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工程勘察合同(精選3篇)
機電工程勘察合同 篇1
工 程 名 稱:
工 程 地 點:
合 同 編 號:
勘 察 證 書 等 級:
發 包 人:
勘 察 人:
簽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監制
國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發包人 :
勘察人 :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項目名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建設地點:
1.3工程規模、特征:
1.4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 按國家現行相關勘察規范執行。
1.5預計勘察工作量: (實際工作量以收方為準)
1.6勘察費用:
1.6.1經雙方友好協商,所有地質孔按 元/孔進行綜合單價包干,預計勘察合同總價約為(大寫)壹拾捌萬元整(¥: 元)(含機械進退場費、修路及青苗賠償費、相關稅費)。最終勘察費用按實際工作量套取相應單價計算。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如有),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證等批文復印件(如有)。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 年 月 日開工, 年 月 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付費方式為轉賬:
4.2.1本勘察工程結束后,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資料,雙方按實際完成工作量套取相應的固定單價計算勘察費用。
4.2.2因本勘察項目中場地涉及修路以及青苗賠償,勘察人機械進場進行外業施工并提交部分中間資料后,發包人需支付20%的勘察費用作為進度款。勘察人完成外業工作提交中間資料后,發包人10天內支付到50%的勘察費用;提交正式勘察成果且通過甲方審核后再支付40%的勘察費用;余款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半年內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派專人在現場做好協助勘察人工作。
5.1.2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勘察人責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如圖紙資料及相關巖土參數與實際不符,造成后果,勘察人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賠償并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相關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50 %。
5.2.3在工程勘察前,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5勘察人必須配合發包人完成工程建設項目的后續工程驗收程序。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2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1‰的勘察費。
6.2由于勘察人原因不能做到隨叫隨到的后期服務工作每超過一日,應減收1‰的勘察費。
6.4 由于發包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勘察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加收1‰的勘察費。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本工程合同金額以最終簽訂的結算單為準。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勘察人同意由發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第十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本合同一式 肆 份,發包人 貳 份,勘察人 貳 份。
附件: 測量安全、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要求及處罰規定
包人名稱: 勘察人名稱:
有限公司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住 所: 住 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單位全稱: 開戶單位全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測量安全、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要求及處罰規定
為保證測量作業安全、保護環境和確保職業健康,特制定本規定。
一 測量安全、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管理負責制
1、測量單位法人為項目測量安全、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管理的第一責任人,項目負責人為該項目測量安全、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管理的責任人。測量人員均具有對各機組測量安全、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進行監督管理的責任和義務,以及按照本辦法進行的處罰權。
2、發包人派出的安全巡視員負責對乙方測量作業安全及環境保護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其結果直接納入對測量人進行的測量作業考核評價中。
二 測量安全要求及處罰細則
1、人員進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穿防滑質軟的膠底鞋,不準打赤腳、穿拖鞋、光膀子上崗。違者處以200元/人·次的罰款。
2、嚴禁酒后上崗或者工作期間喝酒。違者處以200元/人·次的罰款。
3、測量工作人員上崗前須進行崗前培訓及安全教育,同時應記錄備案,測量操作人員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違者處以500元/人.次的罰款。
4、野外用火,必須注意安全,做到人離火滅,不留火源(火種)。違者處以1000元/人·次的罰款。
5、工作人員吸煙必須把煙頭熄滅,不得未熄滅就隨手亂丟,謹防因煙頭而引發的火災事故。違者處以500元/人·次的罰款。
6、在江河湖海等水域,應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工作人員必須穿救生衣;任何人不準到水里戲水和游泳,禁止電魚、炸魚或捕釣魚蝦。違者處以500元/人·次的罰款。
7、邊坡地段,必須注意對高處浮石(松動物)等危險物進行清除。違者處以1000元/人·次的罰款。
8、在道路上或在車輛過往地帶,要注意過往行人、車輛安全,須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帶、牌)或路障,圈出安全范圍,違者處以1000元/次的罰款;人員要穿安全警示“斑馬服”,違者處以500元/人·次的罰款。在水上作業,必須按規定辦理相關海事手續,同時設置通航標志,違者處以1000元/次的罰款。
9、夜間,照明燈光必須充足。要根據環境安裝警示燈、導向燈等,違者處以500元/人·次的罰款。
10、雷雨季節在高建筑群旁、山頂、電桿和高壓線附近等復雜環境,禁止冒雨、頂風作業,防止意外事故發生。違者處以1000元/次的罰款。
11、工棚搭建,必須選擇安全位置,防止過往車輛、雷電、滾石、塌陷、泥石流、水災、洪災等等的傷害,違者處以200元/次的罰款。
12、在存在有地下構筑物、地下通信光纜等地下設施的地段進行測量作業時,應在查明地下設施的情況下才能進行測量作業,對于未查明地下設施前盲目造成地下設施破壞所引發的賠償,由測量人承擔。
13、其他違反相關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視情節進行處罰。
三 環境保護及職業健康要求及處罰細則
1、固體廢棄物分類、回收、棄置符合規定;控制噪音、廢水、廢氣污染物排放達標。違者處以_____元/次的罰款。
2、測量作業產生的廢棄物,在工作結束后應清理干凈,違者處以_____元/次的罰款。
3、工地完成后,生活垃圾應集中處理,不得隨地丟棄。違者處以_____元/次的罰款。
4、在山區懸崖、陡坡作業,應注意力集中,注意觀察,防止摔傷。違者處以_____元/次的罰款。
5、水上作業遇4級以上大風,應停止作業。違者處以_____元/次的罰款。
6、測量作業范圍內,機具擺放的外邊緣應與輸電線路(特別是高壓線路)必須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
7、外業工作應注意了解天氣情況,防中暑、防洪、防雷擊、防坍塌和泥石流等的傷害。
發 包 人:
勘 察 人:
機電工程勘察合同 篇2
項目名稱:_________
項目建設地點: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_________勘察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該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搞好該工程勘察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勘察階段的工作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勘察范圍
1.1 本工程項目勘察委托文號、日期_________。
1.2 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
1.3 技術要求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資料:
一、提交工程項目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施工或勘察許可文件
二、提交工程項目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三、提交技術委托書及已有的技術資料和圖件
第三條 乙方按下述進度、份數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
3.1 勘察成果規定提交四份,超過四份另行計費。
3.2 工程有效期限以甲方下達的開工通知書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自然條件影響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時,工期順延。
第四條 取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4.1 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計取費用。國家規定的取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雙方另行議定。
4.2 本工程勘察費估算為_________元,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勘察費的30%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工程勘察驗收、交付成果后15天內,結清全部費用。
4.3 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五條 雙方責任
5.1 甲方
5.1.1 甲方委托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明確技術要求和勘察階段,按時提供已有技術資料(包括地下管線、地下構筑物的資料),并能滿足乙方編寫勘察綱要和編制工程預算的基本要求。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過程中發生或危及人身安全時,其責任由甲方負責。
5.1.2 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工作時,甲方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5.1.3 派員協助乙方與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系,及時為乙方創造并解決勘察現場條件。如:征購土地、青苗賠償、拆除障礙物、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和水源以及排水渠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 勘察前,根據乙方提出的用料計劃,按時準備好各種材料,并承擔費用。
5.1.5 按時為勘察人員準備好住宿、辦公、臨時庫房、就餐食堂、取暖、飲水以及條件許可的其它福利設施,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費用。當甲方不能提供上述條件時,甲方應支付乙方臨時設施費。
5.1.6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甲方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 工程完工后,在15天內負責組織勘察及成果驗收,并在乙方填寫的工程勘察交驗單上簽署意見,作為工程勘察費用結算的依據。
5.1.8 維護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轉讓。
5.1.9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甲方應支付窩工費。
5.1.10 補充協議中甲方應負的其它責任。
5.2 乙方
5.2.1 派工程技術人員按任務委托書和設計技術要求進行現場踏勘,確定勘察手段、勘察工作量,編制工程預算。
5.2.2 在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
5.2.3 勘察過程中,根據場地地形、地質條件和技術規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減工程量或改變勘察手段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4 按照國家現行的標準、規范和規程進行勘察,根據委托任務書提出的技術要求,按合同規定的進度,提交勘察成果,并對其質量負責。
5.2.5 講究職業道德,端正經營作風,勘察成果應滿足設計和施工的要求。
5.2.6 補充協議中乙方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6.2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及時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提交勘察成果,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質量低劣,不能滿足設計技術要求時,其勘察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當地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或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事宜
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及時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電報、電傳、技術討論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廢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委托方(蓋章):_________ 承接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機電工程勘察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范圍詳見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第二條乙方根據委托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甲方責任
1.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可靠性負責。
委托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范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復制件,并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托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準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⑤經批準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托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后,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3.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委托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5.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對轉讓后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6.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6份,施工圖設計8份),并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復制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2.乙方要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4.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5.對于復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6.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范、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條勘察設計費用
乙方根據國家批準的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及辦法計收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30%;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項目及復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選撥付20%作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算全部勘察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____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并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后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1%,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經批準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1%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100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1%.
第七條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按項解決。
1.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