約金。 第七條 糾紛處理方式: 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合同簽訂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終止合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總價款 10 %支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其它約定:
1.雙方同意由第三方監理(廈門XX公司)進行協商工作。 在未經第三方監理(廈門XX公司)確認情況下,甲方有權不支付乙方相關費用。
2.經過第三方監理(廈門XX公司)確認,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支付乙方相關費用。
3.因氣候、停電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經雙方確認后可以順延。
4.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5次來現場配合其他工種的交叉施工,超過5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50元天的勞務費。
5.保修期內由于乙方的施工和產品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維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時內必須到達現場。由于甲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見原因造成的問題,甲方按實際發生費用支付乙方維修費用。
(一)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水電工程保修________年,過了保修期乙方來維護甲方應支付相應費用。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 篇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總經理
委托代理人:
甲乙雙方“建合同糾紛”一案,經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尚欠甲方鋼結構工程款人民幣壹拾肆萬肆仟捌佰柒拾元整(¥:),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給甲方。
二、甲方收款后,雙方即到龍口市人民法院申請撤回對對方的起訴,同時,甲方申請該法院解除對乙方銀行賬戶的凍結措施。
三、若乙方逾期付款,甲方則不予撤訴,并申請法院對乙方的銀行賬戶依法辦理續凍手續。
(法院凍結期限: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四、甲乙雙方撤訴后,各自向法院繳納的案件受理費及甲方交納的財產保全費,雙方各自承擔。
五、甲乙雙方各自撤訴后,甲乙雙方有關此次鋼結構工程的全部事宜均一次性了結,其他互不追究。
六、本協議甲乙雙方委托代理人簽字即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
執一份。
甲方:
委托代理人:(簽字)
乙方:
委托代理人:(簽字)
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 篇12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
4、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價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文件,合同范本《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_____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______份,承包人執_________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廠區基建工程施工事項達成協議:
一、 工程名稱:察右中旗環城商砼廠區內“五通一平”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工程。
二、 工程建設內容:
廠區平整 院面硬化和道路建設 機井:1眼 電力基礎設施
三、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 工程造價:見附表
五、 工程期限:開工日期20xx年9月1日 完工日期20xx年12月15日。
六、 質量要求: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標準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如出現問題未達到標準,不予驗收。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并承擔返工損失。
七、 付款方式:
1、 工程峻工后,經甲方驗收并合格。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造價款的85%。
2、 乙方剩余15%工程款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滿(質保期壹年)后兩月內付清。
八、 如有其它未經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項目協商一致,訂立協議并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三條:工程范圍:見附件.
第四條:工程總價:
人民幣(此項為投標價,支付以實際工程量為依據,此為稅后價),乙方包工包料。
第五條:
5.1竣工日期:(竣工報告為準)交付日
5.2合同總工期:元。
5.3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發票為前提。
第六條:本工程質量標準
按設計文件及相關規范規定的標準施工且符合國家相關驗收標準。
第七條:代表
甲方應指定一到兩名人員作為甲方的代表,有他親筆簽名的文件即認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項人員的授權委托書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如發生變更,甲方應當自變更后即日書面通知乙方,因甲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工地管理
8.1乙方必須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及職業技能教育,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保證安全,清除隱患,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
8.2嚴格執行工地上的各項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垃圾歸堆并運送指定地點。
8.3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不得打架斗毆、酗灑鬧事。
情節嚴重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九條:設備、材料、通行及配套
9.1甲方提供乙方臨時用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永久性質的設備。
9.2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見附件。
9.3乙方堆置器材設備之場所,應在甲方許可之范圍內,不得妨礙工程之進行與街道之暢通。
甲方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應向乙方提供使其設備足夠能進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幾個部分的便利措施。
9.4本工程施工期間工地及相關場所臨時水電設施由甲方負責提供,甲方應隨時注意保持交通、電力、通訊、給水、瓦斯或其它設施之安全正常營運。
第十條:工程保險
10.1乙方應對其員工購買保險
10.2由甲方辦理的保險單以履行總包合同通則,如果涉及乙方應當享有保險單內利益,甲方應當將乙方享有的利益注明或特別載列于保險單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0.3雙方必須維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0.4除能證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工期延長,應由甲方支付續保費用。
第十一條:變更設計
11.1雙方得以按照下列情況改變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1.2經由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減少的事項。
11.3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書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變更或增加或減少的事項。
11.4所增加或變更之費用,乙方可以按照簽訂到變更期間的相對高價定價。
11.5減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擔乙方已購材料之損失外,還應支付乙方為此支付合理的費用。
第十二條:工程延期
12.1須延長完工日期時,乙方可于原因發生后3日內據實將工程延期通知單書面通知甲方,但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2.2本工程施工期間,甲方得通知乙方將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三條:驗收
13.1工程具有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時,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時起24小時內進行驗收。
13.2本工程進度于符合完工或階段性驗收標準時,乙方應以書面報請完工驗收。
經監理工程師認可后,由甲方驗收。
13.3乙方在驗收前3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須提前2日書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參照本合同十三條停工損失賠償。
13.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內未進行驗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驗收通知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認可,通知的驗收日期即視為驗收合格之日,作為支付合同價款的依據。
13.5本工程竣工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在10天內移交予甲方。
驗收合格之日即視為所有權及相關權利義務發生轉移。
第十四條:違約及損害賠償責任
14.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終止或解除本合約,一方應給付另一方按工程總價10%計算之違約金。
14.2一方要求減少工程金額達原合約金額之百分之二十。
14.3一方要求停工達15日,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過失除外。
14.4一方有停業、倒閉、破產或財務發生困難情事之虞,或一方顯無能力支付工程款。
14.5本合約依上述原因而終止或解除時,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發生其它賠償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償。
14.6除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時進場施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違約金15萬元。
14.7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應按每人100元/天對乙方承擔賠償金,并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發生之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機具折舊費、工地費用及管理費用等。
甲方應于通知停工之十日內主動賠償乙方。
14.8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準時支付工程款、違約金、賠償金等,每遲延一天按照工程總價的百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第十五條:糾紛處理
甲乙雙方如對本合約條款發生爭議,雙方應平等協商,協商不成,由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其它
16.1合約時效: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后生效,自付清尾款后終止。
16.2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16.3本合約正本之印花由雙方各自貼銷。
16.4一方提供之地址為可送達之地址,如果變更應及時通知,否則按照合同約定地址投遞即視為送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 篇15
招標編號:
(投標侯選人名稱):
鑒于你單位已通過招標人組織的 的投標資格預審,且已確認將按即將發出的招標文件的要求參與上述工程的投標,現邀請貴司作為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就上述工程的施工招標進行密封投標。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結構形式:
場地面積:
計劃開工日期:
計劃竣工日期:
質量等級:
資金來源:
招標范圍:
二、招標文件的取得 招標文件將于 年 月 日 時至 時在以下地點發售: 地 址: 聯系人: 每套招標文件售價為 ,以 方式支付給 。(說明費用是否退還,是否要求準備圖紙等的押金以及具體規定,還應說明購買多套招標文件的規定)
三、投標地點及截止時間 本招標工程投標截止時間為 年 月 日 時 分。 投標人應按前款規定的時間或按招標文件規定所延長的時間到以下地點遞交投標文件:
地址:
如果投標人在非投標截止時間當日遞交投標文件,投標人應將投標文件遞送至下列地址: 地 址: 聯系人:
四、開 標 本招標工程將于 年 月 日 時 分在以下地點開標:
地址:
投標人須按招標文件的有關規定派代表出席。
五、自投標截止日期起,投標文件有效期為 日歷天。
六、中標通知書將在 年 月 日之前發出(傳真有效)。
七、如投標人需咨詢有關本工程招標投標的其它事宜,請按下述方式聯系:
地 址:
聯系人: 電話/傳真:
招標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經辦人:
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 篇16
接受勞務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勞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勞務承包工程范圍及工作內容(見附表1)
四、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五、承包勞務費用________元。(見附表1)
六、乙方投入工種及人數________人。
第二條 工程結算
第一個月預支生活費,按當月實際進場人數每人100元計算,下月結算時扣回,在工程施工進行中按當月完成的經甲方和監理驗收合格工程量結算,按比例扣除保修金(結款額度不超過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予以結算。
第三條 工程質量 甲方根據《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2-和相關文件組織驗收,乙方按照《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2-、施工圖紙、進度計劃、技術交底、安全交底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和甲方由此造成的其它損失。
第四條 安全生產
一、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作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檢查發現問題,甲方有權停止其工作并進行經濟處罰。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用品,乙方經檢查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二、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屬個人使用的帶電操作具如絕緣手套、膠靴等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提供安全帽、工作服和電焊手套。
三、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五條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進場后,由甲方提供住宿,生活用品乙方自備,生活用液化氣由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食物,由乙方自理。乙方工人如有疾病,醫療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材料供應管理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進度要求編制自己的施工進度計劃并據此提出相關材料計劃,材料計劃經甲方工程師和項目負責人審核后方可采購。乙方應及時提供材料計劃并設專人向甲方辦理用料的限額領料手續。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費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額部分,由乙方負擔。乙方在施工中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凈,保持現場整潔。
第七條 施工機具及耗材
一、乙方自備所有用到的工具和設備,保證使用需要。
二、甲方提供電線并提供焊條、電錘頭、鋸片等消耗品。
三、對甲方負責供應的用具,乙方應認真保管愛護,如有丟失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機械,一臺機械應配備一名操作工持有相關上崗證)。
五、乙方自備所有水鉆鉆頭,保證使用需要。
第八條 現場管理
一、甲、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人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衛工作,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如有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為,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
三、承包勞務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出入施工現場要穿戴甲方提供的工作服,戴安全帽,不準合同外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承包的勞務項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以上約定驗收標準,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損失,乙方應予賠償。
二、合同簽訂后,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乙方必須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工程內容,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承包工程勞務費1%的逾期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欠不付,按銀行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五、由于本合同為包總量合同,除甲方原因外的各種原因造成的怠工和一些不可預見的5個工日以下的怠工,由乙方承擔其費用。
第十條 附則
一、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一式 兩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一條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附表1;
2.安全協議
二、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結算完畢后失效。 接受勞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提供勞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 篇17
甲方(發包人):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的規定,參照《居住小區智能化系統建設要點與技術導則》(修訂稿)中相關標準,_________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經邀請招標,依據乙方提交的_________花園智能化系統投標文件(包括技術解決方案書、施工組織方案書、設備清單及報價表),并在雙方研究、討論最后確認的設計文件(同投標文件)的基礎上,確定由乙方對本工程實行總承包(系統集成)。
為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權利、義務,本著相互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征求意見稿)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該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工程概況
1.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
1.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內容
1)本次智能化系統工程建設包括:閉路監控子系統、可視對講子系統、周界防范子系統、家庭智能化及家庭安防子系統、一卡通管理子系統、停車場管理系統、綜合布線子系統、小區局域網系統、背景音樂子系統、物業管理子系統、設備控制子系統、信息發布子系統、視頻點播子系統、網站發布系統。
2)本次合同未涉及_________小區樣板房智能化演示系統和單列的智能化演示系統(模擬展板),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3)本次工程建設包括很多可選項目或設備(可建設、可不建設),可選項目或設備如需要建設則作為增項工程進行,雙方另外單獨結算,補簽合同,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可選項目或設備包括:閉路監控系統中的遠程監控中心、一卡通系統中消費系統、WWW/E-Mail服務器、背景音樂子系統中節目定時器/報警信號發生器、電子巡更子系統、家庭智能化及安防系統中的紅外發射器、家電控制繼電器、無線遙控器、無線接收器等。
4)還有部分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是本智能化系統工程有機構成部分,不可缺,由甲方負責采購。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包括:機房子系統、卡座廣播系統。
5)本次智能化系統工程一卡通子系統中的智能卡是必選項目,因為價格、型號、印刷不確定,未包含在總報價中,需要另外簽訂合同,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第二部分 工程承包范圍
2.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工程承包內容同招標文件,設計要求及工程地質情況,詳見本工程施工圖紙及設計說明。
第三部分 合同總額、承包方式及合同文件組成
3.合同總額及承包方式
3.1 合同總額(或者稱為工程總造價)即委托乙方建設_________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全部子系統所簽訂合同總額之和,總額為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整)。
3.2 承包方式:該項目采取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進行總承包。
3.3 特別說明
1)在本次智能化系統建設中,所有子系統中所涉及的顧地牌PVC管價格均由甲方提供,若價格發生變化,以最終價格為準,補差價(如單價高于合同價,甲方補高出部分差價)。
2)在本次工程中,未考慮智能化系統工程主干路由,由甲方為乙方提供室外電信干線管道2孔___80PVC管道。
3)合同中有不可預見因素,若發生增減項,雙方補簽增、減項合同,一起構成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4.組成合同的文件
4.1 本合同
4.2 _________小區智能化系統招標書
4.3 _________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技術解決方案書
4.4 _________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設備清單及報價
4.5 _________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施工組織方案
4.6 中標通知書
4.7 圖紙
4.8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部分 詞語定義
5.詞語定義
5.1 甲方(發包人):指在合同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5.2 乙方(承包人):指在合同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5.3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合同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5.4 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5.5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約定。
5.6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5.7 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5.8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5.9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5.10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5.11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5.12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5.13 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5.14 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5.15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5.16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5.17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5.18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五部分 施工組織計劃及工期
6.施工組織計劃及工期
6.1 根據工期定額及使用需要,確定本工程總工期為________日歷天(公歷日)。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開工報告為準);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一次預埋隨土建;二次預埋及安裝調試隨裝修)。
6.2 進度計劃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在15日內做出工程項目計劃書、工程施工組織計劃書(已提供),經甲方確認后方可施工。
2)承包人(乙方)應在每月25日前,將當月的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在_________日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3)承包人必須配合土建主體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
7.開工及延期開工
7.1 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7.2 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8.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做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24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24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9.工期延誤
9.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批準乙方提供的圖紙;
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3)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內非承包人的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7)由于土建或相關聯施工單位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8)不可抗力;
9)雙方協商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9.2 承包人在上述條款規定的工期延誤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3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0.工程竣工
10.1 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或發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0.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0.3 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第六部分 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1.工程師權利與義務
11.1 如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2 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發包人委派的職權: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包人批準。
11.3 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發包人委派的職權:_________(其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4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11.5 除本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12.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12.1 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12.2 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24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12.3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2.4 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13.項目經理
13.1 項目經理的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13.2 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13.3 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13.4 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14.甲方責任
14.1 甲方責任: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提供智能化系統公用管道、提供中心機房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在承包方開工前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開工前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工前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開工前向乙方(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園區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開工前完成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準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組織承包人和相關人員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乙方(承包人)與其他施工方的配合關系,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并指派專人負責;
9)向乙方(承包人)免費提供器材保管庫房;
10)向乙方(承包人)免費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
14.2 甲方未能履行上述條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5.乙方(承包人)工作
15.1 乙方責任:
1)施工前將相關的設計、施工組織方案送甲方審查;
2)向工程師提供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4)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5)工程器材進場未交給甲方(發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保管,在承包人保管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負責出資維修;如因發包人提前使用造成損壞,由發包人承擔維修費用。
15.2 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條款的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第七部分 質量和檢驗
16.工程質量
16.1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其中PVC管由發包人統一報驗);質量標準的評定以施工組織方案書中相關標準為依據。另:因園區主干路由由甲方為乙方提供室外電信干線管道2孔PVC管道,驗收時主干路由以甲方提供的基礎為驗收依據,其余以電信部門規范為準。
16.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7.檢查和返工
17.1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7.2 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7.3 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7.4 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8.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8.1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8.2 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8.3 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12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9.重新檢驗
如承包人未通知發包人驗收隱蔽工程,發包人有權要求重新驗收,無論有無質量問題,所發生的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如承包人通知發包人驗收隱蔽工程,發包人未進行驗收,或發包人已進行驗收而要求重新驗收時,無論有無質量問題,所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與此同時發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八部分 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 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 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 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 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九部分 付款方式及工程量計算
23.付款方式
23.1 本工程實行工程總費用包干,無預付款,每月按照經核實的工程實際進度的85%支付工程進度款,竣工驗收后,支付至已完實際工程量的95%,質保期滿后支付剩下的5%款。
23.2 工程因甲方原因進行重大調整(重大調整條款雙方另行約定)所產生的追加合同價款或減少的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時調整支付。
24.工程量的計量
24.1 承包人在每月的28日前,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4.2 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4.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第十部分 工程變更
25.工程設計變更
25.1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重大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5.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5.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26.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27.確定變更價款
27.1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
27.2 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7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7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27.3 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27.4 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第十一部分 竣工驗收
28.竣工驗收
28.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工程驗收以發包人確認的工程施工圖紙、設備說明書、項目施工方案及整體調試和驗收計劃、有關變更的書面文件為依據驗收。
28.2 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5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5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28.3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5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8.4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重新遞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
28.5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5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6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28.6 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由雙方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條28.1款至28.5款辦理。
28.7 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28.8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28.9 工程竣工驗收符合合同規定的驗收標準后,發包方不得因其他經濟糾紛拒絕付款給承包人。
29.質量保修
29.1 本工程保修期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保修期為壹年;設備或子系統按廠方提供的保修條款執行,合同另附部分原廠家質保和售后服務說明。
29.2 保修責任范圍:凡屬于承包方施工及承包方負責的器材質量原因造成的系統故障,屬承包方保修責任范圍,承包方免費維修。
第十二部分 違約、索賠和爭議
30.違約
30.1 發包人(甲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本合同第23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2)本合同第23條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4)發包人沒有按照合同付款條件及時付款給承包人工程款項,每拖延一日,按照應付款項的萬分之一支付給承包人利息。
30.2 承包人(乙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4)承包人不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竣工工程造價的萬分之一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額總金額不超過本合同總金額。
30.3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1.索賠
31.1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1.2 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7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7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3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3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7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1.2.3、31.2.4規定相同。
31.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上述31.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2.爭議
32.1 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2.2 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部分 合同解除、生效與終止
33.合同解除
33.1 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3.2 發包人不按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停止施工超過7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3.4 一方依據本條33.1、33.2、33.3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3.5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3.6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4.合同生效與終止
34.1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4.2 除第十一部分第29款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4.3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十四部分 其他
3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5.1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合同書
2)圖紙
3)投標書(包括技術解決方案書、施工組織方案書、設備清單及報價)及其附件
4)招標文件
5)工程質量保修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5.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做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協議書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6.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6.1 語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
36.2 適用法律和法規: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建筑法》。
36.3 適用標準、規范
1)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居住小區智能化系統建設要點與技術導則》(修訂稿)、《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征求意見稿)、《智能建筑設計標準》、《建筑通用布線國際標準》、《商用建筑布線標準》、《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驗收規范》及地方現行的工程施工驗收規范。
2)發包人提供標準、規范的時間:開工前。
3)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37.圖紙
37.1 發包人應在簽訂合同時向承包人提供一套最終版電子版建筑平面圖,承包人在開工前一周內向發包人提供兩套圖紙。發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承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協議書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37.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37.3 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38.不可抗力
38.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雙方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8.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8.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9.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項目協商一致,訂立協議并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三條:工程范圍:見附件.
第四條:工程總價:
人民幣 (此項為投標價,支付以實際工程量為依據,此為稅后價),乙方包工包料。
第五條:
5.1竣工日期:(竣工報告為準) 交付日
5.2合同總工期: 元。
5.3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發票為前提。
第六條:本工程質量標準
按設計文件及相關規范規定的標準施工且符合國家相關驗收標準。
第七條:代表
甲方應指定一到兩名人員作為甲方的代表,有他親筆簽名的文件即認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項人員的授權委托書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發生變更,甲方應當自變更后即日書面通知乙方,因甲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工地管理
8.1乙方必須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及職業技能教育,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保證安全,清除隱患,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
8.2嚴格執行工地上的各項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垃圾歸堆并運送指定地點。
8.3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不得打架斗毆、酗灑鬧事。情節嚴重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九條:設備、材料、通行及配套
9.1 甲方提供乙方臨時用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永久性質的設備。
9.2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見附件。
9.3 乙方堆置器材設備之場所,應在甲方許可之范圍內,不得妨礙工程之進行與街道之暢通。甲方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應向乙方提供使其設備足夠能進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幾個部分的便利措施。
9.4本工程施工期間工地及相關場所臨時水電設施由甲方負責提供,甲方應隨時注意保持交通、電力、通訊、給水、瓦斯或其它設施之安全正常營運。
第十條:工程保險
10.1乙方應對其員工購買保險
10.2由甲方辦理的保險單以履行總包合同通則,如果涉及乙方應當享有保險單內利益,甲方應當將乙方享有的利益注明或特別載列于保險單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0.3雙方必須維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0.4除能證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工期延長,應由甲方支付續保費用。
第十一條:變更設計
11.1雙方得以按照下列情況改變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1.2經由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減少的事項。
11.3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書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變更或增加或減少的事項。
11.4所增加或變更之費用,乙方可以按照簽訂到變更期間的相對高價定價。
11.5減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擔乙方已購材料之損失外,還應支付乙方為此支付合理的費用。
第十二條:工程延期
12.1須延長完工日期時,乙方可于原因發生后3日內據實將工程延期通知單書面通知甲方,但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2.2本工程施工期間,甲方得通知乙方將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三條:驗收
13.1工程具有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時,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時起24小時內進行驗收。
13.2本工程進度于符合完工或階段性驗收標準時,乙方應以書面報請完工驗收。經監理工程師認可后,由甲方驗收。
13.3乙方在驗收前3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須提前2日書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參照本合同十三條停工損失賠償。
13.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內未進行驗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驗收通知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認可,通知的驗收日期即視為驗收合格之日,作為支付合同價款的依據。
13.5本工程竣工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在10天內移交予甲方。驗收合格之日即視為所有權及相關權利義務發生轉移。
第十四條:違約及損害賠償責任
14.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終止或解除本合約,一方應給付另一方按工程總價10%計算之違約金。
14.2一方要求減少工程金額達原合約金額之百分之二十。
14.3一方要求停工達15日,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過失除外 。
14.4一方有停業、倒閉、破產或財務發生困難情事之虞,或一方顯無能力支付工程款。
14.5本合約依上述原因而終止或解除時,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發生其它賠償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償。
14.6除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時進場施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違約金15萬元。
14.7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應按每人100元/天對乙方承擔賠償金,并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發生之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機具折舊費、工地費用及管理費用等。甲方應于通知停工之十日內主動賠償乙方。
14.8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準時支付工程款、違約金、賠償金等,每遲延一天按照工程總價的百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第十五條:糾紛處理
甲乙雙方如對本合約條款發生爭議,雙方應平等協商,協商不成,由 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其它
16.1合約時效: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后生效,自付清尾款后終止。
16.2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16.3本合約正本之印花由雙方各自貼銷。
16.4一方提供之地址為可送達之地址,如果變更應及時通知,否則按照合同約定地址投遞即視為送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 篇19
總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達成協議,因有鑒于甲方已進入與雇主簽訂一總包合同,其詳細條款載明于附表一內,作為承擔總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本著誠實守信,本總包合同的各條規定及相關事實,甲乙雙方應充分如實告知相關當事人,甲方提供之本合同之標的應合法有效。現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雙方同意如下條款。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范圍:_________________附件二。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價款
4.1工程總價: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元整,大寫為______________(此項為投標價,支付以實際工程量為依據,此為稅后價),乙方包工包料。
4.2按______________年江蘇省單位估價表方式按綜合單價進行結算。材料按市場當月信息價結算,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4.3以上工程量總包以實際工程量價款中抽取%作為總包管理費。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浮點、稅金、配合費等費用。此管理費自每次甲方付款中自動扣除。
4.4此合同開工10天內,乙方向甲方交質量保證金萬元,此保證金應在該分包工程驗收完工后,15天內歸還給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協議標的:甲方位于“_________”的居室,以下簡稱標的。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乙雙方針對標的居室所簽定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以下簡稱《裝修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簽訂以下補充協議。本補充協議作為《裝修合同》的附件,與《裝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施工過程中,乙方施工人員應認真施工,不在標的居室內飲酒、隨地吐痰,如施工人員吸煙必須遠離易燃易爆物品。
2.乙方施工人員不得使用標的居室內已安裝好的設施、設備(如炊具、潔具及其他設施、設備)(水、電、施工人員自備炊具、潔具除外)。
3.乙方施工人員不得使用明火做飯,不得在材料上堆放餐具,剩飯菜及棄物,應于餐后立即整理餐具,剩飯菜及棄物。
4.乙方應設置專門的垃圾堆放處,及時清運垃圾,并保持居室內的清潔和衛生。
5.安裝地板、地磚后,乙方施工人員須著軟底鞋在標的居室內施工,并嚴禁將尖利或腐蝕性或易造成地板、地磚染色的物品直接放置在地板、地磚上,所有物品均輕拿輕放,嚴禁在地板、地磚上拖動物品。
6.有違反以上第一條1、2、3、4、5項,甲方經過提醒、警告,乙方仍違反的,甲方可以每次扣除乙方_________元的工程款;如果因違反以上第一條1、2、3、4、5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損失。
7.如由于乙方或其施工人員過失,造成甲方設施、設備、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損壞或造成鄰里,物業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設施、設備、居室的損壞以及其他因此帶來的任何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或從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擔全部責任。
8.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安全,如因乙方操作不當造成人員傷亡的,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9.凡運抵甲方標的居室的合同規定由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不得在驗收合格前拆封(不需拆封的材料除外),必須在運抵標的居室時當場由甲方,乙方對照《裝修合同》附表5(《乙方提供裝飾材料明細表》)中規定的品名、質量、數量、規格、等級等驗收,由甲方認可簽字后方可拆封、使用。如果乙方運抵材料與合同不符,乙方必須采取更換,補救措施。
10.乙方應當就其提供的材料向甲方出示購買憑證(發票或者購物票據)、環保證明、保修證明、材料來源、說明書等相關材料,甲方有權向廠商或者經銷商核實材料的真實性,如果發現系假冒偽劣材料,乙方必須更換為合同中標定的產品,并按照合同標定價格的雙倍對甲方進行賠償;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認可的證據充分證明是由于供應商的責任,甲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適當降低要求賠償的額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應商追究相應的責任。
11.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質量、規格等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出現問題時,乙方須采取更換、補齊、修理等方式彌補,如不能彌補,乙方須以其他方式補償乙方,甲方可以依不同情況扣除支付工程款項;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質量,規格等原因,造成甲方設施、設備、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損壞或造成鄰里,物業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設施、設備、居室的損壞以及其他因此帶來的任何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或從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擔全部責任。
12.由乙方購買的材料,乙方承諾對其質量負責,并負責在裝修工程保修期內進行維修和更換。在甲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因為乙方提供材料的質量問題而導致甲方的任何損失,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13.對于乙方在《裝修合同》中約定的材料,因市場斷貨等特殊情況無法購買或無法運抵標的居室,乙方必須更換相同或更高質量、等級、規格的材料,且必須經過甲方的簽字同意。
14.甲、乙方提供的材料進入標的居室后,乙方必須在適當的位置平整堆放材料,并妥善保管,因未妥善保管造成材料變質、變形、損壞、損耗、丟失的,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更換、補齊、賠償。
15.乙方無權擅自更換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采取更換、補齊等補救措施。如乙方已確認并使用了甲方提供的材料,之后因工程質量出現爭議時,乙方不得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為理由,拒絕修理或賠償。
16.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造成正常損耗外的損失,乙方負責賠償。
17.《裝修合同》附件中,所有的_________改為_________(_________厚),每張板(均為標準尺寸_________215;_________)補交_________元的材料費,金額按實際工程量結算。
18.乙方必須在工程交底日,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提供書面的工程進度表和甲方采購材料進度表。
19.進行施工工程前,乙方和其設計師應當就設計思路,工程要點對工長、工人進行培訓。 20.開始施工后,乙方質檢人員應當隨時了解工程狀況和進展情況,至少每三天到甲方標的居室檢查工程情況,并作書面登記。乙方質檢人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 篇21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就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以下稱該工程項目),引薦甲方和該項目的建設單位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關于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終促成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專業承包施工合同。
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所列全部委托事項。甲方與建設單位未簽訂書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為甲方提供的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托事項未完成。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項目的信息,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標通知書、合同條件、工程量清單總價、工程量子目單價、建設單位供應材料品種及單價、棄渣運距等。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該工程項目進行實地考察。
2、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于該工程項目的上述信息真實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乙方無權取得居間報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壹百萬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圖紙、工程量清單,業主提供的各種材料單價,必須完全能夠成為甲方與建設單位所簽訂施工合同的組成部分。否則視為乙方沒有完成委托事項,無權取得居間報酬,并且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4、乙方應保證該工程項目真實可靠、資金到位、各種施工手續齊全,并能夠正常施工。否則,視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實,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執行。
5、乙方在甲方與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如果能夠達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負責協調好甲方與建設單位的關系。
6、乙方領取本合同報酬時,須向甲方開具有效的稅務發票,相關的所得稅由乙方自承擔。
三、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專業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則按未按時支付金額的_________%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本項目居間費用為工程施工合同金額的____________%。
2、居間成功后,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個月內,應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元整;在正常施工的兩個月內,應支付_______________;剩余施工合同金額從正常施工的第三個月開始,根據甲方每月取得的驗工計價款,按_______________%的比例支付;竣工結算完畢,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后____________日內全部結清。
3、甲方可以轉帳或現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間費用的承擔
居間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無論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項,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擔居間活動費用(或甲方同意承擔_________差_________等_________費用)。
六、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甲方商業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為,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的居間報酬。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向甲支支付__________________元違約金;如果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七、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如果至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后終止。
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八、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托事項進行轉委托。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 篇22
發包人(甲方):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鑒于: 甲方和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的編號為GF-20-0325的《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年產300萬件汽車中間軸智能澆鑄新建項目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因工程變動及建設工程實際情況,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原協議第四項(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第1條內容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1、將合同中第一部分《合同協議書》中第四項(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第1條的工程原簽約合同價下調7%(百分之七),投標清單中各子項目綜合單價按以上比例作相應調整。
2、本協議作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協議未修改部分,按原合同執行,法律效力保持不變,原合同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本協議為準。
3、本補充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簽字并蓋章后協議生效。 甲方:汽車零部件乙方:XX公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 簽字: 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2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2____日
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 篇23
合法的建設工程合同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一、承包事項:平頂山_________樓及室外管網道路工程技術資料
二、承包方式:
1、平米包干_________元。2、總建筑面積為:67002,價款為:10050元。大寫:一萬零伍拾元。
2、室外管網定價包干價款為:。
3、合計:合同總價款為:(大寫:)。
三、合同工期:合同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程資料費20。00(大寫:兩千元整)如果甲方在達到資料費支付條件后____日內無法支付乙方工程資料費,乙方保留停止工作和解除合同的'權力。
2、如果在合同工期內,甲方未完成所有施工任務,導致乙方的工程資料未在合同工期內完成竣工備案,工程合同發生延期,則在延期的月份內,甲方需按月支付乙方工程資料費20。00(大寫:兩千元整)。延期月份15天以下(含15天)按半月計算,15天以上的按全月計算。
五、承包范圍:工程技術資料的填寫、收集、整理、組卷、歸檔、備案,直至竣工。
六、辦公用品歸屬: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紙張、辦公桌椅、資料柜、筆、釘書機、釘書釘、尺、壁紙刀、膠水、資料盒由甲方提供,資料軟件由乙方承擔。
七、工作分工
乙方要保證資料填寫、整理與工程進度同步的,工程竣工驗收前做好組卷和預驗收工作。
①檢驗試驗: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負責原材料的、試樣、試件的取樣及制作,乙方負責相關資料的填寫并送試驗室承辦檢驗試驗工作(檢驗試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②資料編制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各種圖、安全資料中有技術要求和方案要求的由甲方工程師編制,所有報驗表、檢驗批表、驗收表、統表等均由乙方負責填寫。
③資料簽字由乙方找相關人員簽字的,要求與工程同步。
④分包工程技術資料:乙方負責收集檢查驗收所有分包工程技術資料,并整理歸檔。
八、合同履行期間,乙方進入施工現場要戴好安全帽并按規劃的路線行走,防止出現人身傷亡事故。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 篇24
聯合體各成員(以下簡稱我方)在《智能溫室建設和施工》項目招標中,如果我方有幸中標,非常感謝評委及建設單位的信任,在該項目建設和施工過程中,我們除響應招標文件中所有的條款及履約合同內容外,并對工程售后服務做出如下承諾:
1、投標產品均屬于國家規定“三包”范圍的,并保證產品質量保證期不低于“三包”規定;質量保證期承諾優于國家“三包”規定的,按供應商實際承諾執行;
2、投標產品有專業售后服務機構,并將在投標文件中予以明確說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務承諾;
3、工程竣工后,我方將負責________年的工程質量無償保修,以優質的服務,實現我們忠實的承諾;真正做到以一流的施工,創一流的質量的服務宗旨;
4、我方保證在工程竣工,經相關部門認證合格后2個工作日內,對招標方提供上門“集中式”培訓服務,確保使用人在操作前充分了解產品性能,使用規范;消滅事故隱患,提高工作效率;
5、電話咨詢:在質量保質期內提供技術援助電話,解答招標方在使用中遇到的問題,及時為招標方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6、現場響應:
6.1我方在接到報修通知后,電話咨詢不能解決的,我方承諾在24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處理,確保產品正常工作;
6.2無法在24小時內解決的,將在24小時內提供備用產品,使招標方能夠正常使用。若故障在24小時內未得到解決的,招標方有權自行處理故障,發生費用在質量保修金中扣除;
6.3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我方在接到通知后,確保做到立即到達事故現場;
6.4對于涉及安全的質量問題,按照《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做到立即報告,及時采取防范措施。
7、質保期外服務承諾:質量保證期過后,我方同樣提供電話咨詢服務,并承諾提供產品上門維護服務;
8、如招標方有產品升級、更新、換代、維修等需求時,我方承諾以優惠價格提供售后服務。 以上是我方對該工程的售后服務承諾,若我方達不到甲方要求及我方承諾標準,在售后服務中給招標方造成巨額損失,我方甘愿受法律法規處罰;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承諾單位:公司 授權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 篇25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雙方協商一致,對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稱)簽訂工程質量合同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廚、衛生間和外墻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乙方負責施工的所有工程項目,如出現施工質量缺陷或施工質量隱患,乙方必須履行保修義務,特別是出現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范圍的項目除外)時:
1、樓地面、屋面、墻面滲漏水;
2、煙道、排氣孔道、風道和設備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漏;
3、樓地面沉陷、空鼓、開裂、起沙;
4、內外墻及頂棚抹灰、油漆等裝飾面及結合層開裂、脫落,或墻面起堿脫皮;
5、門窗變形、門窗五金配件及門鎖損壞、開啟關閉不靈或縫隙超過規范及滲漏水等。
6、廚房、衛生間地面泛水倒坡積水;陽臺、露臺、走廊、屋面倒坡積水;
7、廚房、衛生間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滲漏水;
8、室內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滲漏水、堵塞;
9、強弱電系統不能正常使用,電氣設備及開關、插座故障,線路漏電、短路;
10、鋼筋砼、磚石砌體結構及其他承重結構出現變形裂縫;
11、施工產生的其他質量缺陷。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最低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3、裝修工程2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2年;
5、住宅小區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2年;
6、其他項目保修期約定如下:其他項目的保修期為2年。
質量保修期自如下規定日期起計算:
1、質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明、乙方將竣工檔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給甲方的次日起算(以雙方的交接記錄為依據);
2、若工程移交給甲方時還存在質量問題且乙方選擇自行進行整改時,則該工程的質量保修期自全部質量問題整改合格的次日算起(以包括甲方在內的有關方簽署的驗收合格書面文件為依據);若乙方書面委托甲方整改、維修并同意所需費用按市場行情進行結算、從乙方預留于甲方的質量保修金中支付時,則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為整改、維修后,經甲方及監理單位共同簽署驗收合格書面文件次日起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乙方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書第五條規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保修書第六條保修時限要求的時間內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約定時限內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維修,維修費用從預留于甲方的質量保修金中抵扣。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內,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如果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賠而使甲方遭受損失,
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因乙方未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及時履行保修義務而造成新的人身、財產損害,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義務后,有權就所發生的費用向責任方追償。因設計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關責任由設計單位承擔;因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質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屬乙方采購的,或由甲方采購而乙方不按規定進行檢驗用于工程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負;如屬甲方采購,乙方曾提出質量異議而甲方未經鑒定合格堅持使用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7、在本保修書規定的各分部分項(除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外)保修期限屆滿后,如因乙方未按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和設計要求施工或采購、使用不合格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所造成的質量缺陷,導致影響該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費者退房或換房等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業主索賠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作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后配合甲方與業主協商解決。因解決該索賠問題而由該工程保修負責人簽署的文件、協議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負責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進行協商處理的,則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權處理補償事宜,乙方與業主簽訂的補償協議書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項下約定的補償金由乙方承擔,并授權甲方直接從乙方預留的質量保修金中扣付。
四、質量保修金的支付與返還
1、本工程雙方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5%的工程質量保修金,質量保修金在辦理竣工結算時支付,且質量保修金預留期間不計息。
2、自第二條規定的質量保修期開始計算之日起滿二年時,甲方應將預留保修金余額返還乙方。
3、甲方在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的各保修期限滿后將預留的保修金返還承包人前,甲乙雙方應共同對該工程的質量進行全面回訪,在確定無質量缺陷后甲方才將保修金返還。
4、甲方在返還保修金時,有權將應由乙方承擔但已由甲方墊付的款項從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額不足以抵扣,乙方須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10日內補償甲方,否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款項的萬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5、自本條規定的保修金返還之日起14日內,乙方應憑相關證明文件到甲方處辦理保修金返還手續,因乙方原因逾期辦理的,保修金逾期返還期間不計利息。
五、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應將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姓名、聯系電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時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則乙方同意指定該工程項目經理(聯系電話: )為保修負責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的聯系電話應隨時保持暢通,如保修負責人或聯系電話發生變動,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關變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當發生質量投訴時,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聯系電話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該保修負責人應于接到電話通知時起,24小時內到甲方處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該電話通知以甲方處留存的電話通知記錄為準。逾期未來領取,或電話通知時該保修負責人的聯系電話無法接通,為了避免各方損失擴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施工維修,所發生的費用及代辦費按本條第3款規定從乙方預留于甲方處的質量保修金中扣付。
3、乙方必須從甲方處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起24小時內(經發包人書面批準可以適當延長)與甲方、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約定現場核查時間,并按時到場核查、完成維修(在本保修書第六條規定的保修是限內完成);如發生涉及結構安全或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應立即到達現場搶修。若乙方不遵循上述規定,甲方有權另聘其他施工單位進行維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且甲方可按所發生費用額的50%向承包人收取代辦費。
如乙方拒不承擔上述費用,甲方有權從乙方預留于甲方處的保修金中直接抵扣。4、乙方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后應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經住戶簽名確認后作為已履行保修義務的依據立即交回甲方。否則,視為乙方未履行保修義務,甲方有權按照返修內容估算返修費用及代辦費,并按本條第3款規定從乙方預留的質量保修金中扣付;如乙方履行了保修義務而住戶無正當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單》上簽名確認,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經甲方簽字蓋章確認后,可認定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義務。
5、經甲方組織驗收合格,質量保修問題方視為處理妥當。如經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另聘其他施工單位進行維修,有關維修費用的承擔按照本條第3款規定執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保修義務而發生的維修費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單位按市場行情價進行結算,按本條第3條款規定從乙方預留于甲方處的質量保修金中抵扣。
六、保修時限(自乙方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之日算起)
1、樓地面、屋面、墻體滲漏水為5天;
2、樓地面坪沉陷、空鼓、開裂、起砂的為5天;
3、內外墻及頂棚抹灰、面磚、墻紙、油漆等飾面及結合層開裂脫落或墻面起堿、脫皮的為3天;
4、煙道、排氣孔道、風道和設備管道不通或泄漏的為2天;
5、廁所、廚房陽臺、露臺、走廊、屋面等倒坡積水的為5天;
6、門窗變形,開啟關閉不靈或縫隙超過規范規定滲漏水及門窗五金配件及門鎖損壞的為2天;
7、室內外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滲、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內必須完成,剩余的土建修復工作3天內完成;
8、強弱電系統不能正常使用,電氣設備及開關、插座故障、線路漏電、短路的為1天。
以上時限均為住(用)戶配合為前提。如住(用)戶不予配合,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到場確認,未經甲方確認的,均視為住戶已配合。
七、其他
1、甲方指定其“物業管理部”負責協調保修具體事宜。
2、本保修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條款進行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本保修合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 篇26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 發 包 人:
設 計 人: 簽訂日期: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 監制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
2.1 2.2設計指標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3發包人更變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5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6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員交付的設計資料
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有關工程強制性標準,國家和地方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符合《深圳市建筑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的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技術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
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份,發包人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建設工程方案審批機構(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意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 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備案號:
備案日期: 年 月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鑒定意見: 經辦人:
鑒定日期: 年 日 (簽字)
鑒定日期: 年 日 (簽字)
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 篇27
廣州市建設工程石材供料合同范本
合同編號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加工生產及相關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石材供料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石材)詳見附件《石材供料單》。
2.石材供料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付地點為(選擇一項)
□施工現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的材料存放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雙方根據合同要求及供料進度確定具體批次的石材產品的.交付時間和地點。
第二條?承接方式
1.甲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設計方案或技術要求,就相關要求向乙方進行書面告知。乙方按照甲方的設計要求,制定加工方案。
2.乙方提供石材原材料、加工設備和技術人員應按甲方要求,并接受甲方檢驗。
甲方提供原材料的,乙方應及時檢驗,如有不符合約定要求的應當?日內通知甲方更換、補齊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甲乙雙方不得擅自更換加工原材料的品種和等級。
3.乙方需要第三方協助完成工作的,工作成果由乙方負責。
4.一方要求設計方案或加工方案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的,另一方應盡保密義務。
第三條?質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品石材應當符合以下標準(選擇一項)
□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
□雙方約定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運輸與裝卸
1.成品石材的運輸由(選擇一項):□甲方負責?□乙方負責;石材在運輸中發生的損毀由負責運輸的一方負責,運費由_____方承擔。
2.成品石材運到工程施工現場應由(選擇一項):□甲方裝卸□乙方裝卸;石材在裝卸中發生的損毀由負責裝卸的一方負責,裝卸費由_______方承擔。
第五條?驗收
1.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在出廠前自檢,并向甲方出具“石材產品出廠質量保證書”(以下簡稱“質保書”)。乙方在向甲方供料交付的同時,甲方應派專人與乙方一同驗收,驗收完成后甲方應當同時出具驗收單;實際交付石材的品種、規格、數量等,依據甲方向乙方出具的驗收單確認。質保書及驗收單為本合同附件。
2.成品石材的運輸由甲方負責的,甲方在裝運前驗收,并出具驗收單。成品石材的運輸由乙方負責的,甲方在裝運后驗收,并出具驗收單。
第六條?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合同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2.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后_______日內(或另行約定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作為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雙方約定預付款處理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2)款項支付(選擇一項)
□按供料進度,每_______(時間)結算一次。甲方應于收到乙方結算報表后_______日內核實并支付進度款。
□按供料進度,每_______(數量)結算一次。甲方應于收到乙方結算報表后_______日內核實并支付進度款。
3.合同價款結算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供料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待完工驗收后_______天內支付余款,甲方暫留合同總價款的______%作為保修金,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后_______天內結算,將剩余保修金和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一次性退還乙方。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交付的石材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并達標后繼續供料;對不達標但仍可使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減少價款;因重新供料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改進后仍不能達標以及不能重新供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2.乙方逾期交付石材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款______%支付。
3.因甲方原因導致遲延交付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款______%支付。
4.甲方逾期支付合同價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款______%支付,乙方對已加工的成品石材享有留置權。
5.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保修
1.保修期限_______年,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
2.保修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修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保修期內,因乙方供應材料發生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修補、更換的責任。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合同變更與未盡事宜補充
1.乙方開始加工后,甲方變更加工或相關服務要求應與乙方協商,并制定書面補充合同或者以本合同為標準計算變更部分的合同價款;因變更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與合同有關但無合同約定的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并以書面形式達成補充協議,與合同條款具有相同效力。
第十條?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提交上海石材行業協會調解;或按照下列第_______項方式解決。
1.向上海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可以向上海石材行業協會備案。
第十三條?附則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人:_______?職務:_______?簽訂人:_______?職務: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石材供料單
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 篇28
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
承包單位:_________
承包單位所在地址:_________
為了規范建設市場,確保建設工程高效,優質,按時竣工投產,遵照國家建設部,監察部《關于在工程建設中深入開展反對腐敗和反對不正當競爭的通知》精神,根據_________有關要求,并經甲乙雙方同意,特簽訂建設工程保持廉潔的協議書。
1.甲方有責任向乙方施工單位介紹本單位的有關廉政建設的各項制度和規定。
2.甲方有責任對本單位工程項目人員進行廉政教育;督促甲方人員嚴格遵守本單位制度和在工程項目建設中保持廉潔的若干規定,如發現有違反規定的,除給予當事人批評教育外,應視情節輕重,后果大小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或紀律處分。
3.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工程項目建設中保持廉潔的情況實行監督,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情況。
4.甲方人員參加乙方組織的各種會議和活動,須經主管領導同意,甲方人員不得接受乙方贈送的禮品,禮金和有價證券,難以拒收的,必須按有關規定登記上交。
5.甲方人員在工程建設項目中發現乙方單位有不廉潔的行為,應及時采取措施,終止其不廉潔行為的繼續發生,并報告主管領導。
6.乙方有權了解甲方單位有關廉政建設的各項制度和規定,支持甲方執行有關規定和制度。
7.乙方有責任對本單位工程項目人員進行廉政教育,按時出席甲方召集的有關會議。
8.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宴請甲方人員或向甲方人員贈送禮品,禮金及各種有價證券,如乙方違反,根據具體情況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對乙方的依法處罰,直至終止工程合同,由此給甲方單位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單位承擔。
9.乙方在工程項目建設中賄賂甲方人員,被檢察機關立案查處的,甲方有權取消或終止工程項目施工合同,由此給甲方單位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單位承擔,并向甲方單位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0.乙方在工程項目建設中發現甲方人員有不廉潔的行為,應及時采取措施,終止其不廉潔行為的繼續發生,并及時告知甲方單位主管領導;情節嚴重的可向區有關部門投訴或舉報。
11.本協議使用時間:本工程發包,建設,竣工驗收全過程及協議前后甲乙雙方發生的有違反本協議的行為。
12.本協議的甲方指工程建設單位,分包工程的總包方和建設工程受托監理單位。
13.甲乙雙方愿意接受建設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檢察部門對本協議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直到處罰。
14.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主管部門各備案一份,抄報建筑管理所一份,送甲方紀檢,檢察室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 篇29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制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2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 《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5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
2.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設計指標
┌──────┬─────┬──────┬───────┬─────┐
│建設用地面積│建筑總面積│規定建筑面積│建筑高度或層數│建筑覆蓋率│
├──────┼─────┼──────┼───────┼─────┤
│ │ │ │ │ │
└──────┴─────┴──────┴───────┴─────┘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 │文件編號│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
│1 │用地方案圖 │ │ │ │ │
├──┼────────────┼────┼──┼────┼────┤
│2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 │ │ │ │
│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
│付費次序 │占總設計費%│付費額(元)│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
│第一次付費│20%定金 │ │20%定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3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4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5 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6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 設計人責任:
6.2.1 設計人應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有關工程強制性標準,國家和地方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符合《深圳市建筑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 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年。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 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diyifanwen.com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l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
7.4 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 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 本合同一式____份,發包人____份,設計人____份。
8.9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 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 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證意見: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城鄉監理合同 篇30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標的
1.1乙方根據要求向甲方提供【網絡監控設備一批】(詳見附件【一】)。
二、交付方式
2.1乙方應按下述要求將產品交付甲方:
2.
1.1交付期限:合同簽訂后【】內交付。
2.
1.2交付地點:【需方自提】。
2.
2.3交付方式:【交付方式及運輸方式、運費見補充附頁】。
三、運費及風險轉移
3.1乙方將產品送至甲方指定的交付地點,并承擔運輸費用以及運輸途中的一切風險,風險自產品運到甲方指定地點并經甲方驗收合格簽收后轉移到甲方。因包裝不當等原因造成的產品滅失、損壞,由乙方負責。
四、質量保證
4.1乙方保證交付的產品與雙方約定的式樣、質量完全符合,且符合甲方正常使用要求,不存在任何質量瑕疵。
4.2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一切人身、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
5.1本合同采購價款:大寫人民幣【壹拾柒萬叁仟貳佰壹拾陸元整】,小寫:【173216元】。該合同價款已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報酬和所需的全部費用。除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需就本合同項下事項向乙方支付上述價款之外的任何其他費用。
5.2甲方憑乙方開具的相應金額的發票并按以下第【1】種方式向乙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產品,并驗收合格簽收后支付。
(2)分期支付: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采購價款: 【 】。
六、質量保修
6.1乙方提供自產品出貨之日起【________年】的保修服務。對于產品交付檢驗的不合格品,乙方將予以更換。
七、違約責任
7.1乙方不能按時交貨的,每逾期【一周】應向甲方按合同總價 【1】%的標準支付違約金(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計算)。乙方不能按時交貨超過【三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金不能彌補所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爭議解決
8.1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事項
9.1合同變更: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變更或擅自解除,如需變更,只能以雙方簽字蓋章的書面文件(包括傳真件)進行,該類文件視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份。
9.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傳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工程合同合集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