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程類簡單的合同范本(精選3篇)
裝修工程類簡單的合同范本 篇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方的室內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
1.2 工程內容及做法(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預算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2)種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承包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表),發包方提供部分材料(發包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表);
(3)承包方包工、發包方包料(發包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1.4 工程期限20個工作日,開工日期20xx年 10月19日,竣工日期20xx年 11月16日。
1.5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大寫):捌萬伍仟元整。小寫:¥85000元(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報價單)。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發包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并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2)種方式提供:
(1)發包方自行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詳見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2)發包方委托承包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詳見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大寫)零元,由發包方支付。
第四條 發包方義務
4.1 開工前三天,為承包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家具、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家具、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4.3 負責協調施工隊與周邊鄰居之間的關系;
4.4 不拆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4.5 施工期間發包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
4.6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第五條 承包方義務
5.1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范、防火規定、施工規范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5.2 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5.3 保護好原室內的家具和陳設,保證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5.4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六條 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或變更項目預算表),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第七條 材料的提供
7.1 由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發包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承包方,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
7.2 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承包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表),承包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發包方,并接受發包方檢驗。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發包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發包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 因發包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因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工期順延。
8.3 發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應順延。
8.4 因承包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在三日內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體整改方案的,返工費用由承包方承擔,工期協商順延, 同一質量問題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順延。
第九條 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標準: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_________
1、2工程裝飾裝修面積:_________
1、3工程戶型:_________
1、4工程資料及做法(見報價單和圖紙);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種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帶給其余部分材料(見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_________日(以實際工作日計算);
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7工程款和報價單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
(2)報價單應當以為參考依據,根據市場經濟運作規則,本著優質優價的原則由雙方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報價單應當與材料質量標準、制安工藝配套編制共同作為確定工程價款的根據。
第二條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應當與具有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批的工程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并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
第三條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
3、1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種方式帶給:
(1)甲方自行設計的,需帶給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設計的,乙方需帶給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3、2雙方帶給的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務必貼合(gb50325-20__)的要求。
3、3雙方應當對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予以簽收確認。
3、4雙方不得將對方帶給的施工圖紙、設計方案等資料擅自復制或轉讓給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項目。
第四條甲方工作
4、1開工三日前要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無償帶給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和冬季供暖。
4、3負責辦理物業管理部門開工手續和應當由業主支付的有關費用。
4、4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定。
4、5負責協調乙方施工人員與鄰里之間的關系。
4、6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墻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門窗的墻體。
(3)在室內鋪貼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墻體、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廚房、廁所地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4、7凡務必涉及4、6款所列資料的,甲方應當向房屋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對改動方案的安全使用性進行審定并出具書面證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門批準。
4、8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甲方則應當負責配合乙方做好保衛及消防工作。
4、9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參加工程材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第五條乙方工作
5、1施工中嚴格執行施工規范、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防火規定,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資料。
5、2嚴格執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1)無房屋管理部門審批手續和加固圖紙,不得拆改工程內的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加大樓地面荷載,不得改動室內原有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2)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每日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次日八時之間不得從事敲、鑿、刨、鉆等產生噪聲的裝飾裝修活動。
(3)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等,由乙方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的職責。
(4)負責工程成品、設備和居室留存家具陳設的保護。
(5)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暢通和衛生間的清潔。
(6)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每日完工后清掃施工現場。
5、3透過告知網址、統一公示等方式為甲方帶給本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各種標準、規范、計算書、參考價格等書面資料的查閱條件。
5、4甲方為少數民族的,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當尊重其民族風俗習慣。
第六條工程變更
在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工程資料如需變更,雙方應當協商一致。由合同雙方共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及工期。工程變更協議,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根據。
第七條材料供應
7、1按由乙方編制的本合同家裝所約定的供料方式和資料進行帶給。
(1)應當由甲方帶給的材料、設備,甲方在材料設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就材料、設備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
(2)應當由乙方帶給的材料、設備,乙方在材料、設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就材料、設備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由甲方確認備案。
(3)雙方所帶給的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務必貼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的,并具有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
(4)如一方對對方帶給的材料持有異議需要進行復檢的,檢測費用由其先行墊付;材料經檢測確實不合格的,檢測費用則最終由對方承擔。
(5)甲方所帶給的材料、設備經乙方驗收、確認辦理完交接手續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質量控制職責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工期延誤
8、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應當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狀況。
8、2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工期應當順延: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當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職責造成工期延誤的其他狀況。
8、3因乙方職責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8、4決定造成工期延誤以“雙方認定的文字協議”為確定雙方職責的依據。
第九條質量標準
9、1裝修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方面,應當嚴格按照(gb50325-20__)的標準執行。
9、2本工程施工質量按下列第項標準執行。
9、3在竣工驗收時雙方對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發生爭議時,應當申請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予以認證;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申請方墊付,并最終由職責方承擔。
第十條工程驗收
10、1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聯合驗收:
(1)材料驗收;
(2)隱蔽工程驗收;
(3)竣工驗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驗收通知單后三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雙方辦理移交手續,結清尾款,簽署保修單,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電改造圖。
10、3雙方進行竣工驗收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成品和工程現場的全部安全。
10、4雙方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視同驗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5竣工驗收在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及經濟方面存在個別的不涉及較大問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解決竣工驗收遺留問題協議”(作為竣工驗收單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防滲漏工程保修期限為五年。
第十一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簽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數支付時間工程款支付比率應支付金額
第一次開工三日前50%
第二次工程進度過半45%
第三次竣工驗收合格5%
11、2工程進度過半,指工程中水、電管線全部鋪設完成,墻面、頂面基層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門、窗及細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為界定工程過半的標準。
11、3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對乙方提交的工程結算單進行審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結清后,乙方向甲方開具正式統一發票為工程款結算憑證。
第十二條違約職責
12、1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職責;因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受到處罰的,最終職責由職責方承擔。
12、2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由職責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12、3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誤一日,應當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2‰的違約金。
12、4由于乙方職責延誤工期的,每延誤一日,乙方支付給甲方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2‰的違約金。
12、5由于乙方職責導致工程質量和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約定進行返工修理、綜合治理和賠付:
(1)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務必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按12、4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對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乙方務必進行綜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按12、4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室內空氣質量經治理仍不達標且確屬乙方職責的,乙方應當向甲方返還合同的工程全部價款;甲方對不達標也負有職責的,乙方可相應減少返還比例。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等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時,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附則
14、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14、3雙方能夠書面形式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減輕或免除本合同規定應當由乙方承擔的職責的,仍應以本合同為準。
14、4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影響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應當本著公平原則協商解決。
14、5乙方撤離市場的,由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職責;主辦單位承擔職責之后,有權向乙方追償。
14、6本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市場主辦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裝修工程類簡單的合同范本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 工程裝修內容
圍墻制作 橫幅制作 燈箱 商鋪門面 導視牌 電梯間 商鋪門面
三、工程支付金額:
四、 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后,甲方每月按乙方所制作工程的費用,經雙方核對無誤后支付給乙方。
五、雙方責任
1、 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
2、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設計和要求完成工程工作。
六、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 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 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后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3、 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4、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5、 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貳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蓋公章) (蓋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修工程類簡單的合同范本 篇3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設計項目,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說明:
1. 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
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給設計人支付趕工費(根據實際情況雙方協商確定)。
6.1.4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員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取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xx)《室內裝飾工程質量規范》(GB1838-93)《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95)《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JGJ73-91)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5 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份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判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10 %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萬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 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 兩 份,發包人 一 份,設計人 一 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時間為雙方簽訂合同后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到帳后。
8.11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