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和借款協議(精選3篇)
借款合同和借款協議 篇1
為購買房屋,現收某某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以現金出借的¥_________________.00元(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借期_____個月,月利率7‰(仟分之柒),貳零壹肆年拾貳月三十日到期時本息一并還清。如到期未還清,愿按月利率10‰(仟分之拾)計付逾期利息。立此為據。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借款合同和借款協議 篇2
借款合同(樣式四)
合同編號:
經(下稱貸款方)與(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種類)貸款(大寫),用于,還款期限至止,利率按月息‰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方法計算。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用款計劃分期還款計劃
日期金額日期金額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的利息,并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其他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九條?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貸款方:
借款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貸款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
負責人:(章)
經辦人:(章)
開戶銀行及賬戶:
經辦人:(章)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借款合同和借款協議 篇3
借款人: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照有關法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借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____。
第三條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在本合同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放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后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借款放出。
第六條本合同到期,借款人應主動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動歸還的,借款人同意貸款人從借款人賬號劃收。
第二章借款利息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為月息千分之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借款,自貸款方放款之日起計息,按日計息,按季結息,借款到期還清本息。
第九條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仍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
第十條借款人在貸款人結息日前應在其賬戶備足應付利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賬號劃收。
第三章擔保
第十一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由____向貸款人提供____方式擔保,并另行簽訂合同編號____的擔保合同。
第十二條如果擔保合同中約定的有關事項發生,貸款人認為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
第四章雙方承諾
第十三條借款人承諾: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不利用借款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在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清償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種改變經營方式行為時,應最遲于改變經營方式前____天通知貸款人,并保證貸款本息的清償。
發生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時,保證立即歸還貸款本息。
當客觀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況時,應當在事件發生后___天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保證貸款本息的償還。
按時如實提供貸款人要求的資料,并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和檢查與借款有關的生產、經營、財產等情況。
第十四條貸款人承諾:
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
第十五條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日內向貸款人提出申請,并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十六條借款人如要將本合同項下債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七條借款人、貸款人任意一方需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均應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八條借、貸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內容,均應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國家規定,在違約使用期間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利息。
第二十條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歸還借款本息時,貸款人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利息。
第二十一條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貸款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二十二條借款人違反本合同,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貸款人有權按國家規定計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二十三條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時,應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第二十四條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根據違約金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萬分之______違約金。
第七章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五條在本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經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加蓋公章并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章后生效。有擔保合同的,擔保合同生效后,方可辦理借款手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自其項下貸款本息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得到全部清償時,自動失效。
第二十八條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以及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注冊資金等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二十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借款人和貸款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借款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