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建造借款合同(通用3篇)
商品房建造借款合同 篇1
借款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貸款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擔保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甲方經_________批準,開發_________,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_____元,因資金不足,經向乙方申請,同意給予貸款。現經雙方商定,根據《城鎮土地開發和商品房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特簽訂借款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大寫)_________元,用作開發_________的周轉金。附用款計劃。
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借款利率定為月息_________‰,每季結算一次。貸款利息按實際支用數計息,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時,計算復利。
四、逾期貸款,加計利息_________%,挪用貸款加罰利息_________%。
五、甲方以_________和其它資金作為還款來源,在貸款到期前還清貸款本息(附還款計劃)。
六、甲方用_________人為借款的保證。全部貸款到期,貸款方發出逾期通知三個月后,仍未歸還,貸款方可以直接從借款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中扣收。
七、甲方應用自有財產或開發產品作為貸款的抵押。借款企業無力償還本息時,乙方有權依照法律程序處理作為貸款保證的財產或開發產品。
八、甲方出現《貸款辦法》中第十七條所述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權從借款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中扣收部分或全部貸款。
九、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影響甲方用款時,按照《貸款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付給甲方違約金。
十、其他事項,按照《貸款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及擔保單位簽章后生效,貸款全部還清后失效。本合同正本簽章方各執一份,副本報各自主管上級一份。
十二、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國家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建造借款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獨家代理銷售(包括市場調研、營銷策劃)甲方開發經營的項目的有關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和范圍
1、銷售代理:甲方指定乙方為其在重慶大足縣“
2、銷售標底范圍:工程建筑面積約平方米,可代理銷售總量約為: 套(個),其中包括 住宅、門面 個、獨立車庫 個。
3、其他:本項目具體可銷售物業的位置、類型和面積清單由甲方出具,經雙方認可后作為本合同附件之一。乙方在代理期限內能如期完成考核任務,履行本合同承擔的各項義務,甲方不得委托其他第二個代理人,且商品房出售前的所有權歸委托人,由委托人負責盈虧。
第二條:合作期限
1.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延長代理期限,則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如非違約原因需延長,提議方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獲得對方書面簽字認可,合同期限可得以順延。
2.本合同有效期內,除甲方或乙方違約或滿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三條:費用負擔
1.本項目的推廣費用由甲方負責,根據乙方營銷策劃的方案估算,總額不超過 萬元(不包括樣板房和售樓部的裝修費用)。
2.推廣費的使用除開盤期外,每不能超過總額的25%。
3.推廣費用的使用范圍包括:
(1)現場銷售道具(包括:LOGO墻、展板、樓書、DM、宣傳畫等)的成本費用;
(2)各種媒體廣告及推介活動\宣傳及有關銷售宣傳資料的編輯、設計、制作、及發布等費用。推廣費用使用計劃由乙方提出,雙方共同商討,甲方同意簽字確定為準。平面設計公司及人員由乙方指定,甲方應尊重乙方意見。
4.甲方負責提供銷售場地、提供售樓部與直銷點銷售工作所需的辦公設備及耗材(含現場的空調、電話、電腦、打印機及復印機、飲水機等)、提供專職的看房直通車及司機、配備售樓部與直銷點的辦公家具(接待臺、洽談桌、洽談椅、文件柜、寫字臺等)、銷售辦公用品、水電、銷售熱線以及樣板間的搭建及裝修等。
5.按揭辦理及簽訂合同時的合同登記及按揭辦理人員由甲方負責提供專人。
6、銷售現場的銷售人員工資及提成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市場調研費、差旅費、乙方管理費等。
7、銷售現場由甲方負責派值夜(保安)人員及日常清潔的保潔人員。
第四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由乙方根據市場調研情況提出專業意見,甲方代表確定并簽字認可。本項目具體價格表經甲方代表簽字后作為本合同附件之一。整盤銷售均價雙方協定為多層元/m2,高層 元/m2,商業 元/m2,車庫 元/個。
第五條:銷售階段與任務
項目一期銷售任務:
雙方協定的總銷售任務為代理標底的80%,折合銷售金額 萬元,階段銷售任務見(表一):
(注:待確定總金額后補充)
第六條:策劃費、代理傭金及支付條件及方式
1.代理傭金:基本代理傭金按銷售總額的 計算。
2.策劃費用:項目全程營銷策劃費用為萬元,簽約甲方即支付30%給乙方,市場調研報告(包括建筑規劃建議和定位建議)完成提交后,甲方在完成之日10天內(甲方對報告滿意的情況下)再支付總額30%給乙方,開盤1月內支付剩余的40%給乙方。如開盤6個月內乙方累計未完成萬銷售任務,甲方則有權從傭金里扣回支付策劃費用的40%。(注:待確定總銷金額后補充)
3.特約獎勵:
1)最終的銷售單價超出甲乙雙方約定的銷售底價以上部分,甲乙雙方按照比例分成。甲乙雙方協定開盤銷售額達到萬(或%)之后,甲方才能單方提出和執行漲價,甲方每次上調價格不超過2%,每個月不超過一次。開盤均價甲方承諾高層不超過元/平米,多層不超過 元/平米,單套價格底價表由甲方簽字確認為準,在此價格表的基礎上,超出銷售單價部分甲方按月按套計提溢價給乙方。
2)乙方從開盤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銷售任務勵乙方 萬元人民幣。結算時間為完成任務十五日內。
(注:待確定總銷金額后補充)
4.結算依據:銷售業績計算界定:以客戶已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大定協議并已收取首付款或定金所確定的房屋銷售總金額為乙方完成的銷售額。完成一個單位的銷售(即,可結算代理傭金的銷售業績):指購房者已正式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大定協議并已收取首付款或定金。乙方完成的銷售額的結算金額,為當月乙方應計提的基本代理傭金。代理傭金結算程序:乙方每月25日由乙方項目負責人員憑已簽訂合同或大定協議的業績匯總表及收款憑證復印件,與甲方合同或協議及收款憑證保管人核對記錄無誤并簽字認可后,將該業績匯總表交甲方財務部,甲方于次月5日前結清付給乙方之當月代理傭金(包括基本代理傭金、溢價分成)。(為保障銷售隊伍積極性,遇國家長假,則代理傭金甲方應于當月30日內結清付給乙方)
5.提傭方式: (1)本項目正式開始預售之日起,以現金支票或現金的形式支付給乙方,乙方出具有效票據。
第七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保證該項目開發及銷售的合法性,及時辦理售樓的相關法律程序,并為該項目之買主按合法程序辦理買賣手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文件資料
(1)甲方需在開盤前向乙方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項目批準的證照(包括國土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準證書和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等)復印件;
(2)根據乙方代售要求提供該項目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測繪報告、規格等);
3.同意在該項目的各種宣傳媒體及資料上印上乙方獨家策劃代理字樣,并包括乙方有關名稱、電話及地址以利銷售。
4.甲方應按期結算乙方應得傭金,逾期則按0.3%每日支付滯納金,逾期一個月除滯納金外,另處賠付乙方應結金額的30%作為賠償金。
5.一切有關項目之其他合同文件均須由甲方(或甲方授權人)簽訂,任何個人或單位簽訂均屬無效。
6.甲方負責派授權人與認購者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商品房認購書》、《商品房預訂書》《意向購房承諾書》,其它任何人簽訂之合同條款均屬無效。
7、甲方有權定期檢查,督導乙方工作,專人負責收款簽章,并享有該項目開發的收益權,所有權和處置權。
第八條:乙方權利及義務
1.整個策劃、宣傳和銷售過程中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重慶市及有關地方的法律法規。
2.完成前期市場調查,項目定位報告,項目價格及推廣營銷企劃,并實施執行。
3.負責對該項目的銷售進行總體策劃,包括對市場定位、銷售對象、時間、價格、付款方式及各種宣傳渠道的確定與運用等提供專業意見,并實施執行。
4.負責建議、安排設計及監督制作該項目的推廣宣傳單、展覽板、認購書、認購須知及有關之銷售資料,并實施執行。
5.負責建議、安排及監督制作該項目的報紙、電視及電臺等各大媒體廣告的設計及制作工作,并實施執行。
6.對目標消費群組織、安排、主持并實施執行直銷宣傳廣告的派發。 7.各種有關宣傳的計劃及費用需甲方簽字同意方可實施。
8.協助甲方以甲方名義草擬《商品房預售合同》、《商品房認購書》、《商品房預訂書》、《意向購房承諾書》,并協助甲方統一收取客戶房款。已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商品房認購書》、《商品房預訂書》、《意向購房承諾書》原件必須在24小時內交甲方。非經甲方書面簽字同意,乙方不得與買房者修改甲方審定的《商品房預訂書》、《商品房認購書》、《商品房預售合同》、《意向購房承諾書》的任何條款。
9.及時提交售后分析、統計工作,銷售報告、客戶統計分析、媒介效果評估分析、策劃及銷售工作補充及調整分析報告等。
10.在工作安排過程當中,若雙方在工作磋商階段中未能取得共識,乙方應在保留專業意見的基礎上,尊重甲方最終決定為服務宗旨。
11、乙方有制定本項目面價的權利,但不得底于甲方簽字確認的底價,同時需甲方審核簽字確認后才能實施。
12、乙方應保證銷售工作正常開展,需派駐不少于7人的銷售隊伍駐甲方的項目銷售現場實施銷售工作,其中含一名銷售經理,銷售人員。服務項目的一名銷售總監(隨時檢查督促銷售執行效果),保證每周不少于一天在售樓現場辦公;按階段工作要求的一名策劃師(全程跟進執行項目策劃工作),保證開盤前及重大活動方案事實時每周四天在項目所在地辦公;一名平面設計師(保證隨時跟進和把握項目相關平面設計作品效果)。
13、針對本項目乙方經手的推廣文件、資料、宣傳平面需經甲方簽字確認。14、乙方必須如實提供合法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如因乙方無有效合法的營業執照及超范圍的受托代理,給甲方造成損失和不良影響的,均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5、(包括產品規劃建議和定位建議);200 年 月 日前想甲方提供項目營銷策劃案;200 年 月日前向甲方提供廣告宣傳推廣計劃及項目的營銷實施計劃給甲方審定,經甲方簽字同意后實施;并完成相應階段全部策劃、銷售準備工作、銷售人員培訓工作,本合同簽定后乙方進駐售樓部開始代銷工作,10天之內配齊售樓人員,從200年 月 日起,全面展開銷售工作實際運作。(根據甲方進度和要求)
16、負責項目的銷售接待工作,收集客戶意見,協調客戶與甲方的關系。
17、應為甲方保守相關的商業機密。
18、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銷售活動之外的任何商業活動,也不得以虛假夸大之詞欺騙購房人,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書面宣傳資料、廣告資料對購房人進行宣傳,否則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及甲方、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9、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代收任何售房款項及預訂款。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約定可視為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合同終止后由違約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雙方約定違約金為萬元正。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
因下列原因本合同終止:
(2) 合同期限屆滿,又無需延長的。 因一方違約或滿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另一方要求中止。
(3) 無違約行為但雙方協議終止。
如非違約原因或非滿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需終止本合同,提議方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獲得書面簽字認可,有關代理傭金之計算按雙方商定并簽字認可的終止日期為終止結算日期,并按該日期前已收取首付款或定金,并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大定協議的房款總額為基數計算代理傭金,甲方應自終止計算日期起7日內結清所有應付乙方之代理傭金,乙方也應自終止計算日期起7日內向甲方交接清相關工作及銷售資料。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執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應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下,應向代理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二條:其它約定事項
1、乙方委派于甲方銷售現場的主要管理人員乙方不得輕易做單方面調動,若因不可抗因素需要撤換管理人員,需由乙方提前10天作出合理的書面說明提交給甲方,在甲方認可的基礎上(若事實是不可抗拒的,甲方承諾不刻意為難乙方),委派新的管理人員(甲方認可該管理人員的前提下)進入案場進行工作交接,確保項目后期工作有序開展。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退房的,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執行退房指令,乙方仍然應計提該套傭金,所退房繼續由乙方銷售,但乙方不另行收取代理費。
3、由于乙方責任造成退房的,甲方有權扣除該套房乙方代理費,由此造成甲方的相應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辦證機關備案一份。如有修改和補充內容,應另立補充合同,作為本合同附屬內容。補充合同、本合同附錄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有關術語解釋
本合同素稱實際完成銷售指標:以甲方(或甲方授權代表)已簽訂正式商品房預售合同并收取首付款或定金的,該預售合同中確定的房屋銷售總金額為準。
本合同所稱一個單位:指一間獨立產權的房屋。
本合同所稱完成一個單位銷售:指已簽訂一個單位房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大定協議并已收取首付款或定金。
本合同所稱大定業績:指已簽訂房屋的《商品房認購書》并已收取定金。
本合同附件:
銷售基礎結算價格一覽表(待補) 策劃、銷售準備工作進度控制表(待補) 可銷售房源(面積)代理清單(待補)
以上約定附件雙方簽字蓋章后本合同生效,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二零零 年 月 日
商品房建造借款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出租]
承租方(乙方):
預出租方(甲方):
[預租]
預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出租/預租)的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____(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區/縣)____路__(弄/新村)__(號/幢)___室(部位)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出租]實測/[預租]預測)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房屋類型為____,結構為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證書編號:______]。
2)[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
1-2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____(房地產權利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系。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已/未)設定抵押。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簽訂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租賃期滿前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__幣)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為(___幣)___元。(大寫:___萬___千___百___十___元___角整)。[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筑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
該房屋租金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于每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個月的租金,即(___幣)____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系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等費用由___(甲方/乙方)承擔。
5-3 __(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 ,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元/平方米(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期間的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并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后,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并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后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裝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月的;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0-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____日內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路性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
10-5
10-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