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借款合同匯總(通用29篇)
有關借款合同匯總 篇1
貸款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號文批準的____________引進項目,所需資金經借款人申請,貸款人審查同意發放外匯貸款。雙方同意遵照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并共同
貸款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號文批準的____________引進項目,所需資金經借款人申請,貸款人審查同意發放外匯貸款。雙方同意遵照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金額:____________萬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幣),包括應付利息_________萬美元; 第二條 貸款期限:____________年,自第一筆用匯之日起至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日止。 第三條 貸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____________年期______個月浮動一次的利率執行或
2.按貸款人制定的_________年期_________個月浮動一次的利率執行或
3.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優惠利率執行,目前為______或
4.按貸款人自營統籌資金貸款利率執行,貸款利息每_________計收一次,結息日為(復息或從存款戶中扣收要寫明)。 第四條 貸款用途:本貸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費用,必須專款專用,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應付利息部分限于償付本貸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條 貸款使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借款人應提出訂貨卡片,提出訂貨卡片之日起五個月內應對外簽訂貿易合同。貿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貸款人,以便對外開證、付匯。如遇特殊情況需延期訂貨的,應事先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訂貨卡片和簽訂貿易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撤銷貸款。 第六條 用款計劃:根據項目進度,本項貸款提款期為____________年至____________年,每年用款計劃如下: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萬美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萬美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萬美元。
貸款人允許貸款人按實際情況調整用款計劃。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貸款,如借貨雙方無其他約定,借款人不得再繼續支用貸款。 第七條 貸款償還:借款人以項目新增創匯和利潤、折舊或其他資金歸還貸款。借款人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下列計劃償還貸款:____________年_________萬美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萬美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萬美元。
如貸款項目提前實現效益,借款人應提前償還貸款;如年度還款計劃不能實現,借款人應在年底前提出調整還款計劃,并經貸款人同意,否則貸款人將按貸款違約處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貸款到期日前十五天應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屆時貸款人可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意見。逾期或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貸款,自過期之日起加收_________的罰息。
為了有利于還款,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還款準備金帳戶,將用于還款的人民幣資金先予存入,待外匯額度落實后再結匯償還貸款。
本貸款項下有關進出口結算業務,應通過中國銀行進出口業務部敘做。 第八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_________作為貸款人的擔保人,并由擔保人向貸款人出具擔保函,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 第九條 保險事項:為避免貸款期間可能因發生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損失,借款人應向有關保險機構投保貸款項下進口設備外匯財產保險,并將保險權益轉歸貸款人名下,直至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止,保險費用可在本貸款項下支付。 第十條 違約和違約處理
1.下列情況均屬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b.未經貸款人同意改變貸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c.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轉賣用本貸款購置的設備。
d.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2.根據違約情況,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a.注銷借款人未使用的貸款。
b.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為____________%的.罰息。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并追加貸款。
d.向貸款擔保人追索貸款。
e.借款人和擔保人未能履行合同還款責任時,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和擔保人在各金融單位存款帳戶中主動扣收還貸款項。
f.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及有關的概算預算經計劃下達機關批準修改或取消的,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可選擇:
1.向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有關借款合同匯總 篇2
流動資金借款合同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方)
___________(以下稱貸款方)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金額(大寫):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____按季收息,利隨本清。
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后的規定計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
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為憑分__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七、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___________作為自己的借款保證人,經貸款方
審查,證實保證人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能力。保證人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
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
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八、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___日內(遇節假日順延)
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賬戶。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依法按違約數額和延期
天數的貸款利息的__%計算,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
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
從借款方存款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并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
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需要將借款展期,應在到期前
___日內向銀行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
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后辦理展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
回貸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逾期利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
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九、其他:
除因《民法典》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
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民法典》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
應在__天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
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份,
報送__有關單位各留存1份。
借款方:
(公章)
貸款方: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簽章)
法人代表:
(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保證方:
(公章)
法人代表:
(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有關借款合同匯總 篇3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
貸款人同意在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期間內向借款人發放貸款,最高貸款限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借款種類與用途以借款借據為準,在上述借款期間內,借款人應在最高貸款限額內逐筆向貸款人提出申請,貸款人有權根據國家信貸政策和貸款人實際情況對各筆貸款進行逐筆審批并決定是否發放。
第二條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各筆借款的借款期限以當筆借款借據約定為準。
第三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貸款人、借款人根據當筆貸款發放時的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商定。具體以當筆借款借據為準,若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調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所約定利率不變;借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則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調整而作相應的調整,且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保證人。
第四條還款方式
本合同約定還款方式為按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次日為付息日,逾期付息視為違約;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但如借款借據特別約定了當筆貸款還款方式的,則該筆貸款的還款方式依此約定。
第五條保證人自愿為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所有債權提供保證擔保。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各保證人間無論是同時或是分別提供保證,均為連帶共同保證關系。
第六條本合同保證期間根據各筆借款的借款期限分別確定,各筆借款的保證期間自該筆借款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如貸款人依約提前收回貸款,視同借款期限屆滿。如貸款展期,則保證人仍同意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七條保證范圍
本合同保證范圍為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第八條特別約定
1、本合同主合同若無效,但保證條款仍有效,且保證人對貸款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本合同第三條有關利率調整若提高了利率,保證人同意對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證條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貸款人依法轉讓債權,保證人仍需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若本合同貸款人債權另設有物的擔保,則保證人仍同意對貸款人的全部債權按本合同約定的保證條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且承擔擔保責任不分先后順序。
5、保證人承諾密切關注借款人的經營等狀況。若借款人進行清算,則應推定保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借款人的`清算行為,保證人應預先行使追償權。
6、貸款人向任何一個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視同向其他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
第九條貸款展期
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貸款到期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保證人同意后,由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貸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計期限的現行利率檔次確定。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保證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據所約定利率加收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則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占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4、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須經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貸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4)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6)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7)卷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8)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9)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
(10)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逃資金(本)的;
(11)未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租賃、合資、兼并、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注冊資本等的;
(12)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營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貸款人的;
(13)發生偷(逃)稅、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撤銷)營業執照的;
(14)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6、保證人如發生上述5(4)至(14)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
1、按違約金額、逾期罰息利率和違約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范圍)。
第十一條合同的履行:
1、借款人應在本行(社)開設賬戶,貸款人將貸款劃入該賬戶時即視為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2、貸款人收回到期貸款本息或依約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借款人、保證人賬戶中扣劃。
第十二條借款人、保證人同意貸款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信息系統上錄入(查詢、披露)借款人、保證人的有關信息。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十四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附則
1、本合同第一條中最高貸款限額指最高貸款本金余額不得超過最高限額,但如因本金計息、費用承擔等原因而使債權超過最高貸款限額的部分仍在保證人保證擔保的范圍。
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借據及其他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若發生公證費用及其他費用,均由借款人或保證人承擔。
4、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特別是對本合中字體加粗部分向借款人、保證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說明;本合同各條款均在訂立前進行了充分磋商。
5、本合同一式______份,貸款人持二份,借款人和保證人各執一份,效力同等。
借款人:
貸款人:
保證人:______________(或代理人)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有關借款合同匯總 篇4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各方應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貸款: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最終金額,以銀行轉賬金額為準。
(三)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借款利率:__________元/月。
(五)借款利息于每月_____日支付。
第二條 借款人承諾:
(一)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二)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三)向貸款人提供真實、有效的資料;
(四)接受貸款人對其信貸資金使用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尤其是財務活動的檢查監督;
(五)借款人住所、電話或者經營場所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
第三條 貸款人承諾:
(一)按期足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
(二)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之外的費用;
(三)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和生產經營情況保密。
第四條 借款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_____天內向貸款方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簽訂展期協議書后,方可延長還款期限,但貸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又未獲準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合同利率加收_____%的逾期利息;
2、不按期償還貸款利息,貸款人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3、違反合同第二條規定時,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和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貸款。
4、借款人逾期未還款或貸款人按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交通費、住宿費、訴訟費、保全費等)由借款人承擔。
(二)貸款人違約。
1、貸款人違反第三條第(二)項時,借款人有權拒絕。
第六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 其它約定事項:
借款到期后借款人無力償還借款的,借款人同意以同等價值的資產抵償貸款人的借款。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九條 各方共同確認,對于本合同內容各方已進行了詳細的討論和協商,各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異議。
第十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借款人和貸款人各執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關借款合同匯總 篇5
甲方(出資人):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經甲、乙、丙三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借款條例
1、乙方借甲方現金人民幣(大寫) 元,即¥ 元。
2、期限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際借款日以乙方出具的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合同效力同等。
3、本次借款利率2.5%,但必須準時歸還,不能耽誤甲方投資。
4、擔保方式為擔保人擔保,具體約定由本合同中相應擔保合同確定。
5、違約責任,乙方應按期償還借款,如有違約,則:
(1)乙方須每天支付懲罰性違約金 元。
(2)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3)承擔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訴訟費、執行費、律師代理案件審理和執行階段的費用;訴訟材料打字復印費)。
二、擔保條款
1、如借款人拖欠,擔保人自愿為借款人償還借款。并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民事賠償。
2、擔保責任范圍為本合同項目下的借款,延遲履行違約、 懲罰性違約金,逾期利息及實現全權的費用。
3、擔保期間為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
三、其他
本合同從訂立之日起生效。合同共計 頁,其中《借款收據》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今借現金(大寫)
借款人:
注:
合同訂立日期: 借 條 元, 即 ¥ 年 2 年 月 元。月 日 日
有關借款合同匯總 篇6
借款人:
出借人: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事宜,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并承諾嚴格履約。
第一條借款限額
1、出借人同意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最高借款本金余額人民幣(大寫)壹仟貳佰萬元整(小寫)1000.00元內,根據借款人的需要出借人分次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2、上述期間僅指借款發放時間,不包括借款到期時間。在此期間和最高借款本金余額內,借款人可循環使用借款額度,不再逐筆簽訂借款合同,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借款用途等以借款憑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放款方式
借款人授權出借人根據每筆借款憑證約定的時間,將借款金額直接劃入如下帳戶或借款憑證中所記載的其他帳戶:
帳戶名:
帳號或卡號:
開戶銀行:
第三條借款利息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息按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借款基準利率計算,在借款期限內不變(即實行固定利率)。
第四條還款
1、按月結息,到期還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息自實際放款之日(即起息日)起按實際用款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結息日為每月的第____日。借款人須于每一結息日當日支付到期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與借款本金一并支付,逾期付息屬違約。
2、還款方式:借款人應于借款憑證中約定的結息日及還款日前備足款項直接匯入在出借人的還款賬戶。出借人的賬戶名、賬號或卡號、開戶行如下:帳戶名:
帳號或卡號:
開戶銀行:
第六條提前還款及借款延期
1、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借款本金。借款人提前部分還本的,還須先結清當期應還款項。對于借款人提前償還的本金,出借人按照提前還款時本合同執行的借款利率和提前還本的金額及上一結息日至提前還款日的實際占用天數計收利息,此前已計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調整。
2、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需要辦理借款延期的,應在借款到期前30天向出借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出借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出借人不同意展期,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息。
第七條借款的擔保
借款人根據出借人的要求為履行本合同提供公司的30%股份擔保。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方式可以為最高額保證擔保。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合同文本份數本合同一式兩份,借款人執一份,出借人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為本合同簽字蓋章欄,無正文)
借款人(蓋章): 出借人(蓋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有關借款合同匯總 篇7
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用途:
第二條借款金額:
人民幣整元。
第三條借款利息:
借款期間月利率計為%,即月利息為人民幣xx元。
第四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期限共計xx月,即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2、甲方于xx年xx月xx日前,將該款項一次性匯付于乙方指定賬戶。
乙方自收到甲方出借款項之日起,及時向甲方出具收到款項憑證。
乙方賬戶信息:
開戶名:
銀行賬號:
開戶行:
第五條還款時間與金額:
乙方應當于借款期屆滿之日起日內足額(本金+利息)一次性還款于甲方。
乙方足額還款后,甲方應當返還借款合同及乙方出具的收款憑證于乙方。
甲方賬戶信息:
開戶名:
銀行賬號:
開戶行:
第六條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給付借款。
2、甲方于借款期限屆滿,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還款。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方式使用所借款項,不得挪作他用。
2、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的'約定積極履行還款義務。
3、若乙方逾期還款,逾期期間按月利率%計息。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內容。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罰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第九條其他規定: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發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補充。
3、因執行本合同引發的爭議,雙方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有關借款合同匯總 篇8
借款合同(個人版)
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
第一條:借款用途: 。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始起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第三條借款指定用于 ,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 %。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 方式歸還:
5.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
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息=月利率÷30。付息日為每月的 日,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
5.2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大寫金額): 。還款日為每月 日。
第六條借款人應當將借款本金和利息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銀行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四、借款的發放
第七條 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發放條件并辦妥相應借款及擔保手續后,出借人在 個工作人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借款人以下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五、借款人債務范圍及清償順序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及所涉債務系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戶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九條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在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后清償利息,最后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六、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第十條 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借款人簽署與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條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借款人應給予配合并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十四條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出借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第十五條對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監管、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出借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并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借款人主張權利。
八、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第十七條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條借款人在出現和可能出現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行為或事件時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借款人。
第十九條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如有)發生不利于出借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時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九、提前還款
第二十條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請,經出借人同意后,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還款。
十、擔保方式
第二十一條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償,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等),具體擔保事宜以相應的擔保合同為準。
十一、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或承諾與保證的均構成違約,出借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結清利息,并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逾期還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償本息的 %/日按日計收逾期違約金,直至清償完畢之日。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還款的,應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十三、通知與送達
第二十六條 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聯系人信息出借人借款人
聯系人姓名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地址郵箱
第二十七條 雙方關于送達的特別約定
27.1本合同第二十六條中雙方預留的聯系地址系雙方送達各類通知 、協議等文件以及發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及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
27.2本合同約定的送達地址的適用范圍包括非訴階段和爭議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后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過郵寄或其他方式向雙方預留的地址送達法律文書。
27.3任何一方的送達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當日書面通知對方。
27.4因一方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后未及時依程序告知對方和法院或仲裁機構(若爭議已進入司法程序解決)、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相關文件或法律文書未能被該方實際接收的,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為送達至日。
27.5雙方一致同意采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能夠確認對方收悉的方式送達,產生上述地址送達的同樣法律效果。采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方式送達的,發送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27.6本條約定的送達條款屬于本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有效送達地址的確認和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影響本條的效力,雙方均須依合同約定承擔有效送達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變更其聯系方式或地址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仍有權將變更前的聯系方式視為有效。
十四 合同生效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項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另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執兩份、借款人執一份。
(以下為簽章處,無正文)
出借人(簽字或蓋章):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市 區
有關借款合同匯總 篇9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為承包_________國(地區)_________工程項目所需人民幣周轉資金,經乙方審查,同意在建設銀行總行_________號文件核定的貸款指標范圍對內發放貸款。雙方除遵守《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關于中央級對外承包工程公司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外,協商同意下列各項內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根據批準的貸款申請書,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二、乙方憑甲方提送的詳細用款計劃和具體用途清單,作為付款時審核依據,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提供的貸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甲方保證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還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還款具體計劃做為本合同的附件(略)。
四、貸款利息在合同規定還款期內,按年息百分之_________計算。超過還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貸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百分之五十利息。貸款利息每季計收一次。
五、乙方提供貸款的項目,如果甲方中止對外施工合同,應即通知乙方并還清貸款本息。
六、甲方應按期歸還貸款。到期不能如數歸還時,應由甲方的擔保單位負責從_________(單位)_________資金中清償。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和甲方擔保單位三方簽章后生效,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有關借款合同匯總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第一條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 (大寫)__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第三條 借款指定用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歸還:
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為每月的______日,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
利息計算方式為:按月計算,即每月應付利息_=_借款本金_×_月利率。借款起息日為出借人轉賬之日,如借款起息日至首個付息日或最后一個付款月為非整月的,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2.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計算公式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大寫金額):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借款人應當將借款本金和利息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銀行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名: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四、借款的發放
第七條 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出借人有權拒絕放款:
1.本合同項下擔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續有效,擔保合同系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的,擔保物權已通過辦理抵押或質押登記取得他項權利證書,并持續有效且能對抗第三人;
2.沒有發生可能對借款人的還款能力有不利影響的事件,如有債務糾紛、正在訴訟中等;
3.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4.其他先決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第七條所列條件全部滿足且借款人辦妥相應借款手續后,出借人在____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借款人以下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五、借款人債務范圍及清償順序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債務系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戶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十條 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后清償利息,最后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六、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第十一條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二條 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借款人有權決策和批準機構的決定或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三條 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借款人應給予配合并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十五條 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出借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第十六條 對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出借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并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借款人主張權利。
八、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第十八條 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九條 借款人應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1.發生對借款人還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聯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出售、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股權轉讓、增資、減資等。;
3.通過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資產;
4.修改章程,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做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5.借款人或擔保人擬申請破產或已被其他債權人申請破產;
6.借款人或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或營業執照被吊銷;
7.借款人或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9.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對借款人正常經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10.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第二十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于出借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時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的收入發生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擔保人為自然人時健康狀況惡化或被有關部門追究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時;或影響出借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九、提前還款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請,經出借人同意后,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還款。
十、擔保方式
第二十二條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償,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下列第______項擔保:
1.保證(詳見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保證合同》);
2.抵押(詳見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抵押合同》);
3.質押(詳見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質押合同》);
4.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違約,出借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使用借款;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償還本金或支付利息;
3.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的信息或資料不真實,或者拒絕接受出借人對其使用借款情況及經營情況等的監督;
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陳述與保證,或擔保人未能完全適當履行擔保合同的任何一項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質押人不配合辦理抵押、質押登記手續,導致出借人方不能取得他項權利證書等情況);
5.違反本合同第十九條的規定未及時通知出借人的;
6.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發生可能危及出借人債權安全的任何事件。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逾期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除按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外,需每日向出借人按借款本金的日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直至還清該筆利息為止。
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應計收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本合同約定的日利率×(1+____%)×拖欠的本金數額,直至本金全部還清之日止。
第二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借款人對挪用的借款從挪用之日起計收違約金,每挪用一天,應計收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本合同約定的雙方執行的合同期內日借款利率×(1+____%)×實際挪用金額。
第二十七條 對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違約金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款和第二十六條約定的違約金中較高的違約金標準計收。
第二十八條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九條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通知與送達
第三十條 出借人的聯系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的聯系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條_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相互發送的函件或通知應按照本合同第三十條所預留的聯系方式和地址進行送達:
1.如為專人遞送,收件人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
2.如交由專業快遞公司遞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滿三日為送達之日;
3.如用電子郵件送達,電子郵件發出之日為送達之日。
第三十二條 任何一方變更其聯系方式或地址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仍有權將變更前的聯系方式視為有效。
十四、特別提示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依法協商訂立,所有合同條款均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雙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當事人責任的條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進行了解釋和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十五、合同生效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項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執兩份、借款人執一份。
十六、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七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八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頁為簽章頁,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借款合同匯總 篇11
合同編號:【___】
出借人:【___】
借款人:【___】
借款人就向出借人借款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第一條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大寫)【___】萬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第三條借款用途:【______】,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___】%。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方式歸還:
5.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為每月的【___】日,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
5.2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大寫金額):____________。還款日為每月【___】日。
第六條借款人應當將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銀行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名:【___】
賬___號:【___】
開戶行:【___】
四、借款的發放
第七條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發放條件并辦妥相應借款及擔保手續后,出借人在___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借款人以下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戶___名:【___】
賬___號:【___】
開戶行:___【___】
五、借款人債務范圍及清償順序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債務系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戶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九條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后清償利息,最后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六、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第十條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條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出借人所做的陳述、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如果借款人進行虛假陳述或提供虛假資料,構成詐騙罪,出借人有權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借款人應給予配合并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十四條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出借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第十五條對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出借人有權在不通知違約借款人的情況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措施:
(1)將借款人的違約情況提供給其他銀行等金融機構和相關單位;
(2)向媒體、居委會、村委會、用人單位等通報其不履行義務信息;
(3)將違約借款人信息導入和提供給各類社會信用征信機構。
八、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第十七條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條借款人在出現和可能出現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行為或事件時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條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如有)發生不利于出借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時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九、提前還款
第二十條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請,經出借人同意后,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還款。
十、擔保方式
第二十一條為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償,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等),具體擔保事宜以相應的擔保合同為準。
十一、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借款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或承諾與保證的均構成違約,出借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結清利息,并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借款人逾期還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時所欠本金金額的%/日按日計收逾期違約金,直至清償完畢之日。
第二十四條借款人未按時足額還款的,應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十三、通知與送達
第二十六條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聯系人信息
出借人
借款人
聯系人姓名
聯系電話
地址
電子郵箱
第二十七條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相互發送的函件或通知應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六條所預留的聯系方式和地址進行送達:
27.1如為信函,以郵戳所示日期為送達之日;
27.2如為傳真,發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27.3如為專人遞送,收件人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
27.4如交由專業快遞公司遞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滿三日為送達之日;
27.5如用電子郵件送達,電子郵件發出之日為送達之日。
第二十八條任何一方變更其聯系方式或地址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仍有權將變更前的聯系方式視為有效。
十四、合同生效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項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執兩份、借款人執一份。
(以下為簽章處,無正文)
出借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市___區
有關借款合同匯總 篇12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根據信托有關規定出具借款契約,向人民銀行信托部申請信托,并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萬元,用于________項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萬元,設備________萬元。
第二條 保證將用于上列項目,并按計劃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部完工投產,并實現預定的經濟效果:新增產值________,產量________,利潤________,稅金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________年,自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厘________毫計息,每次還款同時計收利息。
第四條 借款單位如果未經銀行同意而改變計劃,挪用或物資,銀行有權進行信貸制裁。
第五條 到期,借款單位主動歸還,如不按期歸還借款,除按規定加收利息外,銀行有權在借款單位的存款賬戶中扣還,借款單位和擔保單位不得提出異議。
第六條 借款單位如果停建或沒有達到經濟效果,不能按規定歸還時,借款單位愿用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款和固定資產折舊基金或基金存款歸還。
第七條 擔保單位保證借款單位恪守契約規定的條款,如果借款單位不能按本契約規定還清本息,愿承擔經濟責任,由擔保單位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契約經借款單位,擔保單位確認無誤并加蓋公章和負責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還清后自動失效。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簽章)
擔保單位:______________(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簽章)
立約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有關借款合同匯總 篇13
民間借款擔保合同范本
借款人:
擔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利率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九條 擔保人
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權并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含夫妻共同財產)擔保給出借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擔保財產為: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范圍
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出借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或故意隱瞞其自身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不具備擔保能力的,而給出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借條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借款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出借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有關借款合同匯總 篇14
債權人: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公平、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借款,達成協議如下:
一、借款數額及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用在XX廠
債權人: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公平、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借款,達成協議如下:
一、借款數額及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用在XX廠,乙方必須保證借款用途真實有效合法,不得隨意改變借款用途。
二、借款期限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三、借款利息
按______月息2%計算,按______月支付利息。
四、轉款方式
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將款項轉入乙方指定的下列賬戶: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承諾事項:
1、乙方必須保證按月支付借款利息,到期及時歸還本金,若逾期償還借款本息,乙方自愿承擔日息為萬分之五的逾期滯納金,借款本息總額20%的違約金。
2、乙方保證借款用途的真實性,若乙方隨意改變借款用途或者虛構借款事實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乙方自愿以其名下的資產清償借款本息、滯納金及違約金直至還清為止。
4、若因乙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其他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簽字按手印前已確認知悉本合同的全部事項,對本合同所載條款無任何異議,并自愿放棄抗辯權。
六、其他事項
七、合同履行的過程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曲靖市仲裁委申請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按手印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月日簽訂
必須保證借款用途真實有效合法,不得隨意改變借款用途。
有關借款合同匯總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學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為借款學生的直系親屬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家開發銀行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機構(丙方為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正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經各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本合同共分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為特別約定條款,具體內容由本合同簽訂各方根據實際情況及約定書就;第二部分為XX條款,除本合同中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共同構成本合同完整且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特別約定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及期限
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從乙方貸款資金發放日(指乙方貸款資金發放至省(或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乙方開立的專戶之日,下同)起,至______年8______月31日止。本合同不展期。
第二條賬戶開立甲方(借款學生)在乙方指定的代理結算行開立個人賬戶(以下簡稱“指定賬戶”),用于乙方貸款發放和回收,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貸款本金還款計劃
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至______年每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償還貸款本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______年(貸款最后一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償還貸款本金____________元。
第二部分XX條款
第一條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限于甲方(借款學生)在其就讀高校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剩余部分可用于生活費。
第二條賬戶用途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甲方授權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發放貸款資金、本息回收和辦理甲方提前還款時從指定賬戶中進行劃轉和扣收,甲方對此不得提出異議。
第三條貸款發放與劃付
(一)本合同所附回執單(附件1)是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發放的重要憑證,由甲方及其所在高校據實填寫。
甲方是新生的,應按高校《錄取通知書》中規定的報到日期(下稱“規定報到日”)及時到錄取高校報到,并于到校后20日內以郵寄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丙方送達經借款學生本人簽字和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單。如丙方在規定報到日之后30日內未收到合同回執單,則本合同自動解除。
甲方是在校生的,應在新學______年報到后20日內向丙方寄出經借款學生本人簽字和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單。如丙方在___月_____日之前未收到合同回執單,則本合同自動解除。
(二)丙方在收到合同回執單后,審查、匯總后報乙方,乙方審批后發放貸款。貸款資金由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進行兩次劃付___________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劃至甲方(借款學生)指定賬戶;
2.以合同回執單所載甲方(借款學生)欠繳學費和欠繳住宿費合計金額(以下簡稱“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為判斷依據,將相應貸款資金劃付至甲方就讀學校賬戶。具體為: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大于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則劃付等同于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的貸款,剩余貸款甲方(借款學生)可以用于支付生活費;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小于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則劃付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不足費用由甲方自付。
(三)貸款劃付至甲方(借款學生)賬戶和甲方就讀學校的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甲方授權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辦理上述劃付事項,甲方對此無異議。
第四條還款方式
根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甲方應自正常學制______年限畢業______年后開始償還貸款本金。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每______年還款一次,采用等額本金還款方式。
第五條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以下簡稱“借款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自貸款發放日起每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調整一次,調整后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如遇利率調整,乙方將執行調整后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本合同項下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十一條約定的利率計收罰息,直至逾期借款歸還之日為止。
(二)借款利息按______年計收。起息日為乙方貸款資金發放日,結息日為每______年度的______月_____日(貸款最后一______年結息日為最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在校學習期間(指正常學制______年限內)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甲方(借款學生)畢業當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的貸款利息由甲方自行承擔。
當甲方(借款學生)按照就讀學校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且未還清全部貸款的,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______月1日起的利息由甲方承擔。如甲方休學,當其復學后,恢復財政貼息起始日為復學當______月的_____日。實行學分制后,財政部門按甲方就讀學校及專業的正常學制貼息,超過正常學制后的利息由甲方承擔。
提前還款的,止息日為提前還款日。第六條貸款償還
(一)貸款利息償還。每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固定付息日(貸款最后_____年為當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最后一次償還貸款本金時利隨本清。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應自畢業當______年起,每______年在付息日5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利息存入指定賬戶,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從該賬戶中收取。
(二)貸款本金償還。每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固定還本日(貸款最后______年為當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應嚴格執行本合同項下還款計劃,每______年在還本日5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本金存入指定賬戶,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從該賬戶中收取。
(三)提前還款。每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月_____日為固定提前還款日。提前還款時甲方應提前30天向丙方提出書面申請。提前償還的貸款本金須是______元的整數倍或者一次性還清。提前償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提前還款后剩余的貸款金額,仍按照等額本金方式償還。
(四)甲方(借款學生)本科(或專科)畢業后但在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清償前考取并攻讀碩士研究生(或第二學士)的,應在獲得碩士研究生(或第二學士)錄取通知書后15日內將該情況通知乙方和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親自辦理本合同的變更手續,并按照變更后的借款合同還本付息。如甲方(借款學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履行前述通知義務,則自其辦理完畢本科(或專科)畢業手續后的次______月1日起,不再享受本合同項下借款的財政貼息,甲方(借款學生)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還款計劃及相應約定還本付息。
第七條合同變更
(一)當甲方(借款學生)指定賬戶發生變更時,應及時到申請貸款的縣(市、區)資助中心辦理變更手續,由縣(市、區)資助中心報乙方核準。因未及時辦理信息變更,全部責任由借款學生承擔。
(二)當甲方(借款學生)畢業后繼續攻讀學位需調整還款計劃時,應在畢業前30日通過丙方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后可將寬限期順延,原貸款期限不變。
(三)甲方(借款學生)發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應及時通知丙方。經乙方同意后,丙方有權代表乙方按本合同約定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
第八條甲方陳述和保證
(一)向丙方、乙方提供的所有與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和憑證等書面材料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接受丙方及乙方的信貸檢查與監督;
(三)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保證在還本付息日5日前在本合同第一部分項下第二條指定的賬戶中存有不低于當期應還本息額的資金;
(四)在甲方(借款學生)畢業時辦理債務確認手續,將畢業時間、工作單位、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書面通知丙方;如畢業時未確定工作單位,應在工作單位確定后20個工作日內將工作單位、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書面通知丙方;
(五)當發生如下情形之一時,甲方保證在2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丙方:
1.甲方家庭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或甲方(借款學生)死亡的;
2.甲方出現失業、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可能會對甲方的還款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情況;
3.甲方(借款學生)出現休學、轉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
4.甲方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5.甲方(共同借款人)戶籍地、居住地遷出本縣(市、區);
6.甲方被勞動教養、被強制隔離戒毒或受刑事處罰;7.發生其他影響甲方償還貸款的情況。
(六)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配合乙方及丙方對甲方的個人(包括家庭)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進行調查;
(七)同意乙方、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布和使用甲方個人信息以及甲方貸款違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將上述信息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甲方對此無異議;
(八)甲方保證在同一學______年內不同時或重復申請高校助學貸款和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九條乙方陳述與保證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為催收貸款而予以公布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丙方職責
(一)接受乙方委托受理甲方貸款申請,對甲方的借款資格及其所提交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負責按乙方要求組織簽訂本合同、對甲方本人親自簽訂本合同的真實性進行實質性審查;
(二)負責對甲方(借款學生)回執單到達時間進行確認,對合同回執單進行審查,將合同回執單匯總后上報乙方;
(三)協助乙方完成對甲方的貸款發放;協助代理結算行將丙方或省級學生資助中心在乙方過渡賬戶中資金及時劃轉到甲方指定賬戶和甲方(借款學生)就讀高校賬戶;
(四)接受乙方委托負責回收(催收)貸款本息等貸后管理工作;建立生源地助學貸款管理臺帳;
(五)及時通過甲方共同借款人或就讀高校對甲方在校期間可能發生的休學、轉學、退學、出國、開除、傷殘、死亡、失蹤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情況進行監管;如出現上述情況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同時代表乙方采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甲方畢業后,跟蹤并更新甲方就業情況及其家庭的有效聯系地址和聯系方式;共同借款人戶籍地、居住地遷出本縣(市、區)的,督促其清償借款;
(六)按乙方要求及時、準確錄入有關數據,協助乙方維護國家開發銀行基層
金融業務管理系統。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一)甲方違約責任
1.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本合同借款利率的130%。
2.甲方發生下列情況時:
(1)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陳述發生重大失實,或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2)發生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八條第五款1-7項情形而未及時、如實告知乙方的;
(3)發生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八條第五款3-7項情形;
(4)甲方隱瞞還款能力或有還款能力而拒絕償還借款本息,
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并將違約情況告知甲方(借款學生)所在單位(包括境內外就讀院校、工作單位等)、國家有關部門和共同借款人居住地政府有關部門。
3.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款,連續拖欠超過一______年且不與丙方主動聯系辦理有關手續的,乙方、丙方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在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上公布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生源地(縣、區)及違約行為等信息,并提供給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等相關機構。
4.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訴訟費、律師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乙方違約責任
當乙方未按合同約定足額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時,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丙方違約責任
丙方不履行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十條所述職責,給甲方或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糾紛的解決及司法管轄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爭議應通過各方協商解決。如果無法進行協商或自協商開始后60天內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乙方經辦分行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除爭議事項或爭議事項所涉及的條款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義務轉讓和權利保留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經乙方書面同意,有關各方應就轉讓事宜辦理相關手續后,轉讓事宜方能生效。
乙方給予甲方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與其他
(一)本合同同時滿足如下條件后生效:
1.各方簽字蓋章;
2.丙方收到本合同所附合同回執單并審查通過;
3.本合同經乙方審批通過。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乙方、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特別提示
(一)甲方(含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乙方、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合同內容均為真實意思表示。乙方已提請甲方、丙方仔細閱讀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和內容,并特別注意有關各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乙方已應甲方、丙方的要求對本合同條款做出相應的說明。甲方、丙方已對本合同有全面、準確的理解。
(二)本合同所附回執單是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發放的重要憑證。出于審慎原則,乙方已提示甲方在條件允許下采取掛號信或中國特快專遞郵寄合同回執單。
(以下無正文)
簽字頁本合同簽字各方特此聲明并確認其已完整閱讀并充分理解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內容,其在本合同上簽字、捺印或蓋章為其接受本合同項下權利和義務的真實意思表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同專用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學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同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捺印)(簽字、捺印)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借款合同匯總 篇16
貸款方________與借款方________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借款方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萬元。用于_________項目,借款實際發放額,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以借據為憑,并作為本合同附件。
二、貸款方在國家信貸計劃和本合同條款規定之內,根據借款方按工程進度報送的工程用款計劃和用款借據,及時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借款方工程進度的資金需要。如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時供應資金,要根據違約金額和天數給借款方計付違約金。借款方違反規定,擅自改變用款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被挪用的貸款要加收50%的罰息并如數追回。
三、借款期限定為____年____月,從放出貸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體用款和在此規定期限內分次或一次償還時間和金額以借據為憑,并做為本合同附件。利率按項目借款合同期限確定月息為____‰,按季收取利息。貸款逾期除限期追收外,按規定從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20%,并按逾期后的利率檔次重新確定借款利率。
四、借款方保證按期用________資金,償還全部借款本息。貸款逾期未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收貸款,必要時,貸款方可從借款方賬戶中扣收。借款單位在其他銀行還有存款賬戶的,可商請該行代為扣款清償。
五、借款方按照銀行抵押貸款辦法規定,愿以自己擁有的財產或貸款新增的固定資產充當抵押,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貸款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
借款方請____________作為借款的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足夠代償借款的財產。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保證方同意連帶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必要時,由貸款方從保證方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六、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須按時向貸款方報送有關工程進度,貸款使用情況及統計報表和資料。貸款項目竣工、驗收和審查決算時,要有貸款方參加。
七、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借、貸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協議,并經保證方同意,做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雙方協議的附加條款: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經簽字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___份,報送_______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
有關借款合同匯總 篇17
借 款 合 同
甲方:出借人(債權人) 乙方:借款人(債務人)
乙方(借款人)因 向甲方(出借人)就借款事宜,經雙方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
一、借款金額及期限: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大寫) 。借款期限為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借款利率及付息日:本合同借款期限內利率為月利率 %,每月 日付息。
三、還款日期及方式:按月付息,到期還本,利隨本清,即每月的 日付清上一月份的利息,依次類推, 年 月 日付清全部本息。
四、保證責任:乙方自愿用自己 、做抵(質)押,如乙方不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甲方有權就抵(質)物的價值優先受償。
五、違約責任:(1)乙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及利息;(2)乙方如逾期不還借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 %計算逾期利息;(3)乙方不按約定付息,逾期不歸還借款導致甲方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愿承擔,乙方自愿每天支付給甲方催收費及損失費 元。
六、當乙方償債能力發生變化時,為規避風險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
七、甲乙雙方一致認可,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任何還款,均按下列順序償還。(1)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2)利息;(3)主債務;
八、乙方同意甲方公開不履行義務信息的約定,乙方同意甲方向媒體、網絡、居委會、小區、村委會、用人單位、親朋好友等發布張貼其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信息,并將違約借款人信息導入和提供給各類社會信用征信機構。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愿承擔。
九、本借款為夫妻雙方及家庭成員共同借款,有共同使用和共同償還本借款的義務。
十、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訴訟保全險費、公告費、送達費、鑒定費、復印費、催收費、拍賣費、公證費等。
甲方(出借人)簽字: 乙方(借款人)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借 條
今收到以出借的人民幣(大寫) (¥: ),月利率為 %。
借款人(簽字):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收到借款日期: 年 月 日
有關借款合同匯總 篇18
出借人(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借款人(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整。
二、借款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借款期限屆滿,乙方保證返還借款,否則愿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四、甲方在本協議書簽訂后二日內將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時將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時還款,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名并加蓋公章(是單位的加蓋公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 方: 乙方:
簽訂∶ 年 月 日
有關借款合同匯總 篇19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第一條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大寫)萬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第三條借款指定用于,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歸還:
5.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為每月的日,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
5.2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大寫金額): 。還款日為每月 日。
第六條借款人應當將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銀行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名:
賬 號:
開戶行:
四、借款的發放
第七條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發放條件并辦妥相應借款及擔保手續后,出借人在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借款人以下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戶 名:
賬 號:
開戶行:
五、借款人債務范圍及清償順序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債務系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戶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九條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后清償利息,最后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六、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第十條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條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借款人應給予配合并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十四條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出借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第十五條對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出借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并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借款人主張權利。
八、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第十七條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條借款人在出現和可能出現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行為或事件時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條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如有)發生不利于出借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時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九、提前還款
第二十條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請,經出借人同意后,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還款。
十、擔保方式
第二十一條為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償,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等),具體擔保事宜以相應的擔保合同為準。
十一、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借款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或承諾與保證的均構成違約,出借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結清利息,并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借款人逾期還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償本息的 %/日按日計收逾期違約金,直至清償完畢之日。
第二十四條借款人未按時足額還款的,應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十三、通知與送達
第二十六條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聯系人信息
出借人
借款人
聯系人姓名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電子郵箱
第二十七條雙關于送達的特別約定
27.1本合同第二十六條中雙方預留的聯系地址系雙方送達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發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及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
27.2本合同約定的送達地址的適用范圍包括非訴階段和爭議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后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過郵寄或其他方式向雙方預留的地址送達法律文書。
27.3任何一方的送達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當日書面通知對方。
27.4因一方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后未及時依程序告知對方和法院或仲裁機構(若爭議已經入司法程序解決)、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相關文件或法律文書未能被該方實際接收的,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27.5雙方一致同意采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能夠確認對方收悉的方式送達,產生上述地址送達的同樣法律效果。采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方式送達的,發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27.6本條約定的送達條款屬于本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有效送達地址的確認和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影響本條的效力,雙方均須依合同約定承擔有效送達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變更其聯系方式或地址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仍有權將變更前的聯系方式視為有效。
十四、合同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項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執兩份、借款人執一份。
(以下為簽章處,無正文)
出借人(簽字或蓋章) 借款人(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市 區
有關借款合同匯總 篇20
出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借款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本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元整,(小寫)______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還款方式
借款方選擇以下第______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______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借款方提前還款應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及相應的服務費,合同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應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權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第七條?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出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2、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抵押登記完畢后______日內,足額向借款方發放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九條?為確保借款方正當履行還款義務,借款方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______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方,作為借款方歸還借款的擔保。
借款方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簽訂后當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抵押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_____、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當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借款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方均有權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未經出借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四條?出借方應在借款方償還全部款項后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方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和費用,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方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______%的違約金,并承擔出借方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_____、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方發放借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違約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出借方應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______%的違約金:
(1)出借方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權證或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因出借方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系,不能如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第十六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并承諾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2、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4、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提前解除,應由合同雙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七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的,由當事人各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__份,(部門或單位)留存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方(簽字):
年?月?日
借款方(簽字):
年?月?日
有關借款合同匯總 篇21
編號: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貸款方:交通銀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應借款方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資產外匯貸款。
現借貸雙方依據《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交通銀行的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借款幣種:
1.2 借款金額:其中備付利息: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 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2.2 備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設期各期利息。
第三條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或/和開立信用證均必須滿足下全部條件后方可進行:
已提供項目投資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項目預算資金已全部落實的證明,包括撥款和發行股票、債券的批準件;
各類已簽署生效的融資合同副本;
自有資金已落實的證明;
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工貿還匯協議書》或銷售渠道已落實的其他證明;
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
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自籌資金已按貸款方要求或按計劃投入使用或到帳;
未發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其它:
3.2 提款期限為 個月。
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
在提款期限內,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3.3 各年度提款計劃借款方應在當年第一筆提款前一個月提交貸款方。
3.4 分年和年度提款計劃如需調整,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經貸款方同意。
3.5 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 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6 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注銷,但事前已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 利息和費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為利息每 計收一次,結息日為 。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余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承諾費。
如借款方未按第3.3條款所述季度提款計劃提用貸款,又未按第3.4條款規定提前通知調整提款計劃,對該未提或超計劃提款部分,貸款方有權按未提或超提金額的 ‰一次性收取承諾費。
4.3 管理費。
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一次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
4.4 借款方應于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扣收。
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5 凡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4.6 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 還款
5.1 還款來源為 及其它可用于還款的資金。
5.2 借款方應在第1.3條款規定的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
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 期還清;
第一期還款在第一筆提款日后 個月進行.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應在計劃還日前一具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并對第5.2條款作出修訂后執行。
貸款到期,借款方因客觀因素無力歸還,最遲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一個月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貸雙方就本合同中的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條款規定的分期還款計劃按期如數還款,又未經貸款方同意調整還款計劃,對未還貸款部分貸款方有權從計劃還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還款應經貸款方同意方可辦理,并應提前 個銀行營業日通知貸款方,提前還款應在結息日并應按第5.2條所列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或下一期的還款。
第六條 擔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還款擔保。
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6.2 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第8.4條款所述本貸款項下所有各期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無條件抵押給貸款方,保險單以貸款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正本交由貸款方保管,貸款方有權參與定損定責及索賠工作。
如借款方未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發生保險賠償時,貸款方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扣收貸款本息。
第七條 陳述與保證
7.1 借款方向貸款方陳述并保證:
借款方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獨立的企事業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借款方已辦妥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準和授權手續,并切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與對借款方資產具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權并無抵觸之處;
借款方提供的一切報表、資料和情況是真實準確的,自向貸款方提出本貸款申請以來,借款方的綜合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未損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
借款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影響貸款方權益的下列事件:
.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擔保、權益和資產抵押以及各類債務承諾;
.各類舉債、欠債;
.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條款所述第一項陳述與保證,亦作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第八條 約定事項
8.1 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開立本
外幣往來戶和/或專戶。
本合同項下開 證、付款等應在貸款方辦理,并接受貸款方的審核。
8.2 本合同簽訂后,借款方應按計劃對外訂貨,進口訂貨卡片應交貸方審核,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簽訂后 個月內未能簽訂進口合同,貸款方有權撤消本貸款。
8.3 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監督和檢查,并為之提供工作便利。
貸款方有權參與招標、商務談判、竣工驗收等活動,有權參加借款方有關工程建設、生產經營、計劃財務等方面的重要業務辦公會議或列席董事會,有權參與貸款方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重大活動和會議。
借款方應將上述重要活動和會議事先通知貸款方。
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及時報送與項目建設、貸款使用和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類重要設計文件、統計財會報表、各年計劃及其執行情況的書面報告、董事會重大決議和決定。
借款方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貸款方有權調閱原始憑證,審查借款方的資產和財務狀況。
8.4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借款方建設和經營期間,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
保險額應為財產原值的 110%。
如原值低于市場價時,應按重置價投保。
借款方如中斷保險,貸款方有權主動代為保險,一切費用由借款方負擔。
8.5 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未參與周轉的全部折舊基金積累和不低于 %的其他專項基金存入貸款方,將不低于 %的各類結算業務交由方辦理。
8.6 借款方對本貸款和其它同類債務的清償,應按照比例平等原則進行。
如果今后為其他建設項目采取抵押擔保方式籌措建設資金,借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
借款方不會與第三方簽訂任何有損貸款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或影響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協議。
8.7 借款方發生下列事件應事先征得貸款方的同意:
以資產和收入為其他單位提供信用擔保或設定抵押權;
出售、轉讓、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以本貸款購置的設施、設備、器具 及其他任何固定資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方即構成違約:
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按期如數支付各項應付款項;
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后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陳述與保證,或在遞交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陳述與保證被證明其在作出、重復作出時,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實、不準確的、或使人誤解的;
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采取信貸制裁措施;
擔保人喪失擔保資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現值比原估價減少15%以上, 而借款方在接到貸款方有關通知后一個月內沒有按貸款方要求提供或補充新的還款擔保;
停止項目建設或生產經營;
借款方申請破產。
9.2 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于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帳戶中主動扣收欠款;
對第9.1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對第9.1、9.1、9.1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發生日借款余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余額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宣布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償付;
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
對貸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4 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0.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申請書、年度提款調整計劃、借款憑證、還款付息憑證、財產權益抵押合同、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協議、催收貸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并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并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對借貸雙方以及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
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10.4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
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10.5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
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10.6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貸雙方各執 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方: 貸款方:交通銀行
簽字人: 簽字人:
職務: 職務: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簽署
有關借款合同匯總 篇22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為進行_________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_________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為_________,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借款時間共________年零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分期償還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期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外,應優先償還貸款。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并、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貨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報送_________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借款合同匯總 篇23
甲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達成一致意見,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相關規定訂立本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應乙方請求,為乙方提供借款,乙方應按照約定如約償還借款。
第二條 借款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系用于自身短期資金周轉。
第三條 借款金額
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至_________ 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如出借人劃款時間推遲則還款時間也做相應順延。延長或變更期限,必須由雙方簽訂書面的期限變更協議。
乙方逾期還款的,乙方應自期限屆滿之日起按年息24%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
第五條 借款方式
1、現金支付
2、轉賬支付
借款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戶名:____________)
收款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戶名:____________)
注:收款賬戶由乙方指定,乙方在簽訂合同后,不得臨時變動收款賬戶,甲方有權拒絕向合同外的賬戶履行借款義務。
第六條 還款方式
乙方在借款期限屆滿后一次性償還借款本金。
第七條 擔保條款
1、乙方或第三人自愿用 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擔保,當乙方到期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乙方或第三人有義務向甲方出具委托公證書,當乙方到期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有權以乙方代理人的身份出售抵押物或用抵押物進行貸款,所得款項優先用于償還乙方拖欠甲方借款及費用,剩余部分由甲方退還乙方。
2、連帶責任保證人
保證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 )
保證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 )
3、提供抵押物的一方應當將抵押物的權屬證明交由甲方保管,抵押物需要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提供抵押物的一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辦理抵押物登記,相關費用由提供抵押物的一方承擔。
4、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催收費、執行費、評估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5、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損毀、滅失或被征收等,甲方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補償金等優先受償。期限未屆滿的,甲方可以進行提存,提存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借款。
2、乙方應按照約定向甲方償還借款。
3、乙方在借款時,應向甲方提供身份證、結婚證等與借款有關的資料,提供的資料應當客觀真實。
4、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借款。
5、乙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檢查、監督,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等情況。
6、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借款并確認無誤后,由乙方另行向甲方出具書面收條,未出具書面收條的,為違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歸還全部欠款,并承擔違約責任:
A 乙方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B抵押物價值縮減,乙方未向甲方提供足值的補充擔保的;
C乙方的因其他債務未按時履行義務造成資信下降,已經或可能影響向甲方按時償還借款的;
D影響乙方按期清償的其他情形。
2、雙方應自覺遵守本協議,違反協議者應賠償對方借款總額15%的違約金。
第十條解決爭議的辦法
有關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貸款方、借款方各執一份;有第三方擔保的,一式三份,各執一份。未盡事宜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貸款方: 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
擔保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
有關借款合同匯總 篇24
借款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貸款銀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立合同單位: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
甲方為適應生產發展需要,依據________,特向乙方申請貸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萬元,規定用于
2.借款期限約定為______年_____個月,即從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乙方保證按計劃和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供應資金,甲方保證按規定的用途用款。預計分次用款計劃為:
______年____月_____萬元;______年____月_____萬元;______年____月_____萬元;______年_____月_____萬元。
3.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支用額按月息____‰計算,按季(或月)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挪用部門罰收利息____%;超儲、積壓設備、材料占用的貸款,加收利息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結)算貸款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4.甲方保證按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
_____年____月_____萬元;_____年____月_____萬元;
_____年____月_____萬元;_____年____月_____萬元。
甲方保證按下述方式按時付息:
甲方不能按時付息的,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戶中扣收,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歸還其借款。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了解甲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保證按季提供有關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和資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并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合同(協議)的研究、簽訂的全過程,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
8.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應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請書,并對償還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并簽訂抵押、擔保協議書。甲方填送的申請書和各方簽訂的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0.(甲方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1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送乙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
借款單位:(公章)貸款銀行:(公章)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
或負責人:(簽字)______
有關借款合同匯總 篇25
借款人:__________(下簡稱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一家注冊資本_____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閑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拾_____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__年。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_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_____,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_____罰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______________乙方簽: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關借款合同匯總 篇26
一、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訴訟時效計算
對于因分期履行的借款合同而生的債權,其訴訟時效應按每一期的期限屆滿日分別起算還是從最后一期屆滿后起算,存在爭議。
一種意見認為,根據《民法通則》第137條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應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開始計算,故對于約定分期償還的借款合同,應從每一次的償還期限屆滿之日分別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
另一種意見認為,對于同一筆完整的借款,雖然規定了不同的償還日期,但訴訟時效期間仍應從最后的償還日期開始計算,否則將一個完整的法律關系割裂開來,不利于保護債權人的權利。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4月6日,針對云南高院的批復法函〔20xx〕22號《關于分期履行合同訴訟時效期間應如何計算問題的答復》:對于分期履行合同的每一期債務發生爭議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筆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的.次日起算。因此,應當認定在借款合同約定分期履行的情況下,實際是將整體的債權分為若干個履行期限,甚至是法律后果互不相同的、相對獨立的債權。根據《民法通則》關于訴訟時效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的規定,應從每筆相對獨立的債權履行期限屆滿時分別計算。
二、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訴訟時效計算
根據《合同法》第62條第(四)項的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因此,沒有約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借款合同,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訴訟時效從債權人催告后、必要的債務履行準備期屆滿之次日起計算,但自債的關系成立時起超過20年,不予保護。因此,對于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訴訟時效起算應從債權人主張權利而債務人拒不履行義務時開始計算,或者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結束的次日開始計算。
有關借款合同匯總 篇2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銀行___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預計用款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年______月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_元。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以違約數額的_______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有關借款合同匯總 篇28
地址:___________
貸款銀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立合同單位: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
甲方為適應生產發展需要,依據____,特向乙方申請貸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萬元,規定用于
2.借款期限約定為____年___個月,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乙方保證按計劃和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供應資金,甲方保證按規定的用途用款。預計分次用款計劃為:
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
3.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支用額按月息___‰計算,按季(或月)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挪用部門罰收利息___%;超儲、積壓設備、材料占用的貸款,加收利息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結)算貸款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4.甲方保證按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甲方保證按下述方式按時付息:甲方不能按時付息的,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戶中扣收,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歸還其借款。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了解甲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保證按季提供有關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和資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并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合同(協議)的研究、簽訂的'全過程,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
8.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應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請書,并對償還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并簽訂抵押、擔保協議書。甲方填送的申請書和各方簽訂的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0.(甲方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1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送乙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
借款單位:(公章)貸款銀行:(公章)
法定代表:(簽字)____法定代表:(簽字)______
有關借款合同匯總 篇29
甲方(出借款人):(身份證號碼: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
連帶責任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出借給乙方人民幣 伍萬元整(¥: 50000.00 元 ),借款期12個月,自20_ 年 5月7日至 20_ 年5月6日,于訂立本合同之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每月利息率為20‰,乙方應每三個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證按期歸還借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乙方承擔甲方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轉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乙方償還借款的順序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應覓連帶責任保證人叁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連帶責任保證人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金、利息和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責任,并拋棄先訴抗辯權。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甲方: 乙方:
連帶責任保證人: 簽訂合同日期:二〇學習年五月二日
借 據
今借到馬相明人民幣肆萬元整,¥:50000.00 ,月息率為千分之 貳拾(20)‰,借款期限 12 個月,自 20學習年5 月7日至 20_年5月6日。
借款人身份證號: 借 款 人: 連帶責任保證人:
借款日期:二〇學習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