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抵押借款合同(精選3篇)
信用卡抵押借款合同 篇1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愿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其有效身份證件號或單位注冊號(或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自有財產向乙方領用牡丹信用卡提供抵押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約。
一、定義:本合約所稱被擔保人系指牡丹信用卡商務卡持卡單位和個人卡持卡人。
二、擔保范圍:被擔保人根據其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的《牡丹信用卡領用》合約項下因牡丹信用卡而發生的全部債務(包括信用額度內及超信用額度透支的本息、追索費用等)和乙方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上述債務的擔保以抵押權設立時確定的價值為限,甲方對被擔保人應付款項的償還順序依次為利息、費用和本金。
三、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由本合約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甲方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確認已知悉并理解《中國工商銀行牡丹信用卡章程》、《牡丹信用卡領用合約》和本合約文本,并在對被擔保人的資信狀況與用卡動機充分了解的情況下,自愿為其進行擔保;
(二)甲方確認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行為真實、合法,并已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
(三)如實說明抵押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
(四)負責辦理本合約項下有關的評估、公證、鑒定、登記等事宜,并承擔全部費用。
五、甲方不得將已設立抵押的抵押物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六、甲方將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七、甲方發生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地址)等變更情形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該義務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八、甲方轉讓抵押物的,應取得乙方的同意,并另行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擔保,否則不得轉讓抵押物。
轉讓抵押物的價值明顯低于其價值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30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九、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依法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甲方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損害而得到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十、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有的所擔保的債權。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償。
十一、抵押權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因滅失所得的賠償金,應當作為抵押財產。
十二、被擔保人透支期限屆滿不履行債務的,乙方可以與甲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十三、甲方若需提前終止本合約,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俟被擔保人另行提供了經乙方認可的擔保或被擔保人銷戶后,本合約方可解除,但甲方對合約解除以前被擔保人債務仍承擔清償責任。
十四、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牡丹信用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對被擔保人收費項目或標準的變化、利率的調整、被擔保人中途換領新卡、被擔保人人數的增減、被擔保人信用額度的調整等情形而改變。
十五、本合約不因乙方與被擔保人所簽訂的《牡丹信用卡領用合約》的無效而無效。
十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約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七、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銷戶之日終止。依法需要登記的,則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十八、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合約未盡事宜另行約定補充條款作為本合約附件,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甲方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單如下
抵押物名稱
數量
質量
狀況
所在地
評估價值
所有權權屬
使用權權屬
甲方(抵押人): 乙方(發卡機構):
簽章: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信用卡抵押借款合同 篇2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于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稱)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后)。抵押物的現值為______元,擔保_____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______年,即由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貸款利率為月息_____%。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于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______元。
七、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______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______月以內的,應于下______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并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______次。逾期超過______個月或______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萬分之三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的各項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______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_____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后______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布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后,應于______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_____個月后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戶或其他存款戶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并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于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于影響金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并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后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_____
甲方簽名(章):_____
地址:_____電話:_____
乙方簽名(章):_____
地址:_____電話:_____
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簽名(章):_____
地址:_____電話: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信用卡抵押借款合同 篇3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住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住址:
甲方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因乙方要擴大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周轉。
二、借款金額和還款時間: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整。約定于 年 月 日前把借款本息一次性還清甲方。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借款利息:
雙方約定借款年利率為12.5%。
五、權利義務:
出借方有權監督借款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
借款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借款,借款方有權收回全部借款或部分借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主動提前還款的,雙方約定提前還款按月息1.5%計收利息,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如借款方無違約,出借方不得要求借款方提前還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依逾期時間,按月息
1.5%計收,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乙方如需續借,需提前一個月征得甲方同意并續簽合同后按新合同執行。
六、保證條款:
1.乙方借用 所有的坐落于: , 號樓 單元 室的房產做為抵押物(房產證號: ),如乙方到期不能歸還出借方的借款,出借方有權處理抵押品或者要求王保栓代為償還借款本息。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期限還本付息。
4.本借款合同中, 為保證人,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借款人如不按合同約定時間歸還借款的,出借人有權要求保證人 償還借款,或者要求處臵保證人 所有的抵押物。
七、強制執行條款與還款時間:
1.甲、乙雙方和保證人 共同確認: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已經賦予甲方要求強制執行的權力,經三方慎重考慮,同意本協議簽訂后,賦予本協議的強制執行效力。
2.此筆借款的到期時間為 年 月 日,從 年 月 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如果乙方到期不還款,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協議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項。乙方和擔保方 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雙方和擔保人王保栓各持1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連帶保證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