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裝公司章程(精選3篇)
建筑安裝公司章程 篇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 公司名稱:
第四條 住所:
第三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五條 公司經營范圍:建筑安裝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裝飾工程、鋼結構工程、地基與基礎工程、體育場地設施工程設計、施工,鋼材、建材、機械設備銷售。
第四章公司注冊資本及股東的姓名(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時間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900萬元人民幣。
第五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八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執行董事、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執行董事主持。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四條 公司設執行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第十五條 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議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 設一名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第十七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發生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八條 公司設經理,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會決定;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七章 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 長期,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一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
第二十二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三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由股東會決議。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該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第二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第二十五條 公司聘用、解聘承辦公司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由股東會決定。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一式 3 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一份。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建筑安裝公司章程 篇2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地處都江堰成都至都江堰客運鐵路支線拆遷重建區地塊1工程的水電安裝部分承包給乙方施工修建。 2、開工日期:20xx年6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總日歷日期: 天
乙方必須按此日歷天數完成工程施工任務,逾期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施工內容:按建設方提的安裝部分工程量清單完成其工程量。
4、施工質量: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水電安裝、調試、運行符合合格質量標準。質量驗收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協助完成。
5、工程承包總價:工程承包總價暫按投標總價,即:4967817.00元(大寫:肆佰玖拾陸萬柒仟捌佰壹拾柒元)
6、工程結算:
6.1、按安裝部分工程量清單的固定綜合單價結算。
6.2、甲方按照工程總造價的12.00%(百分之十二 )收取乙方項目承包管理費(其中:空調設備單價不收取承包管理費),上繳方式在建設單位撥付工程款時,按此比例收取。
6.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稅率代扣代繳稅金。(綜合稅率為3.84%) 7、付款方式:建設方將工程款撥付到甲方賬戶后,甲方分六次支付工程款給乙方:
7.1、第一次:基礎完成之后,按合同工程總額的10%支付。
7.2、第二次:一層澆筑樓板砼澆筑完成后,按合同工程總額的10%支付。
7.3、第三次:工程主體完成后,按合同工程總額的30%支付。
7.4、第四次:進入水電管道安裝,按合同工程總額的20%支付。
7.5、第五次:工程完工后,按合同工程總額的10%支付。
7.6、第六次:工程經過竣工驗收后,按合同工程總額的10%支付。余下5%,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一年后退還。
8、合同份數:一式三份,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待工程驗收合格結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20xx年6月18日 20xx年6月18日
建筑安裝公司章程 篇3
工程名稱:_________
審查單位: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總則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
二、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準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表,申請建筑許可執照,計劃任務書,初步設計,總概算等文件號。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
四、工程地點:_________。
五、工程范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筑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六、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中間交工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并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一、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更變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征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筑執照;清除施工場地范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布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 物資供應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_________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使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_________。
二、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甲方應負責商品檢驗。在施工現場加工的非標準設備,甲方可委托有條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須以其它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乙雙方的同意,在辦理有關手續后實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四、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驗證,如無證明,須經試驗合格方準使用,其試驗費應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五、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工程款結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辦理:
1、以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系數包干確定包干造價,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干造價;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干,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干造價;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預算定額或人工費包干辦法結算。
5、_________。
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_________日內按工程造價總數_________元的百分之_________一次撥給乙方備料及施工費。工程進行期間,甲方應審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統計月(季)報表,并據此撥給工程進度款。工程未竣工驗收前,可預留工程總造價的百分之_____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后全部付清。(基本建設投資撥款改貸款之后,貸款辦法按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六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二、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乙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后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后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準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準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后,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并作好記錄;重大或復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并辦理隱蔽驗收手續。如甲方與設計單位屆時未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并應作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如甲方以后提出檢查時,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乙方負責;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甲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甲乙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七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_________日,應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并與乙方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甲方必須承認乙方的竣工時間。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負擔。
二、竣工工程經檢驗合格,從驗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按期接管, 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 應由甲方負擔。
三、某項工程中之單項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在移交時甲乙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不合格須返工或修理補做的部分,雙方在驗收時應議定修補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完成后經驗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作減項竣工,并對已完成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條件:
1、增減工程變更的有關手續和其它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提供竣工圖的工程,如工程變更不大,施工單位應盡量在原施工圖上加以注明,提交甲方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由甲方自繪或委托設計單位繪制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_________天內,應將竣工工程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定,甲方接到竣工結算件后應在_________天內審定完畢,如到期未審定完或未提出異議,即視同同意結算,建設銀行據以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個采暖期。在保修期間,確因施工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應由乙方負責修理,并負擔全部修理費用。
第八條 獎勵、懲罰與仲裁
一、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藥的工程投資,百分之_________歸乙方,百分之_________歸設計單位。
二、由于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項工程的預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乙方償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如乙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給乙方萬分之_________的獎勵。獎金由甲方收益中開支或從甲方節藥的投資中支付。如甲方確無資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乙方應從全局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三、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級建設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仲裁。
第九條 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一、甲方派_________同志為駐現場負責人,乙方派_________同志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報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建設銀行各一份存留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并結清尾款后失效。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抵觸。
二、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后,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抵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均略)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
三、施工圖預算表
四、甲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準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_______份文件。
第十三條 其它條款_________。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 施工單位(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