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委托保證合同(精選3篇)
借款委托保證合同 篇1
甲方(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及所附文件資料,同意為乙方向銀行(以下稱貸款人)以保證的方式提供借款擔保。甲、乙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主債權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與貸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中貸款人對乙方享有的債權,具體事項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本金:_________________。
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至年月日。
借款用途為。
第二條保證范圍
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貸款人的損失和費用,為乙方向貸款人提供保證。
超出甲方的保證范圍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甲方的保證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甲方代為償還或貸款人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輕或解除。
第三條保證方式
甲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一般保證/連帶責任。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后,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以及甲方的其他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律師費用、訴訟費用)等。
二、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甲方仍有權抗辯。
借款委托保證合同 篇2
委托保證人(以下稱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 真:
保證人(以下稱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 真:
鑒于甲方與(以下簡稱承包商)就 項目于 年月日簽訂編號為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為甲方以保證方式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本合同所稱業主支付擔保是指,乙方向承包商保證,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款時,由乙方代為支付的行為。
1.2本合同所稱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約定的除工程質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價款。 第二條保證的范圍及保證金額
2.1乙方保證的范圍是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
2.2乙方保證的金額是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的,金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 元(大寫:)。
第三條 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3.1 乙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3.2 乙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日內。
3.3甲方與承包商協議變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后,保證期間按照變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應調整。
第四條 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4.1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為支付。
4.2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由乙方在保證金額內代為支付。
第五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5.1 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5.2 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為:。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
第六條 反擔保
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 乙方的追償權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了保證責任后,即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甲方另外應支付乙方代償之日起企業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罰息,并按上述代償款項的 %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8.1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 日內,向承包商出具《業主支付保函》。
8.2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金、注冊地、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生合并、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發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8.3 甲方不得擅自將工程轉讓給第三人。甲方與承包商有關主合同的修改、變更,應告知乙方;如發生結構、規模、標準等重大設計變更,應經乙方書面同意。
8.4甲方保證對已經落實的工程款項實行專款專用,及時向乙方通報工程款項的支付和合同履行情況,積極配合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必要時乙方可要求甲方將已落實的工程款項打入乙方指定的賬戶,實行專款專用監督。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第 款約定的方式解決:
9.1 向 法院起訴;
9.2 向 提起仲裁。(寫明仲裁機構名稱) 第十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借款委托保證合同 篇3
編號:(工 字)第 號
委托保證人(承包商,以下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保證人(以下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鑒于甲方與 (以下簡稱業主)就 項目于 年 月 日簽訂編號為 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為甲方以保證方式向業主提供工程履約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所稱工程履約擔保是指,乙方向業主保證,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履行主合同義務給業主造成損失時,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保證責任的行為。
第二條 保證的范圍及保證金額
2.1乙方保證的范圍是甲方未履行主合同約定的義務,給業主造成的實際損失。
2.2乙方保證的金額是主合同約定的合同總價款的 %,數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 元(大寫: )。
第三條 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3.1 乙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3.2 乙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后 日內。
3.3甲方與業主變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后,保證期間按照變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應調整。
第四條 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4.1乙方根據業主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擔保證責任:
(1)由乙方提供資金及技術援助,甲方繼續履行工程交付義務,但乙方支付金額不超過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保證金額。
(2)由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保證金額內賠償業主的損失。
第五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5.1 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5.2 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為: 。
5.3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第六條 反擔保
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 乙方的追償權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了保證責任后,即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甲方另外應支付乙方代償之日起企業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罰息,并按上述代償款項的 %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8.1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 日內,向業主出具《承包商履約保函》。
8.2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金、注冊地、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生合并、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發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8.3甲方與業主有關主合同的修改、變更,應告知乙方;如發生結構、規模、標準等重大設計變更,應經乙方書面同意。
8.4甲方應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時向乙方通報主合同的履行情況,乙方在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時甲方應積極配合。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第 款約定的方式解決:
9.1 向 法院起訴;
9.2 向 提起仲裁。(寫明仲裁機構名稱)
第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