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單填寫說明及有關規定(通用3篇)
借款單填寫說明及有關規定 篇1
為了規范各公司和個人借款行為,更好地按照財務管理規定辦事,及時掌握企業貨幣資金情況,通過集團公司領導班子研究決定,對借款單進行重新印制,有關借款單的填寫和有關規定作如下說明:
一、填寫說明:
1、公司或個人借款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所列相關內容必須填寫清楚,項目要逐一填寫完整,不得有空缺。
2、借款單位、借款事由必須具體詳細。
3、“借款金額”大小寫要填寫一致。
4、“還款日期”、“批準還款日期”要填寫到日。
二、有關規定:
1、凡因公借支票、實際支付金額不得超過借款單金額。空白支票,必須在“收款人簽字”欄中加注不確定收款單位名稱標記。支票存根收款單位名稱填寫與票據聯的收款單位名稱完全一致。原則上當天將支票存根送交財務,特殊情況第二天要向財務部說明原因,支票存根送交財務部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三日,與支票相關的單據送交財務部時間不得超過借款單所注明的還款日期。
2、出差借款,出差人員返回以后5日內到財務部結算清楚,交回余款,不得拖欠。
3、所借支票和現金,財務部會計人員須在還款日到期前5日,第一次電話通知借款人。(會計人員登記電話通知單,做好電話記錄,出納人員在證明人處簽字,做好證明。超過3天仍未還款,財務會計第二次電話通知借款人,兩天后仍未還款,會計人員填寫執行通知單,交批準領導簽字批準后轉人力資源部執行扣款并處以借款人和批準領導每人150元罰款。
4、財務人員必須按規定的借款流程操作執行,否則處以會計人員200元罰款,財務部長100元罰款,分管副總100元罰款。
5、借款期限最長為30天,到期如不能按時歸還欠款,在財務人員第二次通知歸還欠款時,重新辦理借款單,只限兩次(含上次),連續兩次不能歸還的,由總經理申批處理。
6、本借款單一式三份,財務、借款人、批準領導各一份。
7、新借款單自XX年月日起使用,原借款單同時作廢。
8、其他相關事宜有財務部負責解釋。
附:借款單
電話通知單
執行通知單
借款單填寫說明及有關規定 篇2
合同編號:______
貸款方:_______
借款方:_______
雙方共同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并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 根據(項目計劃批準機關及文號)批準借款方(項目名稱及主要內容)
項目,總投資___萬元,其中自籌___萬元,
其它__萬元,向貸款單位申請(貸款種類),貸款___萬元。
第二條 貸款方根據借款方以下借款用同意貸款___萬元。貸款期限:自_ 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貸款方按照各項貸款辦法規定 的利率檔次,計息時間,向借款方計收利息。
借款用途:購置設備___臺(套)___萬元;
土建____平方米____萬元;
其它_____萬元。
第三條 貸款方保證在核準的貸款額度內,根據貸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時供 應資金,如因本身責任,不能按時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遲天數付給借款方 違約金。違約金由貸款方按本項貸款利率檔次加付___%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照如下期限歸還本金:
____年__月__萬元、____年__月__萬元、
____年__月__萬元、____年__月__萬元、
____年__月__萬元、____年__月__萬元。
第五條 借款方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用下列資金還款:
____(公章)
1.貸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所得稅前利潤___萬元,
2.貸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稅金___萬元,
3.自有資金(包括更新改造資金、新產品試制費和生產發展基金)___萬 元,
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___萬元,
5.貸款項目交主管部門的費用___萬元。
6.其它資金___萬元。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監督借款方按照批準的項目實施計劃、設計方案和合同規 定使用借款,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隨意變更項目內容和借款用途,否則, 貸款方有權收回或停止貸款,并對挪用的貸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七條 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由保證人或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 任。
第八條 本合同經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簽章后生效,至此項借款本息全部 還清后終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報送 人民銀行一、二級分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稅務局。
借款方:(單位)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_____(簽章)
貸款方:(單位)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________(簽章)
保證人:(單位)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借款單填寫說明及有關規定 篇3
借款合同
出借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簽訂地:
乙方因資金周轉所需向甲方申請借款,為明確各方的權利和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1.乙方因經營所需,向甲方申請借款,各方確認并同意以下內容:
1.1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 元整)。此筆款項已于 年 月 日由甲方實際支付給乙方。
1.2.借款期限及利息:借款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利息為月息 。
1.3.借款用途:
2.違約責任
2.1乙方在合同期內,未按期給付利息的,甲方按規定對其逾期期間按實際天數每日計收千分之一的罰息。合同到期后,如乙方未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仍按此違約條款執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借款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
3.1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重要事實;乙方不配合、拒絕接受甲方的監督;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處分其資產;乙方財產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占有、接管或其財產被扣押、凍結,可能使甲方遭受嚴重損失的;
3.2乙方發生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為。
4.如對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協商不成的,各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5.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后成立并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終止。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