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質押個人借款合同書(通用3篇)
財產質押個人借款合同書 篇1
出質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質押財產清單”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_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元。
第五條質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及實現貨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鑒定、保險、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的價值減少,應當:
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甲方應辦理質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人乙方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
第十四條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后自甲方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財產質押個人借款合同書 篇2
出借方:
借款方: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于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百分之六。
第四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出借方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財務部門。
2、還款時間與金額:
借款方還款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金和利息一并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違約金。
第五條還款資金來源: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30____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____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注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范本
財產質押個人借款合同書 篇3
合同簽訂地: 合同編號:
甲方(借款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電話:
乙方(出借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電話: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電話:
第一條 具體約定
(一)借款方向出借方借款人民幣 萬元。出借方于 年 月 日前將上述款項以銀行轉賬形式交付給借款方,借款方開戶銀行/賬號
(二)本合同借款用于 。
(三)本合同借款期限 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為 %(百分之)。利息每月支付一次,本金在借款期限到后5天內歸還,出借方開戶銀行/賬號 。
(四)借款方保證在借款期內按時還款付息,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2%計算利息。
(五)借款方以抵押,抵押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出借方有權就抵押物優先受償。
第二條 保證條款
(一)丙方為擔保人,提供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二)保證人保證擔保的范圍:
1、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等。
2、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等)。
(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四)在借款期內,保證人發生被宣告破產、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和能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歸還任意一筆借款本金及利息的;
(三)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的情況;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間,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要求恢復原狀、提供擔保遭拒絕;
(六)保證人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乙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七)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
(八)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借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包括逾期付款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第四條 其他
本合同自三方簽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向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